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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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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岱棵藕妥芪袷颐疟惶呃谩K巡橥旰螅怯肿讲挚馑巡椋⒂锰靼巡挚獠AР泛凸ひ掌反蛩椤5蓖碓诠こё∷薜�20多名工人和几名管理干部,除王友辉一人躲到温度达到50℃的烤钳锅的炉子里得以幸免外,均被殴打过,连正在睡觉的女工也没放过。治安队员把女工的被子掀开,强行拉起来搜查。公司总务室及工人的3900多元现金和存折被拿走,李毅手机被抢,身上1000元现金不翼而飞。一番洗劫后,胡伏秋指挥警车分4次抓走了21名工人,其中15人被关押15小时,6人被关押达49小时之久。 


        1998年5月2日下午4时左右,两辆丰田面包车开到安徽潜山县天柱山林场马祖停车场,停了近一个小时。停车场收费员涂玉节上前去问他们是否买票了,他们不理,却反问:“你可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你还敢查我们?”这辆车是民用车,只是挡风玻璃上有块“防暴警察”的硬质标牌。徐玉节告诉他们,你们如果是执行公务的,可以不交费;今天你们是来玩山的,必须按规定交费。没说几句,有个人上来就给了他当面一拳,将他打倒在地,接着将他抛到沟里,开车就跑。 

        另外一个收费员涂春林后脑也挨了一拳,倒在地上。涂春林爬起来后打电话报告了林场值班室,值班干部通知森林防火车追赶。在离停车场3公里处,赶上了其中一辆白色面包车,并示意其停车。两辆车都停下了,将林场的车夹在中间,车上下来10多个人,将林场7个人围在中间,拳打脚踢,有的还解下皮带抽打,将7个人打翻在地,并将其中的几人踢到路边的山崖下。然后将林场的车子开到路边,将车钥匙扔掉,拉掉车上的电动线路。这伙人不顾山崖下求救的惨叫,拉响警笛,一溜烟地逃了。幸亏后来这些人被潜山县公安局的警察拦住了。 

        但是合肥市的这群防暴警察口径一致,否认曾在天柱山行凶打人,尤其否认将林场职工踢下山崖的指控,说是他们自己慌不择路,跳下山崖的。 
        在现场看到的是,这是天柱山盘山公路中最险峻的一段,路边山崖,山势陡峭,乱石磷峋,最深处达几十米,徐小东摔下去的那一段,深达18米。掉下去,非死即伤。警察们既无武器,又无警具,又不承认曾施展过拳脚,为何林场职工如此惊慌失措,不沿公路逃跑,却不顾身家性命跳下山崖?还没有人对此做出合理解释。 

        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合肥市公安局与天柱山林场达成了一纸含糊其辞的协议,“因停车费问题双方发生纠纷,造成天柱山林场8名职工不同程度伤情,经双方协商,由合肥市公安局防暴支队预付医疗费6万元(多退少补),如无残废,两不相找。”无错误就无责任,为什么要支付医疗费?合肥市公安局的解释是“出于人道主义”。 


        今年3月13日下午3时55分,湖南湘潭市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122值班台接到报案,该市107国道板塘铺段发生交通事故,正在值班的交警刘定辉、方军与外聘司机邹支健、罗柱4人驾车赶到现场。 

        在事故调查中,株州市工商局干部于大喜认为交警执法不公,双方发生口角。交警刘定辉恼羞成怒,猛踢于下身一脚,交警方军与司机一拥而上,抓住于的头发强行拉上警车。车门尚未关上,于身体大部分还在车外,警车便鸣着警笛开往事故调处大队。在车上,于又遭到交警和司机的殴打。 

        受害人于大喜在事故调处大队被折腾4个多小时后乘出租车回到了株洲,此时内裤里已是血迹斑斑。经株州市第二医院法医门诊诊断,于上肢、胸、背、腰及下肢多处青紫,阴茎背侧有约3厘米长裂处,深达皮下。医院当即为其进行缝合,共缝合了9针。 

        3月14日上午,湘潭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接到投诉,市公安局纪委案检科展开两周的调查,基本查清了“3·13”交警殴打无辜乘客的事实。4月3日,湖南省委副书记郑培民看到有关此案的情况反映后,当即批示:绝不护短,依法处理。 


        刑讯逼供。陕西榆林市镇川镇是陕北的货物集散地。1997年国庆节前夕,镇上的摩托车、羊毛、皮张连续被盗,严重影响市场秩序。派出所负责人解靖平、副所长薛万斌商定,从10月1日零时开始,分4个组分点守候侦查。10月2日凌晨3时许,解靖平带领的一个组在柳湾加油站附近查获两个可疑人,带回派出所审查。骑摩托车的可疑人,是米脂县姬岔乡的农民燕高东。讯问过程中,派出所民警用电警棒、警棍在燕的臀部、大腿部长时间殴打。刑讯之下,燕供出当晚和以前在镇川盗窃摩托车3辆的事实,还供出赃物卖给绥德县人“二虎”。 

        10月2日8时,薛万斌带领6名民警和联防队员押着燕高东去绥德县寻找销赃人“二虎”。经燕指认,绥德县龙湾电器摩托车修理部的黑飞利是销赃人“二虎”。上午10时,薛万斌一行将黑带回镇川审查。 

        黑飞利既不承认他叫“二虎”,也不承认买过燕高东的摩托车,审查陷入僵局。民警们又把黑带到院里让燕再三辨认,对黑进行推揉殴打。下午7时,黑又被带到2号房间与燕对质,仍无突破,又被带到6号薛万斌的办公室讯问。薛万斌等边问边用警棍在黑臀部、大腿处殴打。直至晚上9时,仍然未果。解靖平让刘军、赵鹏看好黑飞利。时过不久,赵鹏发现黑飞利情况有异,赶忙掐其人中,闻讯赶来的解靖平,打开卡在黑飞利手上的铁铐,将其放在地上,做人工呼吸,又送镇川医院抢救,终于抢救无效死亡。榆林中院法医鉴定:黑系遭受钝性外力打击,致肢体广泛性软组织损伤、出血,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黑飞利死后,解靖平召集全体民警和联防队员在自己的办公室开会,商议对策。看了刑法条文,解靖平说:“新刑法对司法人员犯罪卡得比较严,要想个什么办法。”大家议论了一阵,一起去厕所,放倒两块门板,伪造了黑飞利翻墙逃跑被门板压伤的假现场。回到5号办公室,解靖平又翻了一阵刑法书,对薛万斌说:“我第一,你第二,我判无期,你最少也得判10年。”又对大家说:“众人肩膀宽,人多好杠角角,以后调查起来,就说都打了。”薛万斌说:“靖边刑警队打死人都跑了,跑了两个月回来什么事都没了。”在众人议论之下,解靖平召集干警,把枪交给出纳员张小燕,锁进保险柜,又在出纳处领了4000元现金,然后和参与殴打事件的6名民警全部逃走。10月5日、17日、19日他们又分别回到市公安局。 

        在榆林市检察院侦查期间,解、薛对抗侦查,拒不交代实情。榆林市检察院冲破阻力,终于1998年3月18日侦查终结,移送榆林地区检察分院审查起诉。 

        1995年3月19日至21日,辽宁抚顺市望花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焦志邦组织指挥,以涉嫌容留妇女卖淫为由,先后将抚顺市财源餐饮娱乐大世界总经理史有旭、副总经理关新跃、女服务付丽新、王成玲、宋志敏等9人带到该局“除六害专案队”讯问。 

        焦志邦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先入为主,指示张金发、金宝岩、孟凡贵、田野(均系该分局民警)等人以刑讯手段逼取口供。在审讯过程中,焦志邦多次到各个现场,授意“把他铐上,挂起来”,“不说就收拾他”。当被刑讯人向焦志邦指出“让保安人员出面打人违法,我出去要告你”时,焦志邦蛮横地说:“告能怎么的,回企业过段时间我再把他聘回来!” 

        张金发讯问史有旭时,因史否认其酒店有容留卖淫和与小姐有关系问题,张金发便将史铐在铁凳上,用电警棍猛烈触击史的头部、腹部、大腿内侧和阴部,见史仍不承认又用电棍猛击史的嘴,造成其门牙脱落,刑讯达5个小时。后经法医检验史有旭为轻伤。金宝岩等人对关新跃也采用类似刑讯,并将关铐挂起来长达32小时,其间不给吃饭喝水,不许上厕所,见关疼痛喊叫,又用袜子塞进关的口中。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按焦志邦的安排,在对女服务员付丽新讯问中,因付丽新申辩自己根本不存在卖淫问题,便被电警棍触击乳房和阴部及身体其它部位。当付哀求“我怀孕了,不要再打了”,仍不被放过,以致付丽新被折磨惊吓得大小便失禁,终因不堪忍受侮辱摧残从四楼跳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孟凡贵、田野在讯问女服务员王成玲时,逼迫其交待有卖淫行为不成,就用电警棍触击王的身体各部位,因王喊叫又用抹布堵其嘴。王被打昏迷后,又被用凉水喷醒,并不顾王“来例假了”的哀求,一直铐打王成玲长达7个小时之久,致使其身体多处被电警棍击伤,左眼造成眼外肌麻痹,眼内斜,视力减退。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此外,女服务员宋志敏、高飞飞等人,在被讯问中,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铐吊、捆绑、过电棍等折磨和殴打。 
        这就是望花区公安局焦志邦等人“办案”的经过和结果。 
        女服务员付丽新被刑讯跳楼死后,望花公安分局有关人员竟以分局名义,与死者家属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规定:付丽新尸体不进行解剖和尸表检验;不追究死亡原因;望花公安分局一次性补助死者家属人民币65000元;死者家属把手中有关付丽新死亡的一切材料交到望花公安分局后统一销毁。 

        1997年5月29日,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将此案交市检察院查处,该院随后开始案前调查。 
        1998年4月,抚顺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4月28日和5月25日,分别将原望花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焦志邦等五名民警依法逮捕。 
        1998年6月10日,抚顺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焦志邦、张金发、金宝岩、孟凡贵、田野在办案中无视和践踏法律,以肉刑逼取口供,情节恶劣,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到不同程度伤害的严重后果,且认罪态度不好,已构成共同涉嫌刑讯逼供罪,依据刑法第135条规定,移送审查起诉。 


        另据调查,1995年3月23日,望花公安分局将涉嫌“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史有旭、关新跃先行拘留。4月3日,望花区检察院对史、关二人批准逮捕,并予起诉。同年11月20日,望花区法院经开庭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1996年4月17日,望花公安分局对史有旭、关新跃改为取保候审,1997年9月23日对二人解除取保候审。 

        1998年1月,史有旭、关新跃以自己没有“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嫌疑为由,要求抚顺市公安局确认望花分局对其二人做出的先行拘留决定违法。市公安局受理后,对本案进行了全面、认真复查,认为望花区公安分局认定史、关的犯罪嫌疑缺乏确切的证据,不符合逮捕拘留条例有关规定。 

        1998年6月29日,抚顺市公安局做出决定:撤销望花公安分局拘字(95)第70号、71号决定书;确认望花区公安分局对史有旭、关新跃做出的先行拘留决定违法。申诉人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两年内,向望花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申请。 

        至此,历时三年多的刑讯逼供案真相大白。人们不禁要问:执法者难道不知有刑讯逼供罪?民警如此“办案”的动机、效果何在?究竟谁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知法犯法。1992年7月,河南焦作矿务局九里山矿派出所侦破了一起以张新顺、许小贵、范贵山为首的重大盗窃案。当时担任派出所所长的窦振国接受许小贵的父亲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宴请或行贿送礼数百元后,指使办案人先后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暂扣押金和罚款的名义,向3名犯罪嫌疑人家里收取现金1。3万元,将许小贵取保候审,另两个人放掉。致使3名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达3年之久。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日前以徇私舞弊罪判处被告人窦振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998年1月22日早晨7点多钟,辽河油田盘锦公安分局副局长魏国宝和辽河油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主任李长玉在上班途中,一个戴白色口罩、身穿灰色格呢上衣的青年男子突然蹿上来,将盛着硫酸的一个小盆扣在魏国宝脸上。走在魏国宝左侧的李长玉身上也溅了很多硫酸。魏国宝和李长玉顿时被烧成重伤,魏国宝的一只耳朵几乎被烧掉。 

        案发后,辽河油田公安局、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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