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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公案-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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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才明白,验尸审讯之时,吴阿尾呀明受伤,偏偏不说,原来内有情弊。如果不是李振川凌虐,李振川何必叫他不要吐露实情呢?于是再审吴阿尾,问他说:“你当日挨打受伤,也说是蔡高所为;今天又为什么说与营兵没有关系?”吴阿尾说:“因为是差官李振川打伤我,他叫我不要说。因我中了他的计,希望此案了结,所以当场沉默。如果蔡高真正捆我、吊我、箍我、烤我,我肯为他掩护吗?今日所供全是实情,就算砍头落地,也不敢说凶手不是李振川叔侄了。”
  我又审讯蔡高,蔡高至死不服。于是我审讯李振川,李振川叹气说:“这是前世冤孽,情愿一死,没有什么可说了。”我问:“邱阿双一命,究竟死在何人之手?”李振川说:“死在我手。”我说:“阿双强壮,凭你这瘦弱的身体,怎能制其死命?
  看来,你必然被蔡高贿赂买通,才替他承担罪责。”李振川说:“有家侄李阿显帮助我,打死邱阿双。我没有受贿。”于是将那天捆打、箍勒、烤烧邱阿双情形详细述说,毫不隐讳。李振川所说与徐阿丙所言全相吻合。
  我问他前供为什么不提及李阿显?阿显家住哪里?是否有父母、妻子?李振川说:“当时想推给营兵,和息了事,所以未提阿显,连自己也不招认,今天只好说出实情。阿显家在恶溪,就是韩文公驱逐鳄鱼之处。既无父母,又无妻子。独自一身,东食西宿。自从他离开普宁先回家之后,已有数月没有听到他的音讯,不知是否又出来串乡周游。”
  我星夜向海阳县发出通报文书,专门差人看守捉拿,果然将李阿显捉拿到案。当堂审讯,未等上刑,他很快便将当日和叔父李振川一起施用酷虐手段折磨死邱阿双的情形,直言不讳地供了出来,与徐阿丙、李振川等所供一致。我说:“噫!是了!”于是便写口供文书,拟定李振川抵偿邱阿双性命,阿显重杖、流放三千里。蔡高、徐阿丙未能劝救,吴阿尾、林阿雄初供不实,各打八十重杖。将他们解至府衙审问明白,再转送省里臬台衙门。
  臬台大人以初次上报文书为凭,而这次审问结果是李振川、李阿显为杀人元凶,与原文不合,驳回覆审。我重又虚心静审,详细勘问,再无可疑之处,仍照原定刑名解送,这大大违背了臬台大人之意。当时他非要将蔡高判为凶手不可,以追查云落驻军军官对下属管束不严之罪。见我不依照他驳回的文书翻案,不胜愤怒,打算加给我一个易结不结的罪名,将我罢官革职。
  我说:“杀害无辜之人,以保我一己的功名,这种事岂是我做的吗?那还不如罢官革职,进入深山读书,仍不失我清白的本色!”
  臬台大人又调我到省里,让我复审,并当面训斥道:“你恃才任性,目无上司,我原下的文书是怎样驳诘的?你竟敢置若罔闻!此案若非营兵行凶,怎能用此酷刑?你从前那样验报,今天又这样审结,前后不一,怎能上达刑部结案?现将此案给你再审,你可要当心谨慎!”
  我说:“卑职无才位低,怎敢任性?已照大人檄文严加审问,而犯人证人矢口不移,我又有什么办法?海滨一带的人,做强盗、捕强盗无所不会。捆打、箍勒、烤烧等事,本来不必非等营兵才会干出来。李振川身为县吏,难道不懂杀人者偿命?李阿显并未受刑,也情愿认罪,难道这是鬼使神差?人命关天,杀人不偿命不能完结,岂是别人所能强迫的吗?蔡高确实是无辜的。委屈他抵命,不只他本人不肯,恐怕连接受抵命的人也不心安。当初录供通报,是根据那时他们所说。今天审出实情,则按实情这样拟定文书。即使刑部驳回,我也没有办法。丢官事小,枉杀无辜事大。我只有静候参劾革职而已!”
  臬台大人听罢,怒不可遏,连跳带叫,又吵又骂,就要行文参劾。左右的人忙提醒我:“快脱帽!叩响头!谢罪!”我笑着说:“脱帽不妨,但头怎能响?我还真未学过呢!”这话把臬台大人也逗笑了,但怒气仍未消,说道:“你且虚心再审,不必固执己见。”我说:“不敢。”
  我心想:期限已经迫近,如果等待再审讯,解送府衙;府衙审讯,解送臬台衙门,则太慢来不及。因此将案卷、人犯带到知府衙门公署会审。驳诘刑讯,以知府胡大人为主,我只在旁边静观细听。命胥吏衙役也在一旁,一起记录口供。结果李振川、李阿显、蔡高、徐阿丙、林阿雄、吴阿尾诸人,坚持口供如前,至死不变。我更改问话,补充新供,再将原定判决叙入,带去呈报给臬台大人。臬台大人看完大怒,骂道:“你只是更改问话,口供、判词仍和原来一样!真是目无上司,把我的话当成狗叫了!”我说:“不敢!问语出自问官,可以更改。
  口供出自犯人,生死攸关,岂是问官所能改变的?口供既然不可改变,判词自难更改。今日之案,实无疑义,请大人明镜亲审。如发现其中有差错,我承担一切罪过。”臬台大人说:“我是要亲自审理,若有别情,必然行文参劾于你!”我说:“情愿。”说罢大步走了出来。同僚都为我捏着一把汗。我说:“我自幼贫贱,以至有今日。一官有无,何足轻重?为了保官,杀无辜以取悦于上司,这个官还能再当吗?”
  过了数日,臬台大人亲自审讯。他怀疑李振川等人受了蔡高贿赂,要对所有犯人、证人都再加刑罚。李振川说:“我在衙门数十年,岂不知杀人者偿命?即使有千金贿赂,而无性命以享受,要这贿赂做什么用呢?我因为舍不得四两银子的原因,喉杀一人。今天若再将死罪推诿于一个无辜之人,就等于我又杀一人了。此案我不冤枉,即令夹死我,也没有别的口供了。”
  李阿显说:“我杀人如不认罪,那应当上刑。既已招供明白,不敢再嫁祸于他人,又为什么再动刑呢?”蔡高说:“我今天即使死于夹下,也不敢代人偿命,使邱阿双含怨九泉之下。”
  徐阿丙、林阿雄、吴阿尾也都说前供是实,今日夹死也不能再改变了。
  臬台大人回头看著书吏笑道:“你们的手脚做得如此精妙,我想翻案也无从翻起,想上刑也无从上刑!”书吏说:“这是实情,并没有谁做手脚。那么就将此案上报巡抚大人好吗?”臬台大人说:“好吧!”随即将此案结果上报巡抚。巡抚大人说:“可以了。”就将此案按原判了结。李振川、李阿显在数日之间,亦先后俱死于番禺县监狱,没等到给他们施及刑法。

  



                        


第十五则    三山王多口


  有陈阿功者,以急究女命来告。云其女勤娘,嫁邻乡林阿仲为妻。于归三年,未有男女。仲母许氏,素酷虐,憎女贫窭。
  “此九月十三日,我造其家看视之,则女已杳无踪迹,不知系打死灭尸?抑嫁卖他人也?”
  问:“汝女曾否往来汝家?”曰:“八月来,九月初六日方去,有王阿盛可质。”
  摄讯之,则阿仲母许氏切切鸣冤云:“寡守十七年,始娶一妇,而媳妇连月归宁。七月间往复者二,八月六日再去,十七日、廿四、初三,速之数次,皆不还。不知何故?至此十三日,陈阿功忽到我家,欲索女命。此必系阿功立心不良,欲图改嫁,故藏匿耳。”
  问陈阿功:“女在汝家,以何日旋去?舆耶?步耶?何人偕之?”曰:“女九月初六日言归,贫人不能具肩舆,遣其弟阿居送之半途,步行而去。”问:“汝两家相距远近几何?”
  曰:“十余里。”阿仲母子大呼曰:“并无归来,左右邻可质。”
  问王阿盛:“汝于何日、何处遇见陈女旋家?”曰:“闻阿居言之耳,未见也。我家里许,有三山国王庙。我九月六日,锄园道左,见阿居自庙归来,言:‘吾父命我送姊还家。’我问曰:‘姊在何处?’阿居曰:‘去矣。’我所闻如此而已,余不知也。”问陈家贫富何如?阿盛曰:“贫甚!”“至庙几里?”曰:“三里许。”“林家至庙几里?”曰:“六七里。”
  呼陈阿功诘之曰:“汝女既已适人,汝家又非甚富,值此米珠薪桂之秋,日日归宁何为?且夫家促回三四,汝不听去,又何为?初三来请,汝既不依,岂有初六无故自行送去之理?
  又不令汝子送至其家,半途而返,与无干之王阿盛言之,何意?汝子无心一言,汝又何从而知?遂援引以作证据?其为汝改嫁,播弄机巧,无疑也。”
  阿功呼天扑地哭曰:“父子至情,蔬水可甘,何必富?婿家催促再三,坚不之许,自觉过当;送还补过,理所当然。儿子尚幼,离家不敢太远,至于半途,则婿家亦已在近。我怪儿回太速,诘以未至半途。儿言已经过庙,有阿盛叔看见。今女无踪,是以牵连及之。我非不知女子从一而终,岂有婿在别嫁之理?”
  唤阿居问之,则年方十岁,云:“送姊至庙前而返。”问:“何不送至其宅?”曰:“父命我回家牧牛,听姊自去。”吓之曰:“姊现在汝家嫁人,何敢欺我?汝不实言,断汝指矣!”阿居惧,哭而不言。再三饵之,总曰:“无此事。”问:“庙有僧否?”曰:“无有。”“有乞丐否?”曰:“无有。”“左右有人家否?”曰:“无有。”“有树林否?溪、河、池塘否?”曰:“无有。”问:“汝家左右邻何人?”曰:“左右俱无邻居。”
  余终疑陈阿功,所卖较成机局。而阿功刁悍,阿居幼小,皆难于刑讯。思南人畏鬼,当以言试之。召两造谓曰:“汝两家俱无确证,难定是非。既道经庙前,则三山国王必知之。汝等且退,待我牒王问虚实,明日再审。”
  越次日,直呼陈阿功上堂,拍案骂日:“汝大非人类,匿女改嫁,且听信讼师,欲以先发制人,汝谓人可欺乎?人可欺天不可欺,举头三尺有神明,三山国王告我矣,汝尚能强辩乎?汝改嫁何人?在于何处?得价几两?我俱知之。汝不赎还,今夹汝阿功俱不能答,伏地叩头求宽。余曰:“赎还,宽汝。”阿功曰:“是也。为穷饿所驱,嫁在惠来县李姓者,聘金三两。
  愿鬻牛以赎之。”即将陈阿功痛杖三十,枷于市,命之曰:“赎还,释汝,不赎不还,枷死乃已。”
  于是阿功使其妻王氏,往惠来求赎。李姓勒令倍偿财礼。
  王氏鬻一牛及幼女,得六金赎之。林阿仲闻有六金,怼勤娘失节,遂私与王氏议和,得金更娶,而勤娘仍归李矣。陈阿功荷校两月,几毙命,谓其妻曰:“早知三山王多口,悔不将牛及幼女早卖,兔受此苦楚也。今事毕,宜禀官释我。”王氏以其言来告,余笑而释之。
  译文有个名叫陈阿功的人,用为寻找女儿的下落前来告状。据他说,女儿名唤勤娘,嫁给邻乡的林阿仲为妻。出嫁三年,未生儿女。阿仲之母许氏生性酷虐,恨他女儿出身贫寒。九月十三日,到林家看望女儿,女儿已杳无踪迹。不知是被打死灭尸?还是嫁卖他人了?
  问他:“你女儿曾来你家吗?”回答说:“八月里来过,九月初六才走,有王阿盛可以作证。”
  将林阿仲母子拘捕讯问,林阿仲母亲许氏哀哀切切,鸣冤不已,说:“我守寡十七年,才娶下儿媳,而媳妇连月回娘家省亲。七月间往返两次,八月六日又回去。八月十七日、廿四日、九月初三接请她数次,都不回来,不知是何缘故?就这样到了九月十三日,陈阿功突然来到我家,声言要素女儿性命。
  这一定是陈阿功存心不良,要让女儿改嫁,故意将她女儿隐藏起来了。”
  我又问陈阿功:“勤娘在你家,是何日返回婆家的?是乘轿,还是步行?有谁和她同行?”回答说:“女儿九月初六回婆家,穷人家哪有轿子,只好让她弟弟送到半途,步行回去。”
  我问:“你们两家相距多远?”回答说:“十余里。”听到这里,林阿仲母子大声喊道:“勤娘并没有回来,左邻右舍可以作证。”
  我叫来王阿盛问:“你在何日何处遇见陈阿功女儿回婆家?”
  他回答说:“我是听阿居说的,并未看到。离我家里把路的地方,有一座三山国王庙。我九月初六那天在道旁菜园锄地,看到阿居打庙里回来,说:‘我父亲让我送姐姐回婆家。’我问他:‘你姐姐在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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