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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 集注-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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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167'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第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168'
第七十章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169'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170'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171'
第七十一章

知不知,上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172'
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173'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174'夫唯不厌,是以不厌。'175'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176'故去彼取此。
第七十三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177'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178'
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179'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180'
第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181'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182'
第七十六章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183'
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184'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185'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第七十八章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186'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187'正言若反。'188'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189'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190'有德司契,无德司彻。'191'天道无亲,常与善人。'192'
第八十章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193'
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194'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195'

 


 

 

'1'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为什么要认为“道”是“无名”呢?“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如果感兴趣,可以参看黑格尔的《逻辑学》。与《老子》相同,黑格尔也是从“无”开始。进而进入“实有”。之所以是这样,因为认识本身有一种将整个世界统一起来的“内在冲动”;而在还不能认识物质的内在联系之前,只好借助想象了。这或许是一种错误的理论态度,但却是正确的思维方向。

这里还涉及了一个在中国古典哲学中相当重要的概念,即“名”。什么是“名”呢?例如“桌子”、“椅子”,这都是“名”;而在“名”之外,“桌子”、“椅子”的物质实体独立存在。所以有的民族称呼这些东西为“Desk”、“Chair”。但是我宁可说,“名”或者要比简单的“名称”具有更高级的意义。特别是结合哲学的一般课题所要考察的。

与“名”相对立的概念是“实”。什么是“实”?如果联系前面的解释,那么可以说,无论你叫它“Desk”也好,桌子也好,无非都是指同一类或同一个东西。

以上可以说是对“名”、“实”的最简单的理解。但就是这个看来简单的问题,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例如法、儒。

为什么这个问题会引起许多学派的争论呢?大体上说,凡认为“名”比“实”重要的,都可以归为以儒家学派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派别;而认为“实”比“名”重要的,则可以归为以法家学派为代表的“唯物主义”流派。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例如老子就主张“实”更加居于首要的地位,但很难说老子是个“唯物主义”哲学家。

更进一步说,“名”、“实”的争论也体现了不同的流派对于政治本身的理解的不同。

例如孔子认为,政权应该将“正名”放在一个首要的地位(“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而法家认为君主应该强调政治机器的运作等等。

这就是说,一派认为统治的实体是某种精神或道德的因素;而另一派则认为统治应基于物质或暴力的因素。这样,建立在这样截然不同的基本观点之上的体系也就完全不同了。(或者说,所谓“儒”、“法”的对立主要是基于方法上的不同。至于其目的,都是服务于统治的。)

就《老子》而言,毫无疑问,其立场是唯心主义的。而韩非出于自己的目的,特意颠倒了《道》与《德》的顺序,试图以此找出一条唯物主义方式解释《老子》的道路——仅此就可以看出《老子》一书在古代(当然不是指胡说八道的宋明时代,而是人才辈出的先秦时期)的重要地位了。

这个问题在老子看来,“名”即“实”,所以老子虽然主张“取实”,但老子所说的“实”,其实就是别人所说的“名”。

'2' 如果进行理论的考察,则主体“退出”普遍联系;如果进行实践的考察,则主体进入联系。二者的区别在于,当处于前者的情况下,规律的进程不预先知道结论,一切都不能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而后者则强调过程的方向以及结果。所以“无欲,以观其妙;有欲,以观其徼。”所谓“妙”,本身就包含“出乎意料”的意思;而 “徼”,即“归宿”、“终归”。

'3' “无”与“有”是同一的。这个典型的黑格尔式的观点曾令多少具备“正常理智”的人跌破眼镜啊!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原来早在2500年前,《老子》中已经确实这么清清楚楚地写过了。什么是“玄”?否定。“一切肯定皆是否定”。斯宾诺莎的著名命题。“玄之又玄”,即“否定之否定”,是理解这个世界的“关键”。世界因而在人类面前展现自己。(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黑格尔的《逻辑学》第一部分“有论”的前面几章。)

肯定,一般的肯定,就其抽象的意义来考察,因为其所谓自身的单纯“同一”性,所以它恰恰是其反对的东西,即一般否定。这种否定不是具体的否定,而是抽象的、一般意义上的否定,所以这种否定因此证明在其内部缺乏可与之相对立的东西,所以它又表现为否定。正是这种即包含否定、又包含肯定的东西,被称为“玄”。

或者说,“有”与“无”的区别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是相对的、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这个“条件”在这里,按照老子的观点,其实就是实践的“目的”。所以当条件确定之后,二者的对立也是确定的、绝对的了。而抹杀这一点的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所谓的“相对论”了(不是物理学上的“相对论”)。

'4' 那么什么是“玄之又玄”呢?如果说“玄”是“否定”的话,那么“玄之又玄”自然就是“否定之否定”了。“众妙之门”,即“否定之否定”是认识这个世界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5' 什么是“美”?什么是“善”?这无疑也是古代所有的哲学家们“苦苦”思考的重大问题。苏格拉底认为,哲学的最高问题就是“善”。

对于这个似乎要使很多哲学家穷终生的精力来思考的问题(例如孔子,“朝闻道,夕死可以”),老子直截了当地指出,“美”即“恶”,而“善”即“不善”。接着,老子作了解释,“有无相生,难易相成……恒也。”

那么是不是只是因为“美”与“恶”,“善”与“不善”存在着这种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所以老子才认为二者是本质同一的呢?或者说,是不是因为二者在时间上的这种先后关系而被认为是同一的呢?不是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恒”这个字。就是说,这里还没有“变化”可言。正因为二者的这种“对立统一”关系,使它们在变化以前就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了。或者不如说,正是这种“事前”的同一,才使“变化”成为可能。

听老子说,所谓的“美”,原来竟然是“丑恶”的。是不是这样呢?很难说“否”!例如“食色性也”,“食”是什么?动物或植物的尸体,所以尽管孟子远离厨房,可还是不能改变食尸的命运;“色”是什么?女人或男人而已。因此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得出了不同的结论。那么什么才是“真理”呢?恒也。就是说,不论你喜欢也好,憎恶也好,食物就是食物,男人就是男人,如此等等。

这里还涉及这样一个问题:即究竟什么才能够被认为是“善”和“美”。一般人们自然对这个问题感到“吃惊”。但在社会以及社会观念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这个问题就成为重要的了。不同的思想家有不同的结论。例如韩非就鲜明地反对墨和儒,把“侠”与“儒”列为“五蠹”。总之是“见不得人”的东西。但例如孔子当然不这么看。孟子甚至主张“善战者服上刑”。等等。

所以这里有必要谈谈“意识形态”的问题。从某种极端的观点来看,意识形态必然与自由相反。就是说,凡是特别强调意识形态的,必然会对个人的自由起到一定限制;另一方面,真正自由的人是不需要什么“意识形态”的制约的。“自由”本身就是唯一的“意识形态”。

'6' “圣人”作为一种标准,不应该引起争论、引起反思。他本身就是信仰。所以“圣人”与哲人(即本文中的“智者”)是完全不同的。圣人消除疑虑,导向凝聚,导向社会,导向统治;哲人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产生疑虑,唤起动摇,破除稳定的因素,最终不可避免地引起某种变革。这其实就是完全两种不同方向的思路。

在这里,老子认为,圣人理所当然的作法是导向统治,而不是相反。

同时在这里,老子提出了一个相当有限或者说精确的观点,即统治不应该实有,或者说,统治不应该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灵台者有持,而不知其所持,而不可持者也”《庄子·庚桑楚》

这个观点贯彻了《道德经》的全部,所以现在还不能完全展开论述。根据这里的提示,我们知道了,正是因为唯有不使统治实体化,所以统治的事实才不会被取消。“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7' 统治必须从“民”,即统治的基础作起。

使民不争、不盗、不乱。从而从根源上消除动乱的可能性。这里提出,为无为,则无不治。就是说,使民处于消极无为的状态,“则无不治。”

这个原则的论述,就这里看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但不要忘记,还有完全反对老子理论的大人物存在。如近代的鲁迅,就明确提出要根治人民的顽愚本性,强心胜于强体的观点(见《呐喊》自序)。正是由于存在如此重大的理论反差,才使得类似的研究充满兴趣。

由此我们虽然可以看到老子的观点是纯然反动的(“反者道之动”);那么是不是就一定要促使人民处于一种争、盗、乱的状态呢?好象不是这样的。“为为,则不治”。

'8' 让我们先放过“象帝”,即最后一句;这里老子以形象的方法向我们描述了“道”是什么样子。分为“动静”、“体用”的不同状态加以区分。据说仅仅是“渊”的理解,庄子就列举了大约十种。由此可见,人们对于《老子》的理解是何等的繁复。但唯有概念的演绎才是唯一的。

那么什么是“象帝”呢?据说古代舜的弟弟称为“象”。而且象的生活原则与舜完全不同。

如果说舜确立了某种“礼仪”的话,那么象还是处于某种自然的状态之中。

如果说在舜的时代最终确立了父权的话,那么象还是生活于母权的时代。

'9' 这里,老子又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著名的统治原则,即“以百姓为刍狗”。这句话遭到几乎所有的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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