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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恩-no+logo颠覆品牌全球统治-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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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认为〃马萨诸塞州缅甸法直接触犯了专属于政府的对外政策决定权,歧视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并且与联邦制裁缅甸联盟(the Union of Myanmar)的法案及目标相互抵触〃。虽然国家外贸协会成功赢得保护条款一战,得以对金援此诉讼的个别企业予以保密,但他们在法庭上宣称,有30位成员已受到选择性采购法的影响。而在1998年11月,国家外贸协会获胜了:法院判决马萨诸塞州缅甸法违反宪法,因为此法〃不可恕地侵犯了联邦政府管理对外事务的权力〃。
  马萨诸塞州上诉失败,但是两边人马都说愿意将此案上诉最高法庭。协会公开表示,上法庭争议的目的是开设先例,以便有效铲除所有市政府制定的选择性采购协议,以及校园和校董事会所设的禁令。〃我们把这件诉讼案视为重要的判例,它将决定关于州与地方的抵制案是否违反宪法的这个重要、复杂并仍持续进行的议题。〃基特里奇表示。
  选择性采购法的支持者认为,他们并不是要自己制定对外政策;将这些法案称为〃制裁〃是误称(他们的批评者也是如此啊),因为选择性采购协议不是针对企业实施的法规,而是大规模的消费者施压行为。缅甸抗议运动人士比列尼斯曾协助起草部分法令,他很花哨地形容此法为〃抵制类固醇〃。消费者在市场上有个人选择的权利,他们也有集体选择的权利不论是在学校、市议会抑或州政府。他并指出,该协议有确实证据,可证明其对人权促进的贡献。在反种族隔离运动期间,美国5个州、9个城市以及51所大学通过决议,将全面禁止向设厂南非的企业购买产品,要不然就得强迫对方遵行苏利文原则。〃如果'美国*动员'的策略在种族隔离的年代获得成功,那么曼德拉(Nelson Mandela)可能现在还在牢里。〃比列尼斯说道。
  也许最重要的是,对选择性采购协议的攻击,将为遥远地区人民而发的抗议活动,转变成为本地权益及自由而战的抗争。比列尼斯自己表示,将选择性采购定罪的企图,〃违反了州政府权以及地方民主〃。该企图可能还是策略上的失算。外贸协会锁定当地的抗议活动为目标,反而更强化了最初引发抗议活动的因素:亦即,企业已经变得比政府的力量还大;联邦政府已经不再为民众的利益服务;而基于以上两点,民众除了亲自对抗企业之外,已经别无选择。
  多边投资协定提案无助于目前的情况。该协议虽然目前受阻,但是其支持者可没有轻言放弃。根据1997年外泄的草案来看,选择性采购协议可能会立即变成非法。这项协议公开禁止以与其他国家贸易往来为由而〃歧视〃企业,并清楚言明这项条款的效力将大于现存的各级政府法令包括市政府。不仅如此,跨国企业还有法律依据,可据此直接控告任何政府的歧视行为。今日有很多人认为,这份协议里的许多内容将成为下一次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一部分。
  1998年,世界各地的公民团体以同样的方式,发动反多边投资协议的运动,许多类似的团体也宣布准备好抵抗企业界对选择性采购法的进攻。自由缅甸的运动人士宣誓要让NFTC诉讼案中的企业现身,将其列入抵制名单。他们并指出,地方政府不管有没有官方正式的决议案,都可任意执行自己的〃抵制类固醇〃方案。温哥华市即为焦点案例。1989年,时值抵制种族隔离运动的尾声,温哥华通过选择性采购法案,禁止市府车辆使用壳牌石油,只因该公司在南非颇具争议的交易。类似的法案也在多伦多、渥太华和维多利亚通过大多与贷款给南非的银行有关。不过加拿大壳牌公司决定控告温哥华市政府歧视。这个案件历时近五年,直到1994年2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才以五比四的些微差距判决壳牌胜诉。法官约翰?索平卡(John Sopinka)的书面报告表示,市议会对壳牌确有歧视之实,而议员依法决定购买案时,考虑的只能是温哥华人民的权益而非南非人民。他总结道,抵制壳牌石油〃是为了影响市政府所管辖范围外的事务,对市民并没有任何可见的益处〃。
第89节:社区行动:推动选择性采购(4)
  壳牌得到自己想要的:温哥华市的汽油合约。不过这家公司的麻烦还没结束。肯?萨罗-维瓦被判处吊刑后,壳牌再度变成国际指责的焦点,当地山形俱乐部(Sierra Club)抗议人士再次游说温哥华市议会与壳牌脱离关系。由于最高法院已经作成判决,因此市议会不能正式通过另一条选择性采购法案。不过,无独有偶,1997年7月8日,市议会将一笔600万美元的救护车及警车燃料合约,交给壳牌的竞争者雪佛龙(Chevron)。市府的决定有可能单纯基于各家公司的竞标,不过无疑人权问题亦是其中因素。大温哥华流域内包含了面积较小的北温哥华市;就在合约交给雪佛龙前不到四个月,北温哥华市议员投票无异议通过斥责壳牌在奥格尼地区所作所为的谴责案,并指示所有员工拒买壳牌石油。〃我们必须对企业表明立场,反对壳牌对奥格尼人的强暴行径。〃一位市议员表示。而由于北温哥华决议只是表明市府的信念,并没有提到市府合约,因此壳牌不能上诉。当合约送到雪佛龙手上时,每周在壳牌加油站外站岗长达一年多的温哥华环保人士,全都把这件事当成胜利一般庆祝。
  不过这真的是胜利吗?不到一年后,33岁的抗议人士欧盈波(Bola Oyinbo)领导在尼日利亚翁多省(Ondo)占领雪佛龙石油驳船的活动,他写道:
  正当我们要离开时,却看到三架直升机飞过来,像老鹰扑向小鸡一样。我们根本没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直升机一辆接着一辆着陆,卸下一队队的士兵,我们只听到枪声和开火声。事实上他们在飞机还没着陆前就开始对我们扫射,到处都射。阿鲁利卡和裘利倒下。他们当场就死了。附近的赖利冲到他身边想扶他起来,也一样中弹了。更多士兵出现,更多的人中弹。我一些同事从船上往下跳进大西洋,其他人跑进平台里。场面混乱得像群魔殿。他们发射催泪瓦斯。所有的直升机都是白人驾驶……我们毫无防备,更完全无害。
  这场抗议于1998年5月25日和平揭幕,三天后却在血腥中结束,两名抗议者身亡。这与五年前萨罗-维瓦领导反壳牌石油的抗议活动相像得近乎诡异。〃去阿沃伊(Awoye)社区,看看他们做了什么。〃欧盈波写道,〃那里所有的东西都死了:红树林、热带雨林、鱼、干净的水、野生动物等。一切都被雪佛龙杀死了……我们的人民抱怨'死亡的溪流',〃根据欧盈波表示,该社区曾几次设法与雪佛龙进行协商,但是雪佛龙的主管从未出席。他们说,占领石油平台是最后的手段,而他们唯一的诉求不过是与雪佛龙进行正式的会谈罢了。
  欧盈波与他的同人控诉这家企业雇请军队袭击驳船,杀死两个人,并且造成另外30多人受伤。雪佛龙说当地警察的作为他们一概不负责而警方只是在对〃强盗〃执行法律而已。雪佛龙发言人利比(Mike Libbey)否认公司花钱雇用警方介入,虽然他承认曾通知当地官方,并提供前往驳船的交通工具。〃我们认为有人死亡是很不幸的,也许没有这个必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雪佛龙要在全球90多个国家做生意,我们必须跟很多不同的政府合作。〃他对记者表示。这家公司还因为拒付赔偿金(只付丧礼费用)给死者家属,再度引起社区公愤。〃如果他们要求其他赔偿,他们应该写信给我们,公司就可能基于同情的立场出面协助。〃雪佛龙的社区关系经理哈斯特鲁普(Deji Haastrup)说。雪佛龙的首席执行官肯?德尔是〃美国*动员〃组织里最积极反抵制案及反选择性采购法的成员,个中道理可说不言自明。
  雪佛龙不同于壳牌,还没有变成国际品牌抵制运动的对象,虽然有愈来愈多的人得知5月28日发生的死亡事件。或许是因为欧盈波缺乏肯?萨罗-维瓦的国际知名度,他的两位同人之死,一开始竟没有被尼日利亚以外的媒体报道。而令人难过的讽刺之处在于,雪佛龙无疑因为抗议分子在策略上决定集中批判壳牌,而非尼日利亚石油工业整体,而从中得利。这也指出品牌政治中最重要、有时也最令人发狂的局限性。
第90节:当好事发生在坏品牌身上……
  十 超越品牌之外 品牌政治的局限
  在这个产业里,改变的唯一理由,就是有人拿着根赶牛棍,不断戳着你的屁股要你往前走。
  尼科尔?米勒(Nicole Miller)服饰公司的总裁
  巴德?孔海默(Bud Konheim),1997年9月4日
  当好事发生在坏品牌身上……
  在《准备好了吗?一个世界》(One World; Ready or Not?)一书中,格雷德写道:〃将焦点集中在某特定企业的道德或不道德上,会引发读者产生自以为是的反应,不但出现得太容易,而且不适宜……耐克自己调制了特别病态的意识形态好卖鞋子让闪闪发光的明星运动员形象,掩盖其对人类的残忍行为但是为什么单挑耐克或迈克尔?乔丹当箭靶呢?美国政府本身不也从事同样的病态行为吗?〃格雷德说得没错。个别跨国企业的行为不过是更广泛的全球经济体系的副产品,是这个体系稳定移除了几乎所有贸易、投资以及外包方面的条件和限制。如果企业与残酷的独裁者进行交易,出售工厂,支付不堪过活的薪水,这是因为我们的国际贸易法规中没有条款能阻止这种行为。但是要去除自由市场全球化之根本的这种不平等,看起来又像是凡人恐怕无力胜任的挑战。然而,将焦点集中于耐克或壳牌这类企业,继而努力改变该跨国企业的行为,将有可能打开一扇重要的门,通往这个复杂而高难度的政治竞技场。
  这本书主要谈到的几个明星跨国企业,都是全球资本主义的明星脸,不过当他们受到近距离的公众检视时,这整个经济体系也就同时被扫进显微镜头底下,无所遁形了。这套策略常常是品牌运动抗议者相当自觉的。举例而言,劳工权利运动曾公开承认:〃当我们与耐克辩论时,我们在辩论的就是这个新的全球经济。〃点选麦氏聚光灯网站上的麦当劳标志,你就会知道〃由于其广泛的公众影响力以及无可争辩的傲慢,(麦当劳)已经成为所有不惜代价追求利润的企业之象征〃。斯蒂芬?科茨(Stephen Coats)谈到为何他选择星巴克作为改善危地马拉咖啡产业的焦点时,只简单地说:〃你必须找个地方开始。就先从某家公司开始吧。〃甚至连小城镇对抗沃尔玛的战争,多多少少也是在这个抽象的层次上进行的。自然与古迹保护人士,也是沃尔玛的头号敌人,约翰?贾维斯(John Jarvis)指出:〃沃尔玛的好处就是,它够大,够可恶,也够凶悍,足以让我们看清楚无限制的增长会带来什么弊病。〃
  但是,当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某个商标上,就算这只是策略考虑以便点明更大的议题,其余的厂牌却无疑成了漏网之鱼。我们已经看到,壳牌石油拿不到的合约全送到雪佛龙手上,阿迪达斯模仿耐克的劳工及市场策略,市场销量因而东山再起,但是却躲过所有的争议。最伪善的就属锐步了,它趁耐克麻烦缠身之际以标榜道德的制鞋者之姿挺身而出,因此大获利市。〃消费者在寻找的是企业所代表的东西。〃锐步的营销副总裁乔?哈洛(Jo Harlow)在谈到耐克在荣誉之路跌跤一事时表示。为了找出消费者在锐步身上找的是什么,公司花大手笔颁发人权奖给反童工和反独裁政权的抗议人士。这简直是假装圣洁,该公司很多鞋子根本就是在同一批工厂里制造的,也做过不少违反人权的勾当,只不过它的曝光率比较低罢了。
  格林菲尔德对亚洲的成衣工厂、鞋厂和玩具制造厂的第一手研究,已经成为数十个国际抗议活动的基础;他坦承自己对于企业的双重标准已经感到很厌烦了。他指出,在1997年3月,国际社群接到令人愤怒的报告,内容是在越南的耐克工厂(名为普晨,Pou Chen)有一群女工被领班殴打,而且被迫跑操场。但是,他写道:〃不到一个月后,同样严重的处罚情事发生在另一个台湾投资的鞋厂,巨人V(Giant V)……消息被送到普晨的劳工运动团体手中。但是,虽然这两个事件十分类似,但是后者却没有受到欧洲、北美和澳大利亚的人权及劳工权益运动组织的重视,只因为这间工厂并没有生产耐克的鞋子……看来除非与耐克有关,否则这种案例是乏人问津的。〃于是,扭曲的压迫阶级制出现在第三世界的工厂:若要寻求国际支持,资格符合的只有设计师的名牌。
第91节:当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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