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长江文艺 2004年第05期-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回到家里,苏冬梅看了张医生开的处方笺,顿时豁然开悟,心领神会,兀自笑了。
      处方笺上写着:〃尊重领导,遇事汇报。一日三餐,请示报告。小题大作,务要批条。顾全大局,家安至要。〃
      第二天一大早,贾明高苏冬梅双双起床了。按以往的习惯,这时苏冬梅上街买菜,高书记在院子里进行晨练。就在高书记临出门时,苏冬梅喊住他,交给他一张纸,原来是她昨晚拟好的采购计划和三餐食谱。高书记晃着脑袋看了看,高兴地说,行啊,好啊,我都同意。苏冬梅说,口说不为凭,以签字为准。说着,递上圆珠笔,像机关办事员一样。高书记转身就着茶几,很潇洒地签上〃同意〃二字,又写上名字和日期。
      从此以后,每天早晨,高书记都是从签字〃同意〃开始一天的生活。到了晚上,他又在同一张纸上,对当天采购的蔬菜食品和三餐饮食是否满意作出批示,在签名之后,结束一天的生活。
      高书记家的日子过得渐渐好起来了。
  


婚纱
■  姚鄂梅
  李默要去一个很远的城市。她要去买一块塔夫绸。昨天晚上她就把行李收拾好了。她差不多有五年没去过那个地方了。
      飞机票是林昔给她送来的。三千里路,就为了买一块塔夫绸!想到此行的目的,李默心里顿时有了一点矜贵的感觉,尽管塔夫绸是为林昔买的。
      林昔托人找到李默,她说她要定做婚纱。李默说你为什么不到婚纱店里去租呢?那里的婚纱多得很。林昔说我不想租,也不想买。林昔说话音量不高,但很干脆。她说我想要一件自己的婚纱,可以像传家宝似的传下去,将来我的女儿说不定也可以穿着它出嫁。她接着说,我认为一个家必须有自己的传家宝。
      李默认真地看了林昔一眼,说那当然很好,但是婚纱的用料和配饰都很讲究,有很多东西这里根本买不到的。林昔递过来一张卡片说我知道你肯定有办法的,你只管去办,这是我的信用卡。李默不接,她说婚纱有很多细节必须用手工,很慢的,弄不好要很长时间。林昔说你什么时候做好我什么时候举行婚礼。李默只好接下了那张金卡。
      五年前,李默在服装学院的毕业作品就是婚纱,从那以后,李默再也没有碰过婚纱了。如果没有林昔,李默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做婚纱。这让李默有种复杂的感觉。李默熬了几个晚上,画了二十多张草图,最后,林昔选中了两款,她让李默把两款揉合起来试试看。林昔最后看了一次草图,说行了。
      林昔对婚纱的要求很古怪,她是中式婚礼,非红色不可,偏偏她又不喜欢迎宾小姐似的旗袍。这让李默很为难,在她的心目中,除了白色,婚纱还能是什么颜色呢?李默曾经参加过同学的婚礼,新郎抱起新娘的瞬间,李默差点哭出来了,新娘的身体淹没在迷雾一般的白纱里,她突然不再是身边熟人,她成了天上仙女,保险营销员身份,床头水杯里的牙套,十二指肠溃疡,脚气,信用卡上永不还清的透支,腹中三个月的身孕,似乎都与她不相干,似乎新郎抱着的不是一个女人,不是昨天还泼了他一脸茶水的吵架婆,他看上去像抱着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或者,那仙女根本不是由他抱着,而是她祥云般的仙气带着他飞了起来,从一楼飞上五楼。
      可是,如果新郎抱着一大团红色的婚纱,会是什么效果呢?李默想到自己为林昔设计的婚纱,那是一款塔形的露背婚纱,最精彩的地方在于恰到好处的金色点缀。当时,李默说大红色太浓烈了,弄不好会像西班牙女郎。林昔觉得李默说得有道理。林昔说我也知道这种颜色做婚纱很不对,但中式婚礼忌讳白色。李默又动了一番脑筋,决定添加一些金色的点缀,大红和金色在一起,喜庆不改,但平添了一股皇气。林昔对这个设计很满意。现在,李默坐在飞机上,想象林昔站在酒醉饭饱的宾客当中,又被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抱进新房,突然觉得自己的设计大错特错了,珠光宝气的林昔应该出现在水晶宫似的大堂里,等待来宾依次向她行吻手礼,绝对不适合站在喧闹俗气的中式婚礼上,笑容满面地招呼客人。
      一下飞机,李默就给林昔打了电话,告诉她刚才的想法。李默说我们得重新设计,仍然是你要的红色,但我想重点应该放在轻盈两个字上面,如果是红色,那它就必须轻盈知道吗?红色本来就重,加上钟形裙摆更重,很重的喜?那不可能。
      两个小时以后,李默的新草图出来了,这次她加进了一些时装因素,抹胸,窄身,最好紧窄得能透出根根肋骨,紧窄得几乎只能容下一条腿,再加上轻薄红纱做成的饰件,从前面看,像刚刚停下来的红蜻蜒,翅膀还一颤一颤的。
      李默把草图给林昔传真过去,十分钟后,林昔在那边说就是它,它看上去更像是自己的,而不是机器批量生产出来的。
      如果选定〃红蜻蜒〃,就不一定要用塔夫绸了,用一种厚实发光的绸料就行。困难在于背后的蝉翼,必须挺立,必须似有似无,上哪里去找这种材料呢?
      李默来到了母校,她相信,在这里什么都可以解决,只要是关于服装的。
      在宽阔的展览大厅里,李默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毕业作品,作为获奖作品,它已经被母校收藏起来了。那是一袭白色婚纱,没有什么新意,李默相信是那些手工将它从平凡提升到了传统的极致。那些薄纱后面盛开的玫瑰,是李默一针一线绣上去的。为了它们,整整两个月里,李默每天只睡四个小时,考虑到工期太长,难免弄脏洁白的塔夫绸,李默特地买了一箱医用手套,结果,手套内的滑石粉毁了李默凝脂似的双手,李默不得不在睡前擦上厚厚的护手霜,再带上手套睡觉,才慢慢恢复过来。
      展示作品那天,模特在台上缓缓走过,旖旎的钢琴声中,薄纱轻扬,一朵朵带露的玫瑰极有韵致地起伏波动,像初恋的甜梦,像清晨的微风。李默在如雷的掌声中哭了。她不是因为激动而哭,她是因为伤心而哭,人们不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那些玫瑰一共是七百五十一朵,刚好是他三年来送的那么多。而他再也不会给她送玫瑰了,她甚至不知道他在哪里,是生是死。他突然消失了,在她即将毕业的时候。
      李默是在大一下学期认识他的。那时候,像一个无声的约定,同学之间突然不再聚会神侃,人人行色匆匆,个个神出鬼没,目的只为找到自己中意的男朋友,一来可以找点零花钱,二来可以证明自己的魅力,运气好的,还可以找到理想中的真命天子。在这种氛围下,没有男朋友就成了很丢人的事情。李默身不由己地融汇到这场魅力大较量中去。
      李默已经记不清是如何碰到他的,只记得那天有很多人在一起,李默很渴,一个劲地喝饮料。后来他说,现在已经看不到哪个女孩子像你那样喝饮料了,我喜欢看到一个女孩子有健康的食欲。
      他叫尹种甜,开着一家广告公司。李默对他的公司没有一点兴趣,但她很喜欢他的名字。种下甜蜜的种子。李默觉得这名字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这种直白也让人喜欢。俗得天真烂漫。
      事实上,李默对他的欣赏也仅止于这个名字,能让李默欣赏的人和事太少了,除了少数几个知名的服装设计大师。曾有人对李默说,千万不要拉开与生活的距离,你总得在生活中有所欣赏,哪怕是喜欢一群矮子当中的大矮子。李默想,人就是这么急躁,找不到满意的东西,便马上退而求其次,人们再也不会喜欢执著这个词了。
      他很忙,他用忙人的方式与她谈话。他问她:喜欢我送你玫瑰还是衣服饰品之类的玩艺儿呢?
      李默从小就是个热爱时装的女孩,但她喜欢自己动手,最开始是给宠物猫做背心,慢慢发展到制作街上买不到的裙子,再发展到报考服装学院。李默觉得一个服装设计专业的学生老穿商店里的成衣是可耻的,所以她毫不犹豫地说:喜欢玫瑰。
      他从此每天送她玫瑰。他从不送她一大束,只是单单的一支。深红的玫瑰,丝绸般温厚的花瓣,带露的花茎,连同粉红的心形卡片。李默不在家的日子也照送不误。一开始,李默很不习惯,她觉得这种追女人的办法很张扬,也很愚蠢,而且毫无创意,但一个星期下来,李默就站在七支玫瑰前改变看法了,同寝室的女生打趣她:贵在持之以恒!
      不管怎么说,有人追着总是有面子的,何况他也不是太讨厌。这样…想,李默就在寝室门外钉了一个牛皮纸袋,权作自己的信箱,她不在家时便代她收下玫瑰。
      后来,李默突然想玩一个游戏,她悄悄把他送的每一支玫瑰都依样画下来,编上号,取名叫玫瑰档案。她要看看他究竟会送她多少支玫瑰。
      渐渐地,李默的日常生活完全被玫瑰控制了。整理那些源源不断的玫瑰占据了她的全部闲暇,赶开那些不时浮上眼前的玫瑰成了她全部的内心活动,她还因此成了速写高手,她可以一笔画成一支无比生动的玫瑰。
      但他的玫瑰都是委托花店里的小姐送来的,李默慢慢觉得这花收得有点麻木,就像是他给她订了一份牛奶,每天把牛奶递到她手上的是送奶工人。但他也有他的理由,他说我一大把年纪了,还想要我做这种孩子气的事情!我会难为情的,再说我也没时间。
      他并非像他自己说的一大把年纪,他只不过比李默大九岁而已。跟有些同学的男朋友比较起来,已经算是很般配的了。李默不知道他比她多出来的九年里到底有些什么,因为他看起来比她要成熟一千倍。李默也不愿多想,现在这种人多了,年纪不大,待人处事却十分老练。尹种甜就是这种人。这也许是一种天资,李默想。
      李默没课的时候,他喜欢让她冒充公司职员,带她去见客户。一开始,李默觉得新鲜,很卖力地站在他这一方,说些客户爱听的话。李默看得出来,那些客户也挺喜欢她的,不分青红皂白地恭维她,说她有明星气质。渐渐地,李默就不喜欢他们了,他们说话总是绕圈子,明明已有合作意向了,却偏偏拿捏着,不肯说一句痛快话。几次下来,李默便没了耐性。有一次,趁上洗手间的机会,李默一声不吭地溜了。他狠狠地批评她。她烦了,说我又没拿你工资,你管得着吗?他露出令人揪心的失望表情,望着远处说妈的什么世道!动不动就谈钱。
      这种表情深深地伤害了李默,她并不计较钱不钱的,她家里开着很大的连锁超市,她几乎不知道缺钱花是什么滋味。她计较的是,他居然为了得到一个客户而不顾她的感受。她骂他自私,把女朋友不当人,随便拿去讨好客户。他说搞错没有?既然是我的女朋友,就应该不惜一切帮助我,只想到自己的破感受,你才自私呢。李默竟然被他抢白得无话可说。
      尽管如此,一有机会,他还是带她出去。最后一次,李默临时决定去校外听一场关于环保的讲座,时装与环保有着很深刻的关系,李默不想错过这个讲座。她在电话里向他请假,他还没听完,就咆哮起来,李默甩了电话,流着眼泪进了教室。
      讲座开始不久,尹种甜就出现在教室门口,他不停地向李默打手势。李默赌气不动,他也不走,直挺挺方正正地戳在那里。同学们开始向她投来不满的目光。李默只得起身向外走。
      李默一出去,尹种甜的脸就黑黑地拉长了。他说看到我当众求你,你很得意是吧?李默不想和他吵架,默默地跟着他上了车。他说不行,你不能板着一张脸,你得给我调整好情绪,商场就是战场知道吗?
      李默怔了一会说尹种甜,你拿我当什么人?女朋友?廉价的公关女秘书?不花钱的糖衣炮弹?
      尹种甜呆在驾驶座上,说这样吧,我发誓,今天是最后一次,以后我绝不带你出去。
      那天尹种甜是去争取一单大业务的,好像有近百万元,客户的派头很大,在酒店里干等了半个多小时,他们引颈盼望的那个大肚腩才在三五个人的簇拥下款款而来。饭桌上,大肚腩老是盯着李默看,李默被看得烦了,就拉下脸来,自顾吃喝。尹种甜在饭桌下面踢了她一脚,她勉强抬起头来,冲大肚腩笑了…下。这一笑可不得了,他居然丢下满桌的人,和李默扯起时装来。他提出饭后和李默一道去逛商厦,他说他想让专业的时装设计师提升一下自己的审美趣味。尹种甜抢着替她回答,那有什么问题!李默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