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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的“风月笔墨”区别开来,五十四回又借贾母之口,批判了一回“陈腐旧套”。如果宝钗只是个拨乱其间的跳梁小丑,又何以显示宝黛爱情的可贵呢? 宝钗美吗?美。和贾家三代不成器的男人敬、赦、政、珍、琏、蓉等比起来,和她的亲哥哥薛蟠比起来,她是那样高贵出尘。即使在一群出色的女孩子之间,她也是佼佼者。作者欣赏同情她吗?是的。宝钗和黛玉一样,是那些美丽、聪慧而不幸女孩子的代表,作者对她命运无限的悲悯。即使是伊甸园里的蛇——袭人,作者心虽严冷,笔却温厚,绝不会把她写成一个小丑来糟蹋她,何况是宝钗。 但是作者对宝钗和黛玉的感情又的确不同。我想引用清代龚自珍一首诗《世上光阴好》来谈这个问题。 世上光阴好,无如绣闺中。静原生智慧,愁亦破鸿蒙。 万绪含淳待,三生设想工。高情尘不滓,小别泪能红。 玉茁心苗嫩,珠穿耳性聪。芳香笺艺谱,曲J数窗栊。 远树当山看,云行入抱空。枕停如愿月,扇避不情风。 昼漏长千刻,宵缸梦几通。德容师窈窕,字体记玲珑。 朱户春晖别,蓬门淑晷同。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 定Q用极美的笔调描绘了闺中的生活,似乎人世间一切优雅、纯粹都集中在这了。红楼梦推崇的正是这种以女性,尤其是年轻女孩子为代表的优雅与纯粹,作为“成人的世界”“男性的世界”的对照。“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可不就接近宝玉“鱼眼睛”之论么?(有人可能会对这种表述感到不舒服,但是如果把它当作一种“哲学的认知”,而非生活的认知,就豁然开朗了——女孩子的美是“开辟鸿蒙”时最本初的美。《庄子·应帝王》就有一个寓言,七窍开而混沌死)。而红楼梦中,最能体现这种优雅纯粹之美的,正是黛玉。 而宝钗呢,对宝钗来说“我想”和“我应该”(本能与感情,认知与理念)几乎就没有区别,她做的一切都是“绝对正确”的。她是超越于年龄的成熟的。作者并非认为她不好,而是这种好并非他最热爱与推崇的。 红楼梦的笔墨是精细到“狡猾”的,作者往往不动声色,慢慢写去,把自己真实的见解隐藏起来,甚至是倒过来表述,如果读者不是真的热爱这本书,往往会被一些表面的语句迷惑。比如二十八回“羞笼红麝串”写道:“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不知道别人读这一段感觉如何,我小时候读到这里时,简直咬牙切齿,觉得太亵渎黛玉了,宝钗摸不得,黛玉却摸得?黛玉在我们心目中是神仙姐姐,纯然“灵”的,怎么能和肉欲联在一起?等到多读了几次,才渐渐明白,宝玉很自然的认为,黛玉就是自己将来的妻子,而对宝钗从来就没有这想法;他对她丰美的艳羡,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再回过去看“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单纯明净得叫人伤感。才感悟到宝玉对黛玉,是一种悠远的感情,既是孩子式的、淘气的,也是知己的、深沉的。无论爱什么,喜欢什么,他都很坦荡。他的泛爱和专一并无矛盾。 雪芹写起黛玉和宝钗,总是“双峰并立,二水分流”,故意要骗人上当,又怕人上当。早先的读者上当的并不多。即使有同情弱者的缘故,更多还是欣赏黛玉的性情。然而雪芹恐怕很难想象,后世读者会用种种功利的眼光,来看待他最爱的黛玉,他心目中的百花之神。他的“骗术”成功了,地下有知,他或者十分沮丧。 关于黛玉“小心眼”“尖刻”,总是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批驳的人很多了,我觉得没有必要来一遍。我只想澄清另外一个误解,就是黛玉爱情理想的落空,得怪她自己“不会做人”,失去了长辈的爱怜,葬送了自己一生幸福。这又是典型的现代思维,喜欢什么就一定要主动出击,否则就是失败和无能。我想说的是,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宝钗会的那套,她都会。只要她愿意,即使她不能做得比宝钗更好,也不会比宝钗差太远。 我们今天对“礼”的理解是“礼仪”“礼貌”,其实在古代社会中,“礼”的范围和作用,远超于此。它是和“刑”一样,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是贵族阶层所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因为“礼”是贵族阶级的专利,平民阶层是不配承受“礼”的,对付他们的是“刑”。 对抗“礼”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的,等同于今天对抗法律。当然,统治阶级不可能人人守“礼”,就好像我们今天号称法制社会,总有特权者能凌驾法律之上。但是“礼”的确是具有约束力的,“礼”的真正破坏者往往躲藏在暗处,而公然挑战“礼”的,一定会遭到本阶层一致的惩罚。圣人眼中,“礼崩乐坏”十分可怕,那表示整个社会失去了伦常秩序、是非标准,是大崩溃的前兆。 “礼”本来是一种用以约束个人的行为、调剂本阶层矛盾的东西。时间越长,它那些虚伪的、不近人情的部分就越发的显示出来。可悲的是,明明是对抗人性、压抑感情的东西,后代的儒家偏偏要把它宣扬为亘古存在的、与生具备的天性。“礼”往往与“心”相违背,却要指“礼”就是“心”,“心”就是“礼”。也就是说,单单礼数无缺是不够的,还得心悦诚服的去执行“礼”,带着强烈的感情去执行“礼”。 比如,孝,其实是一种后天培养出来的行为准则,但是当晋代统治者号称“以孝治天下”时,不孝可以轻而易举成为杀人的罪名。嵇康被杀的表面理由就是他是“不孝”者的同党。那时代的人,谈话中别人不小心提起家讳(父、祖父名字),就要伏地大哭,哭得越哀痛越好,否则就被视为“不孝”。所以去做客时要很小心,事先打听好对方家讳,免得主人和客人都尴尬。 血亲还可说,女子对公婆的“孝”要求更离谱。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面甚至写到一个“不孝”的少妇被罚到地狱受苦,因为她虽然性情柔顺,忍受婆婆虐待,枕席间却对丈夫诉苦哭泣。再比如,男性公然声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非但女子当以青春和生命来殉“所天”,还要数十年心如古井,一丝波澜不起,才是最高境界。如果只为家境好、有子女而不改嫁,只能算一般般。这是怎样一种虚伪而残忍的“礼”呢? 宝玉却是不肯心悦诚服的执行这套的。宁国府书房里面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一见,就大喊“快出去,快出去!”他对“人情世故”的厌恶,可见一斑。可悲的是,这恰恰是他生存在这个阶层必需的技能。于是,他成了“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20节 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2
试看三十七回,借秋纹之口说出—— 我们宝二爷说声孝心一动,也孝敬到二十分。因那日见园里桂花,折了两枝,原是自己要插瓶的,忽然想起来说,这是自己园里的才开的新鲜花,不敢自己先顽,巴巴的把那一对瓶拿下来,亲自灌水插好了,叫个人拿着,亲自送一瓶进老太太,又进一瓶与太太。谁知他孝心一动,连跟的人都得了福了?汕赡侨帐俏夷萌サ摹@咸太见了这样,喜的无可无不可,见人就说:‘到底是宝玉孝顺我,连一枝花儿也想的到。别人还只抱怨我疼他。’你们知道,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说话的,有些不入他老人家的眼的。那日竟叫人拿几百钱给我,说我可怜见的,生的单柔。这可是再想不到的福气。几百钱是小事,难得这个脸面。及至到了太太那里,太太正和二奶奶、赵姨奶奶、周姨奶奶好些人翻箱子,找太太当日年轻的颜色衣裳,不知给那一个。一见了,连衣裳也不找了,且看花儿。又有二奶奶在旁边凑趣儿,夸宝玉又是怎么孝敬,又是怎样知好歹,有的没的说了两车话。当着众人,太太自为又增了光,堵了众人的嘴。太太越发喜欢了? 宝玉“孝心一动”,竟然在家里引起如此轰动,几枝花儿,能让老太太“喜得无可无不可”,让太太“增了光,堵了众人的嘴”,连带小丫头都得了好处,这恰恰证明宝玉平时就没在讨好长辈上多下功夫。他做的一切出于“心”而不是出于“礼”。可是这种“心血来潮”,并不是封建大家庭真正需要的,他们需要的是长期、规范地执行“礼”。 再看五十七回,甄家女人来贾府,见到宝玉—— 四人笑道:“如今看来,模样是一样。据老太太说,淘气也一样。我们看来,这位哥儿性情却比我们的好些。”贾母忙问:“怎见得?”四人笑道:“方才我们拉哥儿的手说话便知。我们那一个只说我们糊涂,慢说拉手,他的东西我们略动一动也不依。所使唤的人都是女孩子们。”四人未说完,李纨姊妹等禁不住都失声笑出来。贾母也笑道:“我们这会子也打发人去见了你们宝玉,若拉他的手,他也自然勉强忍耐一时。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他不还正经礼数,也断不容他刁钻去了。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使人见了可爱可怜,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 慈爱的老太太,对她最钟爱的孙儿,竟说出失礼“也是该打死”,虽然有点场面话成分,却是她内心真实的想法:其余小节出错也罢,“礼”的大是大非问题不容含糊。同时这也是她试图再次向周围的人解释她对宝玉“不合理”的溺爱——宝玉固然淘气,并不曾真的破坏游戏规则。 第三十三回,贾政为什么毫无父子之情,把宝玉往死里打?因为他惊觉这个“逆子”是“礼”的挑衅者,将来可能会给整个家族带来极大祸患。相比之下,贾琏等人馋嘴猫儿偷腥,反而不算什么。 宝钗做人的高妙之处在那里?不仅在于她不折不扣的执行了“礼”,而且在于她让“礼”显得温情脉脉。凤姐会做人吗?会。她随时能把老祖宗逗的哈哈大笑,处在尴尬的境地时也能游刃有余,这是很高超的本领。可是她的手腕还是被人看出来,还是到处树敌,所以并非最高境界。最高境界是宝钗。她笼络人能使对方毫无察觉,如坐春风,只有感激和敬佩的份。你甚至不能指责她虚伪,因为她做人的技术甚至已经融入生命本能,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楚了。大道无形大音稀声,这是宝钗最厉害的地方,也是她最使人打寒战的地方——她还像个十余岁的女孩子吗? 那么黛玉呢?不要忘记,“礼”这玩意儿,对贵族之家的孩子来说,是自幼训练兴氐模女孩子尤其严格,黛玉也不例外? 第三回,黛玉进贾府,随邢夫人去见贾赦。贾赦忙着寻欢作乐,不愿意见她,叫人出来说了番冠冕堂皇的话,试看黛玉的反应—— 黛玉忙站起来,一一听了。再坐一刻,便告辞。邢夫人苦留吃过晚饭去,黛玉笑回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恐领了赐去不恭,异日再领,未为不可。望舅母容谅。” 她的表现十分得体,说话宛转,很有技巧。 黛玉是七窍玲珑的。也是这一回,贾母问黛玉读了什么书,黛玉道:“只刚念了《四书》。”黛玉又问姊妹们读何书。贾母道:“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 从贾母的话里面,黛玉立即醒悟到贾母对女孩子读书的态度(从后文可以知道,探春等都饱读诗书,不是什么“认得两个字”)。所以当宝玉问她“妹妹可曾读书”时,黛玉就调整了自己的答案:“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 这是黛玉初进贾府的情形,这一年她才不到七岁(贾雨村教她读书,她五岁,一年后,贾敏病逝,黛玉进京),已经如此伶俐。只是,她这样做的动机,倒不是为了讨好大人,而是她异常自尊敏感,怕别人说她缺乏教养的缘故。“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等黛玉再次出场,读者惊奇的发现,她的小心不见了,她开始长刺了,开始得罪人了。王蒙曾经说,大约是爱情鼓励了她。这有道理。还有一个原因大约是,她对寄人篱下非常自怜,反而不肯小心翼翼的争取最好生存。 第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