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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的神话:刘德华画传-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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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越谈越兴奋,越谈越亲密,根本没有意识到时间的流逝。两颗心越靠越近,两人身体的距离,也在一步步缩短,最终,他们火热的唇,紧紧地贴在了一起。    

  后来,谈及此事,喻可欣说:“激情过后,我们两人在这间充满琼瑶式梦幻的小屋中沉沉睡去。他趴在我的身上睡着,就像是个稚气的小男孩。我的腿被他的身体压得有点酸,想偷偷地移开,可他在睡梦中还依恋地将我拉着不放。我心中升起一股甜蜜的暖意,那应该就   是真正的爱情吧。”    

  有关他们的相识到相恋,刘德华在多年后也曾谈到过,但相对要简略得多。 那是一次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刘德华坦率却又有选择地谈到了这段感情。    

  记者问他:“你们在一起多久?”    

  他说:“有三年。”    

  记者问:“是怎样认识的?”    

  “朋友介绍的。我认识她的时候,并不晓得她也是演戏的。”    

  “还记得她当天穿什么吗?”    

  “记得。她穿白衬衫,牛仔裤,肩上披着件红色毛衣,脚踏一双黑布鞋。我最记得那双黑布鞋。”    

  “是怎样开始的?”    

  “看戏、吃饭。我跟她看的第一部戏叫《细雪》。”    

  “那后来又怎样会导致分手?”    

  “电影里我也许是一个常常满口情话的大情圣,但现实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善于谈情说爱、情话绵绵的男人。我并不懂得如何去表达自己的感情。”    

  如果说刘德华完全不懂得表达感情,那也不全是事实。只不过,在表达感情方面,男人永远都是无法毕业的学生,所以,他说自己不善于表达,也不算是错。    

  认识喻可欣仅仅13天后,刘德华便完成了在台北的工作,要回香港了。这13天,已经足以让刘德华和喻可欣记一辈子,因为在这13天里,他们由陌生到相识到相恋到相爱再到爱情如火如荼地燃烧,直到令两人发疯发癫发狂。    

  不久前,喻可欣将自己和刘德华的这段经历写成了书,《情海星空——我与刘德华》在台湾和大陆同时印刷。最初这本书还未面世,一些内容便已经公开,媒体从部分内容中提炼出一些耸人听闻的标题,诸如刘德华召妓治伤之类,引起影迷们极度的不满,向喻可欣扔过不少的鸡蛋。    

  仅从他们的浓情13天来看,喻可欣的描述,除了对他们青春第一次有过度渲染之嫌,总体来说,应该说还是很干净的,也不算有悖于事实的。    

  在此,我们并无必要去揣度喻可欣写这本书的动机和心理,只需要了解一个事实,有关这段情,是确确实实的,无论是喻可欣,还是刘德华,都是真诚的投入。    

 


第五部分:难忘长发飘飘封杀即将发生

  事业顺利,爱情幸福,从台北回到香港的刘德华,心情格外的好。    

  可是,他怎么都没料到,命运之船,竟然行驶到了一段险滩,在他的前面,有一巨大的暗礁,正等待着他。而他对这一切并不知情,还沉浸在爱情的甜蜜喜悦之情中。    

  当时,《神雕侠侣》正在播放,收视率非常之高。如果说《猎鹰》还未能让每一个香港人知道刘德华这个名字的话,这次的杨过,却让几乎所有的人都记住了刘德华。    

  为了掀起更进一步的收视狂潮,将亚视远远地抛在身后,也为了能够获得更为丰厚的回报,公司高层决定推出金庸的另一部力作《鹿鼎记》。    

  最初,公司考虑的,是用《神雕侠侣》的原班人马。    

  用原班人马至少有一个好处,即使剧集质量略差一点,收视方面,还是能够保证,因为这个班子,已经取得了相当的观众缘。    

  于是,有关人士找到刘德华,将本子交给了他,计划让他出演韦小宝。    

  在这件事上,公司是埋下伏笔的,只是当时,刘德华并没有意识到。有关人士对他说,韦小宝这个人物,在所有的金庸人物中,是最特殊的一个,也是金庸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其性格特点极其鲜明,演员表演的时候,如果把握得好,很容易出彩。另一方面,他毕竟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正面形象,以刘德华这种正面小生人才,要演好这个人物,并不是没有难度。因此,公司并不是让刘德华成为惟一的人选。    

  那天,刘德华被电视台高层的一位负责人召进了办公室。    

  负责人首先对他最近的表现进行了一番评价,《猎鹰》收视率不俗,董事会以及决策层,对他的表现,十分满意。最近刚拍的《神雕侠侣》,可以说是锦上添花,既为他赢得了荣誉,也奠定了他在电视台内部的地位。电视台决定,力捧几名小生,在很短的时间内,让他们成为电视台的台柱,他是其中之一。    

  对于这种说辞,刘德华自然表示一番感谢。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定勤奋努力,保证不辜负高层的期望。    

  没料到,这位高层话锋一转。既然电视台要力捧这几名小生,自然就需要极大的投入以及一个长远的计划,因此,电视台希望同这些人提前续约。说着,一份新的合约,递到了刘德华面前。    

  对于刘德华来说,这件事更像是一个阴谋。前一份合约,尚有几年才能到期,现在就谈续约,是不是为时太早了些?他看了一眼新的合约,签的竟然是五年。他当时冒出的念头便是:天啊,第二份卖身契。    

  走红之后的刘德华,早已经真切地感受到,第一份卖身契,正在严重地侵害着他的个人利益。老板正是用这一纸合同,从他身上赚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他们提前将这些演员的未来签下,付出的酬金就会少许多。这样,公司可以从中赚取更多的利益。如果演员真的如他们所料红了,便可以为公司大把地赚钱。即使没有红,保持目前的势头,公司也不会有丝毫损失。    

  公司的这个举动,也是本着最小投资、获最大利润的商业规则来的,对公司应是合情合理的,但在刘德华看来,并非如此。所以他自然不肯签。可是,如果不签,后患无穷,公司可能利用他的第一份合约尚未结束这一点大做文章。毕竟无线电视台对他有栽培之恩,他不想和公司翻脸,便想采取拖的策略,想看一看再说。    

  事情才开头,他接到去马来西亚演出的邀请。无线电视台将《神雕侠侣》的版权卖给了马来西亚,从中赚了一大笔钱。这部戏在马来西亚非常火爆,掀起了一波收视狂潮。马来西亚方面因此和香港联系,计划请《神雕侠侣》剧组前去搞一个活动。既可以扩大这部电视剧的影响,也可以卖票收回一笔钱。刘德华渐渐明白,在这件事情上,不仅仅是宣传、提高自己和剧集知名度这么简单,无线电视台在最初的那份合同中,其实是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的。比如电视剧的版权卖给了外国,作为演员,他们应该收取相当的版税。但最初的那份合同,将这些权利全都剥夺了,他们不仅得不到任何报酬,还要为此做宣传。    

  做宣传会有很少的收入,也会让演员在当地扩大影响,从这一点上说,他们倒是乐于参加的。只是心理上那种被剥削感,挥之不去。    

  虽然工作上有诸多不顺,可依然还有爱情的甜蜜可以舒缓自己疲惫的心情。接到去马来西亚演出的邀请,刘德华立即给喻可欣打电话,对她说:“我要去马来西亚做秀,你能不能去?我很希望你去陪我。”    

  “好哇,我去。”喻可欣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第五部分:难忘长发飘飘韦小宝变成了康熙(1)

  如果在古代,刘德华很可能成为一名武士侠士。    

  这一点,既体现在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格上,也体现在他对爱情的观念上。他曾对喻可欣说:“要是在古代,我会每天为你舞剑45分钟。”说这话时,他看上去就像是历史上   为爱貂蝉连身家性命都可以不要的吕布。    

  准备启程的时候,传来不太妙的消息,喻可欣病了,最初以为是皮肤过敏,后来查清,是一种叫什么蛇缠身的病,这种病的医学名叫带状疱疹,只要治疗及时和方法正确,不会形成大的后患。当然,因为这种疱疹蔓延很快,治疗不及时,可能会导致极大的麻烦。    

  日后,喻可欣出传记的时候,说她是冒着生命危险前往马来西亚去见刘德华的,说法自然过于夸张,但在启程之际意外染病却是确有其事。    

  喻可欣到的那天,刘德华担心被记者得到消息,不便自己出面,只好委托老友余伟国和安仔代劳。余伟国是矢志要跟着刘德华闯荡娱乐圈的,所以,大学毕业之后,什么职业都不找,一门心思要进娱乐圈,哪怕只是当苦力也愿意。    

  余伟国他们离开之后,刘德华一直等在酒店的房间里。为了不耽误喻可欣的治疗,他特别预先准备了煤油灯、针、纱布等物。听到门外传来余伟国的说话声,刘德华知道她来了,一阵激动,迅速站起来,迎向门口。见到喻可欣的那一瞬间,他顾不上还有旁人在场,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思念、爱意、心疼涌上心头,一切感情都在这一瞬间爆发。    

  有关这段经历,喻可欣在她的传记中谈到两件事。    

  第一件事发生在她到达的第二天晚上。当晚,刘德华有演出,她独自在酒店房间里等他。他返回房间时已经很晚,他们躺在床上聊天,刘德华从随身所带的钱包里取出一张硬纸片,在她眼前晃了晃。那张硬纸片显然已经有些时间了,边缘已经磨损。他对她说:“你闭上眼睛,我叫你睁开,你再眼开。”    

  喻可欣依言而行,结果,她在天花板上看到一个剪影。那是一个女人的侧影,长发披肩,看上去,就和自己的侧面一模一样。喻可欣莫名诧异,问他:“这是谁?”他说:“就是你。”她不明白,他什么时候有了自己的侧影?    

  刘德华说,早在一年以前,他偶然发现了这张侧影,觉得非常美,便将它放进了自己的钱包。在他看来,这就是自己梦中的女孩,他立志一定要找到她。不久前,他在台湾意外地遇到了她,立即认定,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女孩。所以,才会有初次见面,有不顾一切追求的事情发生。    

  喻可欣提到的另一件事,却是一件令刘德华不愉快的事,也是许多的明星可能遇到的骚扰事件。    

  马来西亚有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大姐看中了刘德华,要求刘德华陪她一度春宵。刘德华是一个对感情执着的人,也是一个有个性的男人,他绝对不能容忍这种违背自我意志的行为,当即表示拒绝。那位大姐便威胁他说,如果不答应,那么,以后便不要来马来西亚混了。喻可欣介绍说,她去听刘德华唱歌的时候,在后台见过那位大姐大,她每次出场,都是前呼后拥,一副惟我独尊的派头,确实是不可一世。类似的事件,在娱乐圈中并不鲜见,不说人人都曾遇到过,至少是很多人都曾面临。林燕妮在一篇写李小龙的文章中,就曾提到过类似的情节。那时,李小龙差不多还是个孩子,算是童星吧。有一次拍片的时候,某个大姐级人物将他叫进她单独使用的化妆间,然后反闩了门,逼着他脱光衣服。那时他太小了,又慑于这个大姐的压力,只得乖乖地献出了第一次。从那以后,只要见到那位大姐,他老远就躲开。    

  喻可欣在文章中,并没有谈到刘德华面临的这次骚扰事件的其他细节,显然,此事解决起来,并不如她描写的那般简单,所以,刘德华向她提起此事时,未语先流泪,自尊所受的伤害,绝非言语所能形容。    

  刘德华流泪,似乎并不仅仅因为受到那位大姐的骚扰,大概也有感叹艺人不被尊重的现实之残酷。和TVB签约的事并没有结论,虽然他并没有料到最终所出现的大麻烦,却也预感到,在香港等待他的,很可能是一场风波。面对这个社会,作为个人,哪怕他已经成了明星,仍然是弱小的。坚持自我还是牺牲自我?他必须做出抉择。    

  喻可欣安慰他说:“如果你认为不能接受,那就不要接受好了。做人不要勉强自己,更不要委屈自己。暂时的失去,并非就是失去,今后,你总会有机会得到的。你放心吧,我很快就会去香港,到时候,我和你一起承担一切。”    

  回到香港,公司再一次问起有关合约的事,刘德华仍然是拖,实在拖不下去了,他便和公司谈判,希望不要签太长时间,最好签3年,但公司拒绝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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