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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和生命-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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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不着引经据典,它本身就带有足够的证据:它不受食肉类动物的袭击,安享高寿。没

  有东西吞食它,因为这个系统不象动物又不象植物,其貌不扬,其味不佳。这种象鼻虫

  只有三十毫米长,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却拥有制造神话的资本。

  或许,我们应该在四周找一找,看有没有其他候选者。依我之见,我们该用新的动

  物神话来取代种种旧的动物神话了。如果大家愿意接受微生物神话,如果我们要寻些隐

  喻,那么我能想出好几种生物可以用来满足这一需要。

  第一种是Myxotricha paradoxa。这是一种原生动物,本该出名而没有出名。这种动

  物似乎在把一切的一切一股脑地讲给我们听。它的纤毛其实不是纤毛,而是一个个螺旋

  体。在每个螺旋体基部的附着点上,有一个椭圆的细胞器,植于myxotricha膜中。这个

  细胞器其实是一只细菌。实际上,这种生物不是一个动物。它是一个集团,一个组合。

  Myxotricha给我们讲述的故事象任何一种神话一样有深度,一样有深刻的寓意。这

  种生物进化在我们大家后面,它还处在进行集合的过程中。我们的纤毛早就放弃了独立

  存在的地位,我们的细胞器现在已真正属于我们自己,但控制着我们细胞的各个部分的

  基因组还是不同的基因组,住在独立的居室里。严格说来,我们仍然是一些组合。

  还有一种原生动物叫做blepharisma,它讲的长长故事是关于复杂生命的危险性和易

  错性的。称它为blepharisma,是因为在它口腔的周围生有明显可见的长有纤毛的膜,很

  容易让人想起眼的睫毛(blepharidos)。整个神话般的故事是吉斯(Giese,A。C。)的一

  本书里描述的。Blepharisma比myxotricha走得远一些,但还不够远,还是要摔跤子。它

  有三组不同的自我复制的核,每组中的DNA都起着不同的作用:一个大核,掌管受伤后的

  再生事宜;一组(八个或更多)小核,含有繁殖所需的那部分基因组;还有许多微小的

  核,纤毛就是从这些核生出来的。

  这种生物的一部分产生一种呈粉红色的色素,现称作blepharismin,它跟金丝桃蒽

  酮以及某些其他光敏化植物色素相似。Blepharismin通常不找麻烦,但一旦这个生物游

  入阳光中,这种色素就立刻把它杀死。在某些条件下,blepharisma周围的膜解体,变得

  可以自由游离,好象脱掉的皮壳一样,使那个生物成为透明的白化体。闹饥荒时,单个

  的blepharisma会吞食邻居,然后膨胀得很大,变成一个吞噬同类的巨人,简直就是挪威

  传说中的魔鬼。显然,这种生物仍难协调自身的各个部分,在集体中也很难跟其他的bl

  epharisma相处。

  另外,还有无数植物和动物的结合。这些生物大多生活在海洋里,其中的绿色植物

  细胞为整个生物提供碳水化合物和氧气,而自己也得到一份能量作为回报。这真是最公

  平不过的结合。每当草履虫没有食物时,它只需呆在有阳光处,这样,它的体内绿色共

  生物就会象叶子对待整株庄稼一样为它提供养料。

  细菌是组办联合企业的巨子。其寄主的生命全靠这些企业。根瘤中的固氮根瘤菌,

  昆虫的菌胞体,许多动物消化道中产生酶的微生物群落等,都是一些大同小异的十分均

  衡的共生物。

  这些故事的意义也许跟中世纪的动物神话基本一样。不同的生物都有一种这样的倾

  向,就是结合在一起,建立联系,生长在彼此的体内,回返到早先的秩序,只要有可能

  就一块儿过下去。这不就是世上众生之道吗?

  这一倾向的最简单、最壮观的标志,就是细胞融合这一新现象。今天的分子遗传学

  很借重这一实验室技术来取得研究的资料。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最反生物学的一种现象。

  它违反了上世纪最基本的神话,因为,它否认生物的特殊性、完整性和独立性的重要。

  任何细胞,不管是人的、兽的、鱼的、鸟的或虫的,只要给予机会和合适的条件,跟任

  何其他细胞——不管多么天差地别的——在一起接触,都会与之融合。细胞质会毫不费

  力地从一个细胞流向另一个细胞,胞核会结合,于是至少在一段时间里成为一个细胞,

  有着两个完全的、不同的基因组,准备双双起舞,准备生儿育女。这是一个喀麦拉'译注

  3',一个格里芬,一个斯芬克斯,一个甘奈沙,一个秘鲁神,一头麒麟,一个预兆好运

  的灵物,一个得到整个世界的心愿。

  有一种观点认为,群集的社会性昆虫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庞大的、多生命组成的生

  物。这些生物具有一种集体的智慧和善于适应的天性,这种智慧和适应力远远高于个体

  的总和。这一想法始于著名昆虫学家威廉·;莫顿·;惠勒(William MortonWheeler)的一

  些论文中。他提出“超有机体”(Superorganism)这一术语,以描绘这种组织。从191

  1年到50年代前期,这一思想被列为昆虫学的重要思想之一,吸引了昆虫学圈外许多热心

  人的注意力。米德林克(Maeterlinck,M。)和马雷(Marais,E。N。)写了几本畅销书,书

  的基本观点认为,在蚁穴和白蚁巢中的某个角落,必定存在一种精神。

  后来,不知怎的,这个想法突然不时行、而且不见踪影了。在过去四分之一世纪中,

  在昆虫科学激增的文献里,几乎没有一处提起它,没有人谈论它。不只是因为这一想法

  被人忘记了;倒似乎是这种想法提不得,提起来让人难堪。

  这件事很难解释。那个想法并没有显得错到哪里去,也没有与其他任何更容易接受

  的想法相冲突。只是因为,没有一个人想得出,这样一种抽象的理论,拿它来好干什么。

  那时它在知识界占了重要的一席之地,正是昆虫学作为颇有力量的开拓性科学刚刚兴起、

  刚能解决复杂细致的问题的时候。它俨然成了新还原论的范式。那一巨大思想——个体

  的生物可能在与一个密集社会的联系中自我超越,是新技术无法处理的,它也没有提出

  新的实验或方法。它只是横在当道,只不过被落叶般的论文所覆盖,需要有启发性的价

  值衡量才能使之幸存。而缺的就是这个。

  Holism(整体论)这个生造的词一向被用于“超有机体”这类概念。人们思忖,是

  否就是这个词吓退了某些研究者。这个词的确是面目可畏。简·;斯马茨将军(Jan Chri

  stiaan Smuts,1870-1950,南非)1926年杜撰了这个词。当时,如把它写成wholism也

  许会好些。Wholism在词源上完全合格,而在我们这种世纪,它会因足够世俗而能幸存下

  来。然而,既写成现在的样子,其前途就可忧了。Holism这个词见于某些科学词典,但

  还没有收入大多数标准的英语词典中。牛津英语大辞典增编里收了它,这是重要的,但

  还不足以保证它存活下来。弄不好它会随超有机体学说一块儿灭亡,

  对这事我不能置一词。如果一个理论不能自行发展,推动它是无济于事的。最好还

  是让它呆在那儿吧。

  然而,问题可能在于,有人推过它,但推的方向错了。依照惠勒的标准,蚂蚁或白

  蚁、蜜蜂、群居性黄蜂的群落,可能实际上都是超有机体。但在目前,就昆虫来说,很

  可能这就是信息线的终点了。或许,如果你把这种理论用于另一种社会性物种或较易对

  付的物种,路子会顺一些吧。这样的物种是有的,比如说,我们。

  有件事长期以来让昆虫学家心烦。这就是,我们这些外行人总是干预他们的事务:

  总是用人类的行为来为昆虫行为提供解释。昆虫学家花了大力气向我们解释,蚂蚁们根

  本不是人类的小小机械模型。我同意他们的意见。我们所确知的关于人类行为的一切,

  没有一条有可能解释蚂蚁们的所作所为。我们不应当过问蚂蚁的事,那是昆虫学家的事。

  至于蚂蚁本身,很显然,它们才不需要我们的教诲呢。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反其意而用之。比如,走运的话,蚂蚁的集体行为,

  可能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类的问题。

  这方面有着许多可能性。但只要想一想一个由上百万的蚂蚁组成的蚁群群落营造巢

  穴的情景。每一只蚂蚁都在不停地、强制性地工作着,把自己那部分工作干得精益求精,

  却一点也不知道别处正在营建着什么东西。蚂蚁就这样度过短暂的一生,而它为之工作

  的事业对它来说则亘古永存(蚁群每天死亡百分之三到四;大约一月之内,一代蚂蚁就

  销声匿迹,而蚁穴则可存续六十年之久;若无天灾,则永世不坏)。蚂蚁们在一片混乱

  之中精确无误、专心致志地工作着,蹒跚地越过一只只蚂蚁同伴,衔来一点点细枝和泥

  土,把它们准确地排列成合适的形状,好给蚁卵和蚁仔们保暖和通风。但孤立起来,它

  们一个个都那么柔弱无力。这样看来,在人类活动之中,只有一件事能与之媲美,那就

  是语言。

  我们制造着语言,一代接一代,延续了无数代,却不知道语言是怎么造出来的,也

  不知道造完时——假如还能造完的话——会是什么样子。在我们做的事情当中,这件工

  作最具有强迫的集体性,最受遗传程序所规定,最为我们人类这个物种所独有,同时也

  是最自发的工作,我们干起来也是准确无误。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我们有营管语法的DN

  A,有营管句法的神经原,什么时候也不得停止。我们摸爬攀越,经过一个又一个文明时

  期,变着形,到处造出工具和城市,而新的词汇随时都在跌跌撞撞拥挤而出。

  那些词汇本身也令人惊异。每个词都是完美地为其使用目的设计出来的。旧词和较

  为有力的词是膜状的,塞满了层层不同的意思,象是一个词构成的诗。比如articulate

  d起先是划分为小关节的意思,后来不知不觉有了成句说话的意思。有些词在日常使用中

  渐渐改变,直到变化完成时我们才知道发生了变化。今天的一些副词中的…ly,如ably

  (得力地)、benignly(慈祥地)等词中的后缀…ly,几百年前刚出现时是用来代替lik

  e(好象)的。后来,like经过销磨,成了个后缀。通过类似的过程,love…did(古英语

  love(爱)的过去时)。后来变成了loved。

  没有哪一个词是我们认识的哪个人造出的。它们只是需要时在语言中出现。有时候,

  一个熟悉的词会突然被人抓起来,用来指一件很奇怪的东西:今天,奇怪(strange)这

  个词本身就是这样一个词。原子物理学家需要它,用它来代表一种衰变极慢的粒子的性

  质。现在,这种粒子称为“奇异粒子”(strange particles),它们具有“奇异数”

  (strangeness number's')。这种旧有的熟词突爆冷门现出陌生面孔的事,我们已认为

  稀松平常。这一过程已经进行几千年了。

  有几个词是我们当代的几个独居人造出来的,比如Holism是斯马茨造的,Quark(夸

  克粒子)是乔伊斯(Joyce)造的。但这类词中的大多数具有异国风味,是昙花一现的。

  一个词要真正成为一个站得住脚的词,那需要大量的应用。

  大多数新词是由原有的其他词演变的。语言的创造是一个保守的过程:旧物翻新,

  很少浪费。每有新词从旧词脱颖而出,原有的意思往往象气味一样在新词周围萦绕不去,

  诡秘莫辨。

  创造Holism的人意思很简单,不过意指若干生命单位的完整组合。只因它貌似holy

  (神圣),便暗示了“在生物学方面超自然”的意义。追根溯源,那个词来自印欧语中

  的词根kailo,意为整个(whole),也有未遭打击、未着伤之意。数千年来,它嬗变成

  hail(whol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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