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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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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端也。”“端,体之无厚而最前者也。”说:“端,是无间也。”“穷, 
或(域)有前不容尺也。”“尺,前于区而后于端。”“区,物一体也。说
在俱一惟是。”“厚,有所大也。”说云:“区无所大。”上面所讲的名词, 
用现代语译出来,“体”指分量,“兼”指全量,“端”指点,“尺”指线, 
“区”指面,“厚”指体积。这些都是几何学的术语。
“平,同高也。”说:“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平也;同然,平也。” 
“中,同长也。”说:“中,心,自是往相若也。” 
“圜,一中同长也。”说:“圜,规写交也。” 
“方,柱隅四杂也。”说:“方,矩见交也。” 
以上讲的是几何学有关圆和方的定理。“力,刑(形)之所以奋也。”

说:“力,重之谓。下,举。重,奋也。”“正而不可摇,说在转。”说: 
“正,丸,无所处而不中,县转也。” 
以上讲的是力学。
“景迎日,说在转。” 
“景之大小,说在杝(斜)正、远近”。说:“景,木杝,景短大;木
正,景长小。光小于木,则景大于木;非独大小也,远近。。。”“临鉴而
立,景到(倒),多而若少。说在寡区。”说:“临,正鉴,景寡。貌能(态)、
白黑、远近、杝正、异于光。”按墨经论光学有八条,皆讹夺而难解,引以
上三例作证。
自然科学的发达,是以社会的生产力的发达为前提的。后期墨家参与了
生产劳动,他们的自然科学知识的来源,不能不说是因为他们掌握当时生产
技术的知识。为要具体地了解此点,我们试以考工记当作一个测量的尺度来
说明一下。考工记今列为周礼的冬官,自江永以来即认它是春秋时代齐国的
著作。郭沫若曾考证考工记是春秋年间的齐国官书: 
“考工记毫无疑问是先秦古书。且看那开首的叙记里说到‘有虞氏上陶, 
夏后氏上匠,殷人上梓,周人上舆’,可知时已不属西周,而书亦非周人所
作。又说到‘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 
郑、宋、鲁、吴、越等国入战国以后都先后灭亡,其技艺亦早已‘迁乎其地’, 
可知这所说的还是春秋时代的情形。又说到‘粤无镈,燕无函,秦无庐(原
注:这个“庐”字也不是“庐舍”的“庐”,考工记“庐人为庐器”,是做
戈戟枪矛的杆子,也可以说就是殳。古语说“侏儒扶庐”,就是矮子爬棍棒。) 
胡无弓车’,或‘燕之角,荆之干,姡粒狻⒃街鹞髡咧�
别连燕、秦、荆楚、姡际浅饬说摹5笔敝匾墓宜挥刑岬降闹挥�
齐和晋。‘姡勺⒁晕又诔浴庋男」挥τ斜痪�
的资格;我疑‘姡恰凇附允恰薰怠绱嗽�
只剩下齐国一国了。再看书中所用的度量衡多是齐制,如冶氏为杀矢的‘重
三垸’,‘垸’据郑玄注即东莱称重六两大半两(大半两即三分之二两)的
‘环’;如栗氏为量的釜豆等量名都是齐制,又如‘梓人为饮器,勺一升, 
爵一升,觚三升,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即所谓‘齐
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左传昭公三年)。据此我们尽可以
断定:考工记是春秋年间的齐国的官书。”(十批判书页二七至二八) 
郭氏断定考工记为齐国的官书,比江永更详尽了。但“迁乎其地而弗能
为良”一语,似尚不足以证明考工记作于郑、宋、鲁、吴、越等国未灭亡以
前,因为在灭亡以后,其技艺“迁乎其地”,似更可检证其“弗能为良”。
并且就上下文的口气来推敲:“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
者,然后可以为良。材美工巧,然而不良,则不时,不得地气也。橘逾淮而
北,为枳;鸜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地气然也。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 
吴、越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因此,与其定考工记作于郑、宋、鲁、吴、越等国尚未灭亡的春秋时代, 
不如定于“其技艺早已迁其地”的战国时期,更合于原文的语意。我们以为, 
考工记颇有可能出于齐稷下学士先生,他们可能依据旧存档案编撰成书;由
于其书成于战国,遂为孟子所据,按往旧造说,以成其理想化的井田制度论。
若果如此,则后期墨家可能与肿涨孔学的孟子相反,从另一角度上着眼,即
依据考工记里的农业与手工业的劳动工具的制造与使用的生产经验,提炼出

自然科学知识,而完成墨子思想通约的有机的一环。此所谓一环,只是指后
期墨家的某种承藉关系,如果作全面的考察,那末墨家应该是综合当时自然
科学成果的伟大的学派。他们利用自然科学完成了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那
些歪曲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唯心主义世界观的各派展开斗争。

第四节 后期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学
墨家的认识论,第一,承认人类主观意识之外,有客观的物质的存在, 
而且它是第一性的东西;第二,承认我们主观的官能——所谓“五路”(即
五官)和“心”“知”——有“貌”“拟”外物(即反映外物)的能力;第
三,认为主观的官能,不但须与外物接触,并且还须与外物相习,才能认识
外物,即是说,承认认识是一种实践的过程;第四,承认客观事物是有真理
的基准的,真理须以实践的检证为基准。
从这里,可以证明墨经作者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这种辉煌的哲学思想, 
贯彻着全部墨经(连同大取小取二篇在内),处处表现出它的鲜明的环炼。
经下:“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说在病。” 
说:“物,或伤之,然也;见之,智(知)也;告之,使智(知)也。” 
(校注)此章说明是以“病”为例。“智”读为“知”。“告”旧作“吉”, 
依王校改正。说“物”字牒经标题,不连下读。
这一章是说明“物之所以然”的真相、从它所获得的知识、和他人由告
语所获得的知识,三者不必相同。所谓“物”,就是普通所谓的事物。我们
观察一种事物,往往不能够如实地知道它的真相,毫无遗漏。比方眼睛有病, 
就会看朱成碧;片面地观察事物,也会看不见它整个的状貌。这就是“物之
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不必同”。我们以所得的知识告诉他人的时候,或因
所用语言(文字)不够正确,或因听者(读者)豫备知识不够充分等等,以
致对方不能完全接受,甚至发生误会。这就是“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 
不必同。”如果告诉的人所得的知识,本不充分,或谬误,对方就简直没有
获得完全知识的可能。这就是“物之所以然,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 
譬如因负伤而致病,负伤情形就是病的所以然。现在观察伤痕和病象,就可
获得病理的知识。告诉人这病是因负伤所致及其病状如何,就是要使人获得
同样的病理知识。
因为三者在事实上不必相同,所以墨家一方面要广求真实的知识,另一
方面也要研究正确的言辞。(大取:“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立
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经上开宗明义就写下明“故”一章,而小
取也把“摹略万物之然”放在“论求群言之比”的前面,与本章先举“物之
所以然”,都是同一用意;都是指示“物之所以然”为一切知识的基本来源。
经上:“故,所得而后成也。” 
说:“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
之(必)无(不)然。若见之成见也。” 
(校注)说“有之无不然”,旧作“有之必无然”。鲁大东说:“本书
‘必’与‘不’二字常互讹,此处‘不’讹作‘必’,而又上下错倒,致生
歧义。”今依鲁校正。张惠言校移“体也若有端”五字于下章,今依鲁校仍
列于此。
本章所谓“故”,就指“物之所以然”。就事物说,它是形成事物变化
发展的原因,就“立辞”说,它是构成立论的道理。在第七章里我们曾说墨
子书常说到“类”与“故”,自墨子提出“类”和“故”这两个概念,先秦
“名辩”各家都受其影响。到了后期墨家的墨经里,这“故”的概念,更有
了发展,不但把“故”分成“大故”与“小故”,而且联贯地说明其在认识
进程里的作用与价值。

说所讲的“故,使为之也”,是从另一方面说明“故”。比方加热于水, 
达到摄氏百度就变成汽。从原因方面说,是“使为之也”;从结果方面说, 
则是“所得而后成也”;就事物本身来说,则为“物之所以然”或规律。
一切事物的所以然,一定有若干的“故”。仅为故的一部分而无决定性
的故,叫做“小故”,诸故中起着决定作用的才叫做“大故”。譬如人之有
见,其原因繁多。有外物还要有眼睛,有光线还要有心知,仅有其一,未必
能见,但若缺其一,即不能见。故曰:“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
而“故”之一部分,实只是“故”之一体,譬如“尺”之有“端”(墨经“尺” 
作“线”解,“端”作“点”解),故说“体也,若有端”。如果众因毕具
“大故”形成了,则“见”之事便具备了。故说“大故,有之无不然,若见
之成见也。” 
关于“体”的意义,应该顺便说明一下。经上第二章说:“体,分于兼
也。”说:“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所谓“体”,就是部分,“兼” 
就是全体。部分是由全体所分出,故说“体分于兼也。”又墨经通例,一切
事物未经思维上的分析而作为整个看的谓之“兼”;经过思维上的分析而作
为集合的全部看的谓之“二”,例如经说上“见,时者,体也;二者,尽也” 
之“二”。所以,本章经说“若二之一”之“二”,与积“端”而成的“尺” 
对举,如果作数目字的“二”解,便不洽通。就第一章说,“小故”是“体”, 
“大故”就是“二”了。“大故”是综合众“小故”而成,数字的“二”怎
样包括得了?其次说: 
“焉摹略万物之然。” 
(校注)“焉”,“乃”也。汉书杨雄传音义引字林:“摹,广求也。” 
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略,约要也。”“略”训“界”,见左传庄二十一
年“与之武公之略”注;义训“取”,见广雅释诂一。“然”即“物之所以
然”,小取下文也说:“其然也,有其所以然也。” 
这一句表明一切客观事物为知识的直接的来源,以别于“群言”之为间
接的知识。经说上:“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可以互相发明。从
人类主观能动性方面说,谓之“貌”,谓之“摹略”,若从客观对于主观所
“貌”的结果说,即是我们说的反映。“摹略”又含有“规摹而略取之”的
积极的意义,正和“认识乃是思维对实体的永远的无穷的接近”、“乃是(智
力)浸渍无机自然的过程而使其服从主观的权力”这些科学的规定,有相似
的意义。
(二)现在再看墨经对于认识过程初步阶段的说法。它首先就说到主观
的能感觉的官能。
经上:“知,材也。” 
说:“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若明。” 
(校注)“知”读为“智”。孙注引淮南子主术篇高注:“才,智也。
才与材通。”又说:“此言智之体也。”梁说:“材者,本能也。”孟子“非
材之罪”、“不得尽其材”之“材”与本章“材”字同义。“而不必知”句, 
“不”字原夺,今补。
人具有能感觉的官能,这是人用以求知识的工具;但仅有官能,未必即
能获得知识。譬如眼睛有“明”的功能,才能见物,但仅有明,未必成见。
那首先必须客观世界有物,眼的明与物接触,始能成见。官能与物接触,始
能获得知识。故说:“所以知也,而不必知,若明。”

经上:“知,接也。” 
说:“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 
(校注)说中的“过”字,孙校:“‘过’疑当为‘遇’,与经云接同
义。”鲁校:“过物者,谓知物之已然;过者犹过从相习而为经验是也。‘过’ 
为经中术语,。。孙说非是。”按鲁说义长。“接”即“接待”,与“过从” 
义相洽,今从之。庄子庚桑楚篇说:“知,接也。”与此处所讲的相同。
这是说,人以其“所以知”的才能,去和外物“接”触,“过”从而与
之相习,就能够由对象的形色而摄取其仪貌。故说:“以其知过物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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