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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值班的菠萝去那里坐过,手里拿着两根刚在大街上买回来的孔雀毛。那天我们已经开始谈论信仰的问题,菠萝知道我的外婆是一位受过戒的佛教徒,她一生生过六个孩子,把孩子拉扯大,离开五毒俱全的我的外公耗掉了她大半辈子的时光,也让一个定格在旧日相片上的、曾经如花似玉的女人染上了白发。但是在吃过很多苦后,她终于还是选择了皈依的道路。那次是我们最后一次去蓝孔雀咖啡馆,离开的时候我把路上买的两根美丽的孔雀毛遗忘在座位上了。这次之后,菠萝就信了教。蓝孔雀咖啡馆也改作他用,代之以一家和外面很多地方类似的小吃世界,一排排黄色的塑料桌椅卡通味十足。
那个地方我们不会再去了。
但我仍然记得最后在那里相聚的时候,菠萝谈到了她父亲的早逝,她说她害怕死亡。我觉得菠萝是太早地想到了这个问题,并且想通过一种信仰和寄托来寻求改变。这和她过早目睹父亲的早逝是有关系的。她还谈到过去为了治自己的病,她母亲用偏方炖黑猫给她吃。她吃过好几只黑猫,为此长年失眠。有天晚上十二点过后,她竟看见它们一路呜咽着、惨叫着来向她索命、叫屈。它们在另一个空间,但菠萝说她真真切切听到了它们无比凄惨的呜咽。那一刻,她流泪了,悔恨不已,知晓动物是完全有感情,有痛觉的,它们的叫声像刀一样割她的心。
也许就是从那天开始,我的菠萝决心走上自戒的道路。
隔了三个月时间,到一九九七年的五月,我在接到菠萝的信后回老家与她见面。那天,菠萝对我又作了一番思想工作要我一道研习经文,而我仍然木木地没有响应。
中午,她请我去市中心的一家素菜馆吃饭,点了三菜一汤:百叶炒青椒、香菇炒笋片、红烧豆腐,还有青菜蘑菇汤。素菜馆的饭极好,盛得很满,白满满地堆在碗里。菜里飘散出很多香油的味道。我不爱吃香油,总觉得那是一种腐朽的气味。不清爽。所以后来菜剩下好多,菠萝没有像以前那样甩手走掉,她郑重地问店里的人要袋子,打包回去。
我们两个人,那天是和平常不一样地相对吃饭。一个已经换了一颗心的人对着我说出完全不一样的话语,那些话是俗世里听不到的,犹如天籁之音。她的眼神也和以前不同,柔和、无神、空茫,平静如水,又有种自己陶醉其间的快乐,善意充盈甚至让我感受到痛心。终究有了太多的改变了,在不算长的日子里面。我们已经不再站在同一地平线上。除非我说我跟着你走,不然菠萝真的已经不再是我的菠萝,她已经离我很远,似乎要把我一个人留在地面上了。我的心里骤然冷风四起,但是那种无可奈何的感觉又来了,我也已经改变不了自己的目标与方向。一切本是无法强求,我不能说我要刻意地去走着和菠萝同样的道路了。而因此,她是离我愈来愈有些远了。尽管我还在努力地想拉到她的柔软温暖的手。
我想对她说,不要放开我。但是,欲说无力。
第二部分女友菠萝(7)
现在我成了一个孤独的人,菠萝把我抛在人世间的另一条路上了。
没有人再能像菠萝一样地待我,过去的一切,美好的一切又已不再。只因为我还无法向她那样狠心地离开世俗、不占名利。
曾经她是像我一样渴望成名成家,写出大部头的著作,让很多人都认识、念叨着我们的名字的,但她现在已没有了这盼望。她已经不再看经书以外的书籍,而我的床边枕旁仍旧放着一本本打开翻到一半的杂书。我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看书和电视、听世俗的音乐、在电脑前消磨时光。我的腿无法像菠萝那样盘起来长久静坐。尽管从不杀生,但在饿的时候仍无法阻挡美食的诱惑,犯下借刀杀生的罪过。
我不敢再去打扰我的菠萝。
后来,我想向她讨回多年来我写给她的信,我想把它们整理出来,把两个人的信都一段一段整理出来,给自己留个纪念。但是菠萝不再能成全我了。她已不再是往日的菠萝。她更在乎心灵留有的痕迹,在心里保留那段缘分。
为了让自己能完全的安心,不受过去的困扰,她亲手早已烧掉了自己保存的所有信件,不光是我的,还有丈夫给她的情书,父亲留下的遗物。她还丢弃了所有她不再看的小说和其他杂书,里面有她曾经喜欢过的南怀谨,在走到现在这一步的时候再来看他,她已经觉得一个妄图用自己的眼光去解释很多经文很多事的人,反倒是用自己的经验学识来局限别人,就像把自己嚼过的馍去给人家吃。众生平等,谁也不比谁高出一头。我现在在她的面前常常无言,一切话语都是没用的。
我们不在一个城市,相见的机会也不会很多了。
菠萝后来在电话中再次向我道歉,说是看见我听到信已被烧去的消息时,尽管我外表很平静,但她已经看到我的眼圈发红。
我想我是不会怪她的,是我常常把一些无足轻重的东西看得太重了,使自己迷失在一些本不值得在乎的人人事事里面。我检讨自己。之后,能感觉到的,惟有对于她的衷爱和祝福。
也许以后,会少了一个曾经那么亲热的女朋友在耳边轻言细语。我和菠萝有过真实不虚的八年,现在的她和过去的她是完全两样了的,犹如一个人的前世今生,为这点想起她我就会感动。
第三部分上海的爱与情(1)
郭先生带着一种夜不能寐的惆怅,又一次拨了白玫的电话。已是半夜了,白玫的声音明显透露出疲倦。郭先生话还没开口,便很小心地赔不是,说:“我吵醒你了,对不起。”
白玫一听是他的声音,便明显有些应付,她脸上现出不耐烦,声音里又似乎不愿把郭先生得罪,但实在透不出兴趣仍旧平平地说:“没什么,今天你又是一个人吗?”
白玫记得,郭先生是她的男朋友宝宝有次带过来买单的钱包。那次是她的好朋友依娜过生日,包了红屋顶酒吧的一个带花园的大场子,进去的人都要买票,一张票一百元,奉送两杯软饮料。门口照例会有一张免费名单,白玫自己的名字上了这张单子,但是依娜送给她五张印得花花绿绿的请柬,白玫一接过来心里就明白了,她必须为依娜找到几个买门票进来给她撑场面的主。
这样的事,依娜已经搞过多次,她是一个会卖弄风情的女人。在圈子里很有名。
好多人说依娜天生会和男人玩,说她很厉害,特别抢眼,有些男的看见她这种女人会怕,有些口味怪异的见了她就眼睛直勾勾的。所以好些小姐妹都不敢和依娜在一起,怕风头给她抢了去。真的,依娜只有二十五岁,却一点都不想扮纯情,晚上也戴副墨镜,涂着银光的大嘴,一脸想怎么就怎么着的疯样。
说不清为什么,白玫喜欢依娜那种直直的肆无忌惮的劲头。从外形上看她和依娜绝对是两个品种。依娜狂野,热力四射,白玫则说话也快不起来,像坛温吞水;依娜的脾气说来就来,白玫则深藏不露,眼角眉梢又有动不完的心思,略带一点愁意。两个人在一起,是惺惺惜惺惺。
就是那前一天晚上,白玫给宝宝打电话,她撒着娇说:“那个聚会,你一定要来喔。”
宝宝说:“我讨厌红屋顶的老板娘,见熟人就刀磨得快,还老是打电话叫着去,烦也烦死了。”
白玫说:“这次活动和那老板娘无关的,只是依娜的生日,主要是我想见到你呀。”
宝宝说:“你男朋友呢,他不去吧?”
白玫说:“讨厌,我只想见到你。”
宝宝说:“那我明天一个人过来,我们早点溜到别的地方去。”
白玫说:“好啊。”她想,能把宝宝叫来,已给足依娜面子了,宝宝是过去的当红歌星。虽然几年前去了英国经商再也不唱歌了,那张脸却是大家在电视里看熟过的。他红的时候,电视里还没有多少露脸的明星,那时候出名的,似乎过多少年也让人记得住。不像现在名人太多,遍地都是,红过一会儿大家也就不当回事。
宝宝现在发胖了,但他名声还在,嗓子还是不错,有时还会唱两支老歌,到哪里还是会有人跟来。白玫不怕依娜和她抢宝宝,依娜第一次见到宝宝就变乖了。宝宝出名出得早,十几岁就上电视,依娜说她那时候刚上初中只知道看着他的俊脸发呆,接受不了现在竟出现在她面前,害得她话也说不好。
白玫对男人从来不会有怕的感觉,只有感觉好坏之分,对不同的女人来说,同样的男人会带来不同的意味。
但她现在也常常觉得自己是掩耳盗铃。宝宝花心,以为自己是大众情人,女孩子会主动迎上来的,她仍是有点离不开他。花心的男人身上自有一种亮亮的活力,平白地就多一份吸引力。他不花心,女孩子真的也会凑上去,叫他又有什么办法。
这个时代太多的男人被各种各样的目标激励,整得人却越发呆起来,还装模作样自以为是个大款。和呆男人在一起,就像读一篇乏味的闷小说。
闷男人并没有什么不好,好多闷男人很有名,刘德华就是一个,关之琳也说他的确很闷,尽管两人在拍爱立信手机广告的时候卿卿我我。
宝宝呢,有点脱离大众,世界各地做演出和经商已经世面见太多,灵活得要流油了,和他说什么都拎得清。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下舞台多年,还保留着扔不掉的明星作派,他到哪儿都像有人给他付账,到哪儿都习惯成为中心,想问题都只会从自己出发,自私,自我中心是肯定的。不过也就是有一些人捧着他,让他做生意也比别人方便、顺当。
和坏男人在一起本身就是挑战,白玫常常想,所以人家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吧。
宝宝是有自己的独特魅力的。他常常在电话里叫她宝贝,她怀疑他把所有打交道的女人都叫成宝贝,省得名字叫错。他每天来一个电话甜言蜜语地纠缠真让她受不了,一双眼睛又惯会眉目传情,假戏也会做得像真的,像这样的男人是讨厌的,要很多女人为他吃苦头,他是把追求女人当做他附带的工作。有时,白玫也想自己远远地离开他,好好找个人谈恋爱结婚算了。可是,这么长时间,她还是未摆脱掉他。
半年前,宝宝回国联系生意,他们第一次在一个餐馆里被请客的朋友按排坐在一起,她像预感到危险正在逼来而早早地告辞回去了。但第二次,距离第一次见面的半年后,他们竟在茫茫的上海街头,在陕西路百盛门口又意外遇到,他像昨天才看到过她似的,唤住她,说出他们见面的地点,借题发挥地说到那天请他们吃饭的那个朋友他已多日没联系了。
白玫就这样上了他的车,让他送她回家。文森琼那时不在上海,但她未请他上楼,她以为自己不能抵抗住他的诱惑,她不敢多看这样一个吃了多年黄油芝士的男人精力充沛经验丰富的脸,她简单地说再见。她以为自己能按住多时以来跟了文森琼后就静下来的心,可到家过不多久就接到宝宝在车上给她的电话,他说他刚刚见过她,马上又想她想得不行,然后他述说半年前那次见到她,她匆匆忙别过脸的神态,他说她当时穿着的衣服是一件仿古旗袍,淡黄色的底子印有奶白色的花,四周是咖啡色的滚边。那时正是香港回归,到处都有女孩穿中装,但在那个灯光幽然的上海往事餐馆,只有她配对了那种氛围,而且他记得她的头发的一边是用两只一样的银色小发夹交叉别住的。
当白玫已成为宝宝手掌中的一条小鱼的时候,她宽慰自己,她说自己仍是一个好女人,她从来也不想把跟了一年把她带出小城的男朋友文森琼扔掉。当年偶然因父亲的茶叶生意出现在小城里的文森琼是众女孩眼热的目标,但这个有一半美国血统的台湾男人在一群包围他的女孩中走向沉默的白玫,并且向她表示好感。他比白玫大九岁,看上去他很容易紧张,有种比年龄更大的沉着和疲惫。他还在帮父亲做茶庄,想在上海发展生意,他褐色的头发衬得脸有种不真实的白,眉间有种不安,蓝眼珠常怀疑似的看人。他这张长脸不是很讨人喜欢,并没让白玫动心,但他毕竟是一个难得光顾小城的混血老外,白玫觉得抗拒不了想诱惑他的念头。所以由朋友介绍他们在那次的舞会上从第一支跳到了最后一曲,说不清为什么他回到上海后,第二天她就坐火车赶到了他住的旅馆,她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