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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医古墓(大结局)-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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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同时发给你了,是冷七亲手发的,也早应该收到了——”

 

  冷七是唐枪的助手,也是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信任的一个兄弟。

 

  丢失金子的事,不在于钱不钱的问题,是我不想让达措觉得我已经收了他的金子,也就等于默认了帮他做事。其实那笔钱,对我来说,也只是个小数目。

 

  “石板画来自鬼墓?唐枪,你觉得,那幅画说明了什么?”我们的谈话焦点立刻转移。

 

  唐枪沉默了几秒钟,仿佛在做一个比较困难的决定,忽然轻笑着问:“小沈,如果我邀请你加入这次的盗墓行动,你会不会考虑?”

 

  我一愣,随即哑然失笑:“如果有合适的理由,我会考虑,但你能说出打动我的理由吗?”

 

  医生与盗墓者,合作的可能性不是太大,而且是在战火刚刚熄灭后的伊拉克国土上,任何一个角落都充满了未知的危险性。

 

  我关心石板画的来处,并不代表自己一定会不顾危险、极端冒进。身为一个性情平和稳重的中医医生,我比平常人更懂得适时地释放压力、缓解情绪,以避开**的诱惑。外面的江湖,是个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世界,危险与机会并存,我深知这一点。

 

  “理由?小沈,冷七寄过去的照片,拍摄的都是我进入鬼墓的浅层墓室后的四壁绘画,与石板画如出一辙,描绘出的意思,几乎全部是以飞刀为武器的人与那个嚣张狂暴的巨人的战斗。我有种感觉,石板画的存在,像是某个视频片断的定格封面,而四壁上的每一幅图形都是这个片断的其中一帧,事后想起来,我所到达的,大概类似一个剪辑室——”

 

  唐枪自己都忍不住笑起来,我们都明白,没有人会把剪辑室开在鬼墓下面。

 

  “我没收到资料,否则早就联络你了。”我有些郁闷。

 

  沐浴战火而重生的伊拉克,一切社会机构都处于艰难的重建工作中,丢失快递包裹是很正常的事。

 

  “早知道这样,不如发电邮给你了。稍后,我发给你——小沈,如果你真的能来就好了,有许多阿拉伯语的古代典籍,意思非常晦涩深奥,我跟冷七查着字典翻译,累得七荤八素才明白了其中的两成左右。鬼墓是阿拉伯世界最神秘的一处遗迹,难道你对这些诡异的东西没有一点好奇心?”

 

  唐枪没有放弃对我的鼓动,我保留最终表明态度的权利:“尽快发图片给我,那块石板画非常古怪。”

 

  他在收线之前,最后试探着问:“你对石板画上坐着的男人,有没有异样的感觉?”

 

  相信看过石板画后,关伯也一定有这么问的冲动,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罢了。

 

  我迟疑着顾左右而言其它:“你的意思,天下只要是用飞刀的,就是一家人?从古至今,以飞刀成名的江湖门派不下两百个,总不至于都会跟我有关吧?”

 

  想想石板画里表现出来的场景,我心里也涌起一阵阵不安。唐枪这次把它寄给我,大约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怀疑画跟我们沈家有关。他不明说,但我能猜透对方的心思。

 

  “好吧——看了资料再说,呵呵,不过你要能赶来的话,我介绍几个漂亮到极点的阿拉伯艳姬给你,简直是《天方夜谭》神话故事里的仙女,冷七已经被迷得不知东南西北了。有了好东西,一定要与兄弟共享……”

 

  唐枪大笑着收线,我握着“嘀嘀”空响的电话,有一刹那的失神。

 

  “石板画、鬼墓、冰洞里的活佛、沈家玉牌、转世灵童……”

 

  电脑开着,但并没有新的电邮进来,包括天衣有缝和戈兰斯基答应过要转发过来的资料都不见影子。

 

  “石板画来自鬼墓,叶溪第一次见到它也是在鬼墓附近,那么雅蕾莎会不会知道些什么?别墅里鬼气森森,相信正常人都能感觉得出来,雅蕾莎不害怕吗?还是另有深意?”

 

  我看了看腕表,时针指向上午九点,与老杜约定的四十八小时期限,已经过去了十六分之一。

 

  虽然没亲眼看到达措的脑部光片,我却对老杜的话深信不疑。他曾经被港岛的黑道人物冠以“阎王敌”的雅号,意思是指,只要他肯出手,一定成为阎王的大敌,能够把任何人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跟专管判人生死的阎王对着干。
 


  正文 4霰弹对转轮(下)
  ( 本章字数:6737  更新时间:2009…7…16 22:07:16)

  楼上卧室里的异常动静传来时,我刚刚端起杯子,若有所思地要喝掉剩下的冷咖啡。

 

  “咔嗒、咔嗒”,这好像是枪械的保险栓弹开的声音,随着有“唰”的轻响,毫无疑问,那是钢铁的枪身从冷硬的生牛皮套子里快速拔出的动静。其中夹杂着“哒哒”两声高跟鞋碰触墙面后发出的快速有力的撞击声,毫无疑问,只有方星的鞋子,才会令我的听觉如此敏感。

 

  我弹起来,滑出书房,经过楼梯时,顺手将杯子放在侧面的矮几上。

 

  一切都是身体行云流水般的自然反应,一秒钟之内,我到达了二楼卧室侧面,垂在右腿侧后方的五指间,已经捏住了冷冰冰的飞刀。

 

  卧室里的人,的确就是方星。

 

  她以跪姿握枪指向前方,银色的转轮手枪枪口,竟然插入了另外一柄霰弹枪的枪管里。霰弹枪抓在一个瘦削的灰衣女孩子手里,她的肩头背着一个同样灰色的双肩背包,拉链上垂着一个灰色的米老鼠挂件,悬在空中,不停地荡来荡去。

 

  霰弹对转轮,此时对峙的局面,并不能判断任何一方处于上风。

 

  原先装过金子的陈旧盒子,此刻丢在床上的枕头旁边,我惊诧地发现,就像石板画重新回来一样,金子也失而复得了。

 

  “小妹妹,出来闯荡江湖,只带一柄枪远远不够,对不对?”方星目不斜视,与对方针锋相对地眼神相接,右腕一抖,一柄三寸长的银色转轮手枪出现了。她的右手前伸,枪口顶在灰衣女孩子的额头上,缓缓地抬起尾指,鲜红的指甲盖在保险栓上轻轻一蹭,发出“嗒”的一声响。

 

  “六颗子弹,足够在你前额上开六个洞,乖乖听话,放下枪。”方星的嘴角始终上翘,带着淡淡的微笑。

 

  她们两个,谁都没有转头看我,只当我是透明的空气一样。

 

  犹豫了一下,女孩子的右手食指离开了霰弹枪的扳机。就在方星眉尖一挑,露出满意的表情时,女孩子的肩头陡然一甩,右耳上的古银耳环无声地射了出去。不过,我的飞刀也在那一刹那射到,“哧”的一声,把耳环钉在对面的紫色原木画框上。

 

  那张画,是出自港岛名家的油画,名称为《维多利亚印象》,略显沉默的深色调子,加了耳环的点缀后,突然焕发了明朗的生机。

 

  “她是蜀中唐门的人,所以,你最好当心点。”我不是故意要帮方星,但不希望有人在我的卧室里出事。

 

  “谢谢英雄救命之恩。”方星转过头,向我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她的心思深不可测,这种笑容,有点像倒映在维多利亚港水面上的摩天大厦,浮光掠影,总让人觉得不够放心踏实。

 

  “方小姐,你没事吧?”关伯赶了上来,对方星的牵挂胜于一切。一瞬间,方星成了这栋小楼里的焦点,伸手在霰弹枪上一抹,已经缴了对方的械。

 

  “我没事,关伯,我刚刚闻到新鲜草王菇的清香,今天中午少不得又得叨扰一餐了。”方星向后退开,左手一抖,霰弹枪里的七颗子弹退了出来,叮叮当当落在地板上,随随便便向墙角一甩,跟着关伯下楼。

 

  经过我身边时,她又促狭地一笑:“沈先生,小偷捉到,请主人定夺吧?”

 

  我向旁边闪开,听她的高跟鞋缓步敲打在楼梯上,嘴里还低声哼唱着一首小曲,显然心情愉悦。

 

  防盗窗又一次形同虚设,两个女孩子想必都练过“缩骨**”之类的功夫,所以由窗口进入卧室毫不费力。

 

  “我不是小偷,否则也不必把金子送回来,而且还好心好意地帮你放回盒子里。不过,这房子里真的有一个小偷,而且是上了国际刑警通缉令的名偷。要是我去举报,肯定能拿一大笔赏金,你说呢?”

 

  灰衣女孩子瞟了我一眼,闷闷不乐地捡起自己的枪,一颗一颗地捡起子弹,斜眼望着画框上的飞刀,不服气地撅着嘴:“‘香帅’方星,水平不过如此。不是这柄飞刀的话,十秒钟之前,倒下的是她,而且会死得奇惨无比。”

 

  我一直保持沉默的原因,是觉得她送回金子的行径非常奇怪。如果真的只是“还”金子,从窗口丢进来就好了,其实不必费力气进屋,还要放回盒子里。这一系列动作,都是极为反常的。

 

  “沈先生,想什么呢?两次见面,两次看我出丑,难道就是这样对待好朋友唐枪的妹妹?”

 

  她的装束、饰物、武器以及说话口吻,表明她就是曾经伏在对面楼顶偷窥的神秘人物,并且也就是唐枪一口咬定不可能出现的港岛的无情。

 

  我摊开双手,又气又笑:“好吧,欢迎无情小姐,不过,我刚刚跟唐枪通过电话,他说你现在应该在遥远的西藏雪山。或者,等会儿,你愿意打电话给他,以证明我没有栽赃说谎?”

 

  无情黑白分明的眼珠一转,向那个盒子溜了一眼,打了个哈哈:“什么?你大概告诉他我动了这些金子了吧?真是好笑,看看我那只耳环,拿到任何一家古玩行去,闭着眼睛开价也得超过三十万美金,岂不是能兑换同样的三堆金条?我会稀罕你的金子,开玩笑……”

 

  她走向对面的油画,拔下飞刀,把耳环重新戴好。

 

  “不淬毒的飞刀,杀伤力太低,形同虚设。”她装出严肃古板的口气,对我的飞刀做着评价。她的年龄大约不超过十八岁,骨架纤瘦得惊人,单薄的眉眼嵌在标准的瓜子脸上,一副标准的发育不良形像。

 

  “无情小姐,我们下去喝杯咖啡好不好?远来是客,今天中午一定留下来吃饭,务必请你赏光。”对待这么顽皮的小女孩,任何人恐怕都严肃不起来。

 

  她吸了吸鼻子,眼珠子迅速一转,学着方星的口气:“草王菇清香,草王菇清香,哈哈……”反手把霰弹枪插入后背上的枪套里,双手抱拳:“请。”

 

  一阵风从窗子里吹进来,她陶醉地眯起了眼睛,长吸了一口气,脱口叫着:“啊,好香的花,多久没闻到花香了——”许多个不同神态的转换之间,此时这一面,才是她的纯真本色。十八岁的女孩子,爱花、爱美、爱香水、爱漂亮衣服,天性使然,几乎没有人能逃脱这四样。

 

  我带她下楼,厨房里的确飘出了一股新鲜蘑菇的天然香气。

 

  关伯有一道以蘑菇为主要食材的拿手好菜,据他自己夸耀说,这是来自于慈禧太后时关外御厨安哈叶那的首创,名为“天外鲜”。跟他在一起数年,我只尝过一次,的确鲜美之极。

 

  他和方星之间,仿佛有某种心灵感应似的,每次费心思做菜,总能盼到她光临。

 

  无情走路时几乎没有声音,像只轻飘飘的蝴蝶,但我想及她的身份,不免在心底里苦笑:“即使是蝴蝶,也是属于唐门的毒蝴蝶,碰不得摸不得的。”虽然没有细看她的古银耳环,我却从耳环的发射方式上判断出,那是一只中空并且带有凶悍机关的改装品,其威力不亚于方星携带的第二支转轮手枪。

 

  这个回合,两个女孩子应该是打平的,在霰弹枪与转轮前的啮合对峙之外,都留了足够的致命后手。

 

  “请坐,我去冲咖啡。”我指向书桌对面的椅子,忽然一阵感慨。

 

  同样的一张椅子,叶溪、方星也都在上面坐过,这些一股脑儿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孩子,到底最终会成为我的什么人?

 

  无情满不在乎地走过来,胳膊一甩,背包“噗通”一声落在书桌上。

 

  穿窗而入的阳光,在那只米老鼠挂件上闪了闪,让我意识到,那不是大街上十块钱一件的廉价饰品,而是另外一种诡异的暗器。

 

  我皱了皱眉:“无情小姐,我诚心留你吃饭,千万不要——”

 

  “不告而别?对不对?放心放心!”她大笑起来,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白牙,“单单为了喝一碗千里飘香的蘑菇汤,我也得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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