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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而爱私”,然而“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
在春秋时代,经界破坏,一方面要维持氏族制而他方面则要适应自由民(国
人)的要求,管仲、子产的惠人政治,便处于两面都受夹攻的地位,这正是
所谓“上贤而说仁”的调和局面,企图以改良政策,使“族大多宠”的贵族
有所觉悟,对人民实施些所谓“仁政”,故曰“贤者立中正,而民说仁”。
在战国时代,显族的地位发展了,以土地私有为基础的国民富族正代替着以
土地国有为基础的氏族贵族,贵者应以财产的多寡为标准,所谓“贵贵”,
因此基于财产形态便有如希腊梭伦时代的公权制度的设立,即所谓“尊官”。
尽管氏族制仍然残存,而当时的社会已基本上转化为不完全典型的显族社
会。开塞篇对这一阶段说:“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
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
君。”这就说明了土地私有与公权制度以及法律相为联结的关系。
法家从历史的观点,反对了“无变古,无易常”(韩非子)的先王观念,
这是古代社会阶级斗争的反映,也是古代思想的光荣终结。了解中国古代社
会历史转变的长期性,才能知道法家的这一历史观的价值。
如果说墨子的尚贤思想是迎接“国民”显族的斗争,则法家的智法之士
与贵重者的矛盾对立,便是反映显族与氏族贵族的实际冲突,我们从韩非子
的孤愤篇便可知道这一冲突的内容。
第三节 韩非子的思想传统
韩非子是战国思想家中的一位后起人物,如史记所说,“观往者得失之
变,故作。。十馀万言”(老庄申韩列传)。他的思想渊源是相当复杂的,
即他源于前期法家如申不害、商鞅、慎到者有之,源于墨家、老、庄者有之,
源于其师荀子者又有之。他以前的法家多是政治家,如吴起、商鞅、申不害
等,他们的悲剧,在他的孤愤、说难二篇中表现得最明显。他实在是惮于变
法事业家(能法之士)的前途,而宁愿作为一个变法的思想家(智术之士)。
然而问题并不简当,他虽然把智术之士与能法之士区别开来,但法术在当时
也是干忌的,结果他并没有逃出法家的命运,依然被药死于秦。这一结局和
吴起、商鞅之遭受射裂而死,并没有性质上的区别。由此可以理解,没落氏
族贵族在临终时是怎样的专横,阶级斗争是怎样的难以协调。孤愤篇曾道破
了这个悲剧: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
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
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家谓公族之巨室),力能
得其君,此所谓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
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
是智法之士与当途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
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恶争,其数不胜也;
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故资必
不胜,而势不两立,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
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必
死于私剑矣!”
智法之士和贵重阶级“势不两立”之说,乃是法家对于历史的清醒的总
结。
现在我们再来看韩非子的思想渊源。
一、韩非子的思想是法家的集成,这是容易知道的。在前节里,我们已
经看到申不害言“法”,但颇重视“术”;慎到言“法”,同时也重视“势”。
韩非的法术论,就把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认为三者是不可分离的东西。
在定法篇,韩非批判了申、商而论证了术与法之不可偏废。他认为,“申不
害言术”,“公孙鞅为法”,术者,“人主之所执也”;法者,“臣之所师
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苟
“徒术而无法”,势必至如申不害“托万乘之劲韩,十七年而不至于霸王者,
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反之,若公孙鞅“徒法而无术”,虽
使“其(秦)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
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故乘强秦之资,数十
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虽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上面说的“战胜
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在韩非以为是由于无术,实际上这是历史的必
然,已进入封建制的社会形态了。法、术之外,法家还有一种“势”论(“势”
谓政权);慎到即前期法家中以言“势”见称的人。慎子设喻“飞龙乘云,
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而归结到“贤
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诎贤者”(难势,详见前引)。韩非赞同慎子的
势论,所以特作难势专篇为他辩护,借以明“抱法处势”,不恃尧、舜而治,
以此论证法治优于人治,而法与势相得益彰。
为什么法家有此崇拜权力的思想呢?这不仅是尚贤思想的反对潮流,而
且正如韩非子孤愤篇的论旨,是因为当时氏族贵族的权力难胜(所谓五不胜
之数),谋胜之者则非死于吏诛,必死于私剑。因此,法家的崇拜权力论,
实由于法术之士与贵重氏族“不可两存”的道理。韩非子基于慎子的传统思
想,更发展为“贤势不相容”之说,而主张以法绳势:
“夫贤之为势不可禁,而势之为道也无不禁;以不可禁之贤与无不禁之
势,此矛盾之说也。夫贤势之不相容,亦明矣。且夫尧、舜、桀、纣,千世
而一出,。。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尧、
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
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
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相去亦远矣。”(难势)
慎到重权力(势)诎贤者之论,是针对权力为没落氏族的不肖者所把持
而发的。当时一般儒者期待尧、舜到来,只知道景慕上世。然而在法家看来,
势与贤虽然是矛盾的,但是作为权力手段的势又是不可缺少的。韩非子更进
一步,提出“抱法处势”的命题,他以为有了这一专制政权,一个中主也可
以使天下大治,说“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则万不失矣”,“势者,胜
众之资也”。因此,他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抱法处势”,政权巩固,
那就不待尧、舜也可以致治。荀子说“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庄子天下篇
说“齐万物以为首。。无建己之患,无用知之虑,。。无用圣贤,夫块不失
道”,即指这样的理论。
二、韩非的思想不仅源于法家,而且源于墨子、老子与荀子。源于老子
者,主要是自然天道观、先王的否定论、仁义无是非论,史记说他“归本于
黄、老”,是有道理的。他的解老喻老二篇,发展了老子的思想。例如解老
篇说: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
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
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
“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
他基于这样改造了的自然天道观,为他的法理具备了充足的理由,叫做
“理定而物易割”,他说,“欲成方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矣。而万
物莫不有规矩,议言之士,计会规矩也,圣人尽随于万物之规矩”。规矩便
是法家的逻辑根据。
因此,在韩非子那里,老子的“无为而治”,转而为“中主守法而治”;
老子的“去私抱朴”,转而为“去私”“抱法”;老子的非仁义的思想,转
而为“言先王之仁义无益于治,明吾法度,必吾赏罚”,“不乘必胜之势,
而务行仁义则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五蠹);老子的对立物同一
的观念,转而为“执一以静”。总之,老子玄学的方法论,韩非子都倒转来
用之于明功求利的耕战方面。最妙的是他把老子所谓“国之利器不可以示
人”,转用之以颂扬利器,所谓“势重者,人主之渊也”,“权势不可以借
人”。(内储说下)
三、韩非子思想源于墨子者,不仅在于名理之承继,如墨子名理之法仪
与法家法度之法术,就有类似之点。更重要的是,韩非接受了墨家所具有的
显族贵族的阶级意识。墨子“兴利除害”与“富国利民”的学说,其中心论
点在于非命强力,贵贱无常。然而这在墨子只是教义的宣传,而到了法家手
里便发展而为实际运动的政策,例如韩非子说:
“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显学)
韩非子与其他法家一样,把墨子的“非命”的观点接受下来,而把其非
攻主张否定。因此,法家“耕战”之说(即所谓“礼堕而修耕战”),就和
墨子的思想有了区别。商君书慎法也说:“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
也。”从历史发展讲来,是力非命的思想,在墨子是以国民为形式,以显族
为内容(如富之贵之的贤者),在法家则赤裸裸地在形式与内容上为显族贵
族讲话。
复次,墨子尚贤与非命二篇,在理论上同情了国民阶级,主张赖劳力以
生,反对旧氏族的“非所学而能”之“面目美好”者所谓“亲戚”,而到了
法家,以“尽地力”出发,倡“利民萌,便众庶”之道,在政治实践上和氏
族贵族形成所谓“不可两立”的矛盾。韩非子问田明白地说出了以上二点。
“堂溪公谓韩子曰:‘臣闻服礼辞让,全之术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
今先生立法术,设度数,臣窃以为危于身而殆于躯。何以效之?所闻先生术
曰,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强。二子之言已当矣,然而吴起支解
而商君车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祸不可斥也。夫舍乎
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窃为先生无取焉。’”
这说明了法家以显族贵族身分和氏族贵族斗争的危殆途径。为什么在中
国古代社会有这样的激烈斗争呢?非常显明,因为西周是“维新”的奴隶制
社会,不是古典的奴隶制社会。维新历史所不可避免的长期内乱,即因为维
新历史的统治者是旧的。中国古代社会——从西周以至战国,就支配于这样
的历史法则。它没有王政时代与显族土地私有时代的严格的交替,而是把王
政时代的氏族组织保存下来,在土地国有的制度上,实行城市(国)与农村
(野)的分裂,并以城市统治农村(古代社会的特征)。古代法家即感于“活
的发展不足”而主张尽地力、便众庶;感于“死的束缚”而主张贵贱皆齐之
于法。韩非在这一点不过是一个综合法家思想的集成人物。
法家走着堂溪公所指出的危殆的途径,而且走了二百年之久。道家“全
遂之道”正反映了在这一斗争史中的另一侧面,所谓“逍遥游”正是古代东
方神秘主义的一种表现。我们看了托尔斯泰——俄国十九世纪上半叶革命的
镜子——最后求之于“东方制度的不动性”,而向宗教寻找安慰,也可以理
解建立自然天道观而反映氏族制灭亡的老、庄的复古思想在中国古代维新史
上的地位(参看老子章)。韩非子便不同了,他答覆堂溪公说:
“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
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
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
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
之为也。”(问田)
这段话显然依据贱臣民萌的实际主张,发展了墨子反对氏族贵族的原
则。
韩非子这一贱臣所取的“齐民萌、便众庶”之道,其说在“齐”(字见
上释),实质上是显族贵族的古代的“平均思想”。这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
统,我们不能以其有专制君主的权力思想而否定其积极的因素。
四、韩非思想源于荀子者,不仅在于韩非子是他的直接弟子,而且更在
于荀子的唯物论思想影响了韩非。韩非归本黄、老而超出老、庄,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