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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佩琦回忆录 葛佩琦-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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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换号码,你先去接谈。我以十分感激的心情,和他换了接谈号码。当干部收到这个号码时,我把号码和我填好了的登记表一同交给了干部。干部看了看登记表,并问,你是1957年的葛佩琦吗?我说:是。他说:你先到外面等一等。我心中有些嘀咕:我这个1957年的”右派“,到处受歧视,难道上访也受歧视吗?过了一会儿,那位干部又叫我进屋。他说,我打电话和上级联系了,由领导干部接见你,你到前门传达室去吧。旁边的上访人员有些奇怪,他们说:只见过到前门上访,被指派到后门(信访处)接见,没见过到后门上访,被指派到前门接见的。有人接话茬说,这是胡耀邦当组织部长的新措施。 
  我到了中央组织部前门传达室。这是两间座北向南的房子,光线充足,室内清雅,东头摆着一张办公桌,周围摆着沙发椅子。传达室的同志和颜悦色,彬彬有礼,让我在来宾登记簿上签了名。她一面请我坐下,一面打电话。约有10分钟,从办公大楼来了一位干部,请我到了会客室。先给我倒了一杯茶,然后问了我的住处和简单情况。她说:领导接见你,但今天领导开会去了;请你后天(12月27日)上午来吧。 
  12月27日上午8点,我到了中央组织部。经过电话联系,王子冀同志接我到了楼上会客室。他说:宣教干部局郝局长接见你。等候片刻,郝局长来到会客室。他一进门就和我热烈握手,并称呼我为”葛佩琦同志“。这是多年来,我第一次听到干部称呼我为”同志“,我心情激动,感到温暖!唤起了我作为共产党员的光荣感!因为在监狱被关押的人,不准称呼”同志“。偶而不慎,称呼”同志“是要受到批评的。今天来到党中央组织部,获得如此荣誉称呼,我感到这是对我的政治关怀,解除了我多年由于在政治上受压抑,形成的自卑感。 
  郝局长询问了我是怎样出狱的和回到北京的情况之后,他说:胡耀邦同志对平反冤假错案极为关怀,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尽量提出来,不要有顾虑。我陈述了我的历史经历和蒙冤情况之后,提出三点请求:(1)请求恢复我的党组织关系;(2)请求改正错划我为”右派“的决定;(3)请求彻底为我平反冤案。郝局长说:你把你要求解决的这些问题,写给我一份材料,我批给中国人民大学,进行复查,予以处理。他并说:你最好先要求改正错划右派,因为不改正错划右派不能恢复党籍。我又问:我打入敌人营垒做地下工作,都是党组织派遣的,一步一个脚印,有人证可查,就是在”肃反运动“中,也无人提出异议;为什么在”反右运动“中,突然被逮捕了呢?郝局长说,这个问题也要去问人民大学。 
  过了1979年元月不久,我将写好的材料送给了中央组织部郝局长。 
  1979年4月初,我到中国人民大学询问对于我的”右派“问题的处理。见到了右派摘帽办公室负责人。他说,中央组织部已经转来了你的申诉材料,我们正在进行复查。我告诉他,1957年5月27日《人大周报》登出了我的”发言“,歪曲了我发言的原意,我当即向党委作了更正,党委副书记聂真同志接见的我。同年6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出的我的那个”发言“,与我的原发言完全不相符。我于6月9日写信给人民日报编辑部,要求予以更正。按中央宣布的政策,我更正过的那些”发言“,不能作为划右派的依据。他说,我们研究研究再说。 
  1979年U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派人给我送来了《关于葛佩琦右派问题的复查结论》。由于根据的仍是1957年报纸上刊登的那些对我的诬陷不实之词,因此《复查结论》还是说我”不属于错划,不予改正“。我当即表示:我不同意这个”复查结论“,我要继续申诉。 
  第二天我拿着那个”复查结论“和1957年《人大周报》上刊登的我的那个”发言“,到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咨询。律师问我:报纸上刊登你的那个”发言“之前,是否征求过你的同意?你是否在报纸要发表的那个稿子上签过字?我说,报纸上刊登我的那个”发言“之前,没有征求我的同意;我没有见过那个稿子,当然我也没有签字。不仅如此,而且我看到《人大周报》登出的那个”发言“之后,我立即到人民大学党委会作了更正,有人证可查。然后那位律师说,报纸上刊登的那些没有经你签字同意的”言论,是没法律效力的,不能作为划右派的主据。你更正过的“言论”,不应作为处分你的依据。 
  依据北京市法律顾问处的答复,我又开始了新的一轮上访和申诉。当时在党中央和国务院负责解决右派问题的部门有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公安部等五个部。我多次上访各有关部门并向各部门领导写申诉。各部门接待的人员都说:“复查结论”已经有关方面批准,我们不便过问了。有的人表示,阻力太大,爱莫能助。经过几个月的上访,我跑遍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没有任何效果,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好心的亲友也劝我说:官高一级压死人,不要白费力气了。但我坚决相信共产党是实事求是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于是我决心开始第三轮上访和申诉。我第三次轮流上访有关各部门,到了中央组织部,一位年轻而有政策水平的接待同志对我说:你的问题己经定型了,没有中央指示,难以起死回生。这是对我的一点重要启示。 
  3。上访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 
  1980年4月2日下午5时,我到胡耀邦同志家,中上访。(关于这次上访的详细经过,在拙作《总书记批阅的第二干零一封人民来信》[1985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作了叙述。为了联系上下文,在此只作简单介绍。)他的家住在北京东城的一个胡同。胡同里没有便衣巡逻,大门口没有武装警卫。红漆大门上有个电铃,我一按电铃,出来一位警卫员。他问我找谁?我说:我来拜访胡总书记。他转身就回去了。接着出来一位干部,他问我有什么事?我向他通报了姓名和说明来意。他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带着材料吗?我说:带着;我就把一封约500字的申诉信交给了他。他说:耀邦同志正在会客,没有时间接见你。今晚我一定把材料代你转上去,明天下午5点,你来看处理情况。 
  次日下午我按时前往。一按电铃,那位干部出来了,他交给我一个印着红框的大信封。并说:你拿着它到中央组织部去见陈野萍副部长。时近黄昏,我的眼睛有些看不清了。我拿着信封转回家,在电灯下一看,信封是用红铅笔竖写的:左边写的是中组部;中间写的是陈野萍副部长;有边是胡耀邦签字。我打开信封一看,耀邦同志在我的申诉信上作了指示。 
  第二天上午我拿着耀邦同志的指示,到了中央组织部。陈副部长的秘书任小彬同志接见了我。他说;陈副部长到中央书记处开会去了,你的问题如何解决,待陈副部长决定。任秘书把他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我。并说:有事电话联系。过了两天我打电话给任秘书。他说:陈副部长已指定专人接见你,并确定了接见的时间和地点。我按时前往,见到干审局的一位局级领导。他说:中国人民大学的“复查结论”认为“划你为右派分子不属错划”,你为什么不同意?我说:人民大学的这个“复查结论”是以1957年报纸上刊登那些对我的诬陷不实之词为依据得出来的,那些话不是我说的,报纸在刊登之前,没有以我签字同意,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没有法律效力的话作出的“复查结论”,我当然不同意。那位领导又问:你说你没有说那些话,你有什么证据?我说,我有人证和书证。1957年5月27日,《人大周报》登出那些话之后,我就到人民大学党委会作了更正。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聂真同志接见的我。1957年6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出那些诬陷我的话,6月9日我就写信给人民日报社要求予以更正。那位领导最后说: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们指示有关方面重新复查,查出来的材料和你见面。 
  1980年7月下旬,中国人民大学右派摘帽办公室让我看了复查出来的材料,其中就有1957年6月9日我写给人民日报社的那封更正信。我将那封更正信抄录下来,分别寄给了党中央和北京市委等有关单位。关于我的错划右派改正问题,又提上了有关单位的议事日程。 
  4.错划右派得到改正 
  经过重新复查,虽然已经查到了1957年6月9日我写给人民日报社的更正信;原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聂真同志也写出证明材料,证明1957年5月27日《人大周报》歪曲了我的发言之后,我曾到党委会作了更正。但我被错划右派问题,并没有很快得到改正。我根据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继续上访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委,要求纠正不符合事实的“复查结论”。这一轮上访,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同情和支持。 
  国务院参事李逸三同志,原是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处长。1957年我在人民大学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发言时,他就坐在我的身旁,他还记得我发言的内容。他对有关方面迟迟不给我改正错划右派问题,很有意见。1981年夏天,李逸三同志以国务院参事身份,向国务院总理写了一份材料,汇报关于我被错划为右派的情况。这份材料经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转到北京市委。据说,市委一位领导同志在这份材料上指示:再议一议。市委又派专人往访聂真同志、李逸三同志,进行了调查。当时的中国人民大学党委领导、副校长张腾霄同志也主张对我的“复查结论”重新进行研究。 
  1982年3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派人给我送来了《关于葛佩琦同志1957年反右运动中问题的复查结论》。其主要内容是:,,对葛佩琦1957年划为右派分子问题,进行复查,予以改正。撤销1957年划葛佩琦为右派分子的决定,恢复政治名誉,从1978年10月起恢复原高教6级工资待遇“。 
  这个复查结论中只说,”对葛佩琦1957年划为右派分子的问题,进行复查,予以改正“。复查的结果如何?是否划错了?对这个本质的问题,复查结论中没有说明,这是一个遗留问题。1985年夏天,报纸上刊登了关于解决平反冤假错案遗留问题的办法。依据这个办法,我于1985年6月14日向北京市委提出申诉,请求解决复查结论中遗留的上述问题。1986年2月6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通知:”葛佩琦同志在1957年被划为右派的问题,属于错划,予以改正“。至此,我被错划右派的问题,得到彻底改正。 
  5 判刑冤案得到彻底平反 
  在中央组织部郝局长第一次和我谈话之后,我就去访问了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分管落实政策的张腾霄同志,请求解决冤案平反问题。他说:我们走法院的手续,给你解决这个问题,但你要找证明人写出材料。有力的证明人,当年西安地下情报组织负责人赵耀斌下落不明,我去找谁写证明材料呢?经过查询,我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赵耀斌的档案在中央某部,西安地下情报组织的遗留问题,可以请它解决。于是我写了一封信给罗青长部长。他让该部政治部给我写了证明材料。介绍我到”国民党东北保安长官司令部政治部“工作的陈忠经同志和与我一同在东北地下情报组工作的邢国彦同志也都给我写了证明材料。有关方面将这些材料转给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也派人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系了关于我的冤案平反问题。我以为我的冤案平反问题,已经提上了法院的议事日程。等了几个月,我到法院询问此案的处理情况。法院的同志说:你必须自己提出平反申诉,我们才能给你立案处理平反问题。 
  1979年7月16日,我写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同志一封申诉信,请求为我平反冤案。此信被批转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我往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待的人员说:你写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诉信,已经转到我院;但因申诉的人太多,你到国庆节,才能排上号。9月19日,我又往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案的同志告诉我说:你的申诉已经立案审查,听候处理。11月14日我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承办我的案子的刘罗彬、范志敏两位同志和我见了面。我详细陈述了我的蒙冤情况。要求早日予以平反。范志敏同志说:过两天,你再来谈谈。11月16日,我到高级人民法院,见到范志敏同志。他说:我全部看了你的案卷,其中材料不全。谁介绍你入党的?在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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