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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术案例大全-第3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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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区区2元暴涨至24.30元,表面上看,医药公司每销售一支药品就能拿到19.80元的利润,但医药公司要将其中50%的利润“献”给医院。而且在医院的这部分,其分配模式已基本成为惯例:院长、药剂科长“维护费”5%-10%;开单医生“处方费”20%-30%;药剂科工作人员“统方费”5%-10%。  
  医院回扣药品占半  
  “全国现在做药最好的大企业,我敢说没有一家不是通过这样的运作方式来‘发展’的。一个药品的出厂价到最终卖到患者手中,过程太多,所以要满足各方的利益,药品价格就要定很高,否则,一盒都卖不出去。举例:某公司‘高科技’的抗癌药品,医院卖给病人的零售价格是2000元/支,每个疗程用药6-9支。  
  几个疗程下来,病人就要花掉七八万元。其实这种药出厂价才300多元一支。”“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用来支付回扣、公关等费用,做业务要狠下‘功夫’,否则再好的药也卖不出去,”费先生这样告诉记者。而如此渠道“做”进去的药,在医院所有的药品中一般占到40%-50%。  
  生产出来的药品一旦进入流通环节,它的标价就会飞涨。因为在“中转”过程中药品被层层“剥皮”。  
  对此,费先生画图做解:药价的飙升链条:成本价-提货价-厂价(从此环节价格皆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发价-零售价。  
  中标药品受到冷落  
  在医院,由政府组织招标的中标普通药品价格相对便宜,(骗术研究网 163164 )但这些药并不被医生“青睐”。  
  医院实行药品招标采购制的本意是让药品经销商公平竞争,挤出虚高药价中的水分,让利于患者。这本是件让药品经销商、医院和患者三方得利的好事,但现实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对此,费先生的解释是:在没有实行招标采购前,由于中间“油水多”医生争着开处方。可一旦中标了,药价扣除了医生回扣的部分,医生失去了开单提成的好处,自然不会再开这种药,而改开有利可图的其他替代药。另外中标的药品多为普通药,也因其透明度相对高,不被医院“看好”。这类药品临床需求量很大,但每个销售环节的利润都不大。在医院的销售额不高,长久下去便在医院打不开“局面”了。这样的状况,被行业内的人生动地比作“不中标等死、中标早死”。详解医药回扣链条“医生拿回扣只是医院整个药品销售回扣链中的一小部分。这一链条上最关键的环节算下来基本上有四个。他们分别是:药剂科、院领导、医生及财务人员,而整个流程关键的步骤有5个。”费先生这样“细化”了“回扣链”。  
  第一步:药剂科备案  
  首先,医药代表要备齐生产厂家的各种资质证书和检验材料去医院药剂科申请入药(药品进入医院)备案。  
  通常这个问题比较容易破解,数千元就可以“摆平”。随后,药剂科人士将会指点你去某领导(一般这位领导是主管药品进货的)那里“看”一下,否则医院的入药审查讨论会难以通过。  
  第二步:院领导审查  
  费先生在回忆自己攻克这个“关口”的经历时说,第一次见到院领导时,好话说尽,人家还是绷着一张脸,就那么一句“不行,医院这样的品种很多,不能再进了”,根本就不给你机会。  
  第二次,碰了壁的费先生托了不少关系终于有幸邀请对方共进晚餐,关系逐渐融洽。  
  此后,费先生又与对方通过几次电话,请过几次“安”。一周后,费先生准备了一个“信封”,踏进了人家的办公室。这次办公室只有院领导一人,没有过多的寒暄铺叙,费先生直接将这个信封放在办公桌上。对方看也没看就将信封拨入抽屉……  
  第三步:医生开处方  
  进入医院后必须“走临床”,这时直接决定药品临床反应和销售量的科室负责人和临床医生成为“重中之重”。与直接给病人开药的医生搞好关系很重要,这些医生是药品销量大小的决定者。对医生,医药代表只需和他们谈好“扣点”。  
  第四步:兑付回扣款  
  前三步走到后,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给医生兑付现金回扣,这里药剂科“功不可没”。因为,医生在药方上开了药以后,患者未必在医院买药。这样,就可能造成“跑方”。为真实计算出医生的开方量,就必须由药剂科工作人员统计出某段时间对某种药品的处方量,一般按月计。不然,医药代表将无从得知该给各个医生多少回扣款。  
  第五步:财务上回款  
  财务直接掌控着回款率,其意义不言自明。因此,一个完整的销售链条上,这部分的“打点”必不可少。  
  以上五步,只是这个沉重的“回扣链”上最主要的一部分,而在实际的“操作”中还有许多环节需要疏通。  
  另外据费先生说,医药代表贿赂医生的花样繁多,(骗术研究网 163164 )回扣是显性的,有的隐性“回扣”利润则更大。医生评职称需要学分、论文时,由医药代表所在药企凭其关系为医生“搞定”;若某专家需要做一个课题研究,药企则会以合作的方式拨一定资金给专家。面对如此“名利双收”的好事,医生们想不动心也难。  
  对好不容易打开的局面自然也要精心经营。平时的送礼及随时请吃请玩也不能忽视了。这些东西才是最能建立感情的。  
  当然,“名利”也好,“感情”也罢,这些投资早就折算在了患者的药费上。  
  医药回扣成漏网鱼  
  对于医生收受药品经销单位回扣以不合理处方形式提高患者负担的现象,法律制裁似乎显得力不从心。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呢?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对处方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的难题。一般说来,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开具不合理处方,从而提高患者的药费负担,法律无法用非专业者的眼光判定处方是否合理。  
  比如说,对于某一种病症,可供医生选择的有价格不同的3种药品,其中一种价格奇贵但疗效迅速,另两种价格低廉但疗效不如前者迅速,不过一定能治好病。如果医生通过选择高价药而获得回扣,要对其进行打击,医生就会说,他的选择本来就符合医疗技术规则。因此,法律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尴尬,似乎不好追究其责任。  
  另外,医药回扣隐秘、低风险。回扣款被医药商家留给了医药代表,变为了销售费用,医药代表和医生单线联系,直接到诊疗室、医生家里进行推销,结成利益联盟,他人很难发现,也给司法办案带来了难题。  
  查处打击的难度大,致使法纪对医药回扣的约束作用相当软弱,也是近年医药回扣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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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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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医院门口的“好心人” 
  【案例导读】  
  56岁的张老汉平生第一次来到省城合肥市,他是专门到省城的大医院来看病的。可他没有想到的是,病没看成,东拼西凑的2000元看病钱却被“医托”骗走。  
  【案例正文】  
  “特效药”:2000元的口香糖  
  56岁的张老汉来自安徽阜阳市临泉县农村,2005年12月的一天,他生平第一次来到省城合肥。半年多以前张老汉开始出现胸闷和咳嗽症状,按照他自己的想法是再拖一阵,实在不行再到医院去。后来禁不住家人劝告,张老汉借了2000元来到省城找“大医院”检查一下。刚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大门,就意外地遇到同来医院看病的一个“好心人”。  
  这位“好心人”得知张老汉病情后告诉他,(骗术研究网 163164 )自己一年前得的病和老张现在的症状一样,在这个大医院看了好久,花了一万多元都没看好,后来经朋友介绍去看了个老中医,吃了一副中药就看好了。  
  本来就为医药费发愁的张老汉想都没想就跟着“好心人”去找老中医。在一个偏僻的小诊所,张老汉见到了一位留着长胡子的“老中医”,简单询问了病情后“老中医”拿出“祖传秘方”,一袋用烟纸包着的中药,说保证治好他的病,效果可当场实验。张老汉小心地尝了一下,感觉喉咙凉凉的,“效果”明显,于是用身上仅有的2000元买了那药。拿着药回来后,张老汉越想越不对劲,就把药拿到医院的检验科去化验,结果发现所谓的“祖传秘方”竟是口香糖。  
  张老汉的遭遇只是安徽各大医院每天上演的“医托”骗局中的一例。安医大附属医院办公室主任刘晔来说,自从3年前来到这个医院工作,他已经记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例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医院有一个本子专门记载患者被“医托”所骗的纪录,现在已经差不多记满了。刘晔来说,实际上受骗的患者人数更多,因为好多人被骗后不会到医院来说,也就不会出现在医院的记录本上。  
  管理难:“医托”屡禁不绝  
  据了解,针对患者看病心切的心理,“医托”常打着“疗效快、费用低”的旗号行骗,且骗术多端。一是职业“医托”的口头低价保证。合肥市退休的老王,因骨折需要动手术。在术前检查时碰到了一中年妇女,一阵寒暄后,便和老王的老伴“熟”了起来。该妇女听到老王的手术费用将近2000元时,便“惊讶”地称:“她丈夫不久前在某医院做的同样的手术,花了不到500元。”于是,老王借故出了院,来到那妇女所称的那家坐落在郊区的医院,交完500元手术费后,一连串的术后护理治疗费用便接踵而来,出院时一算,前后花了将近5000元。  
  二是患者被诱骗充当“医托”。 合肥市某医院的小儿神经康复中心曾发生过一件怪事:,护士长发现有10多个患者毫无理由地集体出院。没过几天,那批出院的患者又集体回来了。经了解发现,原来是其中一名患者捣的鬼。这名患者在该中心治疗了10多天后,因为家属得到另一家治疗中心免费治疗和高额提成的承诺,便当起了医托。受骗的患者告诉记者:“医托”以那边针灸治疗疗效快、省钱等理由说服他们过去。可过去一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记者在合肥市几家规模较大的医院采访发现,(骗术研究网 163164 )几乎每家医院附近都活跃着“医托”的身影。安医大附属医院保卫科负责人说,“医托”多以进城看病的农民为目标,抓住他们想省钱,治病心切的心理,实施骗术。  
  据了解,在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常年活跃着20多个“医托”,一部分在门诊部,一部分在住院部。“我们拿他们实在是没什么好办法。”医院保卫科的黄科长一提起“医托”治理就头疼。他说,由于法制不健全,目前惩治医托缺乏力度,所以即使抓住医托,多数情况下也只能教育、规劝,缺乏震慑力,这就造成很多“医托”有恃无恐,屡禁不绝。  
  抓症结:医疗资源配置亟待调整  
  对于“医托”猖獗的问题,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吴革非告诉记者,卫生部门一直都在打击“医托”,早在1998年12月卫生部、公安部就联合颁发了《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医托”是违法的。但是根据规定,对查获的充当“医托”行骗的违法人员,仅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而实际上由于取证困难加上处理轻微,这一处罚规定很难起到好的效果。“医托”往往受暴利驱动一再就范。  
  吴革非认为,法律法规不完善,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最为根本的一点就是目前医疗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好的资源都是集中在大城市里的大医院,这必然造成了一些地方的民众得了病之后要到医疗资源集中的地方去治疗,这就给“医托”的表演提供了舞台。如果这个现状不改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医托”问题是不可能的。“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麻雀,这是极不正常的。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医院现在举步维艰,如果能把这些基层的卫生资源好好利用起来,‘医托’赖以生存的空间就没有了。”吴革非说。  
  他认为,要解决当前“医托”猖獗的问题,亟待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目前打击“医托”不力的情况,抓紧制定完善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医托”的惩戒力度;二是卫生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持对“医托”打击的持续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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