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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_周作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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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世间“不道德的”文人,我们同圣人一样的尊敬他。他的“教训”在群众中也是没有人听的,虽然有人对他投石,或袖着他的书,——但是我们不妨听他说自己的故事。 

    十三年二月 

    (1924年2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狗抓地毯

    美国人摩耳(j.h.moore)给某学校讲伦理学,首五讲是说动物与人之“蛮性的遗留”(survival of savage)的,经英国的唯理协会拿来单行出版,是一部很有趣味与实益的书。他将历来宗教家道德家聚讼不决的人间罪恶问题都归诸蛮性的遗留,以为只要知道狗抓地毯,便可了解一切。我家没有地毯,已故的老狗ess是古稀年纪了,也没力气抓,但夏天寄住过的客犬bona与petty却真是每天咕哩咕哩地抓砖地,有些狗临睡还要打许多圈:这为什么缘故呢?据摩耳说,因为狗是狼变成的,在做狼的时候,不但没有地毯,连砖地都没得睡,终日奔走觅食,倦了随地卧倒,但是山林中都是杂草,非先把它搔爬践踏过不能睡上去;到了现在,有现成的地方可以高卧,用不着再操心了,但是老脾气还要发露出来,做那无聊的动作。在人间也有许多野蛮(或者还是禽兽)时代的习性留存着,本是已经无用或反而有害的东西了,唯有时仍要发动,于是成为罪恶,以及别的种种荒谬迷信的恶习。 

    这话的确是不错的。我看普通社会上对于事不干已的恋爱事件都抱有一种猛烈的憎恨,也正是蛮性的遗留之一证。这几天是冬季的创造期,正如小孩们所说门外的“狗也正在打伐”,我们家里的青儿大抵拖着尾巴回来,他的背上还负着好些的伤,都是先辈所给的惩创。人们同情于失恋者,或者可以说是出于扶弱的“义侠心”,至于憎恨得恋者的动机却没有这样正大堂皇,实在只是一种咬青儿的背脊的变相,实行禁欲的或放纵的生活的人特别要干涉“风化”,便是这个缘由了。 

    还有一层,野蛮人都有生殖崇拜的思想,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可笑,只是他们把性的现象看得大神奇了,便生出许多古怪的风俗。蔡来则博士的《金枝》(j.g .frazer;the golden bough——我所有只是一卷的节本。据五六年前的《东方杂志》说,这乃是二千年前希腊的古书,现在已经散逸云!)上讲过“种植上之性的影响”很是详细。(在所著psyche’s task中亦举例甚多。)野蛮人觉得植物的生育的手续与人类的相同,所以相信用了性行为的仪式可以促进稻麦果实的繁衍。这种实例很多,在爪哇还是如此,欧洲现在当然找不到同样的习惯了,但遗迹也还存在,如德国某地秋收的时候,割稻的男妇要同在地上打几个滚,即其一例。两性关系既有这样伟大的感应力,可以催迫动植的长养,一面也就能够妨害或阻止自然的进行,所以有些部落那时又特别厉行禁欲,以为否则将使诸果不实,百草不长。社会反对别人的恋爱事件,即是这种思想的重现。虽然我们看出其中含有动物性的嫉妒,但还以对于性的迷信为重要分子,他们非意识地相信两性关系有左右天行的神力,非常习的恋爱必将引起社会的灾祸,殃及全群,(现代语谓之败坏风化,)事关身命,所以才有那样猛烈的憎恨。我们查看社会对于常习的结婚的态度,更可以明了上文所说的非谬。普通人对于住的问题都怀着不洁的观念,持斋修道的人更避忌新婚生产等的地方,以免触秽:大家知道,宗教上的污秽其实是神圣的一面,多岛海的不可译的术语“太步”(tabu)一语,即表示此中的消息。因其含有神圣的法力,足以损害不能承受的人物,这才把他隔离,无论他是帝王,法师,或成年的女子,以免危险,或称之曰污秽,污秽神圣实是一物,或可统称为危险的力。社会喜欢管闲事,而于两性关系为最严厉,这是什么缘故呢?我们从蛮性的遗留上着眼,可以看出一部分出于动物求偶的本能,一部分出于野蛮人对于性的危险力的迷信。这种老祖宗的遗产,我们各人分有一份,很不容易出脱,但是借了科学的力量,知道一点实在情形,使理知可以随时自加警戒,当然有点好处。道德进步,并不靠迷信之加多而在于理性之清明。我们希望中同性道德的整饬,也就不希望训条的增加,只希望知识的解放与趣味的修养。科学之光与艺术之空气,几时才能侵入青年的心里,造成一种新的两性观念呢?我们鉴于所谓西方文明国的大势,若不是自信本国得天独厚,一时似乎没有什么希望,然而说也不能不姑且说说耳。 

    十三年十二月 

    (1924年12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我们的敌人

    我们的敌人是什么?不是活人,乃是野兽与死鬼,附在许多活人身上的野兽与死鬼。 

    小孩的时候,听了《聊斋志异》或《夜谈随录》的故事,黑夜里常怕狐妖僵尸的袭来,到了现在,这种恐怖是没有了,但在白天里常见狐妖僵尸的出现,那更可怕了。在街上走着,在路旁站着,看行人的脸色,听他们的声音,时常发现妖气,这可不是“画皮”么?谁也不能保证。我们为求自己安全起见,不能不对他们为“防御战”。 

    有人说:“朋友,小心点,像这样的神经过敏下去,怕不变成疯子,--或者你这样说,已经有点疯意也未可知。”不要紧,我这样宽懈的人哪里会疯呢?看见别人便疑心他有尾巴或身上长着白毛,的确不免是疯人行径,在我却不然,我是要用了新式的镜子从人群中辨别出这些异物而驱除之。而且这法子也并不烦难,一点都没有什么神秘:我们只须看他,如见了人便张眼露齿,口咽唾沫,大有拿来当饭之意,则必是“那件东西”,无论他在社会上是称作天地君亲师,银行家,拆自党或道学家。 

    据达尔文他们说,我们与虎狼狐狸之类讲起来本来有点远亲,而我们的祖先无一不是名登鬼箓的,所以我们与各色鬼等也不无多少世谊。这些话当然是不错的,不过远亲也好,世谊也好,他们总不应该借了这点瓜葛出来烦扰我们。诸位远亲如要讲亲谊,只应在山林中相遇的时节,拉拉胡须,或摇摇尾巴,对我们打个招呼,不必戴了骷髅来夹在我们中间厮混,诸位世交也应恬静的安息在草叶之阴,偶然来我们梦里会晤一下,还算有点意思,倘若像现在这样化作“重来”(revenailts),居然现形于化日光天之下,那真足以骇人视听了。他们既然如此胡为,要来侵害我们,我们也就不能再客气了,我们只好凭了正义人道以及和平等等之名来取防御的手段。 

    听说昔者欧洲教会和政府为救援异端起见,曾经用过一个很好的方法,便是将他们的肉体用一把火烧了,免得他的灵魂去落地狱。这实在是存心忠厚的办法,只可惜我们不能采用,因为我们的目的是相反的;我们是要从这所依附的肉体里赶出那依附着的东西,所以应得用相反的方法。我们去拿许多桃枝柳枝,荆鞭蒲鞭,尽力的抽打面有妖气的人的身体,务期野兽幻化的现出原形,死鬼依托的离去患者,留下借用的躯壳,以便招寻失主领回。这些赶出去的东西,我们也不想“聚而歼旃”,因为“嗖”的一声吸入瓶中用丹书封好重汤煎熬,这个方法现在似已失传,至少我们是不懂得用,而且天下大矣,万牲百鬼,汗牛充栋,实属办不胜办,所以我们敬体上天好生之德,并不穷追,只要兽走于炉,鬼归其穴,各安生业,不复相扰,也就可以罢手,随他们去了。 

    至于活人,都不是我们的敌人,虽然也未必全是我们的友人——实在,活人也已经太少了,少到连打起架了也没有什么趣味了。等打鬼打完了之后(假使有这一天),我们如有兴致,喝一碗酒,卷卷袖子,再来比一比武,也好吧。(比武得胜,自然有美人垂青等等事情,未始不好,不过那是《劫后英雄略》的情景,现在却还是《西游记》哪。) 

    十三年十二月 

    (1924年12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死之默想

    四世纪时希腊厌世诗人巴拉达思作有一首小诗道, 

    (polla laleis,anthrope-palladas) 

    “你太饶舌了,人呵,不久将睡在地下; 

    “住口罢,你生存时且思索那死。” 

    这是很有意思的活。关于死的问题,我无事时也曾默想过,(但不坐在树下,大抵是在车上,)可是想不出什么来,——这或者因为我是个“乐天的诗人”的缘故吧。但其实我何尝一定崇拜死,有如曹慕管君,不过我不很能够感到死之神秘,所以不觉得有思索十日十夜之必要,于形而上的方面也就不能有所饶舌了。 

    窃察世人怕死的原因,自有种种不同,“以愚观之”可以定为三项,其一是怕死时的苦痛,其二是舍不得人世的快乐,其三是顾虑家族。苦痛比死还可怕,这是实在的事情。十多年前有一个远房的伯母,十分困苦,在十二月底想投河寻死,(我们乡间的河是经冬不冻的,)但是投了下去,她随即走了上来,说是因为水太冷了。有些人要笑她痴也未可知,但这却是真实的人情。倘若有人能够切实保证,诚如某生物学家所说,被猛兽咬死痒苏苏地很是愉快,我想一定有许多人裹粮人山去投身饲饿虎的了。可惜这一层不能担保,有些对于别项已无留恋的人因此也就不得不稍为踌躇了。 

    顾虑家族,大约是怕死的原因中之较小者,因为这还有救治的方法。将来如有一日.社会制度稍加改良,除施行善种的节制以外,大家不同老幼可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凡平常衣食住,医药教育,均由公给,此上更好的享受再由个人的努力去取得,那么这种顾虑就可以不要,便是夜梦也一定平安得多了。不过我所说的原是空想,实现还不知在几十百千年之后,而且到底未必实现也说不定,那么也终是远水不救近火,没有什么用处。比较确实的办法还是设法发财,也可以救济这个忧虑。为得安闲的死而求发财,倒是很高雅的俗事,只是发财不大容易,不是我们都能做的事,况且天下之富人有了钱便反死不去,则此亦颇有危险也。 

    人世的快乐自然是很可贪恋的,但这似乎只在青年男女才深切的感到,像我们将近“不惑”的人,尝过了凡人的音乐。此外别无想做皇帝的野心,也就不觉得还有舍不得的快乐。我现在的快乐只是想在闲时喝一杯清茶,看点新书,(虽然近来因为政府替我们储蓄,手头只有买茶的钱,)无论他是讲虫鸟的歌唱,或是记贤哲的思想,古今的刻绘,都足以使我感到人生的欣幸。然而朋友来谈天的时候,也就放下书卷,何况“无私神女”(atropos)的命令呢?我们看路上许多乞丐,都已没有生人乐趣,却是苦苦的要活着,可见快乐未必是怕死的重大原因:或者舍不得人世的苦辛也足以叫人留恋这个尘世罢。讲到他们,实在已是了无牵挂,大可“来去自由”,实际却不能如此,倘若不是为了上边所说的原因,一定是因为怕河水比彻骨的北风更冷的缘故了。 

    对于“不死”的问题,又有什么意见呢?园为少年时当过五六年的水兵,头脑中多少受了唯物论的影响,总觉得造不起“不死”这个观念来,虽然我很喜欢听荒唐的神话。即使照神话故事所讲,那种长生不老的生活我也一点儿都不喜欢。住在冷冰冰的金门玉阶的屋里,吃着五香牛肉一类的麟肝凤脯,天天游手好闲,不在松树下着棋,便同金童玉女厮混,也不见得有什么趣味,况且永远如此,更是单调而且困倦了。又听人说,仙家的时间是与凡人不同的,诗云“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所以烂柯山下的六十年在棋边只是半个时辰耳,哪里会有日子太长之感呢?但是由我看来,仙人活了二百万岁也只抵得人间的四十春秋,这样浪费时间无稗实际的生活,殊不值得费尽了心机去求得他;倘若二百万年后劫波到来,就此溘然,将被五十岁的凡夫所笑。较好一点的还是那西方凤鸟(phoinix)的办法,活上五百年,便尔蜕去,化为幼风,这样的轮回倒很好玩的,--可惜他们是只此一家,别人不能仿作。大约我们还只好在这被容许的时光中,就这平凡的境地中,寻得些须的安闲悦乐,即是无上幸福:至于“死后,如何?”的问题,乃是神秘派诗人的领域,我们平凡人对于成仙做鬼都不关心,于此自然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十三年十二月) 

    (1924年12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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