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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焰还是惧怕梁媚三分,于是耸耸肩,努力摆出一副说话做主的模样道:“你快点,别让我们久等了。”
梁媚抓起皮包出门时那个脸色,没有一个佳丽敢跟她说话。她们窃窃私语地揣测起来。这一幕都只在电视上见过,而且往往是仇家找上门来寻仇,不然就是讨债来了。梁媚可谓颜面扫地,尊严全无。
她也自知这一点,出了地王大厦,她的脸一直挂着,拉得比鞋拔子还长。
熊焰想逗她一逗,活跃一下气氛:“干吗小媚?我这也是给你壮壮声威、捧捧人场来了嘛。”
梁媚终于冷笑起来,打鼻孔啍出一声,数不尽的蔑视:“谁要你来捧?你有这个资格吗?什么叫捧捧人场?你当在地王大厦里的全都是戏班子吗?都弄不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所以这么多年了还是在喝水泥汤!没一点长进……”梁媚挖苦完就甩手而去。
熊焰气得两眼翻白,两个跟班从后面扶了他一把,安慰他:“没事大哥,女人嘛,眼睛长在头顶上!一个个都嫌贫爱富!看她那妖精样!”
熊焰猛地推开他们的手:“你们不知道,这个女人有钱得很呢!妈的,这次不叫她脱一层皮,老子不回去喝水泥汤……”
等梁媚气消了,她又打电话给熊焰,告诉他们出租屋地点。她毫不客气地指挥着他们:“下午去屋里躺一躺,养精蓄锐,晚上八点到HOT夜总会来见我!”
“豪特?”熊焰吃力地模仿那个发音。
梁媚又不能掩饰她的轻蔑了:“H—O—T,HOT,你不会连英文字母都忘了吧?长个猪脑袋干吗使的?白痴,晚上八点!”
晚八时。HOT夜总会。
梁媚兴致上来,招呼三个打手喝红酒。
红酒送上来,熊焰拿起杯子就要一饮而尽,梁媚的脾气马上又上来了,呵斥他:“乡巴佬!哪有这么喝红酒的?”她把红酒兑了三倍雪碧,细酌慢饮起来。
熊焰老大不高兴,不过想想办成事情了,有十万块到手,很够威风一阵子了,于是把这口气硬给咽下去。反面一想,若是真找不到郑君这小子,反正梁媚的办公地点他也知道了,她是跑不出他的手掌心的。这么一想,熊焰有了几分快活。
梁媚发觉他在看自己,大眼一瞪:“在想什么?”
“在想你呗。”熊焰很利索地回答。
“想你个大头,你也配想!”梁媚说着说着就没什么气了,她想起上学时熊焰对她的好来,虽然幼稚,但是有些却是刻骨铭心的,至少她的少女时代有了女王一样的威风。
成年以后她更多体会到的是“奴颜婢膝”这个词。因为她总是对男人有所要求,有所指望,有所目的,所以她从不会对男人说“不”。说“不”也是为了激发男人对她更大的投入。
她甚至会羡慕蔓琳,羡慕柔小蛮。她们都是自己能力很强,能够对男人轻易说“不”的女人。最主要的是,她们对男人基本上没有功利的目的,所以她们的爱和恨都是真的,鲜活的,炙手可热的。她们也在男人那里感受到最大的愉悦,不像她,她会为了取悦男人方便事后提出要求而伪装高潮。伪高潮过后,她又对自己充满了唾弃和近于变态的自怜自艾。
梁媚正陷入不可救药的情绪低迷中,一个刚刚跃入舞台的影子马上引起了她的注意。那是一个穿着军绿装,脸蛋只有巴掌大的一个女孩,用“形如枯槁”来形容也不过分。女孩像蚱蜢一样在台上跳来跳去,自我介绍叫做艾米。
“就是她!”梁媚立刻亢奋又免不了有点心虚,拉一拉熊焰的袖子。
熊焰和另外两个跟班正在对这个女孩评头论足:“有什么好看的啊,没胸没屁股,像个女鬼似的!”
艾米分明是听见了他们的大声谈笑,从台上抓起一只废弃无用的麦克风,抛了过来。
这下激起了熊焰他们的愤慨:“等下收拾这娘们儿,敢对老子动粗!”
梁媚劈手给了他们头上一人一个栗暴:“不许对她耍流氓,只要问出郑君的下落就走人!”
艾米唱完三首歌,边唱边脱,最后只剩下一条超短裙和一件胸衣似的短褛。她抱起满地凌乱的衣服,做出依依不舍状跟大家道别。在梁媚眼中,现在她只是一只跳蚤,连蚱蜢都没资格当了。
梁媚在后面远远跟着,熊焰他们三个在前面盯上了女孩。随着女孩穿过大街小巷,直到一条僻静的街道,他们突然冲上去,一个挡住她的路,一个伸手就要掐女孩的脖子。
“你叫艾米?”熊焰模仿港台剧里很有派头的黑社会老大,把手放在艾米的额头上,再滑下来。如此几番,带着一种很强烈的情欲暗示的味道。
女孩惊恐起来:“我口袋里……有钱,都给你们,放过我吧,求求你们……”
“我们不要钱!”一个跟班刚说完,熊焰却把手伸向女孩的口袋,从里面抽出点什么放进自己的兜里。
梁媚躲在角落里,看得有如五雷轰顶。
“说!那个郑君跟你是什么关系?”
“说!那小子住哪里?”
“什么……郑君?”女孩迷惑地说。她想装出有勇气的样子,但是两条腿已经不争气地开始抖动。
“快说!不然毁你的容!”熊焰踢了女孩一脚。
她终于蹲下来呜呜痛哭,借此挡住自己的脸:“他两个礼拜找我一次,我也不知道他住哪里,下个礼拜五他还会来……你们直接找他吧,杀他吧,不要为难我了,求求你们了……”
梁媚转身走了。她临走时给熊焰发了个短信,告诉他们,三分钟之内有巡警巡查到此,让他们快走。
梁媚一手策划了女孩面临的险境,又一手救了她,梁媚觉得自己真是当代侠女。
梁媚被人追债追到办公室里来的传闻渐渐传开,引起了柔小蛮的注意。她把梁媚叫进办公室,向她求证。梁媚只好推脱,说是乡下远房表亲来投靠,不懂规矩。柔小蛮是何等人物?她一眼就看穿了梁媚不愿多谈这个问题,但是她也不想勉强,只好说:“如果你有什么难处,只管找我。”
梁媚嘴里应承着,心里老大不痛快。回到办公室坐下,一个最后入选爱悦品牌代言人的女模特来找她,见面就给她一只包装精美的盒子。梁媚也不客气,照老规矩收下,放进了抽屉。等女模特寒暄一番走了之后,梁媚才想起看看那盒子里装着什么。
竟是一块荧光闪闪的钻表!连发票一同放着。
梁媚当即懂得了模特的用意所在:如果梁媚不喜欢或者更爱钱,就可以把这个贵重物品直接退回商场,兑换成现金。
这也是一种变相的贿赂方式。
梁媚心惊肉跳了一下午,每个举动像做贼似的,然后才发现根本没人注意到她接收了一只盒子,于是她开始设想被人贿赂的好处来。
云天雾海地琢磨了一会儿,一个惊天大胆的想法跳出了她的脑海:她手中掌握着爱悦集团代言人的基本决定权,而这又涉及一笔可观的酬金。为什么不能够把这个名额卖掉呢?那样她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大赚一笔!
她为这个天才的想法激动不已。平定了一下情绪,她觉得只要保密得当,几乎可以说没有任何风险。
她把十名待定模特的名单拿出来一一审视,判断她们每个人是否出自优越的家庭或者有个有钱的男朋友,或者根本就是自己有钱,同时又愿意为了大利而把利润的一部分分给别人共享。
最后梁媚确定了五个名单,其中包括赠送钻表的那个。尤其是那个,更属于好好发掘的对象。
梁媚把那个模特的资料从头研究到尾,发现她除了毕业于的大学中文系外,没有其他特别之处。突然,梁媚从演艺履历上发现了蛛丝马迹。这个模特签约了一家影响甚大的模特经纪公司,凡是在本地举行的各类大型文艺汇演活动,都有她的份儿。于是梁媚搜索了一下这个模特的名字,只看一眼,就不由舒心地笑了,暗自责怪自己孤陋寡闻。
那名女模特正是经纪公司总裁的绯闻女友。绯闻这种东西,比“证实”这个词还要表明铁证如山。
模特叫舒畅。梁媚把舒畅的手机号码按入自己的手机储存起来,她这时的感觉就像这个名字一样,舒畅极了。
下班以后,蔓琳习惯于在办公室待到很晚,玩网络游戏,红色警戒,或者斗地主、连连看之类,暂时性逃避一些她不愿意去面对的事。
黄黎走进办公室的时候,脚步轻得几乎无声无息,当她发现的时候,黄黎已经在她背后站了好一会儿。
“我的女儿文文爱玩这个,她觉得如果没有互联网,比没有我这个妈妈要糟糕得多。”
蔓琳一吓,跳起身来:“黄总,我不是故意……”
黄黎今天显得格外大度:“没什么,玩你的,现在不都下班了么。”
“谢谢黄总。”
黄黎走出两步又折回头:“蔓琳,如果送给一个年轻女孩一件礼物,你觉得现在十几岁的女孩子会喜欢什么?”
蔓琳很认真地思索了一下才回答:“MP3,手机,CD,都是很不错的啊。”
黄黎显然不太满意这个答案:“这些东西都太普通,我的意思是,要有点特别意义的礼物才行。”
“那就送内衣呗。”蔓琳促狭地笑道。
黄黎的脸色一下变得僵硬起来,直笔笔道:“谢谢你,明天见。”
蔓琳不知道自己哪儿回答错了。
黄黎在万象城转了个遍,打算买点东西送给女儿。
十八岁的礼物,一定要有点特别的含义,才能出奇制胜抓住女儿的心。
蔓琳的提议不是没有道理。黄黎知道文文在国外有个三十二岁的英国男朋友,送给她一套名贵内衣应该是个很西洋化的做法,也显得自己是一个开明的母亲。
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心里隐隐作痛。十八岁,她也是十八岁跟了孟飞宇,他大她四岁,在酒店里当小工。她就像懵懵懂懂上了第一班开来的列车,从此没有过下车的念头。可是他,从有了这辈子吃喝不尽的钱开始,也有了平生对不起她的第一次。
那个女孩的样貌黄黎已经记不清了,但是孟飞宇所找的每个女孩都比她年轻,比她美丽,这是一定的。为了挽回丈夫的心,她做的最傻的一件事情就是去做隆胸手术。文文是她的第三个孩子,前面两个因为做生意操劳过度而流产了。她的胸部原本就不丰满,这下更早早瘪下去好似两只口袋。
隆胸过后,虽然她是变丰韵了,可是丈夫对她的厌恶已经从暗地里变得明朗化、公开化。他恐惧地盯着她胸前的两堆高峰,她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一种能够将人杀死的目光,那就是对她忍受的皮肉之苦完全无动于衷。
黄黎彻底心死了。她也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情人。她并不爱他,但是她为了感谢他对她的眷顾,只要他开口,她都会解囊相助,直到她发现这个男人原来接近她的目的就是图财。
她主动给了这个男人一笔钱,然后再假装无意透露给他一只股票将要出现牛市的所谓内部消息。男人牢牢听了记住,又靠家里房产抵押借贷了一大笔钱,全部投入这只股。没两个月股市崩盘,男人也倾家荡产。黄黎选择这个时机中止了两人关系。从此以后,她爱上了这种在商场上较量,令人尸骨无存的游戏。
俗话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她对孟飞宇的恨意,岂止星星点点,那是整个情天恨海。她有多么深刻地爱过他、认定他,就有多么强烈的心要将他毁灭。
其实这种恨意,只不过是一个中年女人对于那个消泯她青春之人发自内心的咒怨。
为了女儿不受夫妻双方这种局面的伤害,黄黎在女儿初中时就安排女儿出国念书。小文文刚开始每三个月探亲一次,哭闹着要回国来陪爸爸妈妈,但是在黄黎软硬兼施的手腕下又乖乖回去。直到后来,文文逐渐适应了国外的生活,这次已经两年没有回来了,一放假就学外国同学去度假,只给黄黎发些自己拍的风光照和大头照。女儿的独立被黄黎看在眼里,当她思念女儿到心痛的时刻便会更加痛恨孟飞宇,如果不是他那些龌龊事在先,女儿小小年纪,何必就要背井离乡,离开母亲?毫无疑问,都是他的错。
最后黄黎给女儿买了一条长裙、一条短裙、一身套装、一身休闲运动服,最贵重的是一件长及地面的狐狸皮大衣,橘红色,艳光四射。简直可以放满一座衣橱了,但是独独没有买内衣。她从内心里不愿女儿长大,她的文文应该还是那个吃很多糖果、说话咬不准字、有一颗蛀牙老是喊疼的小宝贝。
为了迎接女儿文文的到来和筹划这次十八岁的庆典,黄黎主动给孟飞宇打了个电话:“女儿想见你,你要记得准时来,给她带一样不丢我面子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