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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6年第04期-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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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犯!她听到了降珠的声音。 
  野兽!她在不停地骂她。 
  必须要阻止她继续说下去了。甘棠生活的四周不能让人戳得全都漏了风,不然她将如何活下去?她也需要—个蛹。 
  甘棠两步就来到了床前,伸手盖向那只睁着的眼睛。她认为,这些话不是从降珠的嘴里发出来的,而是从那只睁着的眼睛。所以甘棠的手是针对着她的眼睛的。想不到的是,她的手是那样大,不但盖住了眼睛,也盖住了嘴,盖住了整个脸。上翻的睫毛扎在她的手心上,她知道,她仍然睁着眼睛。 
  第二天早上,甘棠料理好一系列工作后,去了超市。这天不是周五,不是她买副食的日子。她也没有上楼,而是在服务台那停下了,从包里把降珠拿了出来。 
  “这个娃娃的眼睛是坏的。我想退掉或者换一个好的也行。”甘棠一边说,一边把娃娃弄出一只眼睁一只眼闭的样子。 
  “什么时候买的?”戴红帽子的女孩问。 
  “一个月前。” 
  “才想起换?你怎么证明这眼睛不是你弄坏的?”红帽子的话十分锋利。 
  这话很准确地刺中了甘棠,她立刻就失控了:“谁没事闲的!我为什么要弄坏她的眼睛?你凭什么这么说?” 
  “谁知道你为什么?奇怪的事多了!” 
  “换还是不换?你这个小黄毛!” 
  “不换!”红帽子也激动起来。她这是在岗位上,不然她可能比甘棠更会骂人。 
  这时已经有人围上来。这种局面对超市很不利。一个30岁左右、穿着比较讲究的男人走了过来。看样子是这家超市的中层。 
  “我是你们的老顾客,我每周都来买很多东西。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甘棠越说越有理。 
  男人同红帽子耳语了几句,就不见了。 
  “这位大姐,我们经理考虑您是老顾客,同意你换货。你自己上去选一个好的吧。” 
  “早就不应该为难我。谁像你们这么做生意?还想不想赚钱?”甘棠还在愤怒中。 
  跟降珠一样的娃娃还有三个。一个是果绿色衣服,一个是秋叶色,另一个是珠灰色。甘棠忽略了颜色,只看眼睛。她先拿了那个绿色的,在手里放平。娃娃的眼睛喀哒一声就闭上了,但还是只有左眼闭上,右眼还是那样睁着。甘棠的心一惊,忙放回原处。又拿起秋叶色的,平放。喀哒,还是一只。这次她没细看是左眼还是右眼。拿起最后一个珠灰色衣服的,当检查出这只娃娃也只能闭上一只眼睛时,甘棠发觉自己出汗了。 
  到了服务台,甘棠抱起台上的降珠,转身就走。红帽子在后面问,您不换了?甘棠说,不换了。神经病!红帽子虽然声音很小,但还是被甘棠听见了,但此时甘棠已经没有任何情绪,甚至是没有力气把刚才吵架的劲儿续上,她疲倦了,感到全身无力。 
  甘棠径直回了家。在那一刻,她已深信:所有的娃娃,大的、小的,都跟她家的降珠一样。她们,那些红色塑料桶里的碎块,都已经变成了布娃娃。她们机智地拐了一个弯,找到一条小路,进入了这个世界。这些孩子在来之前,都认真地修复了自己身上的刀伤。可身上的伤实在太多,仔细缝合后仍有所疏漏。头缝上去了,胳膊缝上去了,腿缝了,脚缝了。她们喜欢那些华丽的、复杂多褶、多花边的衣饰,这能很好地盖住那些蜈蚣一样的针线和无法复原的刀伤。但她们还是被一件事难住了:她们不会缝合碎裂的眼球。 
  甘棠的住宅已经有些年头了。50年了,足够地下的老鼠开辟畅通无阻的大道。 
  甘棠早上刚一推开厨房的门,那破木门先是吱吱哑哑地叫了一声,然后就泄了气,破罐破摔般地向门后的水泥墙撞了上去。这个声音很大,没能惊醒楼上卧室里的团团,却惊吓了另外的东西。 
  工作在厨房里的老鼠,迅速从它们闭着眼睛也能找到的出口,闪电般钻了回去。回到了它们曲径通幽的地下宫殿。但其中一只老鼠在逃生的道路上遇到了麻烦,被甘棠看见了。 
  被甘棠看见并不可怕,被甘棠抓住也不怎么可怕,甚至是件好事,因为甘棠从不杀生。乳臭未干的老鼠被甘棠抓住了,受到了不小的惊吓,然后被放了。 
  甘棠伸手抓住了那只靠墙角放着的白色口袋,里面大概装着几个萝卜,另外可能还有一只老鼠。甘棠进来时,随着门响,那袋子里的突然动了一下。萝卜哪有那么敏感的神经,只有老鼠才会这样,听觉像蛛网一样细,在轻风里都会痉挛。 
  抓住了口袋,“李军!”甘棠冲着楼上喊。 
  李军下来了。他全身的骨头像衔接得有明显错误似的站在厨房门口,等待点了他名字的人,发出命令。 
  “这里有一只老鼠。”甘棠把袋子拎了起来,递到他的手上,“一齐扔到垃圾箱里。” 
  李军接过袋子转身就走。甘棠冲着他的蓝白条纹的后背补充道:“是扔,不是弄死!” 
  水刚烧上,李军已经回来了。脸上的睡意全消,甚至是有了压制的兴奋。他把那个装萝卜和老鼠的袋子往甘棠面前一丢:“这个还能用。”甘棠一眼就看见了袋子底部的一片红色血迹,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然后她明白了丈夫突然兴奋的目光。 
  “你到底把老鼠弄死啦?!” 
  “我没有。”李军想不承认。 
  “这是谁的血?”甘棠指着口袋。 
  “耗子的。” 
  “我的话白说了?” 
  “真不是我弄死的。我只是上下掂那两个萝卜,是那两个萝卜把耗子砸死的。” 
  “你故意的!”甘棠突然就愤怒了。也许死了一只老鼠并不能激怒甘棠,是这种恃强凌弱的态度激怒了她,是这种漫不经心就杀生的态度激怒了她。 
  甘棠扑向李军。李军没料到为一只老鼠,甘棠会袭击他。李军没有防备,他被狂怒的甘棠重重地推出去,眼看要跌倒,身后的一张椅子适时拦住了他毫无章法的溃败脚步。他扶住椅子的靠背,那靠背立刻就多了两个意义。它帮助他没有摔倒,又帮他抵挡有可能的进攻。 
  “疯子!疯子!又犯病了!”李军不敢恋战,赶紧逃回卧室。那张椅子像被败北之军丢弃的战壕。 
  甘棠大叫:“它招你惹你啦?!流氓!” 
  甘棠的怒火燃烧了差不多一个上午。她憎恨这种行为。她仅仅是憎恨这种行为。恃强凌弱。杀人不犯法,你也去杀吗?无赖!无赖! 
  甘棠对此种行为的痛恨有着悠久的历史。她26岁的时候,坐对面桌的沈姐给甘棠介绍了—个对象。小伙子瘦高,戴眼镜,一看就是那种不敢杀鸡的人,甚至是不敢看杀鸡的人。两人坐在江边柳树下聊。当说到他爸妈已经为他买好了房子时,一只呆头呆脑的小虫,绕过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向小伙子的脚尖爬去。两个人都看见了小虫,因此谈话受到了影响。甘棠有点走神。小伙子突然伸出左脚,将小虫踬于脚下。小虫是绿色的,血液也是绿色的。小虫没有骨头,只有一团绿色的汁液。它用一层很薄的绿皮,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汁液包好。现在,皮破了,那些汁液就无法移动了。甘棠迅速把目光移开,移到5米外的江水上。接下来小伙子说什么她都没听,倒是接过了他递过来的一瓶汽水。甘棠认真地对付那瓶汽水。等汽水一喝完,她就找到了一个结束谈话的理由。小伙子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尤其对自己的口才,以及自己对中医的造诣。他说两天后他休息,他已经有多年没去龙潭山了。第二天,沈姐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果。甘棠说,他那近视镜是几百度的?我妈那关他恐怕过不去。 
  甘棠被李军气得无法安静下来。她在茶几下找到一支人参牌烟。一支烟抽完,甘棠的情绪有所改善。她进了卧室,拽了一下床罩的角,然后进了衣柜。出来时,手里拎着一个塑料口袋。 
  甘棠坐在沙发上,把口袋放在面前的茶几上。开始把里边的东西一个一个地往外掏。先是一条蓝色的灯心绒的长裙。明显地褪色了。蓝色纯棉是特别爱褪色的。衣物一旦被放人这个袋子,离扔进垃圾袋只差一步之遥了。甘棠扔东西,需要这种放置的过程。这条裙子之所以没有扔,是因为甘棠曾穿着这条裙子接受过赞美。更让她相信这条裙子不同凡响的事件是,一次她穿着一件手工的白毛衣,外加这条裙子在街上走,一个女人竟追上她问:哎,你这条裙子在哪儿买的?多少钱?甘棠不善于回答一个商品多少钱。她一般就说,忘了。这次甘棠不回答多少钱另有原因。原因是这条裙子很便宜,便宜到会让对方看轻了它。她想努力维护这条蓝裙子和自己在那个女人心里的美好形象。裙子买时就这一条,那女人永远不会知道真相了。蓝裙子的前边已经白了,真的不能再穿了。她曾想找个地方把它染一下,可满街都是洗衣店,没有染衣店。看来人们只能对灰尘有些办法,对逝去的时光无能为力。她还是不忍扔。穿着这条裙子的那段时光,很好。没有什么痛苦的记忆与它发生瓜葛。有一张照片,就是穿着这条裙子照的。背景是秋天。因为她身后的树叶,黄了或者是红了。也还有绿的叶子,但那绿色已经轻盈了。甘棠站在这种颜色的风景前,脸上是一个露着两个牙齿的笑容。甘棠从口袋里掏出的第二件东西是一件毛衣。当她看见这件粉色毛衣时,记忆里一片空白。她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件毛衣的来历以及穿它时的样子。这肯定是自己的毛衣,而且是手工织的。没准就是自己织的。这件毛衣的年代应在那蓝裙子之前。蓝裙子若是明朝的,那么这件毛衣的年代至少是元代以前的。因为她对“明朝”的记忆充满光亮,粉毛衣不在这片亮光里。它在以前。而以前,她记忆的灯盏似乎无力照亮这一地段。年代模糊,毛衣的问题随着它被平铺在茶几上而格外地显眼:袖子出奇的长,身长又出奇的短。这里有洗涤和晾晒不当的问题,但最主要的还是编织时的问题。这个错误是什么时候犯下的?她努力追想。生活也刚刚30多年,她也才35岁。短短35年,就出现了一段记忆的空白吗? 
  甘棠的生命没有文字记录。她还用不到这种说一不二的东西来辅佐自己的记忆。35年,一切还都是昨天。但这件有着明显错误的毛衣,似乎不在过去的35年里,而它肯定又在那里。探究这一事件,不能不说没有一点意义。最后为甘棠提供了有力帮助的,是位于这个口袋底部的一双鞋。 
  鞋是一双儿童布鞋。胶底、布面、米奇。还是名牌。鞋几乎完好。大小是3岁孩子以下穿的。团团的脚曾经这么小过?心里就涌上一些说不清的情绪。忽然,她的记忆里闪亮了一下。这鞋是10年前的,那么跟它放在一起的粉毛衣至少也是10年前的。在这里,这双童鞋就是碳14,是一只滴滴答答的马蹄表。它显示着停在了某一时,某一刻。 
  这毛衣是25岁左右的。准确说小于25。那么这毛衣是婚前的衣服。婚前的记忆确实有一点模糊了。那怎么也是前朝了。前朝旧事,可以说书了。 
  甘棠走到街边一个卖熟肉的摊位前就不走了。她被那锅里冒着热气的肉纠缠住了。她买了一块肉。到家还得走5分钟。甘棠捧着那块肉,肉是酱红色,颤巍巍的。她控制不住要吃。5分钟她也不能等。她明确知道自己等不到回到家里,切片装盘,然后再盛一小碗饭。甘棠尽可能不在街上吃东西,尤其一边走路一边吃什么。可是今天,她约束自己的绳索松动了。 
  她低头咬下一条瘦肉。然后她的情绪就好多了。等走到了家,那块肉就差不多被她吃完了。 
  坐在椅子上,看着那块剩下的肉皮,甘棠对自己迷惑起来。从来不曾这样过。走路也顶多嗑过瓜子。那也让她不太自然,无法像人家那样嗑得行云流水。 
  甘棠放下筷子,把黄瓜粉皮往远处推了推。 
  “我要吃麻雀。李军。” 
  结婚半年,李军还没有从唯命是从的惯性里停下来。因此,在一个周日,拎了一支气枪下乡了。到夕阳西下的时候,拎回来5只受伤而亡的瘦麻雀。 
  甘棠把死鸟丢到开水里。鸟爪本已垂了下来,可突然的热水使腿部的肌肉抽紧了,那些爪子又都直直地举起来了。 
  李军站在门口,一点声音都没有。甘棠不知道她吃麻雀时是在一双眼睛的窥视之下。李军目睹了妻子将五只麻雀的脑袋切下来,放到煤气灶上的铁片上烤,然后把麻雀的脑组织像挖核桃仁一样挖出吃掉的全过程。看到这里,他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赶紧逃回卧室。看着床头大幅的结婚照,疑心坐自己身边的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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