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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下风?下风出时不得作声。”
“云何小便?比丘不得处处小便,应在一处作坑。”
“云何唾?唾不得作声。不得在上座前唾。不得唾净地。不得在食前唾,若不可忍,起避去,莫令余人得恼。”这莫令余人得恼一句话我最喜欢,佛教的一种伟大精神的发露,正是中国的恕道也。又有关于齿木的:
“云何齿木?齿木不得太大太小,不得太长太短,上者十二指,下者六指。不得上座前嚼齿木。有三事应屏处,谓大小便嚼齿木。不得在净处树下墙边嚼齿木。”《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云:
“用杨枝有五事。一者,断当如度。二者,破当如法。三者,嚼头不得过三分。四者,疏齿当中三啮。五者,当汁澡目用。”金圣叹作施耐庵《水济传序》中云:
“朝日初出,苍苍凉凉,澡头面,裹巾帻,进盘飨,嚼杨木。”即从此出,唯义净很反对杨枝之说,在《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朝嚼齿木项下云:
“岂容不识齿木,名作杨枝。西国柳树全稀,译者辄传斯号,佛齿木树实非杨柳,那烂陀寺目今亲观,既不取信于他,闻者亦无劳致惑。”净师之言自必无误,大抵如周松霭在《佛尔雅》卷五所云,“此方无竭陀罗木,多用杨枝,”译者遂如此称,虽稍失真,尚取其通俗耳。至今日本俗语犹称牙刷曰杨枝,牙签曰小杨枝,中国则僧俗皆不用此,故其名称在世间也早已不传了。
《摩得勒伽》为宋僧伽跋摩译,《三千威仪》题后汉安世高译,僧佑则云失译人名,但总之是六朝以前的文字罢。卷下有至舍后二十五事亦关于登厕者,文繁不能备录,但如十一不得大咽使面赤,十六不得草画地,十八不得待草画壁作字,都说得很有意思,今抄简短者数则:
“买肉有五事。一者,设见肉完未断,不应便买。二者,人已断余乃应买。三者,设见肉少,不得尽买。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钱取。五者,设肉已尽,不得言当多买。”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当道。二者,先视斧柄令坚。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妄破塔材。五者,积着燥处。”我在《入厕读书》文中曾说:
“偶读大小乘戒律,觉得印度先贤十分周密地注意于人生各方面,非常佩服。即以入厕一事而论,《三千威仪》下列举至舍后者有二十五事,《摩得勒伽》六自云何下风至云何筹草凡十三条,《南海寄归内法传》二有第十八便利之事一章,都有详细的规定,有的是很严肃而幽默,读了忍不住五体投地。”我又在《谈龙集》里讲到阿刺伯奈夫札威上人的《香园》与印度壳科加师的《欲乐秘旨》,照中国古语说都是房中术的书,却又是很正经的,“他在开始说不雅驯的话之先,恭恭敬敬地要祷告一番,叫大悲大慈的神加恩于他,这的确是明朗朴实的古典精神,很是可爱的。”自两便以至劈柴买肉(小乘律是不戒食肉的),一方面关于性交的事,这虽然属于佛教外的人所做,都说的那么委曲详尽,又合于人情物理,这真是难得可贵的事。中国便很缺少这种精神,到了现在我们同胞恐怕是世间最不知礼的人之一种,虽然满口仁义礼智,不必问他心里如何,只看日常举动很少顾虑到人情物理,就可以知道了。查古书里却也曾有过很好的例,如《礼记》里的两篇《曲礼》,有好些话都可以与戒律相比。凡为长者粪之礼一节,凡进食之礼一节,都很有意思。中云:
“毋搏饭,毋放饭,毋流□,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这用意差不多全是为得“莫令余人得恼”,故为可取。僧祗律云:
“不得大,不得小,如淫女两粒三粒而食,当可口食。”又是很有趣的别一说法,正可互相补足也。居丧之礼一节也很好,下文有云:
“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适墓不歌,哭日不歌。送丧不由径,送葬不辟涂潦。”读这些文章,深觉得古人的神经之纤细与感情之深厚视今人有过之无不及,《论语》卷四记孔子的事云:
“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子于是曰哭则不歌。”实在也无非是上文的实行罢了。从别一方面发明此意者有陶渊明,在《挽歌诗》第三制中云: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此并非单是旷达语,实乃善言世情,所谓亦已歌者即是哭日不歌的另一说法,盖送葬回去过了一二日,歌正亦已无妨了。陶公此语与“日暮狐狸眠冢上,夜阑儿女笑灯前”的感情不大相同,他似没有什么对于人家的不满意,只是平实地说这一种情形,是自然的人情,却也稍感寥寂,此是其佳处也。我读陶诗而懂得礼意,又牵连到小乘律上头去,大有缠夹之意,其实我只表示很爱这一流的思想,不论古今中印,都一样地随喜礼赞也。
民国廿五年四月十四日,于北平苦茶庵。
(1936年4月作,选自《风雨谈》)
刘香女
离开故乡以后,有十八年不曾因去,一切想必已经大有改变了吧。据说石板路都改了马路,店门往后退缩,因为后门临河,只有缩而无可退,所以有些店面很扁而浅,柜台之后刚容得下一个伙计站立。这倒是很好玩的一种风景,独自想象觉得有点滑稽,或者檐前也多装着蹩脚的广播收音机,吱吱喳喳地发出非人间的怪声吧。不过城廓虽非,人民犹是,莫说一二十年,就是再加上十倍,恐怕也难变化那里的种种琐屑的悲剧与喜剧。木下垄太朗诗集《食后之歌》里有一篇《石竹花》,民国十年曾译了出来,收在《陀螺》里,其词云:
走到薄暮的海边,
唱着二上节的时候,
龙钟的盲人跟着说道,
古时人们也这样的唱也!
那么古时也同今日没有变化的
人心的苦辛,怀慕与悲哀。
海边的石墙上,
淡红的石竹花开着了。
近日承友人的好意,寄给我几张《绍兴新闻》看。打开六月十二日的一张来看时,不禁小小的吃一惊,因为上面记着一个少女投井的悲剧。大意云:
“城东镇鱼化桥直街陈东海女陈莲香,现年十八岁,以前曾在城南狮子林之南门小学读书,天资聪颖,勤学不倦,唯不久辍学家居,闲处无俚,辄以小说如《三国志》等作为消遣,而尤以《刘香女》一书更百看不倦,其思想因亦为转移。民国二十年间由家长作主许字于严某,素在上海为外国铜匠,莲香对此婚事原表示不满,唯以屈于严命,亦无可如何耳,然因此态度益趋消极,在家常时茹素唪经,已四载于兹。最近闻男家定于阴历十月间迎娶,更觉抑郁,乃于十一日上午潜行写就遗书一通,即赴后园,移开井栏,跃人井中自杀。当赴水前即将其所穿之黑色哗叽鞋脱下,搁于井傍之树枝上,遗书则置于鞋内。书中有云,不愿嫁夫,得能清祸了事,则反对婚姻似为其自杀之主因,遗书中又有今生不能报父母辛劳,只得来生犬马图报之语,至于该遗书原文已由其外祖父任文海携赴东关,坚不愿发表全文云。”
这种社会新闻恐怕是很普通的,为什么我看了吃惊的呢?我说小小的,乃是客气的说法,实在却并不小。因为我记起四十年前的旧事来,在故乡邻家里就见过这样的少女,拒绝结婚,茹素诵经,抑郁早卒,而其所信受爱读的也即是《刘香宝卷》,小时候听宣卷,多在这屠家门外,她的老母是发起的会首。此外也见过些灰色的女人,其悲剧的显晦大小虽不一样,但是一样的暗淡阴沉,都抱着一种小乘的佛教人生观,以宝卷为经史,以尼庵为归宿。此种灰色的印象留得很深,虽然为时光所掩盖,不大显现出来了,这回忽然又复遇见,数十年时间恍如一瞬,不禁愕然,有别一意义的今昔之感。此数十年中有甲午戊戌庚子辛亥诸大事,民国以来花样更多,少信的人虽不敢附和谓天国近了,大时代即在明日,也总觉得多少有些改变,聊可慰安,本亦人情,而此区区一小事乃即揭穿此类乐观之虚空者也。
北平未闻有宣卷,宝卷亦遂不易得。凑巧在相识的一家旧书店里见有几种宝卷,《刘香女》亦在其中,便急忙去拿了来,价颇不廉,盖以希为贵钦。书凡两卷,末页云,同治九年十一月吉日晓庵氏等敬刊,版存上海城隍庙内翼化堂善书局,首页刻蟋龙位牌,上书“皇图巩固,帝道遇昌,佛曰增辉,法轮常转”四句,与普通佛书相似。全部百二十五页,每半页九行十八字,共计三万余言,疏行大字,便于诵读,唯流通甚多,故稍后印便有漫滤处,书本亦不阔大,与幼时所见不同,书面题辛亥十月,可以知购置年月。完全的书名为《太华山紫金镇两世修行刘香宝卷》,叙湘州李百倍之女不肯出嫁,在家修行,名唤善果,转生为刘香,持斋念佛,劝化世人,与其父母刘光夫妇,夫状无马玉,二夫人金枝,婢玉梅均寿终后到西方极乐世界,得生上品。文体有说有唱,唱的以七字句为多,间有三三四句,如俗所云攒十字者,体裁大抵与普通弹词相同,性质则盖出于说经,所说修行侧重下列诸事,即敬重佛法僧三宝,装佛贴金,修桥补路,斋僧布施,周济贫穷,戒杀放生,持斋把素,看经念佛,而归结干净土信仰。这些本是低级的佛教思想,但正因此却能深入民间,特别是在一般中流以下的妇女,养成她们一种很可怜的“女人佛教人生观”。十五年前曾在一篇小论文里说过,中国对于女人轻视的话是以经验为本的,只要有反证这就容易改正,若佛教及基督教的意见,把女人看作秽恶,以宗教或迷信为本,那就更可怕了。《刘香女》一卷完全以女人为对象,最能说出她们在礼教以及宗教下的所受一切痛苦,而其解脱的方法则是出家修行,一条往下走的社会主义的路。卷上记刘香的老师真空尼在福田庵说法,开宗明义便立说云:
你道男女都一样 谁知贵贱有差分
先说男子怎样名贵,随后再说女子的情形云:
女在娘胎十个月 背娘朝外不相亲
娘若行走胎先动 娘胎落地尽嫌憎
在娘肚里娘受狱 出娘肚外受嫌憎
合家老小都不喜 嫌我女子累娘身
爷娘无奈将身养 长大之时嫁与人
嫁人的生活还都全是苦辛,很简括的说道:
公婆发怒忙赔笑 丈夫怒骂不回声
剪碎绫罗成罪孽 淘箩落米罪非轻
生男育女秽天地 血裙秽洗犯河神
点脂搽粉招人眼 遭刑犯法为佳人
若还堂上公婆好 周年半载见娘亲
如若不中公婆意 娘家不得转回程
这都直截的刺人心坎,又急下棒喝道:
任你千方并百计 女体原来服侍人
这是前生罪孽重 今生又结孽冤深
又说明道,“男女之别,竟差五百劫之分,男为七宝金身,女为五漏之体。嫁了丈夫,一世被他拘管,百般苦乐,由他做主。既成夫妇,必有生育之苦,难免血水,触犯三光之罪。”至于出路则只有这一条:
若是聪明智慧女 持斋念佛早修行
女转男身多富贵 下世重修净土门
我这里仔细的摘录,因为他能够很简要的说出那种人生观来,如我在卷上所题记,凄惨抑郁,听之令人不欢。本来女子在社会上地位的低尽人皆知,俗语有“做人莫做女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之语。汪悔翁为清末奇士,甚有识见,其二女出嫁皆不幸,死于长毛时,故对于妇女特有创见。《乙丙日记》卷三录其“生女之害”一条云:
“人不忧生女,偏不受生女之害,我忧生女,即受生女之害。自己是求人的,自己是在人教下的。女是依靠人的,女是怕人的。”后又说明其害,有云:
“平日婿家若凌虐女,己不敢校,以女究在其家度日也,添无限烦恼。婿家有言不敢校,女受翁姑大伯小叔嫡俚小姑等气,己不敢校,遂为众人之下。”此只就“私情”言之,若再从“公义”讲,又别有害:
“通筹大局,女多故生人多而生祸乱。”故其所举长治久安之策中有下列诸项:
“弛溺女之禁,推广一溺女之法,施送断胎冷药。家有两女者倍其赋。严再嫁之律。广清节堂。广女尼寺,立童贞女院。广僧道寺观,唯不塑像。三十而娶,二十五而嫁。妇人服冷药,生一子后服之。”又有云:
“民间妇女有丁钱,则贫者不养女而溺女,富者始养女嫁女,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