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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文集之生活情趣_周作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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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科,又是落叶灌木,虽亦有苦丁之名,可以制茶,似与上文所说不是一物,况且友人也不说这茶喝了可以节育的。再查类书关于皋芦却有几条,《广州记》云: 

    “皋卢,茗之别名,叶大而涩,南人以为饮。”又《茶经》有类似的话云: 

    “南方有瓜芦木,亦似茗,至苦涩,取为屑茶饮亦可通夜不眠。”《南越志》则云: 

    “茗苦涩,亦谓之过罗。”此木盖出于南方,不见经传,皋卢云云本系土俗名,各书记录其音耳。但是这是怎样的一种植物呢,书上都未说及,我只好从茶壶里去拿出一片叶子来,仿佛制腊叶似的弄得干燥平直了,仔细看时,我认得这乃是故乡常种的一种坟头树,方言称作拘朴树的就是,叶长二寸,宽一寸二分,边有细锯齿,其形状的确有点像龟壳。原来这可以泡茶吃的,虽然味大苦涩,不但我不能多吃,便是且将就斋主人也只喝了两口,要求泡别的茶吃了。但是我很觉得有兴趣,不知道在白菊花以外还有些什么叶子可以当茶?《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山有栲”一条下云: 

    “山樗生山中,与下田樗大略无异,叶似差狭耳,吴人以其叶为茗。”《五杂俎》卷十一云: 

    “以绿豆微炒,投沸汤中倾之,其色正绿,香味亦不减新茗,宿村中觅茗不得者可以此代。”此与现今炒黑豆作咖啡正是一样。又云: 

    “北方柳芽初茁者采之入汤,云其味胜茶。曲阜孔林楷木其芽可烹。闽中佛手柑橄榄为汤,饮之清香,色味亦旗枪之亚也。”卷十记孔林楷木条下云: 

    “其芽香苦,可烹以代茗,亦可于而茹之,即俗云黄连头。”孔林吾未得瞻仰,不知楷木为何如树,唯黄连头则少时尝茹之,且颇喜欢吃,以为有福建橄榄豉之风味也。关于以木芽代茶,《湖雅》卷二亦有二则云: 

    “桑芽茶,案山中有木俗名新桑英,采嫩芽可代茗,非蚕所食之桑也。” 

    “柳芽茶,案柳芽亦采以代茗,嫩碧可爱,有色而无香味。”汪谢城此处所说与谢在杭不同,但不佞却有点左袒汪君,因为其味胜茶的说法觉得不大靠得住也。 

    许多东西都可以代茶,咖啡等洋货还在其外,可是我只感到好玩,有这些花样,至于我自己还只觉得茶好,而且茶也以绿的为限,红茶以至香片嫌其近于咖啡,这也别无多大道理,单因为从小在家里吃惯本山茶叶耳。口渴了要喝水,水里照例泡进茶叶去,吃惯了就成了规矩,如此而已。对于茶有什么特别了解,赏识,哲学或主义么?这未必然。一定喜欢苦茶,非苦的不喝么?这也未必然。那么为什么诗里那么说,为什么又叫作庵名,岂不是假话么?那也未必然。今世虽不出家亦不打溉语。必要说明,还是去小学上找罢。吾友沈兼士先生有诗为证,题曰《又和一首自调》,此系后半首也: 

    端透于今变澄澈 鱼模自古读歌麻 

    眼前一例君须记 茶苦原来即苦茶 

    二十四年二月 

    (1935年2月作,选自《苦茶随笔》)



 买墨小记

    我的买墨是压根儿不足道的。不但不曾见过邵格之,连吴天章也都没有,怎么够得上说墨,我只是买一点儿来用用罢了。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的就很不合适了。买一锭半两的旧墨,磨来磨去也可以用上一个年头,古人有言,非人磨墨墨磨人,似乎感慨系之,我只引来表明墨也很禁用,并不怎么不上算而已。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情之常。据闲人先生在《谈用墨》中说,“油烟墨自光绪五年以前皆可用。”凌宴池先生的《清墨说略》曰,“墨至光绪二十年,或曰十五年,可谓遭亘古未有之浩劫,盖其时矿质之洋烟输入……墨法遂不可复问。”所以从实用上说,“光绪中叶”以前的制品大抵就够我们常人之用了,实在我买的也不过光绪至道光的,去年买到几块道光乙未年的墨,整整是一百年,磨了也很细黑,觉得颇喜欢,至于乾嘉诸老还未敢请教也。这样说来,墨又有什么可玩的呢?道光以后的墨,其字画雕刻去古益远,殆无可观也已,我这里说玩玩者乃是别一方面,大概不在物而在入,亦不在工人而在主人,去墨本身已甚远而近于收藏名人之著书矣。 

    我的墨里最可记念的是两块“曲园先生著书之墨”,这是民廿三春间我做那首“且到寒斋吃苦茶”的打油诗的时候平伯送给我的。墨的又一面是春在堂三字,印文曰程氏掬庄,边款曰:光绪丁酉仲春鞠庄精选清烟。 

    其次是一块圆顶碑式的松烟墨,边款曰,鉴莹斋珍藏。正面篆文一行云,同治九年正月初吉,背文云,绩溪胡甘伯会稽赵烧叔校经之墨,分两行写,为赵手笔。赵君在《谪麟堂遗集》叙目中云“岁在辛未,余方入都居同岁生胡甘伯寓屋,”即同治十年,至次年王申而甘伯死矣。赵君有从弟为余表兄,乡俗亦称亲戚,余生也晚,乃不及见。小时候听祖父常骂赵益甫,与李苑客在日记所骂相似,盖诸公性情有相似处故反相克也。 

    近日得一半两墨,形状凡近,两面花边作木器纹,题曰,会稽扁舟子著书之墨,背曰,徽州胡开文选烟,边款云,光绪七年。扁舟子即范寅,著有《越谚》共五卷,今行于世。其《事言日记》第三册中光绪四年戊寅纪事云: 

    “元旦,辛亥。已初书红,试新模扁舟子著书之墨,甚坚细而佳,惟新而腻,须俟三年后用之。”盖即与此同型,唯此乃后年所制者耳。日记中又有丁丑十二月初八日条曰: 

    “陈槐亭曰,前月朔日营务处朱擞勋方伯明亮国省言,禹庙有联系范某撰书并跋者,梅中丞见而赞之,朱方伯保举范某能造轮船,中丞嘱起稿云云,子有禹庙联乎,果能造轮船乎?应曰,皆是也。”范君用水车法以轮进舟,而需多人脚踏,其后仍改用篙橹,甲午前后曾在范君宅后河中见之,盖已与普通的“四明瓦”无异矣。 

    前所云一百年墨共有八锭,篆文曰,墨缘堂书画墨,背曰,蔡友石珍藏,边款云,道光乙未年汪近圣造。又一枚稍小,篆文相同,背文两行曰,一点如漆,百年卯石,下云,友石清赏,边款云,道光乙未年三月。甘实庵《白下琐言》卷三云: 

    “蔡友石太仆世松精鉴别,收藏尤富,归养家居,以书画自娱,与人评论娓娓不倦。所藏名人墨迹,钩摹上石,为墨缘堂帖,真信而好古矣。”此外在《金陵词钞》中见有词几首,关于蔡友石所知有限,今看见此墨却便觉得非陌生人,仿佛有一种缘分也。货布墨五枚,形与文均如之,背文二行曰,斋谷山人属胡开文仿古,边款云,光绪癸已年春日。此墨甚寻常,只因是刻《习苦斋画絮》的惠年所造,故记之。又有墨二枚,无文字,唯上方横行五字日云龙旧袖制,据云亦是惠菱舫也。 

    又墨四锭,一面双鱼纹,中央篆书曰,大吉昌宜侯王,背作桥上望月图,题曰湖桥乡思。两侧隶书曰,故乡亲友劳相忆,丸作(左阝右俞)麋当尺鳞。仲仪所贻,苍(左王右佩之右)室制。疑是谭复堂所作,案谭君曾宦游安徽,事或可能,但体制凡近,亦未敢定也。 

    墨缘堂墨有好几块,所以磨了来用,别的虽然较新,却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从前有人说买不起古董,得货布及龟鹤齐寿钱,制作精好,可以当作小铜器看,我也曾这样做,又搜集过三五古砖,算是小石刻。这些墨原非佳品,总也可以当墨玩了,何况多是先哲乡贤的手泽,岂非很好的小古董乎。我前作《骨董小记》,今更写此,作为补遗焉。 

    廿五年二月十五日,于北平苦茶庵中。 

    (1936年2月作,选自《风雨谈》)



 谈养鸟

    李笠翁著《闲情偶寄》颐养部行乐第一,“随时即景就事行乐之法”下有看花听鸟一款云: 

    “花鸟二物,造物生之以媚人者也。既产娇花嫩蕊以代美人,又病其不能解语,复生群鸟以佐之,此段心机竟与购觅红妆,习成歌舞,饮之食之,教之海之以媚人者,同一周旋之至也。而世人不知,目为蠢然一物,常有奇花过目而莫之睹,鸣禽阅耳而莫之闻者,至其捐资所买之侍妾,色不及花之万一,声仅窈鸟之绪余,然而睹貌即惊,闻歌辄喜,为其貌似花而声似乌也。噫,贵似贱真,与叶公之好龙何异。予则不然。每值花柳争妍之日,飞鸣斗巧之时,必致谢洪钩,归功造物,无饮不奠,有食必陈,若善士信姻之佞佛者,夜则后花而眠,朝则先鸟而起,唯恐一声一色之偶遗也。及至驾老花残,辄怏怏如有所失,是我之一生可谓不负花鸟,而花鸟得予亦所称一人知己死可无恨者乎。”又郑板桥著《十六通家书》中,《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末有“书后又一纸”云: 

    “所云不得笼中养鸟,而予又未尝不爱鸟,但养之有道耳。欲养鸟莫如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将旦时睡梦初醒,尚展转在被,听一片啁啾,如云门咸池之奏,及披衣而起,额面嗽口啜茗,见其扬翠振彩,倏往倏来,目不暇给,固非一笼一羽之乐而已。大率平生乐处欲以天地为圃,江汉为池,各适其天,斯为大快,比之盆鱼笼乌,其巨细仁忍何如也。”李郑二君都是清代前半的明达人,很有独得的见解,此二文也写得好。笠翁多用对句八股调,文未免甜熟,却颇能畅达,又间出新意奇语,人不能及,板桥则更有才气,有时由透彻而近于夸张,但在这里二人所说关于养鸟的话总之都是不错的。近来看到一册笔记钞本,是乾隆时人秦书田所著的《曝背余谈》,卷上也有一则云: 

    “盆花池鱼笼鸟,君子观之不乐,以囚锁之象寓目也。然三者不可概论。鸟之性情唯在林木,樊笼之与林木有天渊之隔,其为汗陛固无疑矣,至花之生也以土,鱼之养也以水,江湖之水水也,池中之水亦水也,园圃之上土也,盆中之上亦土也,不过如人生同此居第少有广狭之殊耳,似不为大拂其性。去笼鸟而存池鱼盆花,愿与体物之君子细商之。”三人中实在要算这篇说得顶好了,朴实而合于情理,可以说是儒家的一种好境界,我所佩服的《梵网戒疏》里贤首所说“鸟身自为主”乃是佛教的,其彻底不彻底处正各有他的特色,未可轻易加以高下。抄本在此条下却有朱批云: 

    “此条格物尚未切到,盆水豢鱼,不繁易捻,亦大拂其性。且玩物丧志,君子不必待商也。”下署名曰放文叔。查《余谈》又有论种菊一则云: 

    “李笠翁论花,于莲菊微有轩轻,以艺菊必百倍人力而始肥大也。余谓凡花皆可借以人力,而菊之一种止宜任其天然,盖菊,花之隐逸者也,隐逸之侣正以萧疏清癯为真,若以肥大为美,则是李(左绩之右右力)之择将,非左思之招隐矣,岂非失菊之性也乎。东篱主人,殆难属其人哉,殆难属其人哉。”其下有於文叔的朱批云: 

    “李笠翁金圣叹何足称引,以昔人代之可也。”於君不赞成盆鱼不为无见,唯其他思想颇谬,一笔抹杀笠翁圣叹,完全露出正统派的面目,至于随手抓住一句玩物丧志的咒语便来胡乱吓唬人,尤为不成气候,他的态度与《馀谈》的作者正立于相反的地位,无怪其总是格格不入也,秦书田并不闻名,其意见却多很高明,论菊花不附和笠翁固佳,论鱼鸟我也都同意。十五年前我在西山养病时写过几篇《山中杂信》,第四信中有一节云: 

    “游客中偶然有提着鸟笼的,我看了最不喜欢。我平常有一种偏见,以为作不必要的恶事的人比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作恶者更为可恶,所以我憎恶蓄妾的男子,比那卖女为妾——因贫穷而吃人肉的父母,要加几倍。对于提鸟笼的人的反感也是出于同一的渊源。如要吃肉,便吃罢了。(其实飞鸟的肉于养生上也并非必要。)如要赏玩,在它自由飞鸣的时候可以尽量的看或听,何必关在笼里,擎着走呢?我以为这同喜欢缠足一样的是痛苦的赏鉴,是一种变态的残忍的心理。”(十年七月十四日信。)那时候的确还年青一点,所以说的稍有火气,比起上边所引的诸公来实在惭愧差得太远,但是根本上的态度总还是相近的。我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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