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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秀-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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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千里巷里热闹了。地保忙了去报官,老爷见报以后,冠带齐楚,连忙上轿,带着头锣、执事,到千里巷口下轿,先到现场来察看一番,然后命人把潘老头子喊来。可怜潘太公从早上到现在吓得浑身直抖,就像打摆子差不多,到了老爷面前,朝下一跪。老爷问他:“你可晓得这两个死者是什么人?”潘老头子说:“不晓得。”老爷又问他:“你夜里可曾听到什么动静?”潘老头子说:“没有听到,因为我是住在前进,离后门比较远,有动静也听不到。”老爷说:“这样吧,你去问问你家女儿和丫环,她们夜里可曾听到什么动静。”潘老头子爬起来,到楼上来问女儿。
  潘巧云已经晓得门口出了人命案了,而且晓得被杀的两个人是她的冤家裴如海和癞和尚。怎么晓得的?今天早上天刚亮,她在床上就被巷子里的嘈杂声惊醒了,当时不晓得是什么事,就穿衣下床,把朝巷子的这面窗子微微推开半扇,头伸到窗外朝下面一望,望见后门口有两具没头的死尸,正是他的冤家裴如海和癞和尚,一吓,赶紧把窗子又关起来。死尸没得头,她怎么认得的?旁人认不得,她认得。第一,她晓得癞和尚长了一身的癞子,趴在地上的死尸身上也有一身的癞皮,不是癞和尚是哪个?第二,裴如海身上有个记号,在他左腰下面靠近胯骨的地方,有颗肉瘊子,这颗肉瘊子还不小,足有花生米子大,还不是生下来以后长出来的,是胎里带来的,潘巧云跟他睡在床的时候,高起兴来就用两个指头捻这颗瘊子玩,对这颗瘊子熟悉得很。裴如海的尸体是仰在这块的,她一眼就望见了这颗瘊子,因此晓得是裴如海。潘巧云这一急非同小可,想哭又不敢出声,怕被人听见,只好趴在床上,头拱在被子里头痛哭。她也想过:是什么人杀的裴如海?想来想去,是杨雄的仇人杀人,因为杨雄是马快都头,在外面难免没得仇人,这次趁杨雄不在家,存心杀两个人来栽害杨雄,而且把人头、衣裳全都带了走,叫你没法破案。石秀呐,可能性不大,因为石秀从未见到过裴如海,认不得他。再说,丈夫杨雄跟他翻过脸之后,他已经回转翠屏山去了,他们之间没得这么大的仇,至多以后不来往而已。潘巧云觉得对不起裴如海,认为冤家是为她把条命进作的。小丫头迎儿一面陪她哭,一面又劝她不要哭。这时候听到楼梯上有脚步声,晓得是潘太公来了,两个人连忙把眼泪揩揩干。潘太公上来就问她们:“你们夜里可曾听到什么动静?”两个人异口同声回他:“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其实迎儿心里有数,她送走裴如海回头的时候,走到楼梯上隐约听到后门外有“轰”的一声,大约人是那个时候被杀的,但是她不敢说。潘太公随即下楼来回禀老爷:“我家女儿和丫环也未听到任何动静。”老爷心里有数:他们话虽这么说,但是这个案子可能是与他家有关的奸情案,如不是奸情案,凶手决不会把人头带了走,也不会把死者的衣服剥下来带了走。身为地方官,这一点见识和经验还是有的。老爷随即吩咐地保:先把两具死尸抬到城外去,放到偏僻的地方,用芦席之类的东西遮盖起来,等待死者的亲属来认尸。可有人来认尸?一个都没得。这就奇怪啦,旁人不谈,报恩寺少了两个和尚,寺里的人不找吗?找不到。不到这个地方来看下子吗?看了,寺里的人都晓得这两个死人是裴如海和癞和尚,虽然没得头,癞和尚身上的癞皮大家都认得,但是都不想来认尸。为什么呢?因为大家早已发觉这两个人经常交头接耳,鬼鬼祟祟,而这起案子又可能是奸情案,对这两个佛门中的败类,如果承认他们是报恩寺的和尚,岂不有损报恩寺的声誉?所以方丈就决定不承认他们是报恩寺的和尚,等于把他们开除出去了。日后有要做佛事的人问起裴如海,就回人家这个人转到其他寺庙去了,或者说出去云游了。当时老爷吩咐手下人:门上和门口的血迹暂时都不要冲洗打扫,用封条把门封起来,不准人进出。这叫保护现场。因为这起案子发生在杨雄家门口,杨雄本人又是衙门里的马快都头,这起案子当然要由他来办,他目前出差在外还未回来,要等他回来让他亲自看看现场。吩咐完毕,老爷坐轿回转衙门。现在就等杨雄回来破案了。
  这一天,蓟州城里关外都在谈论千里巷的这起命案,尤其是城里,人传起来快,一传十,十传百,不到半天工夫,可谓家喻户晓,无人不知。石秀白天在城里消磨时间,准备等天黑出城去下河捞麻袋。他在街上或者饭店里难免不遇到衙门口的伙计,这些伙计只晓得他跟杨雄散伙关店,不晓得他们弟兄曾经参商,更不晓得其中的内情,一个个都把千里巷的命案当作新闻,一五一十说给石秀听。石秀假装不晓得这回事,听他们说,跟他们一起议论,心里好笑:你们说得活灵活现的,就是不晓得这个案子是哪个作的,喏,其变就是我石秀作的!到了太阳大偏西,他到饭店里去吃晚饭,吃过之后,出了城,天已经黑了。
  石老三过了吊桥,沿着护城河边走到有树林子的地方,先到树林子里面去歇了一会,等城门关了,路上没得人了,把长衫脱掉,把脚上的靴子、袜子脱掉,把裤脚子往上一卷,一直卷到大腿丫巴,从树林里出来,到河边口.看准了昨天麻袋落水的地方,下了河,慢慢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就用腿划划,用脚搂搂。走啊走的,不好,水已过了膝盖,齐到大腿了,不能再往前走了。咦?石老三心里有话:难道麻袋被水冲走啦?不见得,河水没得这么大的水流。难道滚到河心里去啦?如到了河心,那就麻烦了,人非要钻到水里去才能拿到它,我是旱脚,不会游水,怎么办?心想:昨天明明是落在靠这边河岸的,怎么会到河心里去呢?可能还是在附近,让我耐心地再找找看。石秀又往下流慢慢地走了几步,右脚一划,嗯,脚尖碰到麻袋了。接行就用右脚的大拇指跟二拇指把麻袋皮子一夹,慢慢往岸边拖;人往后退一步,就把麻袋往上拖一步。莫忙,这么大的麻袋,里面还有一口大朴刀,石秀用两只脚指头怎么能拖得动?如在岸上,这么重的麻袋,就凭石老三的功夫,凭他的劲道,用两只脚指头拖,是不容易拖得动哩,因为脚指头与手指头不同,不大好用劲。现在是在水里头,俗说“水里能托千斤重”,水本身有一种浮力,比在岸上要省力得多。拖到离岸边不远了,石秀把两膀的袖子一捋,捋到大膀子上面,两只手伸到水里把麻袋往上一提,提出水面,“哗……”让麻袋里的水淌光了,再拎到岸上,把麻袋口解开,把自己的一口朴刀抽出来,把上面的水抹抹,在腰间插好。接着把麻袋里的衣服拖出来,把水挤挤干,顺便把所有的东西再检点一下。借着天上的星光,看看所有的东西,一样不少,就是两颗和尚头有些变样了,怎么的?在水里泡了大半天下来,把肉泡了涨开来了,足有量米的小笆斗大。把东西检点过之后,仍然放进麻袋,把麻袋口扎好。用自己脱下来的长衫,把腿上、脚上的泥和水揩干净,穿好鞋、袜,把裤脚子放下来。这件长衫脏了,回去以后再洗。把长衫往左肩头一担,再把麻袋往左肩头上一撂,出了树林,蹦纵蹿跳,奔翠屏山。
  他走得快,一会工夫到了翠屏镇了,离翠屏山还有七里半路。石秀不敢走镇上走,怕无巧不巧被人看见,俗说乡间有三早:起得早、吃得早、睡得早;为了小心起见,就绕到镇外走小路走。绕过翠屏镇,再上大路。路上一个人没有遇到。石老三越走越高兴,越走越得意,总以为自己扛着这个麻袋回翠屏山没得一个人晓得。在我说书的看,你石秀不要高兴得太早,旁人不晓得,有一个人晓得哩!这时候在石秀住处窗外的那棵大树的树桠上坐着一个人。这个人有一双天生的夜行眼,虽然离翠屏镇有七里半路远,对石秀的一举一动却看得清清楚楚。
 第三回 大闹翠屏山
一、兄弟释疑 
在石秀住处窗外大树上的这一位是什么人?这一位的模样并不好看,站在地上身高约有七尺,样子非常瘦弱。这副脸着实丑哩,是一副磨刀砖的脸。什么叫磨刀砖的脸?有一种专门磨刀用的砖头,现在有些用刀的行业还经常用,磨的时间长了,当中就磨了凹下去了,两头高。他这副脸就是这种样子,中间凹,上面脑门拱多高的,底下下巴颏子是翘的,可像磨刀砖啊?他这副脸不但像磨刀砖,而且上面大,下面小,又像人家穿鞋子用的鞋拔子。两道稀稀的眉毛,一双绿豆大的眼睛,并不是说他眼睛只有绿豆大,而是眼珠子像个绿豆子。他这双眼睛奇怪哩,是天生的夜行眼,用现在的话来说,大概是有一种特异功能。大白天有阳光的时候,他的目力最差,只有五分光;到了黄昏时分,目力就有七八分光了;天黑以后,他看得最清楚,有十分光。到了夜里,或者大黑天,伸手不见五指,面对面看不见鼻子,他看得更消楚,天上飞一只麻雀子,地上爬一只蟋蟀子,他连公的、母的都能分得出来。站在高处朝远处望,一眼能望七里半!蒜头鼻子,瘪嘴,高颧骨,招风耳,嘴里一嘴的黑焦牙。他的这部胡子有趣哩,什么胡子?有点像八字胡子。谈到胡子,在古代并不出奇,古时的男子到了成年之后就留胡子了,称为须眉丈夫。头发也不能剪,要拢在头上,再戴顶帽子,叫拢发包巾,说什么胡子、头发都是父母血生成的,不能丢掉,如丢掉就是不孝的逆子。这些都是无稽之谈。这一位的胡子又不完全像八字胡子,八字胡子应该像“八”字,胡尖子朝下,扬州的土话叫蚂蚱胡子,他的胡子是倒“八”字形的,胡尖子朝上。大概也是天生的反毛孔?不是的。如果是天生的反毛孔,那他这部胡子就不出奇了。他这部胡子原先是胡尖子朝下的,哪晓得他没事的时候,欢喜在胡子上下功夫,不停地抹,人家年纪大的高兴的时候抹胡子,都是顺着胡子的长势往抹,他不是的,他抹胡子的时候先跨马势朝下一蹲,右手捻着胡子用劲往上扳,用劲往上拽,俗话说“要得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时间长了,胡子被他扳啊扳的,拽啊拽的,居然毛孔被他扳了反过来了,胡子也就这么往上翘了。这部胡子还有个名字哩,叫“风菱倒挂燕尾须”。他头上戴一顶六根筋随风倒软顶壮帽,拱手英雄结俏挣挣打在眉心,上身穿排门密扣短衣,底下穿兜裆衩裤,足下扳尖踢土快鞋。他穿的这双鞋子与一般人穿的鞋还不同,主要的区别在鞋底上面,他的鞋子的底是软底,就和过去人家穿的老布袜子底差不多,也有点像刚学走路的小孩子穿的那种软底鞋子,它是用针线一针靠一针,一针挨一针,密密麻麻纳起来的。为什么要穿这种鞋子呢?因为他的轻功好,经常蹿房过屋,有些房子上盖的瓦照不到阳光,年代多了就长青苔了,他漫高过屋的时候,走这些瓦上经过容易滑,万一一跳一滑一个跟头跌下来,那怎么得了,穿这种鞋子可以防滑。究竟这一位是什么?这里有几句赞他:
骨软身轻健,眉稀目力尖。
形容如怪兽,奔走似飞仙。
夜静穿墙过,更深绕屋檐。
人称轻脚鬼,豪杰叫时迁。
  他姓时,单名是个迁字,外号人称轻脚鬼。从前相信迷信的人。认为鬼走路没得声音,他走路比鬼脚还轻,当然就更没得声音了,所以称轻脚鬼。
  时迁不是此地人,他是高唐州时家洼人氏。姓时的在时家洼是个名门大族,而且是官宦之后。他父亲家财万贯,生了两个儿子,长子不幸病故,就剩了次子时迁。时迁从小就多灾多难,因为一出娘胎就形容古怪,模样奇丑,把接生婆都吓得一个屁股座子朝地上一坐,父母也吓了一跳。父母心里当然不大高兴,但总归是自己的亲骨肉,自己养的儿子再丑也不嫌丑,还是好好地把他养大成人。哪晓得时迁虽生得丑,人却是绝顶的聪明,许多事情他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父母也就从不欢喜他变为欢喜他了。但是时家家族其他的人跟他不得过身,说:“我们时家是名门大族,向来是要体面的,出了这种丑鬼是家门不幸。”偏偏时迁的脾气又犟,见到本族的长辈不理不睬,更谈不到屈膝哈腰,跟同辈的也从不来往。旁人看不起他,他更看不起旁人。相反,他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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