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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9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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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之,”贺子珍语重心长地说,“你不是总说‘言者无罪,闻者足诫’吗?我倒觉得:与其多个马屁精,宁可多个长舌妇。中国历史上就一个魏征难得呀!”

  “你不在中央,不知情。”毛泽东不以为然地淡淡一笑,“言者可分两种:一种是好心的,一种是恶意的;前者不但无罪,还有功;后者就不是这样罗,该罚!”

  二十年不见,贺子珍觉得对毛泽东有点陌生了。

  一顿饭,从暮霭正起的时分吃到月上柳梢时候。饭后,毛泽东说:“你我难得见面,更谈不上散步,我看到外面走走不是很好吗?”“我也这样想的!”贺子珍一口应允了下来。他们步出庐林别墅,顺东谷而下,毛泽东搀扶着贺子珍,沿着如独龙的石阶拾级而下。两人在秀丽的山色中边走边谈。天已很黑了,贺子珍怕打扰毛泽东的休息,提出回庐林别墅。相见时难别也难!贺子珍违心地要和毛泽东告别了,毛泽东送了一程又一程,在贺子珍的催促下,才不胜依依地吟出一首古诗:“东林送客处,月出白猿啼。笑别庐山远,何烦过虎溪。”

  轿车开走了很远,贺子珍还看到毛泽东独自站在那儿,依然一动不动。

Number:3834

Title:我怎样看待死

作者:宋振庭

出处《读者》:总第5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临终诀语无滴泪,

  为党驰驱日夜心。”

  “来去一生身磊落,

  七尺从天唱大归。”

  这是我纪念亡友李都同志的诗句。这里边讲的是死,也是我自己对于死的态度。

  1982年初,我因患癌症作了手术,在手术台上八个半小时,以后又养了几个月。当时说的情况严重,几乎可以向遗体告别了。我自己也明白:“快了!”但我依然是谈谈笑笑,朋友们都觉得奇怪。其实,我自己是另有想法的。

  要讲死,我早已是死过多次了。小的不算,大的险遇就有几次,我都这样过来了,现在,不管明天怎么死,反正我已花甲出头,死不为夭了。如果排队排号,一定要死,那就死吧!记得1942年在晋察冀反扫荡时,那时跳崖、负伤,爬到山洞里七八天,心想是死定了的,为了怕同志们说被日军俘虏去了,还用铅笔头写上“宋XX,华北联大哲学教员”等字样,放在衣袋里,以便同志们收尸时好辨认。可是,那次也未死,一直活到现在。

  我对死,看得比较平淡,其实也没什么秘密,这不是我对生活没有感情,活得没有劲。正相反,我爱生,但也不怕死。我觉得死没啥可怕的。比如火化一事,我从年轻时,得过肺结核,我就想死后如能火化,那才好呢!为什么呢!我想把我烧了,也把结核菌烧了,咱们俩一块完蛋。真可谓“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在中学学物理,知道人体的化学成分不过是碳、氢、氧,各种微量元素,还有水,一百七十余斤,就是这么点东西造成的。按物质不灭原理,我死了,不过只是作为生命的我结束了,而且作为生命来说是物质中最短暂的形式,长远的还是无机物。我死了一百七十来斤的东西,除了水蒸汽等在空中外,这些东西都在,只不过是还原回老家了。用中国哲学的老话说,叫“大归”了。我的孩子们如果高兴,把我变成肥料,上到一棵树上,那我无疑可以变成树的一部分,那么那棵树就可以叫做“爸爸树”。

  十年大动乱中,我一再声明,我决不自杀,如果死了,就是他杀,绝非自杀。我之所以作此声明,因为对自杀二字的名誉觉得不好,违反党纪。其实后来我也想过,这声明也属多余,因为到底你死后别人怎么宣布,自己也参加不了讨论啦,也只能听天由命。记得读拉法格传记,他和夫人,马克思的女儿的死就是久病之后,两人吃药死的。其理由是:“我没有了生活能力了,不需别人照顾。”其心情我理解,但这办法我却一直不同意。但人们如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女儿和女婿这种死叫叛党,我看也大可不必。

  我们知道整个宗教体系,无非就是在死生问题上做学问,编造了种种学说。佛教说死是轮回,而且是六道轮回,人、天神、阿修罗(半人半神似的东西)、地狱、畜生、饿鬼等等。在一个如大饭店的几层隔子的转门那里,分道扬镳地去再投生了。修行好的人可以了悟三生的来历而不迷失方向。但他们连这样的六道轮回的死也不想参加,还想拔出于轮回之外,那么到哪去呢?这就是往生极乐,去那一个不生、不死、不变、不灭、无色相、亦无任何的存在的涅之境。那个地方是永恒的好地方,有多少庄严妙境,有莲花八宝玻璃,几千万亿的化身。其实玻璃世界也没啥,现在买也不过几块钱一平方米。天主教呢?说永生天国,灵魂永生。这些宗教最妙不过的是中国的道教,按他们的说法是成仙,是羽化飞升,不但自己飞升,连爱人、小老婆,鸡犬住房、连同好吃好玩的东西,一起能带走。马克思说的,想把他们的地上的王国带到死后的天国里去。地主还当地主,大官还当大官,奴隶丫环呢?当然还当丫环奴隶。鲁迅说得好,这种人甚至洪水滔天也不怕,只要有我和老婆两个人,再有一个卖烧饼的就行了。当然,如连一个卖烧饼的也没有,那就不好办啦!

  《庄子》一书中说,庄周妻死,他鼓盆而歌,就是这个道理。按他说,死不该哭,应该象开欢送会一样热闹一下,至少该庆祝一下,大家发表发表演说。因为这其实是大归了,回老家了,这老家是不分彼此,谁也逃不脱,全得回去的,不过有早有晚之别罢了。我的一个老朋友,烟瘾很大,有人劝他戒烟,他问“有什么好处?”人告之,一合烟能减少寿命多少分钟,他算了一个帐,然后说,吃烟下去,才减少寿命两星期,于是振振有词地说:“行!我早死两星期可以!不戒啦!”

  其实,宗教也好,鼓盆而歌也好,不怕死或怕死也好,这只是一己的私事。但人们的眼光一放大些,这就是:我反正要死,但我的死或不死,都应从属于让别人活上去,活得好一些,真正象人一样地活。只要我的同胞,我的人类,能活得美满。我可以死,如果需要死的话。我该活,如果我活着能尽一切力量干有益于人的事。想通了这一点的人,就是先驱者、革命者,就是个大死生的人。

  在悼念张志新烈士时,我写了几句诗,其中有一联为:

  “千古艰难小生死,

  万代权衡大是非。”

  因前人有句为“千古艰难唯一死”,亦即“除死无大难”,“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按照小生死观是这样,如按今天该明白的道理,死算不了什么!死就死嘛!但活着就不能苟且偷生,死也应死得有价值,不能如细菌病毒一样,活着叫别人遭罪,死了也拉着别人死。林彪、“四人帮”一些流氓、亡命徒的人生观是,我活着得当老爷、流氓,死了也得让你们陪着死,其实正是《天方夜谭》时代的野蛮酋长的人生观。

  重生和轻生,从来是两大流派,争论得不可开交,其实重生也好,“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轻生也好,谈笑赴死和闹着玩一样。这两种人都不稀罕,古已有之。我们的态度是,重人民之生,重人类之生,也轻自己之死。死得好有如泰山,死得不好有如鸿毛,甚至不如一条狗、一只猫。

  鲁迅在逝世前写的文章,好几篇与死有关。如《女吊》,如《病中杂谈》,他说,别无遗憾,就是死时的褥子未拉平,躺得不舒服。

  现在人们纷纷留遗嘱,有的要献遗体给医学,有的反对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鲁迅也是这个态度:死了,埋掉,拉倒!他那时还不讲究火葬,现在应改作:死了!烧了!完了!

Number:3835

Title:苹果里的星星

作者:迪·恩·帕金斯

出处《读者》:总第5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陈小慰

  一个人的错误,有可能侥幸地成为另一个人的发现。

  儿子走上前来,向我报告幼儿园里的新闻,说他又学会了新东西,想在我面前显示显示。他打开抽屉,拿出一把还不该他用的小刀,又从冰箱里取出一只苹果,说:“爸爸,我要让您看看里头藏着什么。”

  “我知道苹果里面是什么。”我说。

  “来,还是让我切给您看看吧。”他说着把苹果一切两半切错了。我们都知道,正确的切法应该是从茎部切到底部窝凹处。而他呢,却是把苹果横放着,拦腰切下去。然后,他把切好的苹果伸到我面前:“爸爸看哪,里头有颗星星呢。”

  真的,从横切面看,苹果核果然显一个清晰的五角星状。我这一生不知吃过多少苹果,总是规规矩矩地按正确的切法把它们一切两半,却从未疑心过还有什么隐藏的图案我尚未发现!于是,在那么一天,我孩子把这消息带回家来,彻底改变了冥顽不化的我。

  不论是谁,第一次切“错”苹果,大凡都仅出于好奇,或由于疏忽所致。使我深深触动的是,这深藏其中,不为人知的图案竟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它先从不知什么地方传到我儿子的幼儿园,接着便传给我,现在又传给你们大家。

  是的,如果你想知道什么叫创造力,往小处说,就是苹果切“错”的苹果。

Number:3836

Title:十月与六月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5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上尉闷闷不乐地凝望着挂在墙上的指挥刀,旁边壁橱里放着他那件饱经风雨、穿得褪了色的旧军服。

  现在他这位“曾在国家多难之秋投效军旅的男子汉”,竟被一双温柔的秀眼、含笑的红唇征服而垂首乞怜了。他坐在寂静的房间里,手拿着刚接到的使他黯然神伤的来信,反复重读粉碎他美梦的一段痛心话

  “承蒙不弃,欲与我永结同心、白首偕老,但是我必须坦白地说明,你的盛情我难以接受。因为彼此年龄悬殊。我非常非常喜欢你,可是我深知我们的婚姻一定不会美满。提起这一点实在很对不起,不过我相信,我老老实实说出真正原因,你是不会见怪的。”

  上尉叹了口气,把头枕在手上。不错,彼此年龄的确相差许多岁。可是他身体强壮,有地位也有钱。他的爱,他的一份真情,他可以给她的一切好处,难道不能使她忘掉年龄问题吗?而且他差不多敢说她也爱他。

  上尉是个极为果断、说做就做的人。在部队里,他曾因为当机立断、精力充沛而出人头地,他要去见她,当面再度恳求。年龄!对于相爱的人,又算得了什么?

  不到两小时,他已准备完毕,轻装待发,去打他生平最重要的一仗了。他坐上火车,到她住的那个小城去。

  晓朵拉·戴明正站在有柱廊的精美古厦的台阶上,欣赏着无限美好的夏日黄昏。上尉站在她面前低一级的石阶上,两人年龄的差别看来似乎并不大。他高高的个子,身子笔挺,两眼清澈,皮肤晒得黑黑的,她则正象一朵盛开的花。

  “我没料到你会来,”晓朵拉说,“你收到我的信了吗?”

  “收到了,”上尉说,“所以我才来。晓,我说,现在你重新考虑一下你的答复,行吗?”

  晓朵拉对他嫣然一笑,象他这个年龄,这个样子,实在不错。她真喜欢他的坚强,他那健康的容貌,他那男子的气概。

  “不,不,”她坚决地摇摇头,“这根本不可能。我的年纪和你的可别要我再说了,我在信里已告诉了你。”

  上尉古铜色的脸微微泛起红晕。他一时默默无言,黯然朝暮色眺望。在一片树林后面,他望到一片田野,当年弟兄们朝海边行进时,曾在那里扎营。想起来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真的,命运与岁月实在欺侮他。在他和终身幸福之间只隔着短短几年!

  “请你别这么伤心,总有一天,你会因为我没有嫁给你而高兴的。起初那一阵子,一切都会非常好可是,你再想想!只要再过短短的几年,我们两人的兴趣就会有多大的差别。一个只想坐在壁炉旁看书,也许晚上还要调养神经痛或是风湿痛;另一个则渴望参加舞会、看戏、吃夜宵。不行,我们的差别虽然说不上象1月和5月,然而显然是象10月和6月初。”

  当晚他就坐火车离开了。第二天晚上,他又在自己的屋子里换衣服,准备去赴晚宴。他把白领结打得端端正正,同时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

  “凭良心说,晓朵拉说的不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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