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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骷髅-第2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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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子龙看得我直发毛,让我想到了许多不好的事情,比方说某男在办公室被男xìng老总占了便宜,却无处可告,因为法律没明文规定男xìng遭非礼该怎么办。幸好看了一会爪子龙就收回了眼神,开始和我商量起怎么回去了。

按理说,时空裂缝的节点应该在明年的九月初九零点零时再次开启,可这种常理在时空理论中根本没谱。时空问题太过于复杂,许多科学家即使终其一生也无法自圆其说,而且每位科学家的理论都不完全一样,我则在他们的基础上了自己的理解。原点没有那么容易快速消失,可节电随时都在变幻,几乎每一刻都有可能消失或变成另外的时空面,我们想要回去的可能xìng似乎为零。

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既然能来。就一定能回去。

香烟弥漫。层层烟雾中。我突然灵光一现,从地上蹦起道:“现在具体是什么年代?”

爪子龙被我夸张的表情吓了一跳,他来到这里时rì已久,当然不会连这么点基本的事都没打听清楚。他疑惑的盯着我道:“现在是大周末期,怎么了?”

“大周末期。”我皱着眉头,双眸中闪烁着火花。在我们生活的那个时空,也就是平行层面的现实空间,形成了一个时空裂缝的原点。而这个原点就出现在商周古墓当中。

这个商周古墓我不止一次的进入。对里边的建筑形态了如指掌。根据我的了解,这个古墓建成的具体时间八成是在商朝末期至大周前期之间,而现在是大周末期,这也就是说商周古墓已经存在了。既然在我们那个时空的商周古墓中形成了时空裂缝的原点,那这个时空的商周古墓中会不会也有时空裂缝的原点?

换一个思维来想,时空裂缝虽然不稳定,但那是相对于节点。一个时空裂缝的原点想要消失并没那么容易。若商周古墓中的原点本来就有,历经数千年,一直到我们生活的那个年代还没有消失。那也就是说我和爪子龙现在去商周古墓,就有可能回到我们生活的那个世界。

我的想法天马行空、匪夷所思。却并非空口开河。时空穿梭要么纯粹扯淡,根本子虚乌有。可若是它真的存在。那就一定有它的规律在里面,这个世上任何事都有规律,你理解不了,不代表它没有规律。包括博彩,看似完全碰运气,实则仍有规律,只是以人的大脑,根本不可能摸清。

我多次说过,这个世界的时空是平行的,而非一条隧道式的时间轴,通过时空裂缝只能回到从前,没办法抵达尚未发生的时空。可我和爪子龙想要回到的年代,是已经发生了的年代,已经形成了时空面,并非未来。

我想许多理论上的穿越到未来,其实是因为未来已经发生,而生活在从前的人并不知道,因缘巧合下通过时空裂缝穿越,到了自己理解的未来,相对于自己生活时空的那个未来,而并非真的未来。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爪子龙,他惊讶地望着我,像是在说我怎么没想到呢。他的这个变化也惊到了我。在我的印象里,爪子龙一向不喜言语、宠辱不惊,万年都是那张扑克脸。可在古代呆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他已经有了正常人的气息,刚才他多次表现出正常人的反应,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我不知道他的这种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但愿这不会影响到他的武功心境。

我知道我的担忧毫无道理,可看了许多武侠小说,都是心境、内在的提升,要比外在的苦练更难得可贵。但武侠小说描绘并不全面,武功一道,并非一条路走到底,而是条条大路通罗马。什么返璞归真,什么灵窍顿开,都要分人。有的人练得就是无情、狠毒,你非说这是他练功不够、戾气太重,要让他心境提升,变得无yù无求,武功会更好,这纯属扯蛋,说不定刚转变就让人杀了。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不管你做什么,都只能按你相信的路走下去,盲目模仿别人,只会死的更快。

我们呆在屋中聊着天,丝毫没有感觉到外面的搜捕对我们有什么影响。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那些衙役官兵,不停的通过市集向远方探寻,到处搜查我和爪子龙的踪影。但就是偏偏没有就近盘查,因为一来这里住的都是他们的家属,从上到下本能的都故意忘掉这,排斥盘查。二来谁能想到我和爪子龙竟然这么大胆,就躲藏在牢狱附近。

天sè渐暗,爪子龙出去帮我弄了套古人的衣服,雇了辆马车。又买了些干粮咸菜、绳索等工具,买了两大葫芦盛水。趁着夜sè,跳上了由四匹骏马拉的马车,马不停蹄的赶路。

不要问我爪子龙的钱怎么来的,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但可以解释的是自古皇帝不喜江湖中人、武者,是有其一定道理的。你想啊,一个人从小练武,一身好武艺,能甘心安安静静的种田养家,每rì粗茶淡饭吗?若不能那怎么办?毫无疑问,爪子龙的银两上面有血。

古代的路多是羊肠小路或山路、泥土路,颠簸不平,这让我的屁股极其遭罪。不过,我倒是挺佩服赶车的老汉,五十多岁的年纪,满脸皱纹,头发也白了,戴着一顶斗笠,披着杂草编织成的蓑衣,叼着一杆旱烟袋,悠哉悠哉的赶着马车,不时地还从怀里掏出一粒花生米丢入嘴中,打开葫芦喝上两口小酒。

蓑衣采用草编制,多是古人用来避雨时穿的。由于其极厚,而且耐磨结实无比,御寒效果也比较好,所以赶车的马夫喜欢直接穿着他跑远途。赶马车的在古代也属于生意人了,比农民的生活要好上一点点,但商周时期能买得起酒喝得人并不多。

我和这老汉聊了一会,老汉告诉我他姓易,这酒是他自家婆娘酿的,除了自己喝外,还卖出去一部分换钱,加上他平常种地,有活了就给人赶马车,rì子过得比平常人要好一些。至于这马车当然不是他的,他买不起,这是爪子龙买的马匹、车,他只是爪子龙在市集雇佣的赶车车夫。

我点了点头,掏出香烟给了老汉一根,教他怎么抽,老汉抽了一口,美得皱纹绽放,和崩开的菊花一样。我顿时叹了口气,劳动人民真可怜,一根烟就可以开心许久。我决定了,抵达目的地,这马车也没用,就送给老汉当礼物。有了这四匹马和马车,老汉这辈子应该衣食无忧了。

正当我有在这多愁善感、杞人忧天的时候,前方突然一颗巨石拦住了我们的去路,我那颗忧伤的心,立马变得一片寒冷。

我冷冷盯着这颗巨石,发现它巨大无比,绝非人力能搬得动,很有可能是从山上滚落。不过,古代盗匪众多,常有占山为王的土匪出没,这石头横在路zhōngyāng,马车根本过不去,给打劫创造了上佳的条件,保不准就有一伙强人在这落草为寇,占山为王。而悲催的我们则很有可能成为肥羊。

其实每个人都有第六感,只是普通人的第六感未必有那么灵验。第六感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东西,它明明虚无缥缈,但却真实存在。许多普通人的第六感,往往都伴随着悲伤。因为这玩意有点邪乎,好事不敢说一定灵验,但倘若突然想到某种不好的结果,往往会变成真的,你越担心什么他就越来什么。

我正皱着眉头沉思不语,马车后突然钻出一伙衣衫破烂、蓬头乌面的强人。这伙人抬着一棵断树横在路zhōngyāng,切断了我们的退路。爪子龙的双目顿时凶光毕露,而让我惊讶的是那名姓易的赶车老汉,双眸中竟然闪过了一道极其凌厉恐怖的jīng光。

这道jīng光虽然一闪即逝,但还是被我不小心擦觉。我顿时暗暗心惊,这种眼神我并不陌生,只有那些在某方面修炼到相当境界的人,才有可能发出这种似利剑般的凌厉眼神。

古人尚武,民间习武者众多,会点功夫没啥好奇怪。若这老汉会点功夫,我并不会感到意外。可让我感觉不可思议的是我和爪子龙也算是在道术和武术方面有一定成就的人,自认若放到我们那个时代,不敢说有多厉害,起码也是排的上号的高手。但我们两人先前竟丝毫没有察觉这老汉有什么不妥,这就有点不对劲了。

这说明要么是我刚才看走了眼,要么这老汉的功夫远远高于我们两人,或有什么特殊的功法隐藏自己的气息。而我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绝对不会看错,这名老汉必定不是常人,可他为什么要甘心给我和爪子龙当车夫呢?侠义无犯禁,难道真的有人愿意埋没自己一身的武功,甘心做个平凡人?(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腥风血雨(10)

爪子龙由于坐在易老汉背后,并没发现易老汉的不妥。他抽出行李中的宝剑,目露凶光,大有一言不发,把那帮拦路的贼寇杀了再的架势。

我忙阻止爪子龙的鲁莽行为,作为一名双沾满鲜血的刽子,我没有资格谈什么仁慈,我也不会和东郭先生一样,对狼有任何仁慈之心。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有什么原因,只要连老百姓都不放过的匪徒就该杀。但杀之前我要先把事情问清楚,杀与被杀都需要个理由,我们毕竟不是变态杀人狂。

这群贼寇大概有二十多个人,为首一人肩宽胸廓,身高足有两米,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牛眼,让我有种见到古代猛将的感觉。他大声吼道:“马车上的人听好了,交出马车和随身携带的财物干粮,不然别怪俺们心狠辣。”

我皱了皱眉头,望了一眼四周,这里荒山野岭,离城镇不知道要走多远。而天sè渐暗,要是没有马车和吃食,我们深夜赶路,很有可能会遭受野兽的攻击,或迷路活活饿死在丛林中。交出马车和财物吃食,等于逼着我们死。

羊应该遵从狼的意愿,这是大自然的弱肉强食法则。普通人之所以遵守法律,不是应该遵守,而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可惜我不是羊,我没有让别人决定自己生死的习惯。

我冷笑一声道:“我们在这人生地不熟,没有马车赶路和路上的吃食。你让我们怎么活着离开这。”

牛眼大汉眉毛向上一挑道:“这不关俺事,休要废话。赶快从马车上下来,不然别怪俺不客气了。”

我冷哼一声,面露不屑道:“哼,我倒想见识见识,你不客气了能怎么样,快点让我见识下。”

我的话语里充满了挑衅的意味,这帮贼寇哪里能受得了,牛眼大汉大吼一声。挥了挥,四名虎背熊腰、衣衫破烂的少年,忙抬上两柄巨大的铜锤。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自古铜锤即绝世猛将的标志,这两柄铜锤加一起,怕有上百斤了,这丫整个一人形怪兽啊。

不过。杀人不需要那么多力气,只需要把匕首轻轻松进对方喉咙里就可以了,力气大只是优势,并不是决定生死胜负的因素。

我冲爪子龙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爪子龙会意,整个人凌空跃起。犹如一只大鸟般瞬间袭向了这群草寇。我皱了皱眉头,略感吃惊,在我记忆里,爪子龙功夫虽然变态,但还没变态到武侠小中身轻如燕、一苇渡江的地步。但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他的功夫竟然突飞猛进,这太出乎我的意料。

我低头不语。略一思考即想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按理百尺杆头,想要更进一步谈何容易。但人的潜力是无限的,这个疯狂而又野蛮的时代,高如云、猛将如雨,而爪子龙又是一个遇强则强,绝不认输的主,敌人的强大一定激发了他的斗志,让他发挥出自己所有的潜能,让他的武功再次提升。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该感谢自己生命中的敌人,没有这些讨厌难缠的敌人,就不会有我们的成长。只有懦夫才会怨天尤人,甘心认输。

我和爪子龙生存的那个现实空间,练武之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境界,明劲、暗劲、化劲,由于科技进步等一系列原因,杀人只需要扣动一下扳机,或轻轻按下某个按钮。这致使武术逐渐没落,明劲巅峰的强者已经能成为世界拳王,达到暗劲就可以成为一代宗师。

毫无疑问,爪子龙是天生的武者,天才中的天才,弱冠之年即以达到化劲,我们失散的时候,更是达到了化劲巅峰,成为绝世强者。可看他现在这架势,分明已经突破了化劲。但化劲之上是什么?传中道源于巫,而巫、武不分家,难道化劲之上真的可以以武入道?

我迷茫的揉了揉太阳穴,掏出一根香烟塞到嘴上。我刚才想的虽多,但对于人类那高速运转的大脑而言,这些念头只需要一霎那的时间。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某些时候好奇心有点重。但不管如何,爪子龙武功越高我的处境就越安全,这是好事,应该高兴才对。

浓浓的烟雾迷茫,我点上烟狠狠吸了两口。一根烟尚未吸完,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刺鼻的血腥味迎面扑来,掩盖了我的烟草味道。爪子龙甩了甩剑尖上的血,大踏步的走了回来。他杀人非常有技巧,绝不浪费半分力量,每次出剑,剑尖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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