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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衣襟,把奶头塞进孩子嘴里,一副邋遢的婆娘相,我自己都嫌弃自己。”
“你不要,自有人当作宝贝,等后悔时,回过头满世界找,已为时晚矣。”
“我不想勉强自己,勉强做来,也不见得成功。你呢,和那新加坡商人进展如
何?”
“我正在办移民手续,下个月可能就要动身。”
这么快,我还是震惊,出去旅游也不过二十来天,就已经可以决定托付终生,
可见我真的要遭时代淘汰了。
“为什么这么匆忙”
“怕自己会犹豫。”
“不怕以后反悔”
“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也就只好一条路走到黑了。”
“这么悲观?”
“这样也许能越过越乐观,总比一天天失望要好。”
“我们时日已不多了。”
“去了新加坡后,还可以时常联络。”
“那时候,恐怕七大姑八大姨的,无暇顾及我了。”
“也许女人命该如此。”
和曲颖分手,回到公寓,摸黑隐约看到有个人影,吓了一跳。打开路灯,李维
平坐在台阶上,地上落满了一大堆烟头。
他还是那么执著。
“谈什么”
李维平点上烟,只是看我,不说话。
“请说话,别看得我毛发耸立。”
这是实话,时隔几年,仍无法完全平和地和李维平单独面对,我忘不掉拳头挥
下来时的痛楚和恐惧,再和他单独相向时,我从不敢锁门,以便一有不测,可以夺
门而逃。
“你怀念过去吗?”
“怀念怎样,不怀念又怎样?”
怀念,于己无益;不怀念,也于事无补,有过的曾经有过,失去的也都已失去,
再耿耿于怀,也不可能重写。
李维平似乎明白了我的心情,走了。
锁上门,洗澡、睡觉。
明天是第一天上班,我没有精力为过去搭进闲情,我得生活,这是再现实不过
的事情了。
和慕容成一起去看电影,好像成年男女之间的爱情除了消磨电影院,已经没有
别的方式,总不至于再携着手,躲在大街的第几棵树影底下,偷偷地接吻吧。
一个极无聊的言情片,女主人公披着一头纯情的长发,用极其迷惘的眼神,反
复地问着深沉而冷峻的男主人公:
“你为什么不再爱我?”
男人的爱从来没有为什么,前一秒钟还在床上死去活来地缠绵,后一秒钟可以
穿上衬衣,转身离去,这就是男人的爱,来无影,去无踪。
几回生死,终于彻底不相信天长地久。
打了几个呵欠,支撑不住两个眼皮的下坠,靠在慕容成的肩上,昏昏沉沉地闭
上了眼睛。
不管怎样,有所倚靠的感觉还是温暖的。
迷迷糊糊中,听见慕容成爽朗的笑声,似乎他完全被剧中的情节吸引了,几乎
可以做到和主人公同喜同悲。
他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人,相信生生世世,也接纳生老病死,在他面前,有时
候我简直就是一个迟暮老人。
散场了,我仍然没有清醒过来,慕容成帮我披上大衣,轻轻地揽着闭着眼睛的
我,挤在徐徐往外走的人群里。
街上还是冷冷清清的,只有路灯孤独地眨着眼睛,初冬的风已是很刺骨,扑到
脸上,吹走了睡意,我睁开了眼睛。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但是我可以肯定,我们的思想绝对同床异梦。
柏裴铭也不爱说话,但他会用他的气息时时地激动着我。
我总是在不应该想到他的时候想到他,这也许是我和慕容成始终无法进入情况
的原因。
好像是感应到了我的思想,慕容成拉起我的手,我没有挣扎,依旧半梦半醒地
靠着他走。
慕容成从来没有向我作过表白,他总在水到渠成的时候,把一切做得天衣无缝,
他喜欢不言而喻地往前走。
突然,幼稚而冲动地问他:
“你爱我吗?”
他没有回答,伸出手,把我的头拨回到他的肩头。
我们就这样一直往前走着,直至到了我的公寓楼下。
“晚安。”
我用手捂着嘴,强忍着哈欠。
慕容成没有放开我的手。
“雨烟。”
“嗯。”
“现在说我爱你,有没有太晚?”
“你说什么?”
我用手揉了揉眼睛。
他用力把我拉近他的身边,几乎贴着我的耳朵,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柔情,轻
轻地说:
“雨烟,我爱你。”
我顿时睡意全无,我完全地醒了,睁着眼睛,看了他足有五分钟。
“多久?”
“什么?”
“你准备爱多久?”
“从今天以后全部的生命。”
我控制不住地发出冷笑。
“为什么这种表情?”
“别出卖了自己,以免若干年后,我打电话给你,听到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困
惑而怒气地反问我是谁时,你不好解释。”
“雨烟,嫁给我罢。”
“然后呢?”
我仍然面无表情。
“生一群孩子。”
“国策不许。”
“那就养一个胖胖的孩子。”
慕容成不由分说地把我彻底拉入他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抱住了我。
“我们一起看电影、散步、听音乐,一起买菜、做饭、洗衣服、擦地,我们一
起度过余生,直到死亡。”
慕容成用手轻柔地拂了拂我散乱在肩头的长发,抬起我的下巴,用深深的凝视
包裹着我。
“我给不了你奢华的人生,但我能让你眼神不再忧郁。”
他低头吻住了我,我全无反抗。
他的吻细腻而小心,但也不是没有激情,我不由自主地伸手抱住了他的腰,冥
冥中觉得多年来的积怨和顽固不化像着了吸星大法似的,慢慢地被化解了,我有惊
喜有恐慌。
好久,他才抬起头来,我简直不敢相信像他这么冷静的人也会炙热得烫人。
“好好睡一觉,把你那些古怪的怀疑扔到一边,乖乖地等着我明天来娶你。”
他又轻轻地在我唇上吻了一下,然后走了。
目送着他的背影离去,我无言以对。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该相信什么,
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陷阱,还是归宿。
转身,走向我的公寓,明天的问题且交给明天去作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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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堂
我呀,我是旅行者
干超
我的故乡在本国东南部的一个小而有名的群岛上。那儿,一年四季有的是开不败的鲜
花、吃不尽的瓜果。阳光柔和,海风阵阵,蓝天在上,沙滩脚下。
四年以前,在异乡已干出一番事业的我,抱着幻想带着荣誉第一次来到了那里,一个十
足陌生的——故乡。十几天里,我游遍了所有的旅游胜地,拜访了足够多的老乡。我的可爱
的老乡们,他们的皮肤黑里透红,额上有那深深的皱纹,显得有些苍老。不过令我震惊的是
他们的体内活跃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这种力量使他们精神矍铄,声音洪亮,热情开朗。
他们善于而且乐于给小辈和旅客讲他们日常出海打鱼的故事、当地的风土人情、岛上流传的
神秘故事……尤其令我高兴的是,当我说出我的姓时,他们立即指出那是早些年在岛上颇有
名声的一个大部族,或说是大家族的名号,并且还十分细致地向我讲述了当年它的兴盛的景
况——这令我感到兴趣盎然,虽然其中的一部分我从父辈那里已有耳闻。最后他们还兴致勃
勃地带我去看了家族遗留下来的一座空敞而略微有些历史沧桑感的大宅院,“几十年前多么
了不起的家族……”我的“导游”一边不自觉地竖起大拇指,一边又在含糊其辞的,叹着
气,摇着头。
在那儿待了一阵后,我离开了温馨可爱的故乡,回到了充斥噪音与有害气体的大城市。
但无论如何,小岛上座座隆起的小山丘,成年不绝的海浪声,鲜嫩可口的海鲜,我的渔民朋
友,都勾起了我对那里的怀念。特别是在见到了那所空荡而仍显豪华的宅院,从渔夫口中大
略得知当年家族的繁盛景象后,我不由自主地对家族史开始感兴趣了。我还很清楚地记得,
两年前,一个红发的家伙和我在同一家公司里工作,事实上我比他卖力得多,可最后他被提
升了,我却毫无所获。正当我愤愤不平之时,一个好心的朋友对我说:“他的家族统治着咱
们这个行业,你没有后台,争是没有用的。”是的,我还记得那家伙临走时给我送上的那轻
蔑的一瞥……是的,我记得。现在的我如果能证实我的确出自于一个大家族,哪怕只是曾经
的大家族——仅此一点,也可以使我在这些人面前把头抬得高高的。
十几天以后,我开始了“家族之旅”。记得在路上,我的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悠
闲,这多半儿是由于沿途风景的天堂般的美。当然,我所向往的可并不仅仅是这个。我的旅
行包里塞了不少东西:一台高级相机,它可以记录下我豪门家族的庞然身影,但我不能凭此
就自称是摄影大师——不过,我们的社会上这种“大师”可真不少;我还带了几种不同版本
的地图。除此以外,一点衣服和路上的干粮是不可或缺的。
你该想象得到我一踏上小岛的那股高兴劲儿,我几乎一下子就拍了十几张照片。一些是
风景摄影,一些则是和我可爱的老乡的合影。有几个老乡一看见我,就呼啦地围上来,热情
地拉着我的手,拍着我的肩。他们中有几个的脸我还依稀记得,其他的就有些淡忘了。不
过,他们的爽朗的笑是一样的,黝黑的皮肤也是一样的。有位被人称为“大骨头”的老渔夫
呵呵地直乐,这使他的颧骨显得更为突出了。“大骨头”和他的儿子盛情地邀请我去他们家
吃午饭,虽然“公务在身”,但我还是极其高兴地接受了。说老实话,很大程度上,我的兴
趣来自“大骨头”非凡的长相:一头稀疏而柔软的棕发挂在脑门上,似乎风一吹就要飘走;
他的眼睛纯得像天然的宝石,如同小岛上的其他的人们一样;他的手臂粗壮而灵活,他的双
腿短小而有劲;他最为突出的特征,恐怕是那让人过目难忘的大颧骨,这或许也是他的绰号
的由来。正因那大大的骨架,他的眼睛便甘于深深地陷入,作了骨的陪衬。
“大骨头”的家离海岸不过几百步路的距离,于是在说笑声中,我们不知不觉就到了目
的地。那是一座生长在自然风光中的小木屋。它的前头站满了精神的棕榈树,墙头爬满了绿
油油的奇怪的草。风迎面吹来,海气、花香,伴着我对异地的好感,送上的是一种沁人的清
爽。不远处的海面上,孤独地漂着几条仿佛并不急于捕鱼的小船儿——忽然,我发现,其实
它们有的是伙伴——蔚蓝起伏的海水,远方还吐着热气的活火山,即将入网的鲜活的海鱼,
还有那不时掠过的轻盈的海鸟。这时,我的耳畔传来了孩子的歌声:
“我要去找我的家
风儿送我到海岛
红的花儿绿的草
唱着歌儿的小小鸟……”
我不由地叹了口气。而此时,眼前的“大骨头”正催我进屋呢!
屋子并不大,家当也只是仅有的大木床、红木质地的桌子和几把略为破旧的竹椅。“大
骨头”把鱼网小心地挂在屋外的钩子上,抖了抖,又拍了拍,刚要走,回头又望了几眼。他
慢吞吞地挪进屋,拉了一把椅子给我,自己坐在地上,“我不习惯坐得高,”他边解释边从
衣袋里摸出澄黄的烟斗,忽又对屋外招呼他的儿子,“孩儿,快烧两条鱼给客人尝尝,”说
着,又瞅了一眼外面的渔网。
“你来这儿是玩儿的吗?那可是来对了!这岛上可看的、可吃的,有的是!看那边的山
叫黑驴山。以前,魔鬼专来这里捣乱,老百姓就企求上天保佑。后来果然来了一位大力神
仙,他用宝剑刺伤了魔鬼的坐骑——一只眼的黑驴,魔鬼就从天上落下摔死了。本以为就此
天下太平,谁知那独眼黑驴并没有死,它趴在魔鬼的尸体上,一直不肯离去。几千年以后,
就化作了这座山,而黑驴的独眼却时常喷出火来,冲得很高,想要烧死天上的神仙……”
“大骨头”绘声绘色地说着。
“您信吗?”我试探地问他。
“从祖上起,大力神仙就一直被供奉,哪能不信呢?
”他显出一副不容质疑的神态。
“从祖上起,嗯,那您一定知道这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