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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墙-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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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中,成了我的左右铭: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青。 有了这本书,我觉得充实了许多。
  我对这儿的教学方法颇有异议,甚至所不满。比如印发别人的作文做讲议,不好,因为,因为……唉!怎么说呢?老师认为这样做有好处,可大多数人却反感,有的咬牙切齿,骂娘,实在是伤了他们的自尊。再如数学老师按自己的想法讲课外难题,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但应该征求大家意见。而数学老师的解释是:同学们意见不一,有的会这题,有的会那题,怎能从头每题都讲?接着,他还集中优等生听讲,把劣等生排除了,说要培训骨干。后进生们难过得要命,妈的,他们不会做的题我们更不会,他们会做的题,我们也不一定会。
  上午,喇叭里传出纪校长愉快的声音:李秋爽被评为地区优秀干部,林政被评为地区优秀三好学生,请到办公室来拿证书。
  也许好事情太多,校长一时高兴,晚上组织老师看《三十九级台阶》去了。教室里的气氛轻松多了,没有老师的晚自习就像放假。我溜了出来,因为我看到林政在窗外招了下手,是冲我来的。
  甬路上铺满了教室里透出的灯光,不敢在光线下暴露,我们下意识地走进阴影。我祝贺她当选三好学生,她说并不满意,本来应该当选优秀干部的,加分更多。我们之间再也找不到默契的感觉了,陌生得令人不可思议,不过,这种陌生虽然浸润了伤感,但却是另外的享受,怎么说呢,是理智的享受,是成人的感觉。林政找我,是送参考资料,她很了解我的现状,给我的材料中有许多是她专门为我制作的讲义,这摞资料中,有一本英语练习薄,我一眼就能看出是南坡中学时我赠给她的,那是我们初恋的定情之物。我们不敢久留,她拉了拉我的手,给了我一个无奈的笑,转身走了。
  这是我和林政在红旗中学的最后一面。
  6月27号中考结束。
  考试的两天时间,姐每天都来看我一次,还陪我吃了一次午饭,她说老妈也来了,但她没敢让老人家到校。
  终于解脱了。
  两天后,我回到了南坡的家。
  老妈忙于她的工作,似乎无暇顾及我,她回家后很少和我说话,对小弟却倍加严厉,压得他抬不起头来,像个傻子。我有种受冷落的感觉,老妈只和我正式谈了一次,是晚上在院里纳凉时谈的,她问我胜率有多少?我说没多大把握,老妈的火气立刻升腾起来,给我讲了半个小时的大道理,有指责有质问有怀疑有失望,当然,也有给我打气的成份。打气有什么用?能打回分数?我觉得老妈真让我气糊涂了。她说考不上重点高中的话,回老家帮你爷爷拉锄钩子去吧。我耷拉着脑袋,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老妈就是老妈,很有头脑的,事后小弟透露了一点消息给我:真升不了高中的话,她打算给我弄个指标,到供销社就业。这个消息令人振奋,我开始调整心态,寻找社会人的角色了。
  正文 十七、爷爷
  我没有考上高中,分数低得吓人,老妈三天没正眼看我。还好,她没发脾气,如今她多半心思被工作占去,与之相比,我的“重量”还不够级,抑或她在策划一个修理我的好方法,必定是个大阴谋。我惶惶不可终日。
  我的直觉越来越灵,老妈确实在运作大的行动,但与我无关,幸甚幸甚!
  老妈的计划只有姐知道,姐非常规回家来了几次,但并不理我,娘儿俩秘密磋商,经常嘀咕到深夜。难得清静,我除了睡觉,就是看书,然后抄袭糊在墙上的诗歌散文,把它变成自己的大作结成集子,以留作日后向别人炫耀的资本。大街是不敢去的,怕遇上熟人儿。对外联系的工具是小弟,我帮他做作业,他替我收集外边世界的信息,这家伙对我衷心耿耿,且兢兢业业,常带回令我或悲或喜或愁或忧的最新消息。比如鱼干考上了县重点高中,琳琳升学失败,留校复习,李校长退休了,左明宇当了副校长等等。
  清静了不几天,老妈严肃地找我谈了谈,说经过充分考虑,与你姐商量了一下,你还是回老家帮你爷爷干活儿吧。就这样,她把我这个不成材的东西发配回山沟里的寨子村。
  回老家是个不错的选择,我求之不得。爷爷待我像个宝儿,起码不会让我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回老家,我的日子会更悠闲,至于农活儿,不就几亩地嘛,我自栩对土地的感情比村里人还深厚。
  四间屋子,我西间,爷爷睡东间,蛮宽敞的。西间还是我出生的地方,那份感情,那种感觉,说不出来的亲切。我爱闻屋子里的味道,渗透着粮食的芬芳,当然还有石头的腥气。我把墙壁重新糊了一遍,用了几本旧画报,那是老爸收藏了多年的心爱之物,上边的明星大都是五六十年代的。我很有创意地在每个明星旁边贴上合适的格言,这样每天都能唤醒自己的理性,无非是伟大的追求和渴望,至少有五个大目标:当电影演员、成运动健将、做大官儿、当国营工人,最重要的,我想成为大作家。
  最初的几天,我确实清闲自在,说是帮爷爷干活儿,可老爷子的生活节奏很难溶入我的节拍,除了每天打扫庭院外,没让我干别的,他倒是多了块负担——多做一个人的饭。
  没过几天我就呆不住了,外边的一切动静都在拨动我的心弦,大山的雄姿,河水的涛声,还有清晨的阳光,午后的鸟语花香鸡鸣狗叫,仿佛都是冲我来的,尤其是炎热的中午,能到东河洗澡是最大的诱惑。但要实现这个愿望,得过爷爷这关,他能看透我的心思,吃过午饭就关了街门,把我撵回西屋,他呢,在院里的老梧桐树下的长石条睡一觉,然后到石青(石窝子)干活或去地里看看庄稼。老爷子生活很有规律“石青——庄稼地——菜畦子。顶着烈日锄草,背着日头浇菜,他教我好多这样的常识。
  爷爷也有休闲的时候,那就是到东河钓鱼,那是我最开心的时刻。到了河边,下好线,支好鱼杆,他就躺那儿迷瞪着,我不敢离他太远,只能在就近的河边遛达,我得时时留心鱼线的铃儿,别错过起钩的激动时刻。只要钓到哈蟆或鳖,爷爷就觉秽气,收了杆就走。不过,这种情况极少。河边并不寂静,不远处就有好多洗澡的,在水里嬉戏,女人的领地在远远的下游,我的目光大多往那个地方凝聚,呆呆地,引发许多联想。
  回老家不到十天,鱼干不期而至,他来看我了。这小子变化不少,长高了,声音也粗了,络腮胡子都萌了芽。他主要的变化在于个性,像个疯子,话多,动作也多,跟我吹个不停,哪有我说话的份儿?一边唾味星子四溅,一边手舞足蹈,而且这些肢体语言往往与他说的话不沾边儿,比如,说着同桌的故事,他竟然在屋子里表演交警的手势。与他相比,我倒是觉得自己是个地道的大人了。不久我就烦了,初见时的那股亲热劲儿早已荡然无存,只盼他快走。临走我让他帮我完成一桩特别重要的任务:给琳琳捎封信。说到琳琳,他反感不止,不过并没拒绝帮我,只是对我仍然衷情琳琳表示反对。
  我给琳琳的信是早就写好的,我预计会有机会交到她手里的。这封信是我拗不住思恋的痛苦时写的,说是信,其实是彻头彻尾的情书,字里行间不乏肉麻的词儿。我不在乎鱼干会不会偷看,反正我已经不属于学校了。
  这封信琳琳并没收到,一直下落明。
  老妈酝酿已久的重大方案终于出台了:她承包了南坡供销社西寨子门市部。那可是老家很有人气的杂品店,乡亲们亲切地叫它三店,村里赶集时,购货的络绎不绝。平日多是邻村的来,生意一直红火,老妈早就盯上了这块肥肉,最终让她抢到手了。
  三店几天之内就换了门面,爷爷招集了一帮瓦工,重新修葺了一下,本来还想把院墙推倒(这个店有院子,以便堆放杂物),我却出了个好主意:砌成花墙,既不挡视线,也不碍放物品。
  老妈招聘的店员出人意料,她是吴瑞芹。
  正文 十八、吴瑞芹
  乡下人讲究亲缘关系,如果你有兴趣和闲心的话,随便在镇街上逮住两个素不相识之人,细听他们追溯,十有八九会沾亲带故。吴瑞芹之所以闯进了我的生活圈子,皆缘于此。那天木桩圩村的一个妇女到供销社扯布,正巧老妈在场,俩人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加之老妈骨子里的生意人本性,主动报上自家三辈人的名号,没想到那妇女越听越激动,原来,她们三辈以前沾点亲。当然,是那种八杆子够不着的亲戚。既然是亲,必定三分向,妇女拉着老妈的手说出了求人的话儿。她求老妈给女儿找份活儿干,哪怕是日工也行,老妈爽快地答应了。也该着吴瑞芹有时运,那段时间老妈正在物色三店的售货员——听起来挺有诱惑力,其实老妈是给凌嫂子找帮手。凌嫂子是三店的老售货员,自己村的。店虽然换了门头,但老妈是舍不得换掉凌嫂子的,不仅如此,她还要给她配个临时帮手。这让凌子嫂感激不尽,以后再也不用晚上看店了。如此这般,吴瑞芹来了。对这件事,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既妒忌又兴奋,本来这份差事应该是我的,凭什么不让我做?
  至于兴奋,现在想来,无非有两种心态作怪:一是强烈的主人翁感——不管怎么说,我是她老板的儿子,也算半个老板吧?二是蠢蠢欲动的情感潜流。
  对于吴瑞芹的到来,老妈教训我说:“你们以前是同学,论辈份你大她一辈,我看这个丫头比你强,勤不勤快不说,有眼力劲儿(机灵)。以后你也不能闲着,常去干点活,帮把手,锻炼锻炼。”老妈说出了我的心声,我何尝不想这么做?
  吴瑞芹还是那个样子吗?我激动得几乎一夜未眠。
  一觉醒来,外边一地的阳光。今天三店开张。我的心情如这天气一样好,去三店的路上,我的心像放飞的鸟,无所顾忌地东突西奔,视线所及之处,都是一片喜庆,浓密的深绿,淡绿的榆树、白杨,把庞大的枝头擎在晴朗高爽的天上……
  吴瑞芹搭乘送货的车到了西寨子村。她在往下卸货时,我正在给她布置卧室。柜台里的小库房,挪出一半放了张床,简单地裱了裱墙壁,从今后这就是吴瑞芹的窝了。
  我在门口只看了一眼吴瑞芹的背影,就感到非常失望,她无法和琳琳比,更不在林英英档次上。她仍然是那个样子,穿得土,长得土,而且更瘦了,不过个子长高了。我只和她礼节性地打个招呼,没有表示出一点热情。老妈白了我一眼,大体意思是你挺自高自大的。就这意思,没错。
  没有了激情的相处,我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不顾形象,更不顾面子,我常和她比干活。吴瑞芹表面上看不出和我比,可外人一看就知道她在拚命。每次相比,我竟然都落在下风,没有比过她。她做工很麻利,不能不让我佩服。
  有了三店,我再也不觉得无聊了,干完了爷爷指派的活儿,我就扎到店里,即使插不上手,心里也充实。吴瑞芹的适应能力很强,没几天,她就胜任了自己的职务,完全像个老手了。
  没多少日子,我就看出些猫腻,凌嫂子像使唤丫环一样指使吴瑞芹。在外人看来这是很没人性的。但吴瑞芹好像并不在意这个,她把所有的活儿干的漂漂亮亮的,所以,她的人气儿不断上升,口碑也越来越好。对凌嫂子的所作所为,我却越来越愤愤不平。打狗还得看主人,吴瑞芹好歹也是我的同学,而且还是我家的亲戚,凭什么要受她的气?想是这么想,可我言语中并不敢流露,只能另外一种方式渲泄:每当凌嫂子发号使令,我就抢先去做,并没有理会那时吴瑞芹的尴尬。
  我敢说,总有一天会出事,吴瑞芹不会忍耐太久,我就不信她不会爆发,鲁迅不是说过嘛,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可这个黄毛丫头也太有耐心了,不仅如此,她还能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不知什么时候,吴瑞芹在花墙外栽上了两株金银花。她的这个举动,改变了一点我对她的看法,因为南坡中学的花墙上,也结满了金银花朵,现在正是花开旺盛的季节,如雪似玉。吴瑞芹移栽的花苗上还顶着十几朵初绽的花蕾,羞答答的,但却极其鲜艳。她还有台收音机,一早一晚都有歌声从她的小屋飘荡出来。可以断定,她活得很舒心,她并不无聊。
  而我是极其无聊的,尤其是晚上,还会伴生着无尽的孤独和伤感。我天天盼望村子里放电影,有电影的日子像过节。
  可是对于吴瑞芹来说,有电影的日子却是受难,是她高度紧张的时刻。傍晚时店里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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