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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烤肉饭致敬-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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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好鞋,她磨蹭着走进去。方瑾华正坐在沙发上,穿着暗色睡袍,晃着高脚酒杯,仿佛在发呆。逆着光,她的大半张脸都笼在阴影里,更显得削瘦苍白,眼睛里如同一潭死水,毫无波澜光亮。

顾笙笙的嗓子一下子就梗住了。

“妈。”

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轻轻出声。

胡爷爷和胡奶奶见状,又退了出去,各忙各的,把整栋别墅全留给她们。

方瑾华看到顾笙笙,一点吃惊的意思都没有流露出来。

她连酒杯都没有放下,也没有抬头:“你也来了。”声音像是很久没有说话后发出来的。

她抿了点酒润了润嗓子,问:“你现在住在哪儿?”

顾笙笙站在原地,低头:“在酒店。纪氏的。”

方瑾华轻笑:“季明航。”

“……”

顾笙笙猛地抬起头。

她不可置信地愣愣看着方瑾华,耳朵里嗡嗡直鸣,手臂发麻,后背出了一层薄汗。

“真以为我不知道?”

方瑾华声音很低,耳语一般。

她的这个女儿,有时候真是天真过头。搬出家、离开B市,这些大事,做母亲的,怎么可能不知道。她知道得不算快,但也绝不慢。只是她得知顾笙笙身边一直有顾深看护着,也就不去做那些讨人嫌的事了。

“今天来见我,想说什么?”

“季明航。我想说,季明航。”

因为实在太出乎意料,接下来,顾笙笙混沌了好长时间。该说的不该说的,轻轻巧巧就被方瑾华给问了去。

“……”

“他到H市做什么?”

“他外公80大寿。”

“你去了?”

“去了。”

“他家里,你见过了?”

“爸爸妈妈和外公都见了。”

“他的儿子呢?”

“叫季小航。四岁了。很听话。”

“……”

一问一答,很平和。

顾笙笙紧绷的背慢慢松下来。

她设想过很多种她妈妈的反应,唯独没有这一种。

心平气和,仿若闲聊。

突然,方瑾华顿了顿。

过了一会儿,她看向她:“他如果不喜欢你了,你要怎么办?”

“我肯定会特别伤心。”

她不愿去想这种事,哪怕只是想一点点,像一点点季明航会不喜欢她,她都会觉得难过得喘不过气。但她知道,这个问题,她必须回答。

“我会难过很久,每天都哭。……可能连饭也吃不下,也不想见人,不想说话。……如果知道他喜欢上了别人,也绝对不会祝福他们。但是……我努力过了,我不后悔,也没有遗憾……”

她真的曾经这样想过。如果她走到他身边,他最终还是把她推开了,她要怎么办。

她就是这么想的。很难过、很伤心,但是没有遗憾、不后悔。

方瑾华听着,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但抬起头,看到顾笙笙的眼睛里面全是泪,她捏着酒杯的手指还是紧了一下。

她把杯子放下。

“那,他好在哪儿?比起我给你挑的人,那个季明航好在哪儿?”

“哪都好。”顾笙笙理所应该地小声说:“我喜欢他。”

没有什么比较,没有什么哪里好。

季明航才不用和别人比较,她就是喜欢她,他就是哪里都好,谁也比不过他。

喜欢,所以哪都好?

方瑾华失神。她以为她是喜欢顾远山的,所以这些年,她才不肯放手。

可是,他哪好?

方瑾华失笑,她明明觉得自己那么爱他,但她竟然连他的一个好想不出来。回想的话,浮现出来的,全都是些支离破碎、不愿回忆的画面。而最开始的那些,让她认准他的美好片段,她竟然有些记不起来了。

已经……这么久了吗?

久到连当初的回忆,都已经没有了?

她看向正在偷偷擦眼角眼泪的顾笙笙。

她刚刚问她“如果季明航不喜欢她了,她要怎么办”,她说她努力过了,就没有遗憾、不后悔。

原来,在努力过以后得不到、放手,也是可以没有遗憾的,也是可以不后悔的。

可她当年却觉得,如果她放开顾远山,自己一定会后悔。

结果呢,她没有放手,却也后悔了。

没想到,她还没有自己的女儿看得明白。

“我累了。”她起身,往楼上走。

顾笙笙跟着站起来:“那我和季明航……”

方瑾华没理她。

“那我先回去了……”

她声音很小很小,看着方瑾华拐上楼不见,才转身离开。

别墅大门关上时,方瑾华正站在二楼的回廊里。

回廊墙壁上挂满了相框,里面全是些黑白或发黄的老照片。

她摸着其中一幅。那是她20岁生日时和父亲的合影。跟现在的顾笙笙一个年纪。

照片里,父亲还没病倒,背着手,笔直站着伟岸如山,她陪在他身边,穿着老手艺人为她亲手做出的旗袍。那一年,她初进公司,不过数月、办了几件事,就被几位老企业家赞为“初鸣雏凤”,她的心性还不稳,还为此得意了好久……

到底是怎么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沙发小天使依旧还是yaqinsmile~

我要郑重跟你们道歉,我真的觉得自己写完了,但是发着发着改着改着就……

总之就是我高估了自己'泪'

接下来还有3到4章,感谢你们一直没有放弃这么弗拉格的我!

☆、第77章

87

第二天。

顾笙笙心里有了底,一大早就来了。

但是胡爷爷却抱歉地告诉她:“小姐不在。”

顾笙笙虽然有点遗憾,但却不气馁。

她想了想,没有转身离开,而是跟在胡爷爷和胡奶奶身边:“您能和我讲一讲我妈妈年轻时候的事吗?”

胡奶奶乐意得不得了,她把老伴打发开,自己领着顾笙笙到二楼的回廊里,对着那些老照片,一张张地带着她看。

“方先生很宠小姐,自从夫人不在,他总是带着她,办公也好、出差也好,做什么都不对她回避。”

“我还记得,当年有个合同,是个大工程,很冒险,先生被其他董事说得动摇了,小姐当时也就十几岁,还读着书,就一个人出面,当着那些大老板大经理的面,据理力争。那些话说的,我也复述不出来,但就是非常有道理,最后还真把合同给签下来了。你说,她才那么大一点,那些道理都是怎么说出来的?”

顾笙笙也跟着胡奶奶笑。

她的妈妈当然厉害了!

“但是呀,合同谈下来的那天晚上,我就看到小姐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哭。”

顾笙笙的笑顿在唇边。

她讶异地看向还沉浸在回忆里的胡奶奶。

“唉,那么小的孩子,被一群大人反对着,而且还是个女孩,本来就被他们看不起,怎么可能不害怕。我没看到的时候,不知道已经哭过多少次了。”

顾笙笙一时说不出话,她朝旁边的照片看去。

那是方瑾华小时候的相片。抱着洋娃娃,蹲在花圃前,指着蝴蝶兴奋地笑,就只是个长得精致好看的普通小女孩而已。

她第一次如此确切的意识到,现在的方瑾华,也只是个普通的母亲而已。

因为她太坚强了,坚强地就像是沙场上永远柱着重剑屹立不倒的将军,没有人敢挑战她的威严,所以,从一开始,他们就忘了,在那些光环褪去以后,她只是一个女人,一个母亲。

顾深习惯了自立和自主,对母亲和家庭的情感本身就淡薄,一旦遇到利益上的冲突,他甚至能够理智地把她当成对手,从她的手里把权力夺下来,而顾笙笙则习惯了听话和服从。

他们尊重她、敬畏她,但从不亲近她。

真是大错特错。

第三天。

妈妈还是不在。

顾笙笙还是跟着胡奶奶,听她讲她妈妈小时候的故事,还和她一起做了玫瑰蒸糕。

胡奶奶说,这是她妈小时候最喜欢吃的。

顾笙笙以前一点都不知道。

忙忙碌碌就是一天。离开时,她坐上车,下意识地回头望,好像看到三楼卧室的窗帘动了一下。

……

这样的日子又重复了好几天。

霍雨淮在外面发疯地找人,依旧找不到。

顾深借给他人、借给他势,但却不再出面,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而顾笙笙则雷打不动地每天到别墅,她再也没有见过方瑾华,不是和胡奶奶聊天,就是帮忙做些点心,或者修剪花木,反正很充实很忙碌。

日子慢慢走着。

顾冉冉不见的第18天。

这天,顾笙笙还没下车,就看到一群保镖从别墅里出来,陆续上车,里面包括了那个“请走顾冉冉”的保镖头。

这些天,她可从来都没有在别墅里见过他们。

看着眼前的情形,顾笙笙心里隐约有了种预感。

司机是顾深的司机,全凭她的吩咐。她只是思考了几秒,就开口:“跟上他们。”

保镖们的目的地是一座酒店。

40层高。市中心。奢华程度绝并不逊色于纪氏,而且品味极高,设计独特,里面的装潢说是精致绝伦都不过分,但花费却很过分,而且是相当过分的那种过分。

如果顾冉冉在这里……

她绝对要押着霍雨淮给她妈道歉!

不是专门查仓库车库吗?

给钱!!!

顾深给她的司机非常机灵,很快就办好了手续,顾笙笙戴着口罩,偷偷跟在保镖的后面。

但她觉得,她肯定是被他们认出来了。她妈的保镖要是连这点敏感度都没有,早就该回家种田了。

回想起来,那些保镖的出现就很有问题,好像有几个在外面放哨的,看到她的车开近才进去招呼人全出来,明显就是做给她看的。

她是被默许了吧,作为台阶,被她妈默许,可以来这里领出顾冉冉。

不过,虽然已经这么确定了,但她还是给足了保镖们面子,该躲躲,该藏藏,最后跟到顶楼,缩到一个莫名其妙被放在楼梯口且没人看着、并且还盖着张及地餐布的巨大餐车下面,被推进了由两个壮汉保镖看守的酒店房间。

……

为了给她制造机会,保镖们也是辛苦了呢。

边想着,听到关门声,顾笙笙从餐车下面钻了出来,正对上走近的顾冉冉。

这是她第三次看到顾冉冉。

第一次,她们两个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第二次,她知道,顾冉冉不知道。

第三次,她们都知道了。

时至今日,顾笙笙见到顾冉冉,真的已经什么情绪都没有了。

她哥应该也是这样。他之所以会对找顾冉冉的事这么上心,恐怕只是因为霍雨淮。

“那个H市女人的女儿”不值钱,跟他有没有关系都无所谓,但“霍雨淮要娶的女人”,那可一定要是亲妹妹了。以后这个关系肯定还会继续延续下来。

虽然说起来,这些考量都现实得相当可怕,但顾笙笙却很明白,对顾深来说,如果现在由他掌舵的顾家能够同时与纪家和霍家扯上姻亲,那带来的益处绝对不只是如虎添翼这么简单。

而顾家好,顾深好,对顾笙笙来说百利无一害,所以,她也不吝于向顾冉冉释放善意。何况有血缘这种东西在,她面对她时总会觉得亲切。

姐姐这种会让人想起不舒服事情的称呼就算了,做个朋友,也挺好。

作者有话要说:  ~

在来的路上,顾笙笙就和顾深通了消息。这会儿找到了顾冉冉,她当然还是第一时间向顾深做了汇报。

过了一会儿,她哥来了消息让他们出去,她就带着顾冉冉上了电梯。

电梯门一打开,她们就看到了站在大厅茶室中的方瑾华。

她正在和顾远山说话。

她身上穿着的是件暗红金丝盘扣的旧式旗袍,侧面刺绣出的凤凰气势惊人,如欲冲天,精致到多看几眼就仿佛能听到凤鸣的长啸。这种常人根本压不住、一定会喧宾夺主的衣服,偏放在方瑾华身上就适合得不得了,更衬得她美貌极盛,气质如华。

但她的这种气质,似乎也并不是因为衣服。

所有人都能明显感觉到,她眉眼间的郁意没有了,少了那份压抑,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就像是冲破了迷障,从内向外散发出震慑人心的光芒。就连说话,也不是曾经的低哑怅然,而是掷地有声,直白而无畏。

“我不欠你的。”

这是顾笙笙来到一楼后,听到方瑾华对顾远山说的第一句话。看样子在她来之前,他们就已经开始谈了。而顾深站在一边,像是不打算参与这段谈话。

“没错,你当年不愿跟我结婚,你看不上我,你心里只有你那个病到快要死了的青梅竹马,但我没有逼你娶我,是你自愿的,要是没有当年我给你的那笔钱,顾冉冉……天底下哪来的什么顾冉冉?”

“我们结婚前是签了协议,我自负于你只要和我结婚,就一定会爱上我,所以我白纸黑字地同意了,你把你的青梅竹马养在H市,只要不到我眼前碍我的眼,我就权全当不知道。但你居然瞒着我和她生了个孩子,还一瞒就是十几年,而和我,你连看我一眼都觉得是种痛苦,如果不是我对你下了药,你连一个孩子都不愿意给我……”

“……我以为只要把你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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