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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武狂徒-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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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喽,哈哈!”吕牧今天很爽,不费吹灰之力退了两个他做梦都打不过的高手,他只不过是看到那老者的骗术才明白,打架不一定要用拳头和刀剑,还要用脑子。越是司马手软这样的人越好对付,因为他们缺点太多了。

——自命不凡,自我感觉良好,自尊心强,自大自满。加上极重信义。

——信义绝不是缺点,只不过在吕牧面前,这就是缺点,人注重信义本没有错,却能成为精于算计的人手中的一张牌。

他根本就不懂什么后发制人,什么空门全开,什么一念出刀,他只是打算把刀横在身上,凭这刀的材质一定能挡住对方的刀,最多也不过是个刀气灌进身体里,被震得受个把月的内伤。没想到司马手软手真的一点不软,刀的速度实在太快,他连看都没看清,连把黑莲刀横在身体前的机会都没有,却不料成了司马手软眼中的厉害人物。

美!

真是美!

美的同时,吕牧也再想,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公子论应该过了金鹏国境了,只不过公子论就是把脑袋想破了也决不会往天魔城的方向找。

于是,坐在车上的吕牧开始唱起他的歌,歌声飘在周围,周围的人念在他救命的份儿上拼命压住抓狂的冲动,但无一例外的把耳朵堵上了,只不过一路上,金三小姐的肺差点要气炸了,一路上她吐了三回。

“哎呀,你怎么了,美妞,你这是有身子了啊。”

“啊!死无赖,我要杀了你!”

……

【作者题外话】:每次更文都仔细检查了错别字,如果读者朋友们发现还有漏网之鱼,请书评区留言告之,谢谢支持

第十九章 到达天魔城

“怎么的?你二哥是个废物?”

“嗯,大姐嫁给了金鹏护国三将军之一的木松年,家里就只有我和二哥,可惜本该继承金家所有产业的他竟然从小游手好闲,更是败家败到了一定的境界,家里的长辈恨铁不成钢,却又拿他没办法,逼着他修炼阅经,都被他逃走,一逃就是几个月,回来就带着在外面赊欠吃喝玩乐欠一大堆的账单,爹爹都气的快病了。”

车里,吕牧和金胜男聊得正起劲,这一段路走来,吕牧成功的从被赶走到坐货车,再从货车进到马车软席上,隔着常金童就聊了起来。

吕牧来想低调一点,毕竟常金童才是主角,他能坐上来已经不错,无奈似乎是一路上金三小姐没多少话和常金童说,算是憋坏了,正好吕牧总能找到合适的话题,金三小姐也觉得吕牧不狂不无赖的时候竟有一股让人亲近的气质,又带着一丝丝,只有一丝丝的那种贵气——这贵气正是飞歌国的血统,柔和而又高贵,只不过是吕牧常年的艰苦生活早已忘了他是什么皇子。

而常金童自觉已经失去了最好的堡垒,便是连他常家小少爷的身份都微不足道了,在某一个瞬间,看到吕牧谈吐自若又略带幽默感的一张清秀的脸,竟奇怪的产生一种自惭形秽的心情,他讨厌这种心情,所以他拼命的想,想一个能让吕牧从云端掉到地上的机会。

“唉。”吕牧叹了口气:“可能他有什么苦衷也说不定。”

这句话正戳中金胜男的心窝,她在骨子里是敬重他的二哥,只是对一些事情感觉到失望罢了,但是脸上还是一样的带着遗憾和气氛:“你别替他说好话了,他没救的。”

“我不是替他说好话,以前我也这样,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厚脸皮,是个无赖,但是谁又懂我呢?”

“收起你的感慨吧,你现在还不是一样的无赖?”

“咳咳,话不能这么说,你说我是无赖,你不也是个泼妇吗?”

“你敢说我泼妇!”金胜男腾地一下站了起来,车在这个时候也突然停了,她立刻被往前闪了一下,脚步没站稳又急忙坐下。

“把他踢出去!”

听到这句话,常金童只觉得奇迹出现了,二话没说,一脚前搠,要把吕牧搠倒。没想到吕牧倏来忽去步法精纯,只是轻轻一闪,就贴在了车顶,笑道:“只是一个玩笑罢了,何必当真,何况你根本就是个泼妇。”

说完,不等两人攻击,吕牧贴着车顶,双脚一瞪,身体诡异消失,已经蹿出了车门落到了地上,他同时也看到了热闹的场面。

巨大的牌坊竖在眼前,人群在穿梭,停留,微笑,说话。宽阔的大街两旁鳞次栉比的高楼巨屋很多都是用巨石堆砌、雕刻的,而且还很新,好像只有十几年光景,又新又大的建筑之间,各种小贩,店面,集中的在一起开着,不远的地方正有一队商队和十几头单峰幼驼在歇脚,好像从很远的地方来。

铃声悦耳,歌声提神,看到这些轻松的人和轻松的景象,吕牧很是羡慕,他何尝不想轻松安定的活着,只是——

“呵呵,逼得我远离家乡,有爹不能见,有娘不能亲,早晚一天,你公子论也将体会我的心情。”

“无赖,你站住!”金胜男又在追来,吕牧回身脸色一冷,阻止道:“你不要过来,现在到了地方,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不会再惹你。”

金胜男突然愣住了,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无赖认真的样子,但他反而不习惯了,她看着吕牧慢慢的、用一种极其失落的背影融进了人群里,变得格格不入。

——他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这样?

如果她知道吕牧的遭遇,说不定连她都要变成一个忧郁气质的无赖,常金童道:“咱们走吧。”

金胜男失落喃喃道:“真的是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再也不惹我了么?可你已经惹到我了。”

传说中的金鹏,也叫迦楼罗,是一种头上长着宝冠的怪鸟,以毒龙为食,凶猛无比,为天龙八部众之一,金鹏国历来以这种图腾为尊,建立国家,八大古国都是如此,至今已经流传了多少年,就连史书都写不上来,可谓悠久。

而天魔城,却是一个不得不提起的大城,天魔是什么呢?那绝对是凡人乃至禅武者都要仰望的存在,据说天魔是佛陀之下最厉害的,禅武者修炼的就是为了能堪破三千大世界中的苦忧愁和欲望到达佛陀的境界,只可惜人就是人,成不了佛。

举凡人,必有私心爱心是非心,所以从来没听说有谁成了佛。关于佛的传说,还是因为一个非常小的国家中,一个叫乔达摩的王子,最终在梭罗双树园得悟大自在,但是传说是否是真的谁也不知道。

——那位黑莲刀的主人是否已成佛?

天魔城本来是因为早年有天魔降临,就在几十年前的一个春天,金鹏国每个人的的耳朵里都听到了一阵悲歌,听的如痴如醉不可自拔,金鹏王亲自寻找,便看到此地有身系飘带,翩翩绝世的美女,她只微微一笑,笑中带泪,便坠落下去。金鹏王如痴如醉,下旨修建天魔城膜拜,可惜修建天魔城之后只有三年的时间,这地方就成了死城,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可怕力量将这城在一夜之间夷为平地,只剩下一片废墟,岩浆从地底喷出变成了终年不会冷却的活岩浆,经过两年的时间,火热才渐渐减弱,又过了几年,才有金家在附近二百里的地方修建了信的天魔城,金家的财力就有这么雄厚,修建一座巨城不费吹灰之力。

所以金家在金鹏国的地位无需多说,又因家主乐善好施,受到了不少人的尊敬和爱戴。

听到这个传说之后,吕牧便往天魔城西面看去,那里果然有一阵可以感觉出来的死气和煞气。

反正闲着无事,他又正好没什么事情可做,便只好在街上游历一番,这一逛不要紧,他竟然又碰到了老相识。

——断臂刀客,慈悲刀,司马手软!

他看到司马手软跟着一个身穿华丽金色绣金线短衣的年轻人进了高大的酒楼,后面还有那个矮子老者,就他们三个人。

——这难道就是吴家和皇甫家族的其中一位公子?这公子请司马手软来将常金童和金胜男劫走,一定就是想破坏两家联姻,可这公子还敢明目张胆的在金家老巢这么随意,真是胆大包天。

吕牧慢慢的跟了上去,这种酒楼不是一般人能进的,吕牧将身后的刀正了正,轻咳两声,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他本来就带着一点点的贵气,见惯了高贵人物的伙计守着门,看见他进去,倒也没敢阻拦。于是他看着三个人被迎接到楼上,就在二楼走廊很近的地方,走入了一个雅间。

他当然不能跟着进去,不过他也有办法,他看到楼下的掌柜不知道怎么了,神色匆匆的交代了几句话就离开了,就近一听,原来是远房的什么外甥来了。

吕牧莞尔一笑,直奔后厨,厨房里的香味和呛味让他赶紧捂起了鼻子,刚进去就喊道:“二楼那位司马手软大人的菜准备好了吗?”

正在紧张忙碌的厨子们和传菜的伙计愣了,还以为他是司马手软的什么人,便回答道:“马上就好。”

“嗯,那就快些,别让人家等急了。”

“你是?”

“我是掌柜的外甥,你们不认识我?”

“您……就是那位……”

“我就是,我舅舅呢?”

“不对啊,咱们掌柜不是去接你了吗?”

“没有啊,唉,我没有在那等他就先来了,他可能要白跑一趟了。”

“少爷您稍等,小的马上就给你把掌柜的请来。”

“算了。”吕牧摆了摆手:“我来本来就是想帮帮忙找点事情做,不是来当大爷的。”

这时,只听锅勺交击的“咔咔”声响起,然后掌勺的一位大厨喊道:“好嘞,二楼天字号!”

“好了。”吕牧双眼一亮,对那等着传菜的两个伙计道:“小弟初来乍到,这个菜就我来送吧。”

“那……那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以后咱们就是一起干活儿的伙计了,还要承蒙大家多多关照,呵呵。”

“客气客气。”

“没事没事。”

“多谢多谢。”

“瞧好吧您。”吕牧接过承盘,端起三个菜就往二楼奔去,大厅的伙计都奇怪的看着他,还以为这短短一会儿的时间掌柜的又聘请了一个伙计,所以也就没有多问。

到了二楼,吕牧敲门进去,就见宽阔的雅间里,馨香怡人,装修的十分奢华,四周茶几小椅,四面墙由花匠亲自画的天魔图,下面有柔然的地毯,只在中间搁着一张大圆桌子,三个人坐成了三角形,各自推杯换盏,那穿着金衣的公子面色红润微胖,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五官都十分柔和,他正站起来给司马手软和老者敬酒。

于是吕牧把嘴歪了歪,眼斜了斜,试图绕过司马手软注意不到他,可惜菜刚上桌,他的手就被司马手软抓住了,与此同时那矮子老者也惊得站了起来,只是他站起来之后还没有桌子高。

司马手软有些尴尬,不知道是惊讶还是惊吓,手劲将吕牧的手骨都要捏碎了。

第二十章 臭味相投

“是你!”

“是我,你能不能松手,很疼的。”

“你怎么会追到这里来?”

“我没有追。”

“哼,别掩饰了,我们离开之后,你就在跟踪。不愧是深藏不漏的高手,一路从边城追踪到这里,我们竟然一点发现都没有,我司马手软服了!”司马手软松开手,吕牧不住的揉着自己的右手。

——你真会自作多情,而且你还是个自以为是的大傻子,像你这种人是怎么混出头的,真是令小衲费解。

吕牧随即笑道:“我只不过是好奇罢了。”

“哼,直说吧,你以前的,现在是别人未婚妻的金三小姐给了你多少报酬,让你追踪我?”

听到这话,那身穿金衣的公子双眼一瞪,“腾”地跳起来:“什么!我三妹以前是你未婚妻?”

听到这话,吕牧也瞪大了眼睛,一股无奈的情绪直接窜了上来,直在心里念叨:啊,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你就是金胜男口中的那个败家子哥哥金千两?”

金千两立刻骂道:“放屁,谁是败家子?小妮子敢这么说他哥哥?反了!”

“看来就是你了。”吕牧叹了一口气,竟然大大咧咧的坐下,然后喝道:“伙计,加双碗筷!”

——这真是蹭饭的最高境界了。

那来添碗筷的伙计一看到是吕牧,心里开始犯嘀咕了:这小子怎么不端菜,坐这里当大爷陪酒了。唉,真是人各有命,不要脸的人总饿不死。

吕牧拿起筷子,首先喝了一口酒咂了咂嘴,然后就小夹一块排骨斯文的吃了起来,他反而成了主,别人成了客人,他还咕哝着嘴招呼道:“吃啊,都愣着干嘛,都别客气,自己人。”

“啪!”司马手软一拍桌子窜了起来:“妈的,欺人太甚!”

“就是,欺人太甚。”这个声音是桌子底下发出来的,然后就看到那矮子老者爬上凳子坐了起来,叹道:“小子,咱们中了你的计,认了,你开个条件吧。如果你把今天的事情忘了,咱们不会忘了你的好处。”

吕牧懵了,想了想,还是赶紧解释一下的好,否则司马手软要是灭口,再来一个吕牧也都给收拾了,他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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