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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禁地-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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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村民大多已被吵醒,都出来瞧个究竟,将马家门前围了个水泄不通。马大嫂打了个滚站起身来,双臂被大胡子震得有些抬不起来,瞪着血红的两只眼睛,露出了四颗钩子般的獠牙。
  大胡子指着马大嫂,对村民们喊道:“大家来看,这便是那个吃人的真凶。她白天像个好人一般,到了半夜却变成了生吃人肉的妖魔。”然后指着马大嫂微微隆起的肚子说道:“看她那肚子,刘大伯的半个肉身就在她的肚子里。”村民们闻言都向前几步凑过来围观,有的大骂她是妖精变的,有的却一时还无法相信。
  那马大嫂呲开獠牙,吐出一口寒气,向四周的人怒视着扫了一遍。此时天已大明,村民们清清楚楚的看见了她恐怖的面容,被她的样子都吓得又后退了回去,都催着大胡子赶紧将这个孽障杀了。
  大胡子对马大嫂道:“你于数月之间,竟连伤十二条人命,喝血吃肉,禽兽不如。我问你,你到底是人是妖,在此蛰伏数年,残杀这些老弱妇孺到底是为了什么?”
  马大嫂阴森森的回道:“你以为你有点本事就能制住我了?想得倒美,我今天既已现形,就要大开杀戒,先把你杀了,然后将这一村痴人全都咬死。”话音刚落,便挺身一纵,向大胡子扑了过来。
  大胡子对此人是恨之入骨,使出十二分力气和她斗了起来。顷刻之间,便将那马大嫂打得皮开肉绽体无完肤。但大胡子越打越觉得奇怪,为何将她打的如此模样,她竟还能有力气和自己缠斗?大胡子见这怪物确实身有异能,不是寻常办法能够杀的死的。于是飞出一腿将她踢到,趁她还未起身,瞬间转到她的身后,将那怪物头颈抱住,用力一扳,这怪物才应声倒地。
  怪物死后,村民都上来围观,看到她嘴里的四颗獠牙,开始议论起来。有人说这是僵尸,但有几个老者却说不对,僵尸乃是尸,尸有一口生人气,从而变化出来。虽说僵尸也分数种,但终归是尸,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不可能和我们一起生活这么久都没人察觉。况且僵尸最怕阳光,这马大嫂白天整日的在地里干活,也从不见她怕光。虽然也有僵尸变魃的传说,但相传魃能飞天,能杀龙吞云,她直到被杀都不曾飞过一下,可见不是魃。
  此时又有人说既然不是僵尸,应该就是什么妖精变化的。几个老者又说不然,妖精变幻化为人形确是有此传说,但相传变化的妖精被杀之后,必会现出原形。可你们看她如今死了,还是人形,必然也不是妖精所变。
  也有人说可能是她不小心吸了坟地间的尸气而变得爱吃人肉,古时倒也有一些这样的故事。但为何吸了尸气能长出獠牙来,而且不怕刀砍斧剁这一点却是难以自圆其说。
  大家众说不一,没人能说清这马大嫂到底是为何变成了这等吃人的怪物。议论了一番,也就不了了之了。大胡子将马大嫂的尸首掩埋后,此事算是告一段落了。
  转眼夏去秋来,村里再次回复了宁静。虽然有些心重的老人对此事还是念念不忘,但既然原凶已被大胡子打死,除去了祸根,大家也就安心了许多。
  且说这一日,大胡子正在田里收菜,忽见武家大小子连滚带爬的跑了回来。他告诉大胡子说刚才自己放牛的时候,看到马大嫂竟然从坟里爬了出来。
  大胡子虽然觉得难以置信,但还是跑过去看个明白。一见之下便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那马大嫂果真复活,正脚步蹒跚的向远处走去。她的衣服已经烂的差不多了,裸露着的后背上,浮现出了那幅神秘的图案。
  大胡子一声虎吼,叫住了那怪物。那怪物见大胡子又来,顿时双目圆睁,呲牙咧嘴,恨不得将大胡子马上生吃了才算解恨。两人不由分说,又动起手来。但那怪物死而复活,正是极其虚弱的时候,怎么打得过大胡子?欲待要跑,却被大胡子的拳脚罩住,无论如何也跑不出去了。眨眼之间,大胡子再次将那怪物的脖子扭断,那怪物至此又死了一次。
  大胡子想想如果再如前般掩埋,怕是日后它还能复活。于是找了些柴火,将死尸烧成了灰烬。
  在火化之前,大胡子仔细端详了怪物背部的图案,虽然想不出是什么名堂,但怕今后会有用处,就将这幅图深深的记在了脑子里。
  此后的许多年中,大胡子也曾经到处寻访过血妖的踪影,但再也没有见到过其他血妖。他甚至逐渐的相信,血妖或许仅此一只,世上再没有这种吃人的祸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慢慢的放弃了寻找。
  然而他却没有想到,八十年后,这凶残的怪物竟然再次被他遇到。在决心不诛杀这妖孽便不罢休的同时,大胡子也隐约觉得,血妖很有可能不止眼前这一只,既然在相隔了数十年之间他能见到两只血妖,那恐怕在这世上还存在着第三只、第四只,甚至数百只。为了不让村里那些乡亲们的悲剧再次重演,他发誓要找到血妖的源头,并且将它彻底毁灭,让这个世上不再出现这种害人的妖怪。
  大胡子讲到这里停住了话头,他说:“此后的事你都知道了,不用再讲了吧。”
  听到这里,我长出了一口气,没有说话。然后点了根烟,看着袅袅腾挪的烟雾,陷入了无尽的沉思中。
  血妖断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它们心思缜密,擅长伪装,它们吃人喝血,残暴至极。好在血妖的传播途径不是直接的咬伤,不然这世上每天每时不知道要增加多少只吃人的妖兽。
  八十年前有血妖,已经被大胡子烧成了灰烬,八十年后,我又见到了血妖。我想这肯定不是一种定律,大自然不会每八十年自动产生出一只或几只血妖来愚弄世人。然而血妖究竟是如何出现的?它们到底生来就是妖还是后天转变的?它的传播途径到底是什么?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不解的谜题。
  可是现在,我觉得我有义务去解开这个迷,无论是保护我自己还是保护我的家人,甚至是保护那些与我不曾相识的人们。我觉得既然我见到了血妖,见到了大胡子,我得知了这个荒诞离奇的事实,我就应该做些什么,至少不能这样坐以待毙。我虽然不能像大胡子那样行侠仗义,济世救人。但我至少可以尽我所能去帮助他,如同我当初对大胡子夸下的海口一样,用我所了解的现代社会知识帮他去调查。这,也是我如今唯一能做到的了。
  想到这我将手中的烟捻灭,非常认真的对大胡子说:“大胡子,我现在真的有点儿佩服你,你是个好人,真真正正的好人。”大胡子对我微微笑了一下,以示对我嘉奖的感谢。
  我又继续说:“但是我得承认,这些天我其实没有认真的查找线索,之前的有些话,其实我是在忽悠你,这一点我向你道歉。但是听了你的故事,我很受感动。我佩服你济世救人的品德,也替那些无辜受害的村民们惋惜。并且,我也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现在我决定要做点什么,这次是真的要做点什么,不是忽悠你了。从明天开始,我要真正的帮你去调查。怎么查你不用管,可能说了你也不太懂,但我保证这次没有骗你。对**发誓,这次我真的没有骗你。”
  说完这些话,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中顿时轻松了许多。我对自己刚才讲的那些气宇轩昂的言论有些沾沾自喜,整个人好像飞升了一样,上了一个档次。有生以来我头一次感到,原来相互的坦诚,竟能让人的心情如此愉悦。
  大胡子听完我的话,起初有些惊讶,以他那单纯的性格,当然不会想到我一连骗了他这么多天。等我的话全部讲完,他又释然的点了点头。
  他说你能诚实的告诉我真相我很满意,人与人之间在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有欺骗有隐瞒是很正常的。就如同我此前一直把血妖的事隐瞒不说一样,当时也是怕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从而怀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血妖。现在我们一起生活也有几天了,我可以肯定你这人虽然有些玩世不恭,但本质不坏。你既然说真的肯帮我,那我们就好好合作,一起将这害人的血妖彻底除掉,也算慰藉那些冤死者的亡魂了。
  我说帮你是帮你,但我还没升华到和你一起除妖的境界,我只是说帮你调查,除妖的事我可办不来,我也没那份儿能耐。大胡子点头一笑说:“一切随你,你能帮我调查已经是帮了我的大忙。”
  这一晚是我第一次和大胡子推心置腹的谈话,大胡子也是自从认识我以来,第一次没有顾忌的和我交流。血妖的事在他心中埋藏已久,从来没有过倾诉对象,如今全盘托出告诉了我,并且达成了共识,他的心中自然也是欢喜的。
  我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心情愉悦的对他说:“好,既然今天聊的这么痛快,咱们就庆祝一下,我请你下楼去吃顿丰盛的。”大胡子一听到吃饭,显得格外的高兴。有时候我真怀疑他是饿死鬼投胎,长得仪表堂堂的,怎么就从来不会矜持一下?一提到吃就跟疯了似的,而且饭量还出奇的大。
  虽然我口称‘大餐’,但因为近些天的开销太大,已经有些囊中羞涩了。为了节省点开支,我带着他在楼下的夜市坐了下来。不过对于他这种常年住在山里的人来说,夜市已经算是非常奢侈了。
  我点了一些凉菜和几瓶啤酒,告诉大胡子,吃什么都行,就是不许吃烤肉,一看见烤肉我就想起那烧焦的尸体来,几天都吃不下饭。
  大胡子起初推辞不喝酒,说自己很多年没喝过酒了,怕醉了出丑。我说你别装大尾巴狼了,估计你的酒龄比我爷爷岁数都大,今天聊的这么开心,哪有不喝酒的道理?来吧,今天咱爷们儿尽兴!
  当晚我们两个酣呼畅饮,酒到杯干,彼此间的友谊由此又加深了一层。我本想把他灌醉,然后套套他长生不老的真实原因。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个自称酒量不行的大胡子不管怎么喝都像没事人一样,而我,最终却连自己怎么回的家都不知道了。
  次日醒来,感觉头疼欲裂,口干舌燥。赶紧下床倒了杯水,边喝边向客厅走。大胡子正在沙发上看书,见我出来,微笑道:“昨天你喝多了。”我说那还用你说,你这厮太能坑人,明明说不会喝,却有那么好的酒量。本想把你灌醉,反而却着了你这厮的道了。
  早饭时,我告诉大胡子,今天我出去找个朋友,问问朋友有关那幅图案的事。那个朋友是倒腾古玩的,兴许能问出点儿什么门道儿来。
  我让大胡子别老在家呆着,没事出去随便转转,熟悉熟悉周边情况,也算是认识一下新的社会。老在山里闷着,消息闭塞,一准儿的孤陋寡闻。
  早饭后我们一起出了门,我给他配了一把家门钥匙,嘱咐他别跑太远,免得找不到回来的路。然后就各自分道扬镳了。


第一卷 冰川圣殿 第二十一章 季三儿

  我揣着大胡子给我画的那张图,直奔潘家园古玩市场,去找一个叫季三儿的人。
  这人本名叫季文学,是个古玩贩子,因为排行老三,故称季三儿。除了经营古玩生意,他也捎带手的倒腾一些文玩核桃、葫芦什么的。我爹妈在天津就是开文玩核桃店的,季三儿常年在我家收一些上了年头的老核桃,然后带回北京高价转手。这些年,他用我家的核桃没少捞钱。
  我很多年前就认识季三儿,那时我上初中,他也就刚二十出头。当初那个背个挎包,满世界打游飞的毛头小子,如今已经成了潘家园的一店之主,这自然离不开多年来我爹妈的关照。
  在北京生活的这些年,我没事经常来找他。他因为念着我爹妈的恩惠,而且至今也时常在我爹妈的店里拿货,所以对我也相对客气。我们在一起时,大部分都是由他请客吃饭。后来我就养成了习惯,嘴一馋了就去找他,蹭顿好的吃。
  我下了公交晃晃悠悠的进了市场,感觉酒劲儿还是没有过去,胃里一阵一阵的犯恶心。
  季三儿大老远的瞧见我,对我一挥手:“这呢嘿!还往哪走啊?都快撞墙上了!”我没精打采的对他挥了挥手,示意我来了。
  季三儿挑着他那双三角眼的眼皮打量着我,挖苦道:“怎么着?昨儿晚上累着了?又上哪儿坑人家小姑娘去了?”我说你这孙子能不能别那么龌龊,我滋要是没睡好就是坑人家小姑娘去了,那我还不得早就成*人干儿了!
  他嬉皮笑脸的没答我的话茬儿,从柜上拿下一对核桃来递到我的手里:“瞧瞧,咱爷们儿前两天刚收的,你给长长眼。”我拿到手里一看:“呦,老三棱儿狮子头,这对儿可有年头了,配的够周正的呀。多少钱收的?”
  他的脸上都快乐出花儿来了,托着下巴说:“行啊,小掌柜的眼力没丢啊!你猜猜,你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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