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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流,一个冰凉的蓝色的影子,掠过地面,掠过她脸上的肌肤。她旋过身来,挥着一只手,遥送苍鹭消失在天宇之中,像告别一位来访的亲人。它预示着什么呢?艾达心想。一次祝福?一个告警的信号?还是一位来自灵界的先遣哨兵?
艾达拿出她的新日记本,用小刀削好一支素描铅笔,凭记忆勾出一幅苍鹭立于泥滩上的粗线条草图。画完后,她对脖子的弧度与喙的角度均不甚满意,但双腿、嗉囊处的颈毛以及眼睛都画得非常传神。在页下正中,她用自己那像如尼文一般的笔体写上:蓝苍鹭/ 鸽子河西岔/1864 年10月9 日。她抬头看了看天空,然后问鲁比:你估计现在是几点钟?
鲁比挑起一只眼睛向西看了看说,五点过一会儿。艾达提笔补上“5 时”,然后合上日记本。
沿着河向上走时,她们又谈起了那只鸟。鲁比觉得自己与苍鹭之间有些纠缠不清的干系,她给艾达讲了一件事。她说小的时候,斯特布罗德经常不认她这个女儿,说她的爹不是人类。原来,鲁比的妈妈在怀着她的时候,每逢醉酒苦闷,故意要惹斯特布罗德发火,就经常说孩子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只蓝苍鹭的种。她说有天早晨,一只蓝苍鹭落在溪边,在啄了一上午的淡水虾之后,来到她的院子里,当时她正在掰碎一块干玉米饼撒在地上喂鸡。斯特布罗德复述她*** 话说,那只苍鹭迈动向后弯的长腿,大步走上前来,直视着她的眼睛。那眼神明白无误,只能有一种解释。她转身就跑,苍鹭一直跟着她追进了房子,她四肢着地想钻到床底下去藏起来,这时苍鹭从后面冲到她身上。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在鲁比的母亲讲来,犹如一场残酷的鞭刑。
——这故事他跟我讲了不下一百遍,鲁比说,我很清楚,这不过是他的又一个谎言,但每次看到苍鹭,心里难免还是会感觉有些奇怪。
艾达不知道该说什么。从树干之间看过去,河面上的阳光已呈金黄,微风吹起,山毛榉和杨树的叶子瑟瑟抖动。鲁比停下脚步,穿好毛衣,艾达抖开大衣的褶子,把它像斗篷一样披在肩上。她们继续赶路,在河津处遇到一个年轻女人,肩上背着一个用方格桌布包起来的婴儿。她赤足在河中的一块块踏脚石上跃过,轻捷得像一头鹿,经过她们身边时没说一句话,甚至连眼睛都没抬一下。但那个孩子却木无表情地瞅着她们,棕色的眼睛和两颗橡子一样。过河不久,农田中一株孤零零的苹果树上飞起一群小鸟,贴地飞入一片树林。鲁比的眼睛迎着夕阳,所以分辨不出它们是什么鸟,但从它们飞翔的方式来判断天气却不成问题——雨天还没结束。
她们沿路继续上行,走到一个河湾形成的水潭附近,人们有时候在此施洗礼。这时,一棵即将红透的枫树上,突然惊起一群黑压压的紫崖燕。夕阳的下缘刚好擦着山脊,天空呈现出一片白镴皮的颜色。紫崖燕整齐划一地从树上飞出,在天上仍然保持着方才停落其上的枫树的形状。然后它们开始御风而飞,有大约两次心跳的工夫,它们展开翅膀,斜斜地滑翔,艾达只能看到一只只燕子纤细的侧影,和它们彼此间疏朗的空隙中透出的银色天空。霎时间,它们又折向高空,一双双翅膀对着艾达完全展开,填补住原来明亮的空隙,看起来就像是火红的枫树投在天空中的一个黑色映像。它们的影子在路那头农田的长草上掠过,不断地跳动着。
暮色在艾达和鲁比周围升起,似乎黑暗逐渐从河面向上弥漫,渗向天空。鲁比离奇的苍鹭故事、关于源与根的传说,让艾达想起门罗在去世前不久讲的一件事,其中涉及到当初他怎样追求艾达的母亲。天色越来越黑,还要溯河走几英里路,为了打发时间,艾达把这个故事比较详细地对鲁比讲了一遍。
艾达知道门罗和她的母亲结婚相对较晚,门罗45岁,母亲36岁,也知道他们相守的时间非常短暂,但对他们当初求爱与结缡的具体情况则一无所知。她一向以为父母的婚姻是平淡友谊的结合,类似的老光棍与老处女之间的联姻,她也见过不少。她设想自己是他们各自情场失算后,无奈凑合的婚姻的产物。
那是门罗去世前的一个冬日下午,雪下了一整天,非常潮湿,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地既融。长长的下午,艾达和门罗一直坐在壁炉前,艾达给他读一本新书《生活的准则》。许多年来,门罗一直怀着极大的兴趣追读爱默生先生的每一部作品。那天他认为,爱默生虽然年岁已老,可精神观念还如以往一样,过于极端了些。
窗外天色渐暝,艾达把书放到一旁。门罗看起来非常疲倦,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他呆坐在那里,看着灰烬中缓慢燃烧的余火,几乎已经没有火苗。最后他说:我还从来没告诉你我是怎么和你母亲结婚的。
——没有,艾达说。
——最近我经常想起这件事,不知道是为什么。你还从来不知道我遇到你母亲的时候,她刚到16岁,而我才25。 ——不知道,艾达说。
——嗯,是的。第一次见到她,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那是在2月,天色阴冷,海上吹来潮湿的微风。我刚买了一匹高大的栗红色汉诺威骟马,有17掌高,不差一寸。只是后腿稍微有点向外掰,但无关紧要。我出去溜马,它跑起来可真神奇,四平八稳,简直像飘在水上。我骑出查尔斯敦,沿着阿什利河向北跑出很远,过了米德尔顿,然后向回返,路过哈纳汉。路程很长,尽管空气冰凉,马还是跑出了一身大汗。我也饿了,急着想吃饭。就是在大约现在这个时辰,夜色同样阴暗,我骑出了乡野,刚刚算是进入城市。
我在一户人家门口停下,那房子既算不上不阔气,但也不寒酸。门廊很宽,两头都长着古老的蒲葵树,院子里有一个饮水槽。房子距路太近,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窗户黑洞洞的,我想可能没人在家,就下来让马喝水。这时,从门廊上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她说,你可以先跟主人打声招呼的。
显然,她一直在窗下的一只长凳上坐着呢。我摘下帽子说请原谅。她从门廊的阴影中走出,来到最末一级台阶上站定。她穿着一身灰色羊毛厚裙,肩上搭着一条黑色披肩,头发黑亮,有如乌鸦的翅膀,面孔则像大理石一样洁白。她刚才应该是在梳头,因为她的头发披散着,几乎垂到腰上,手里还拿着一把玳瑁柄的梳子。她身上的一切不是黑的就是白的,要么就是两者之间的颜色。
尽管她衣着非常朴素,我却从来没见过有谁能比得上她,那种美丽非言语所能表达,我已经魂不守舍,最后只憋出了一句话:小姐,我再一次请您原谅。说完就上马仓皇逃开,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那天深夜,我吃过饭躺在床上,心头猛醒:她就是我要娶的女人。
第二天,我就开始行动,尽我所能努力而又谨慎地展开求爱的计划。第一步是收集信息。我打听到她的名字是可莱尔。德舒特,父亲是个法国移民,在美国与他的祖国间做往返贸易,进口葡萄酒,出口大米。他的日子挺宽裕,但并不阔绰。他在库珀河码头附近有一间仓库,我们的第一次会面就安排在那里。仓库里弥漫着河水的气息,装满了成板条箱的高低档波尔多红葡萄酒,还堆了许多麻袋的美国大米。我的朋友阿什威尔介绍我们见面,他曾经与德舒特有过生意上的往来。德舒特,你的外祖父,个子不高,身材粗壮,确切地说是很敦实的一个人。他身上的法国味道太重,超出了我喜欢的程度,我想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你和你的母亲都没有什么明显的地方像他。
我开门见山表明意图:我想和他的女儿结婚,并希望得到他的赞同与支持。我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情况介绍、财产证明,以及任何能使他相信我会是个乘龙快婿的材料。我能看出他心里在打着算盘。他的手摸着领结,眼珠子骨碌碌转着,然后走到一边与阿什威尔嘀咕了一阵。回来后,他向我伸出一只手说:我会尽力帮助你的。
他唯一的要求是希望可莱尔过了18周岁再结婚。我同意了。两年的等待似乎不算漫长,而且在他那方面也是个公平的要求。过了几天,他带我回家吃晚饭,作为他的客人。就这样,是他把我正式介绍给了你的母亲。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出她还记得我,但她一个字也没提。我从一开始就相信,我对她的感情不是单方面的。
我们约会了几个月,从春至夏,再到秋天。我们在舞会上见面,给她的请帖都是我安排的。多少回,我骑着汉诺威骟马一路向北,赶到德舒特家。多少个潮湿的夏夜,可莱尔和我坐在门廊的长凳上,谈论着我们钟爱的所有话题。不能骑马外出日子,我们就互相通信,这些信件每天在米亭大街的某个地方交错而过。我在深秋的时候定做了一枚钻戒,蓝宝石有你的小手指肚那么大,镶在一枚白金雕花的指环上。我决定在11月下旬的某个晚上送给她,作为惊喜。
在选定的那天,我骑马在黄昏中向北进发,马甲的口袋里装着那枚戒指,妥帖地放在一只天鹅绒的小袋子里。那一晚夜凉如水,至少按照查尔斯敦的标准,已经有了一些冬意,从各方面来讲,都与我们初次相遇的那晚分毫不差。
赶到德舒特家,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房子里灯火通明,每一扇窗户都亮堂堂的,向我表示着欢迎。钢琴声从屋内隐约传来,听得出是巴赫。我骑马在路上多站了一会,想着这一晚将把前几个季度的努力推上一个高峰。我心中渴慕的的一切,都将举手可得。
就在这时,我听到门廊上响起低低的说话声,有人在动。可莱尔的身影向前倾斜,身后窗户的黄光照出她黑色的轮廓,就是她,决不会错。从窗户另一侧也探过一张脸来,一张男人的脸。他们凑到一起互相亲吻,看得出,是一个热情的长吻。他们的脸分开了,然后可莱尔伸出手去,把他的脸又拉了回来。我的胃一阵抽搐,握紧双拳。我想走到门廊上,吼出心中的怒火,找个人痛打一顿。但惨遭背叛的追求者这一屈辱的角色,并不是我喜欢扮演的。
我不再多想,两脚一踢马肚,向北疾驰而去。我骑了不知多少英里,胯下的健马甩开长腿,片刻不停地飞奔。那一路,就像在梦中穿越一个黑暗的世界,速度更接近插翅飞翔,而不是在马背上奔跑。我驰过密生着土耳其栎、沼泽松和代茶冬青的平野,穿过长着牛筋草和克拉莎草的荒地,最后,直到蜡杨梅从左右两侧侵至路中的一处地方,马才放慢脚步,大口喘着粗气,头低垂下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我没有一直顺着路向前骑,甚至连方向也不能完全保证,只知道大体是朝着北方,因为我没有冲进阿什利河或库珀河中淹死。在残月的微光中,浸在汗水中的红马看起来黑溜溜的,有如黑檀木雕成,乌黑发亮。现在,除了真的发狂,奔向西方,一辈子消失在德克萨斯的旷野之中,要么就只好打道回府。我正掉转马头要往回去,蓦然看见远处蜡杨梅林上方的天空亮起黄光,像有个巨大的篝火。造物的其它方面,看来也和我一样,怒火万丈。那火,我想,提供了另一个可供选择的方向。
我朝火光处骑去,在路上转了一两个弯之后,来到一间着火的教堂前。屋顶和尖塔都烧着了,但墙壁部分还未被殃及。我下马走到教堂前,进门顺着过道朝里走。我从口袋中拿出装戒指的小袋,放在圣坛上,然后就呆立在滚滚浓烟和耀眼的火光之中。屋顶的木头带着火焰一块块在我周围落下。我是等待在圣坛前的新郎,我想,就让自己葬身在大火之中吧。
正在这时,一个人从门外冲了进来。他的衣服胡乱穿在身上,手里拿着一夸脱装的酒瓶,只剩瓶底的一英寸,在火中发出金黄的色泽。他说:你在这里干什么?快出去。
我猜是自尊心促使我说自己从这里路过,进来看看能帮上什么忙。
——哦,快出去,他说。
我和他一起走了出去。我们决意要把教堂从火中救下来,尽管他已经喝醉了,而我还有些心神恍惚。我们尽自己所能,用他的酒瓶从附近的小溪打水,蹲在溪边,等着水从细细的瓶口咕嘟咕嘟灌满,然后一起走回教堂,每次将一夸脱的水浇在火上。与其说是想把火扑灭,倒不如说是为了一旦有人问起,可以说我们已经尽力了。当黎明来临,那人和我都是一脸碳黑,地上只剩下一大摊灰烬。
——哎,就这样了,除了合叶和门把手,全都烧了个精光,那人说。
——是啊,我说。
——我们已经尽力而为了。
——绝对是。
——谁也不能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