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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派蒂说她很喜欢我的曲子!”下午两点,我、老婆,和老岳父,抱着派蒂的罐子,赶到
学校。
我们特别把派蒂的罐子,用厚厚的毛衣包着,免得零下的气温把她冻死。
老婆先去准备生日蛋糕和饮料。每个小朋友一副盘子、叉子、杯子和一张餐纸。
老师则把小朋友召集到教室的一角,大家坐在地上听我女儿介绍她的宠物。
小丫头抱着派蒂,走到每个同学的面前,说这是派蒂、这是××。那同学就说:“嗨!
派蒂好!欢迎你来玩!”只可惜大家不能和派蒂握手。
接着是吃点心的时间,派蒂的罐子放在桌子中间,小朋友坐在四周,一边吃、一边欣赏
派蒂,还有小孩说要给派蒂吃蛋糕,被小帆挡住了:“她只吃活的!”
派蒂倒也十分争气。出门前,我在罐子里放进两只蟋蟀。原以为她到外面会紧张,没想
到就在小朋友的围绕下,派蒂居然准准地出手,抓住一只肥肥大大的蟋蟀,跟小朋友们对吃
了起来。
大家都说YUMMY、YUMMY,好吃!好吃!如果是我,看派蒂咬破蟋蟀的肚皮,流出白白
的内脏,一定吃不下眼前的蛋糕。但是小朋友不同。他们觉得派蒂是同学的宠物,也就是他
们的一员。
大家一起吃,多快乐!
第十三章 当杀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气短
一月三十日
昨天夜里下了雪,早晨拉开窗帘,却是大太阳。这种太阳是假的,虽然因为树叶全落光
了,又经过雪地的反射,而显得特别亮,却连屋檐上垂的冰柱都无法融化。
在北方最能感受季节的变化,也就是最能知道阳光的斜度。春夏秋冬,说穿了,都是因
为日照的时间和角度不同造成的。
我把派蒂的罐子,从书柜移到窗边,沐浴在一片早晨的阳光里。夏天我是不能这样做
的,因为螳螂是“阴杀之虫”,天生就爱躲在叶子下面。而且阳光晒进玻璃罐,产生“温室
效应”,足以把派蒂烤死。所以只有到下午,阳光照不进窗里,我才会把派蒂移过去。
蟋蟀也一样,它们更是属于阴暗和夜晚的昆虫,我手上的蟋蟀都是宠物商店特别培养
的,所以能活在冬天。它们被我放在屋子的角落,倒也自得其乐,尤其公的,总叫个不停,
有时候我抓它们喂派蒂,很残酷地把蟋蟀瓶子就放在旁边,看着派蒂捕杀,它们也不惊恐,
仍然喝水、吃东西、唱歌。在这个严冬时节,本来就不应该有蟋蟀,它们能够被生、被养,
也就写了被杀。“命运苟如此,且随天地歌”。不歌,又如何?
派蒂在罐子里,看一片白皑皑的世界。她的老家——那棵牡丹花,早落尽了叶子,像是
几根枯枝,立在雪中。窗前的长青灌木丛,也冻得垂下了叶子。许多植物,能随着温度的变
化,调整它们叶子的斜度,愈冷愈垂头,像是卑微的奴隶,站在风雪里,听候命运的差遗。
昆虫都对阳光特别灵敏;过去我抓的小虫,尤其是蜜蜂,放进派蒂的罐子里,总是朝着
同一个角度冲,那角度必定是太阳的方向。即使当天台风下雨,阴暗得如同有日蚀,它们都
不会认错“太阳应该的位置”。我也就利用这一点,当派蒂站在某个角落时,就把那个角落
对准太阳的方向,让飞虫们飞到派蒂面前,被吃掉。
派蒂是不认方向的,如同人,有些人信天命、拜鬼神;有些人自以为是天命,甚至自己
在扮演鬼神,也就不信这些冥冥中的主宰。小民们信法、守法、崇拜英雄;英雄们立法、修
法,自己信自己。
派蒂是英雄,很漠然地看她出身的故乡,也很漠然地看雪地上的阳光。一个垂老的英
雄,仍然不信天;一只垂老的螳螂,依然是“阴杀之虫”。
派蒂是真老了,老得不再能攀上玻璃只能挂在纱布上。也可能因为纱布上有她的卵,她
在守护着自己的孩子。多么幸运的妈妈啊!当所有的螳螂妈妈都死了、掩在厚厚的白雪之
下,她居然还能摇动着自己婴儿的床。
昨天剩下的那只蟋蟀,已经被她咬死了,只咬死,没吃下去。我就又丢进三只,看看她
的反应。
三只蟋蟀进了瓶子,还以为到了乐土,遍地的尸体,在它们眼中,或许是遍地的佳肴。
只见它们在虫尸间钻来钻去。冬天,开暖气,空气特别干,那些虫尸也就都被烤成了肉干,
当蟋蟀们走过时,发出“沙沙沙沙”的秋林朽叶的声音。
派蒂没有动,只是回头看了看,她的“双钳”不再举起,而是向前伸。如同一个捐出一
切的老人,等待那些受赠者,照顾她的晚年。
当人老了,不再能出去买东西,甚至不再能出门,一切的金银财宝,对他来说,也就没
了什么意义。只是这让我想起一位著名的收藏家,收藏了一辈子,只进不出。临死,突然大
卖收藏。甚至手脚都不能动了,还躺在病床上和“买家”讨价还价。据说,他趁着那口气
在,居然高价卖掉不少古董。他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如果他不卖,而由外行的子女,三文不
值两文地卖了,他一定死不瞑目。
不再举起双钳的螳螂,就如同缴了械的神枪手,失去了一切的威武。也就如同受伤倒地
的盗匪,连妇孺都会过去踹他两脚。年轻时的死敌,在你中年成功时,可能成为你的朋友;
中年时的死敌,在你年老时,会给你加倍的伤害。新仇与旧恨,在你成功时,都不会出现;
当你失败时,他们则成为“摧枯拉朽”的力量。如同年轻时受的肉伤与风寒,年老时便要一
一发作。
蟋蟀们显然看穿了派蒂,先在她的远处走动,渐渐移到她的身边。一只带头的,不断鼓
动翅膀,发出尖锐的声音。其余两只也就忽左忽右地穿梭,像是发起一个抗争的游行。
派蒂没有动,冷冷地看着它们。有一只跳上她的背,她也没反应。蟋蟀则更加猖狂,甚
至紧紧贴在她的身边,用力拱她,尤其带头那只,更是冲来冲去,如同一个被神力附体的乩
童。
突然间,两只蟋蟀跳开了,弹起许多虫尸的碎片。那只带头的不再尖叫,因为已经被派
蒂狠狠钳住。派蒂不断移动四只脚,大概希望站稳一点。那被抓的蟋蟀也就不停地踢,以为
可以挣脱这老家伙的掌心。没想到老家伙钳子上的刺,仍然那么尖。它愈挣扎,那刺扎得愈
深。派蒂开始低头咬,她嘴上的力量显然也变弱了,咬了半天,才咬掉一只翅膀。再咬颈
子,蟋蟀的颈子粗,咬了许久,才咬断一半。不知怎地,那半死的蟋蟀一跳,居然从派蒂的
手里挣脱出去。
派蒂也不再追,歪着头舔她的钳子。没想到,老得都快不能动了,她仍然要亲吻自己的
武器。当然,也可能那上面留有刚才蟋蟀的肉汁,多么肥美的滋味!对于一个垂老的“吸血
鬼”而言,刀锋上留下的干干的血迹,仍然能使他陶醉。
逃走的蟋蟀,已经不再是领袖,而是被遗忘的先烈。剩下的两只蟋蟀,又开始舞蹈。
我想“派蒂活不久了,”便把瓶子里剩下的另外三只蟋蟀也放进罐子,造成六只蟋蟀环
绕派蒂的场面。
我要看看当强人老去,他昔日的敌人是先报旧仇,还是先搞夺权。当革命发生,原来的
执政者被推翻时,所有监狱里的犯人,包括杀人、强奸的、贪污的,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
革命行动的支持者。他们都不再有罪,因为他们喊“判他罪!判他罪!”的声音,比所有的
人都响。他们曾经是“被迫害者”,当然有优先讨债的权利。而一切的棋子都要重新安排,
所有的势力,都要被新领导人拉拢。
看哪!暴君垂死了!被欺压的人民终于起来了。一群蟋蟀在尸堆里居然开始打斗,一只
跳到派蒂的背上跳舞,另一只骑在派蒂长长的腿上,且随着腿滑下去,再抱着派蒂的脚,开
始舔、开始咬。
我赶紧把派蒂拿了出来,只是她的脚趾已经被咬断一截,剩下空空的腿胫,如同细细的
牙签,立在我的手上。
她不再对我使狠,眼神也不像以前那么炯炯有神。颈子倒还灵活,依然东张西望。我发
现她变了,变成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妇人。她不再抓、不再咬,两只钳子轻轻落在我的指尖,
柔柔的,如同抚摸。曾几何时,她的武器已经变成一种温柔的装饰。
女儿正在吃饭。我把派蒂递到女儿面前:
“派蒂愈来愈温柔了,蟋蟀都欺负她,我们就把她放在外面养好了。”
硬颈
一月三十一日
昨天晚上,派蒂是在她那粉红屋子里度过的。一个垂死的妇人,重回年轻时恋爱的地
方,不知有怎样的感受。
虽然她在这屋里跟她的恋人做爱,也在那里杀死她的爱侣。但如同垂死的武则天,差点
断了大唐的国祚,却留下一块空白的石碑,等待后人的刻铭与评断。
“我是不得已,如果你是我,你也一样。”
过去的宫廷里,多少妇人用尽心机,像是泯灭天良一样杀。为什么?为了让她的儿子能
登基。她们杀、她们狠,不是为恨,是为爱。
派蒂不也为了爱她的孩子,而吃掉丈夫吗?
一大早,我就把派蒂拿了出来。先喂她喝两管“鸭嘴笔”的水,又用镊子夹着一只蟋
蟀,送到她的嘴边。
我把蟋蟀最柔软的肚子送过去,派蒂一口咬住,嘴已不停动,却没吃下去。我把镊子往
回拉,因为派蒂咬住蟋蟀屁股而扯断,扯出不少内脏。
她跟着把那些内脏吃了下去,而且吃得很快。我又让她咬住蟋蟀,再拉开;她又咬下一
截,吞了下去。
我发现喂螳螂吃东西,要用“咬住再拉开”的方法。如同派蒂平常抓到猎物之后,一边
咬,一边推开自己的双臂。螳螂的本事,是嘴上咬得紧,手臂又推得开。也可以说它们要用
“咬住,再撕裂”的方法,把猎物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往下吞。
其实每种动物的“吃”,都是“嘴”与“手”的关系。龙虾的“双钳”总是一大、一
小,因为它们的嘴很弱,必须用一只钳子夹住食物,另一只钳子去撕开,再放入口中。老鹰
则不同,它们有带钩的“喙”,一边用爪子紧紧压住食物,一边用“钩子”去撕裂。鹦鹉虽
然钩形的喙,却只用来攀爬。吃东西时,全靠灵活的爪子,把食物转来转去,转到有利位
置,再咬。人类则最高明,既能用手撕裂,也能用嘴咬断。
现在我右手的镊子,相当于派蒂的钳子;我左手抓住她的背,则是为制造撕开的力量。
如果我不抓住她,只让她咬住,便向外拉,她的整个身体就都会跟着被拉走,而毫无“厮”
的力量了。
“咬”不代表一切,必须“咬住”再“扯开”,才能产生大的破坏。无论摧毁食物,或
摧毁敌人,你都要先“咬住他”,再把事情“扯大”。但在喂派蒂的过程中,我也发现她的
颈子有多么强,我花那么大的力量扯开蟋蟀,她竟然能咬住不放,让我觉得几乎会拉断她那
细细的脖子。
一个动物,一定先要“硬颈”,才能去撕裂。这是我的另一项新发现。
过去派蒂是“只要死的虫,就不吃”。我原来猜想当这蟋蟀的脚不再挣扎,她也就不会
吃。可是显然“年老”,连个性也会改,当派蒂把整只蟋蟀吃光,我试着去罐子里找出干干
的虫尸喂她,她居然也高高兴兴地吃掉。这是因为“老而贪”呢?抑或因为她自知没有力量
再去“杀生”,便也甘心吃这不会动的“肉干”?
如同见到一个昔日的英雄,穷途末路地乞食,求一碗饭,蹲在门前吃。她过去的英武到
哪里去了?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她抓我时,那尖刺戳入手指的疼痛。也记得她怎样把双钳
向后挥,钩住我的手,再回头咬。
现在,我正用拇指和食指抓住她的上身,把她悬空拿着,这是最没安全感的情况,她为
什么不挣扎?
多么聪明啊!大丈夫能屈能伸,她也可以算是大丈夫了。想起司马迁写伍子胥,说伍能
“弃小义,雪大耻,名垂后世。”又说当伍子胥落难在长江边的时候,甚至在路上乞食,但
是他没有一刻忘怀杀父之仇。真是“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司马迁写的真是伍子胥吗?只怕他也写了自己吧!“一个人为了雪耻复仇和名垂后世,
可以不顾义气,而且被赞美为大丈夫。”这种观念对中国读书人造成多大的影响?司马迁在
被阉割的仇恨中,苟活下来,为什么?是为留得一口气,借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