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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们背对着大千世界,背对着应该关注的弱势群体,无视一个民族可悲的颓废和无聊,浸淫在自我营造的氛围之中,自我宣泄,自我陶醉,自我堕落,除了浪费生命,“图财害命”之外,并无丝毫益处。在这样一个萎靡颓废的群体中,诞生出的,一定是颓废的个体。这群体,像巨大的黑洞一样,吞噬着思想,吞噬着灵魂,吞噬着人的主体性,不知不觉间,人的个性就消失了,变成一个庸碌的细胞。
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文学应该拒绝虚假,拒绝起哄,拒绝鼓噪。文学应该需要一种品格,需要一份真诚,更需要生命的投入。一群老鼠,只能生下老鼠。无论它们如何鼓噪,如何叫喊,如何自命不凡,如何制造繁荣的虚假,都改变不了其老鼠的本质。而欲生下狮子,作家母体必须首先变成狮子,再和另一个异性狮子——作家感受到的强有力的生活——进行生命的交融。
试想,俄罗斯大地上为何能产生那么多大作家和文化巨人?原因很简单:他们有肥沃的土壤,有适宜的气候,有干净的空气,有奋发向上的群体,有勇于探索的精神,一言概括之:他们有伟大的文学传统。生活在那块土地上,一个侏儒,也会在巨人的熏陶下逐渐高大起来。
而时下,我们面对的,是满天的浮躁,遍地的颓废,啸卷的懒散和无聊。在所谓的“文学”中,我们很难发现一点高贵的,能守住自己灵魂净土的文字。文学赝品泛滥成灾,所谓“文学”遍布市场,数以万计者以肉欲文字自愉、自慰、自恋、终而自阉。他们已经失去了投身理想的执着,不见了灵魂塑造的谨严,看不到自我完善的道德,大气和高贵了无踪迹。触目皆见的,是被贪欲烧红的面孔。他们像发情的袋鼠一样,翕动着鼻翼,瞪圆了因久视而发涩的眼睛,搜寻或炮制着所谓“文学”。试问,这样的土壤里,能诞生巨人吗?
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是人格修炼。如果不使自己的心灵,像这个世界一样丰富和博大,而仅仅是进行文学本身的训练的话,他不会成大气候。不少作家充当了一种卖水的角色:从生活之海中要来一瓢水,就吆喝个不停,惟恐别人不知道自己兜售的货色。——这样的作家,已经是真“作家”了——但却忘了,作家更应该注重的,是灵魂的修炼。当心灵的丰富和博大成为一个世界的时候,写出的东西自然会有一种“大气”。
托尔斯泰无论大作品和小作品,都有他独有的“大气”。无论《战争与和平》,还是一些很小的随笔,都有一种浓浓的托尔斯泰“味道”。那“味道”,别的作家没有,也模仿不来。那是隐在文字背后的作家人格的体现。他必须经过灵魂的历炼,达到大真大善大美时,才可能有那种“大气”。
托尔斯泰经历了无数次的精神危机和自我超越。他的精神危机是时代的困惑,他的痛苦是时代的痛苦。他的人格,达到了很高的境界,被称为十九世纪的“良心”。所以,他才能傲立于世界文学的顶端。
人格,决定了他的成就。
文学训练是必要的,但这种训练不难完成。最难的,是人格修炼。如果他是大海的话,即使绽出一小朵浪花,也会有大海的气息。要是他是个猴子的话,无论他翻出多少个叫人眼花缭乱的跟头,并赢得了千万人叫好,但他仍然是个猴子。
所以,一个作家,要是不注重人格修炼,仅仅在文学技巧上玩弄花样,无论他玩得多么出色,他仍然掩饰不住人格的小气和卑琐。老百姓对这样的作家很反感。这也是文学受到冷落的真正原因。 一部作品,最终是作家人格的反映。艺术手法,仅仅是手段而已。在这一点上,中国作家做到的不多。像张承志、杨显惠等,就这样做了。我没有迷过他们的作品,但我喜欢隐在文字背后作家的人格,这是一个作家最难得的东西。
托尔斯泰的那种“大气”,其实是“利众气”,即悲天悯人。这与他的宗教修养有关。作家虽然不一定要“迷信”哪一种宗教,但应该有相应的“智信”,应信仰并且实践他所认为的真理。他不仅仅是学者,更应该是行者。
宗教中的好多东西对文学创作有极大的启示意义,如佛教的灵魂重塑和心灵实践。一个作家如果没有刻骨铭心的体验,不可能写出有价值的作品。佛教要求人要破除“我执”,不要总以自我为中心,争名逐利,利己损人。要破除“小我”,融入“大我”。有了“大我”,就可能体现人类精神“大真大善”,艺术也会相应地“大美”。
我老劝文友,多想想死亡,并以此为参照,来想想自己该做些什么?
但时下,一个可怕现实是:高贵者或向往高贵者,常常会受到嘲讽。而卑劣者则可以大言不惭地展示自己的卑劣,反倒引起别人的认同甚至赞许,认为他是真诚的。但却忘了,真诚的卑鄙也是卑鄙。
一个人不在于他有多么高尚,而在于他是否有颗向上的心。只要有向上的心,不管他能飞多高,都值得赞美他。
《狼祸》第一章1
祁连山里,下来好些贼,溜进沙漠,打狐子打狼,惊动了省上。市里立成了特大案,派了百十个警察,梳过几次,却连个贼毛也没梳出来。派出所只好派孟八爷和猛子去沙漠腹地,探个讯息。猛子们就吆了骆驼,驮了窝铺食水,前往猪肚井。
沿村里人打沙米的那条道,东行不久,就会看到跌来荡去的沙丘们,大的似浪,小的像漩涡,都很鲜活,故称沙海。那波峰浪谷,忽高忽低,粗看落差极大,其实不过跌荡而已。再前行,浪起浪伏,渐荡渐高,才算进入大漠腹地。那时,你就会遇到一座沙山,横贯南北,宽达数里,耸立向天,像大写意泼墨画,磅礴出大漠独有的气势,便被称之为“山”了。猛子牧驼时,一到沙山那边,就放了缰,由驼吃去。草远了,你远处吃去。草近了,你近处吃来。你想勾搭母驼恋爱一场也罢,你想撒个欢儿痛快一气也成,主人是不管的。好在驼大多安稳,一吃,就是十天半月,挪窝的不多。但有时,也会发现某个驼踪迹全无了,但主人并不急。为啥?有沙山呀。等你上了沙山,四下里望,准会在与天相接的某处发现个黑点。你便下了沙山,追那黑点。看似不远,追去,总得好些天。这一说,你便明白这沙山之高了。走过这宽达数里、长则不知所终的沙山,就会进入一个“槽”。这“槽”,也叫“麻岗”,长满蒿草,极像绿龙,扭呀扭呀,硬生生在雄突突的大漠上扫出了一抹耀目的绿。
至此,才算过了一道沟。沙漠里有许多这样的麻岗,分别被命名为一道沟、二道沟……六道沟。 猪肚井,就在麻岗哩。
麻岗里有水,就有牧人;有牲畜,就有狼狐;有狼狐,就能招来偷猎者。它是大漠蛛网上的一个点,任何地方有飞虫,它都会感受到震动。
《狼祸》第一章2
孟八爷带上了他的老山狗。派出所虽不给狗发工资,他还是带上了它。
老山狗老了。
但老了的老山狗仍是老山狗,心没老,鼻子没老。它一叫,闷雷似滚,村里的狗们就寂了。一狗出声,百狗哑音。
老山狗的学名叫“藏獒”,但村里人不叫藏獒,只叫老山狗。孟八爷更简单,只叫“狗”。啥名儿,都不如这“狗”字;就像夸人时,啥词儿,都不如“人”字。孟八爷夸人时,老说:“嘿,那是个人呀。”当然,能当住“人”字的不多,孟八爷就问:“你还算个人吗?”——狗最好的名儿,当然是狗了。微醉时,孟八爷就大叫:“嘿,我的狗呀!”老山狗就颠颠着跑来。
老山狗嘴头厚,身坯大,牛犊似的,有很长的裙毛,长可盈尺,直垂地面,猛一看,像狮子,有人就叫“狮子狗”。老山狗不喜欢这名儿,它想,狗就是狗,狮子有啥好的?便对叫它“狮子狗”的,理也不理。
老山狗恋主。自把它从妈的奶头上揪下随了孟八爷,就没换过主。孟八爷豪爽大气,喝点酒,心也能掏出送人。常把老山狗当礼物,也有欣然接受的,可牵了去,肉呀啥的,它望都不望,饿得要断气,只好送还。孟八爷便嘿嘿笑了:“嘿呀,我的狗呀!”狗也搂了他,喉间咕噜着,说:“嘿呀,我的人呀!”
老山狗年轻时,老跟孟八爷演这剧目。
老山狗是公狗,没骟,年轻时,最爱追村里母狗。一追上,就跳上去;一跳上去,就和母狗连裆,扯也扯不开;一连裆,它就惭愧得没了威风。猛子们拿个杆子,从两狗中间穿了,在村里招摇。老人们就笑:“瞧,孟八爷又连裆了。”孟八爷便呵呵地笑。
孟八爷希望它连裆。要骟也容易:按倒了,扎了嘴,用膝盖压了,拿把刀,放火上烧烧,剜出它裆里那一跑就抖个不停的卵蛋,撒点花椒面麻醉一下,缝了,不几日,就好了。一骟,它就不会连裆了。 可孟八爷偏不骟它。他喜欢看那狗雄突突追母狗的劲儿。那劲儿,总能勾起他的回忆。当然,还希望它给村里传些好种,就常问老顺要些兔肉,滋补它的身子。狗吃肉时,孟八爷就眯眯地笑,边拍狗的脊背,边念叨:“狗呀狗,你给老子多养些山狗儿子。”狗便在喉间咕噜噜地应:放心,没问题。那话儿,还用说吗?咱哥俩,谁跟谁呀?但这咕噜,和它的阳物一样,总放空炮。
怪就是怪。老见老山狗把母狗追得满沙洼颠,老见娃儿抬了连裆的狗们招摇,老见母狗“坐月子”下崽。一群群小狗在人们的期盼中长大了,却成了一条条癞皮的本地狗。它们身上,连一点儿老山狗的神气也没有,于是,有人说孟八爷:“哎,老贼。你那狗,莫非是毛旦爹呀?老放空枪。”毛旦爹当过猎人,打了一辈子猎,只见他提过一只沙鸡子。就这,还是它自己撞死在电线杆上的。
“啥空枪?”孟八爷笑道,“瞧那架势,水漫金山寺了。这是水土的原因。多好的狗,都串种了。我这狗到藏区,一放骚下种,就是一堆藏獒。信不?人家那是啥地方?到外是藏獒,只那气味,就能把猫儿熏成藏獒。这里,嘿嘿,到处是癞皮狗。多好的狗娃儿,都熏成癞皮狗了……你们忘了,那狼孩儿?” 村里人便笑了。那狼孩儿,都知道。狼叼了人家娃儿,养上几年,猎人救回,却成狼孩儿了,学不会人话,只会狼一样嚎,只会狼一样吃生肉……只是,他们不信,沙湾养大的,会净是癞皮狗?那老山狗,刚来时,鞋底大,长呀长的,成藏獒了,咋没见“狼孩儿”成癞皮狗?
癞皮狗就癞皮狗吧,又不都当猎人,要老山狗干啥?癞皮狗就成,看个门儿,出个声儿,惊个贼儿,安个心儿,就这用途。成咧。那老山狗,凶乎乎的,性子上来,把娃儿都能给活吞了。思前想后,还是养癞皮狗稳妥。
只是苦了孟八爷,他睁圆被漠风吹得发红的眼,巴望了十几年,也没从癞皮狗堆里,巴望出小山狗来,只好摸着老山狗唱:“老了老了真老了,十八年老了我王宝钏。”老山狗也咕噜着唱。
老了就老了。
老了的老山狗仍是老山狗。当得住“老山狗”这名儿的,不是狗岁数,而是狗心。前次,麻岗闹狼,年轻的狗们都缩在沙洼里咻咻,倒是老了的老山狗怒哮着扑上,惊退了狼。老了就老了。狗老心不老,鼻子更不老。孟八爷就带了它。
《狼祸》第一章3
一到猪肚井,猛子就看到那沙漠里独有的井了:一个水桶,一峰骆驼,一副滑轮,一个水槽,两个汉子,三根立木,一群饮水的羊。那滑轮,安在三木相搭的井架上。滑轮上有绳子,一端是水桶,一头是骆驼。
一个汉子,吆了骆驼,远远地去,水桶就升上井口。另一汉子接了桶,倾向水泥槽,就围来一群咩咩的羊。
骆驼一来一往,水桶一上一下,羊群你去它来,就成“猪肚井”了。
猪肚井四面沙山。沙山高,沙山大,一山连一山,像冬眠的獾猪一样,一山的嘴咬另一山的屁股,围成环状,中间下旋,能容诸物,形似猪肚,故名。
猪肚井多牧人,也多猎人,多牲畜,也多故事。
孟八爷远远地喊了:“嘿,豁子!”
牵驼人停了,眯了眼,望许久,才扔了缰绳,“哎呀,老贼。你还没死呀?”
“死不了。想死,阎王也不敢收呀。那阎王老贼,可欺软怕硬呀,怕我抢他的位子。嘿,听说你补了豁子?补了好呀,不然,人家亲嘴,还当是含了奶头。不过,豁子叫惯了,怕是改不了口。”
“叫吧,叫啥都成,别叫爹就成。”豁子笑道。他的上唇有补过的痕迹。猛子想到孟八爷说的“亲嘴当奶头”,笑了。
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