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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作者、续补者和“世人”都只能把人生看作是一场梦吧,但实际上,“历过一番梦幻之后”醒来的和只是在梦中说“梦”的仍有区别。对于那些口头上说“人生如梦”而一见世俗的利欲尊荣便垂涎三尺、拚命钻营的人,他们所存的“痴”心“梦”想为什么不该“笑”呢?劝人“休笑”,就是替曹雪芹在小说中所批判的对象进行辩护,就是拿“由来同一梦”作幌子,给“世人”的丑恶思想和行为遮羞。这样归结《红楼梦》,等于在取消它抨击封建主义腐朽意识形态的深刻的政治思想意义。
自诩在原作思想之上“更进一竿”的人,实在连“竿子”都还没有摸到哩!
脂本《石头记》评诗选释
脂砚斋评本《石头记》的一回之前常有题诗,这些诗有的是原稿上本来就有的,是阐释回目的“标题诗”,出于曹雪芹的手笔;有的则是脂砚斋或别的批书人后加的,是评诗。在每回回目之后,正文的开头用“诗云”或“题曰”标出一首诗,在一回的末尾以两句诗作结,看来是曹雪芹原定计划中每回应写成的形式。但因作者未及最后完成文字加工工作,现在所见到的抄本又都经多次过录,有的诗可能被抄书人删去或与批书人在回目之前或回后所加的评语性质的诗相混,所以各回的形式并不统一。
经仔细鉴别,我们已把“标题诗”和回末的对句都归入正文的诗词中了。这里选录的是评诗中看来有一定资料价值的作品,我们加以必要的注释说明,以供大家参考。
浮生着甚苦奔忙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简释'
这首诗仅见于甲戌本第一回之前《凡例》的末尾。《凡例》的末段内容与其他诸本第一回第一段基本相同。
这首诗至今仍有人把它当作曹雪芹的作品,我们的看法不同,认为它出于批书人之手,是对全书的总评。这方面的理由已有人谈过,现摘引两段如下:
有人认为这首七律是曹雪芹本人自题《红楼梦》的诗,但甲戌本上这首诗并无一字批语,而曹雪芹所写的诗在前几回莫不有批。如第一回中三首诗都有批语,“满纸荒唐言”一首有两条批,其一作“此是第一首标题诗”,另一作“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未卜三生愿”一首有一条批,作“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时逢三五便团圆”一首有四条批。第二回前的“一局输赢料不真”一诗也有两条批,其一作“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对之大加赞赏。如果“浮生着甚苦奔忙”这首七律真是雪芹所写,其中又有“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警句,并且放在全书的最前面,脂砚斋岂有不加批点之理?他又何至于说在它后面的“满纸荒唐言”一首是“第一首标题诗”呢?事实很清楚:它是脂砚斋所作,脂砚斋当然不好对自己的作品也来称颂一番。由于这首七律是和《凡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也间接地证明了《凡例》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脂砚斋。
——陈毓罴《〈红楼梦〉是怎样开头的?》《新建设》编辑部编《文史》第三辑,中华书局1963年版。
胡适……又说上引七律是雪芹的诗,他在影印此残本《石头记》的书前加了一张扉页,还亲笔抄录此诗的最后两句,又加上“‘甲戌’本曹雪芹自题诗”的下款。果真如此,曹雪芹岂不变成了自吹自擂的无聊文人,夸耀他自己的“十年辛苦”,还要给自己加上“不寻常”的赞辞!只要先看一下这首诗本身,这样庸俗肤浅的腔调也能被赞为“诗笔有奇气”、可以“直追昌谷”甚至于还能“披昌谷之篱樊”吗?这一路的货色也能当得起“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的称誉吗?一个“诗胆如铁”、“直追昌谷”而且不肯“等闲吟”诗的人,竟会写出“字字看来皆是血”这种自夸自赞的镗镗调吗?胡适这个洋博士对于中国旧诗词十分外行,这也不足为奇,但他在美国住久了,学会了资本主义社会为自己作广告的本领,因此“推己及人”,揣想曹雪芹也会做这样的“广告诗”。如果他仅仅是对于旧诗词缺乏修养,没有辨别优劣、判断作品的能力,那倒也不必深责,但他难道连脂砚斋的评语也看不懂吗?就在此本第一回“满纸荒唐言”这首五言绝句下面,有一条朱笔批注说:“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胡适当然见到过这条批注,但他还是要坚持说在这五言绝句“第一首标题诗”之前的那首七律是“雪芹自题诗”,真是无耻的自欺欺人。不幸,国内有的“红学家”也盲从跟着胡适说这是雪芹自题诗。
——吴世昌、徐恭时《新发现的曹雪芹诗》,载南京师范学院《文教资料简报》1974年8、9月号增刊。
两段引文对此诗之优劣说法虽异,但以为非曹雪芹之作则一。此外,“字字看来皆是血”倒与脂评语言一致,脂评中常有“一字化一泪,一泪化一血珠”(第七回)、“滴泪为墨,研血成字”(第五十七回)一类的话。又从这首七律的对仗择词较宽(如以“千般”对“一梦”,以“红袖”对“情痴”)这一特点来看,也不象是曹雪芹写的,因为作者及所拟小说人物做的律诗尽管面目有别,但对仗都比较工严,如以“红袖”对“绿蓑”(香菱诗)或“绛河”(宝琴诗),以“绛袖”对“青烟”(宝玉诗)等,必以颜色对颜色(这与作者的写诗习惯有关,不会轻易改变),而绝无以“红袖”对“情痴”这样两个字、词性都对不起来的例子,何况诗是总题全书的,当更不至于对得如此宽泛粗率。这也证明此诗非曹雪芹所作。
'附录'
甲戌本《石头记》“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晴。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晴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茆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有情原比无情苦
有情原比无情苦,生死相关总在心。
也是前缘天作合,何妨黛玉泪淋淋。
'简释'
这是戚序本第二回回末的评诗。
此回是“演说荣国府”,没有正面写宝黛的事。当是贾雨村谈到秉正邪二气的人,“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及冷子兴提起黛玉,说不知她“将来之东床(丈夫)如何呢”等话,促使批书人联想到后来宝黛的悲剧情节,因而写诗发感慨的。或者竟是第三回回前的评诗误抄在二回之末的。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句,它可以当作《红楼梦曲·枉凝眉》中“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这两句话的注脚:黛玉痛惜宝玉受苦,为其避祸离家的命运而担忧,而“嗟呀”;宝玉在流亡中得不到黛玉的音讯,为其病体能否支持得住这样的打击而“牵挂”。这就是所谓“生死相关总在心”的含义。
天地循环秋复春
天地循环秋复春,生生死死旧重新。
君家著笔描风月,宝玉颦颦解爱人。
'简释'
这是在戚序本第三回回前的评诗。诗因黛玉入荣府初见宝玉、宝玉摔玉、黛玉为之痛惜等情节而发,也是联想到他们后来的悲剧命运的,故有“生生死死旧重新”的话。提到“旧”,又是联系到“前缘”的。贾府事败,宝、黛生离是在秋天;黛玉泪尽夭亡是在春末。这里“秋复春”应非泛语。“颦颦”,是此回中宝玉给黛玉起的名。
宝玉因所爱之人不能同自己一样有玉而痛苦,宁可摔掉命根子不要;黛玉则以为“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因而自责,流了眼泪。对这一情节,脂评一而再地指出它具有预示宝黛悲剧的象征意义,指出黛玉后来因“情之所陷”而“泪枯”的原因,总不出袭人所说“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这句话(参见第二十一回批及周汝昌辑录清蒙古王府本第三回批),指出这样“体贴”对方,为怜“惜其人”而流泪,才是“还甘露水”,才是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贾母语。脂评以为宝黛关系由此一语以定)的真实含义,指出“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是“所谓‘求仁而得仁,亦何怨’”,也即作者所谓“春恨秋悲皆自惹”。总之,曹雪芹是要通过宝黛悲剧,写他们之间感人的爱,而不是象续书那样写宝玉受骗上当,写黛玉怀疑,误会,妒忌,怨恨(当然,对“鬼蜮之为灾”,他们是忿恨的)。从这首诗的末句,我们对这一点可以看得很清楚。
阴阳交结变无伦
阴阳交结变无伦,幻境生时即是真。
秋月春花谁不见,朝睛暮雨自何因?
心肝一点劳牵恋,可意偏长遇喜嗔。
我爱世缘随分定,至诚相戚作痴人。
'简释'
这首七律仅见于戚序本第四回,是批书人所作。从诗的内容看,不象是评“护官符”的,很可能原是第五回的评诗,抄错了位置。诗中所感也不限于一回中的情节,而是关系到全书的。
诗的立意是对悲喜皆幻、万境归空的说法作翻案文章,认为幻境不幻,因为天地间阴阳变化本是无比多样的。比如有花容月貌之妍,也有阴晴风雨之变。春去秋来,朝晴暮雨,月圆月缺,花开花落,谁能说出它的因与果、真与幻来?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既有心肝相托之诚,便难免牵恋悬念之苦;相爱的人在一起也反而会常有时喜时嗔的情形。所以,任凭宿分决定有缘无缘好了,何必怨天尤命,非要生旦团圆不可呢?若事事遂意,便无所谓至诚。即如宝黛二人,一个为同心的危难毫不顾惜自己,流尽了全部眼泪;一个因知己的死去对现实感到幻灭,宁可摔掉他一家亲人所宝爱的命根子而弃家为僧,因而都被人目为“情痴”。但是作诗人说:这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