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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神谕 by:落花满架(落花架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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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我很了解,我当然全知道。” 
 
  我全身无力:“你认为……那只是孩子的表现,那你还什么都不做都不说让她继续愚蠢下去?” 
 
  “你似乎还没有搞懂,我是她的哥哥,周家财雄势大。”他重复着我曾经说过的话,眼睛里有恶意的快乐,“所以我们当然有实力来陪她玩,事实上,无论周梨想要怎么玩,想要和谁玩,我都陪得起。这就是我爱妹妹的表现。而你,程至,既然选择了陪我妹妹玩这场游戏,我自然尊重你的选择。同样的,你既然已经踏了进来,我也不允许你单方面抽脚。周梨邀请得你,你喊的开始,那么我奉陪,直到周梨喊停为止,直到她从幼稚的叛逆期中醒过来为止,你,程至,必须遵守游戏规则。” 
 
  我全身恶寒,颓丧地放开了他。 
 
  这个疯子! 
 
  我只要看着他的眼睛就明白,他说的话都是认真的。这位大少爷真的只是把整件事情当成一个游戏,非常开心地和他的妹妹一起玩弄着我。 
 
  我愣愣地看着他拍了拍衣上的绉折,继续保持着国王的冷静风度,然后残忍地做了个口形。“你认命吧。” 
 
  我看着他慢慢走过我身边,身影像是无人可以摧毁的钢铁。这一刻,我连比中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的悲惨人生!为什么当日我会鬼迷心窍地答应周梨的要求,然后身不由己地踏进了这个地狱? 
 
  我无比后悔,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一定不会逞强地去跟一个大众眼里的国王搏斗,就算人人都笑话我没有种,我也绝不会回头跟那个男人比中指,不会碰他的妹妹,不会出现在任何一处有可能碰到他的地方! 
 
  可惜……后悔已经晚了…… 
 
  我无力地低下头。 
 
  9 
 
 
 
  凄凄惨惨戚戚,这句还是我初中时候约莫有点印象的词成为本人可叹的真人写照。我原来身边那一大堆的红颜知己们一夕之间无影无踪,偶尔见到几个,看到我跟她们打招呼都好像见了鬼一样。不用说,一定是某个人搞得鬼。最惨的是,本人最近“见周死”,听到周季的名字都会自动地退避三舍,根本不敢上前质询。我的新任女友我也算看清了,还是少碰为妙,免得她万一出什么事,某人又拿我开刀。就这样以龟缩的样子躲在家里,父母惊讶之余,私底下感慨道“孩子终于长大了”,我只能无奈地报以微笑。 
 
  人善被人欺,说的就是我。 
 
  死周季!以后千万不要犯到我手上!类似这样的话我只能说给自己的心听听,根本不敢大声说。我承认我是怕了。 
 
  还好,红粉知己虽然不在,我还有双手万能,最好的是周梨最近也没来找我,怕是早把我这个“男友”忘得一干二净了。忘掉也好,大小姐她身后跟着本人做梦都惹不起的大人物,还是少想起我为妙。以这样的心态,我做着躲在壳里的蜗牛大人。 
 
  我安慰自己,就当是韬光养晦吧。 
 
  事实证明,就算我想韬光养晦,有人也不会轻易放过我。 
 
  某日夜晚,风高月黑,我奉老娘之命出去购买日常用品等物。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个时候出门,家庭中的琐事总有各种各样的意外。 
 
  离我家最近的超市斜对面就是家挺有意思的餐馆,听说是达官显贵们的聚集地。我也曾经来过一次,当然是在朋友的要求之下才来的,否则一般我很少出现在自己家方圆两公里之内。买完东西,我非常非常自然地抬头看了一眼那家餐厅,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并不想看到的那一只。 
 
  我们的国王陛下正亲切地朝一位红衣小姐微笑,笑容的灿烂程度可以冲过一条马路直杀入我的眼球,顿时把我小小的安乐世界炸得支离破碎。 
 
  我低头做出寻找蚂蚁状,脚下加快步伐,希望某些人沉醉在软玉温香里,不要太过注意我们这些小小的无关分子。 
 
  但是,天不遂人愿这句话是古人们经过多次惨痛教训后得到的宝贵真理,并不会因为时间地点的改变而转移。才走了几步,就有人隔着马路遥遥地唤道:“程至?” 
 
  我低下头,更加用力地踩蚂蚁,当然,不能拔足跑,以我对国王陛下些微的粗浅了解,如果此时我跑路,后果会更惨,还不如当成没听到。踩到第十五脚的时候,手被人拽住了。回过头,周季笑嘻嘻地看着我,好像看到了久别的老友。可是只有天知道地知道我知道他知道,我和他相见绝对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特别不值得让我高兴。 
 
  然后不管怎么样,以我这样有礼貌的人而言,必要的招呼还是得维持的。所以我摆出了惊喜的样子,转过身,顺便挣脱了他的手:“你好,周先生。” 
 
  周季笑得很好看:“何必叫得那么生疏,你和我关系不至于到要彼此称呼先生的分吧程至?” 
 
  我只能再报以受宠若惊的笑:“哦?那么,周季?” 
 
  周季一边又握住我的手肘,一边不着痕迹地看了看我手里提的塑料袋以及露出一角的一把大葱,露出了可恨的笑:“没想到程至你居然也有这么居家的一面么。” 
 
  我不用猜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也已经不只一次怀疑过了,一个传说中轰动万教的人物为什么会有闲到拿我小小蝼蚁开刀而且开得非常开心?难道那些商业杂志的写手们眼睛真的被浆糊糊到所以看不出国王陛下冷静微笑下面的恶趣味? 
 
  然而,怀疑这种东西是只能藏在心里面的,我晃了晃手里的塑料袋:“是么?这样就居家么?见笑了。”香风袭来,我不由自主地挂上了我自认为最帅气的表情,朝终于款款走到我们身边的红衣小姐微笑。要知道,对一位脚踩八厘米高跟鞋并且身着紧绷无比裙摆只堪堪遮住底裤的女性而言,过马路实在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周季不好好守着他的美人,却要来跟我为难? 
 
  美人走到我们跟前,第一眼就望到我的灿烂笑容,她不由自主地也冲我笑了。事实再次证明我的笑容是童叟无欺横扫世界的。我一边得意在心,一边朝美女点了点头,然后问周季:“周季你不介绍一下么?”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国王陛下的脸有一瞬间的阴郁。难道是怕我勾引他的后宫佳丽?其实根本用不着,因为给我天大的胆子我也不会碰这位美人的,询问姓名,只不过是我的礼貌而已。 
 
  周季的神色很快就正常了,搂住了美人靠向他的腰,然后对我讲:“这位是何熏小姐,何熏,这是程至。” 
 
  美女伸出手,手指上涂着很好看的粉红蔻丹,我握住了她的手,但想到的却是如何把这种蔻丹送给露薇,她一定会很开心。 
 
  心思散开了,我开始想念露薇。这么久了,她也应该消气了吧?何况整件事情错不在我,到时带点小礼物去哄哄她,她应该不会轰我出来了…… 
 
  正在走神时,手肘一痛。我吃痛着皱眉,看到周季的脸再次阴郁。我不爽,皮笑肉不笑地说:“那我不耽误你们了,我先回去了。”也不等周季回答,我转过身就走。 
 
  10 
 
 
 
  心动不如行动,第二天我就带着鲜花去看我亲爱的露薇,为免她不在家,我选的拜访时间是在上午十点。一般的这个时候露薇小姐都还是在床上的。 
 
  按了十分钟电铃后,终于听到了门锁开启的声音,露薇一头乱发、惺忪着眼愣愣地看着微笑的我。 
 
  我一边微笑着,一边趁她还没有完全清醒,把她推进了门。 
 
 
 
  经过我一番解释外加一番“体力劳动”后,终于获得了露薇的谅解。躺在床上的时候,露薇问我:“那你怎么又来找我?照你这么说,周家两兄妹没那么简单就可以放过你的吧?” 
 
  我一边揉着她的食指肚――顺便插一句,露薇两只手的手指肚很可爱,软软的,很舒服。平时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喜欢抓着她的两只手在我皮肤上划――一边说:“周梨那么久没找我,我估计她早忘了这档子荒唐事了。目前而言,只要绕过这两个麻烦精常去的地方,我还是很安全的。” 
 
  露薇一下子跳到我的肚子上,长头发散在肩上,看起来像个精灵。她一把捂住我的脸,硬生生把我一张俊脸搓成压扁的糯米团子状:“你这个人哟!我该怎么说呢?没见过你这么没担当的男人!”她嘻嘻笑着,“偏偏换到你身上,任何奇怪的事情我好像都能理解,真是奇怪!”说着,她的脸凑下来,在我的脸上印下一吻。 
 
  我心头大乐:“是么?”说实在的,我自己也知道本人缺点不少,可是随便走到哪里人缘都很好……当然,除了不入国王陛下的眼之外。这次在美人的床上再次得到褒奖,叫我如何不得意? 
 
  露薇跳下床,套上睡衣,随手找了个发圈把长发束起来:“那你今天陪不陪我出去?” 
 
  “到哪里?” 
 
  “既然你说要避开周家兄妹,那我当然选个不会遇到他们的地方喽!” 
 
  “好!”我一弹指。说真的,窝在家里那么多天,是圣人都会长出蛆来,何况我这样活泼的个性。 
 
 
 
  当天晚上,经过露薇多方打听,我们来到了城西一家听说新开不久、气氛还好的酒吧,名字怪怪的,叫做somewhere。 
 
  刚走进门,我就觉得有些不舒服,虽然说不清具体哪里不对,但我全身的神经都竖了起来。看着青红灯光下跳舞的人们,我皱着眉看了很久。 
 
  露薇有些不耐烦了,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冲到舞池中央就跳了起来。 
 
  这个女人从来就爱往热闹的地方凑。我无奈地陪着她一起舞动在一脚下去可以踩到四只鞋的密集地带。 
 
  很快的,我更不舒服了。 
 
  露薇今天穿的并不是特别出格,只不过露了半截腰身,外加火红色束胸罢了,要我说,很衬她的身材和皮肤。但是麻烦的地方是,周围的男人看到露薇雪似的肌肤,很快就跟苍蝇一样围了上来,有几个还故意要蹭她。露薇兀自闭着眼睛舞动地很快乐,可怜的我不停伸手为她挡苍蝇。两分钟后,有三四个看起来远没我帅的男人露出了不豫的神色,动作粗鲁了起来,故意撞向我的样子。 
 
  我一看不对,拉着露薇就往旁边撤。露薇睁开眼,我知道她很想骂人,不过在环视了周围阵仗后,这个女人理智地选择了跟我走。 
 
  舞池的灯光照在我的眼睛里,闪得很。一回头我可以看到对方冷着脸逼近过来。我心急了,这女人太漂亮实在不是一件好事情。一边看着对方的冷脸,我一边拉着露薇往后退。时不时碰到人,我也不转头,直接就说“对不起”,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然后在撞到某人后,对方没有像之前所遇到的人一样退开,而是继续围在路的中央。而我的身后那帮人露出了得意的……狞笑。 
 
  我连忙回头,一个身穿干净白衬衫的男孩子站在我面前,似笑非笑地盯着我,然后朝我身后的那群人打了个招呼:“嗨。” 
 
  完了! 
 
  这是当时我脑海中的唯一想法。 
 
  露薇的手在我掌心中微微发抖,我一下子镇静下来,朝那个看起来不怎么凶悍的男孩微笑:“麻烦让一下好么?” 
 
  他露出了仿佛看到傻瓜的眼神,一把抓住了我的手,非常用劲:“你傻的还是怎么回事?得罪了我们兄弟还想走人?” 
 
  我恼怒地看着他的手,你有力气也别使到我身上!但最后还是耐下性子:“让我们过一过好吗?我想之间有误会。”我呸!如果今天是在我跟露薇熟悉的地盘,哪里轮得到你这种小孩子当道? 
 
  男孩子微笑:“不让怎么样?”神情学足了电视里的痞子。可见电视儿童果然最可能被毒害。 
 
  我也微笑:“不怎么样!”趁他一呆之间,我举起拳头,给他的右眼结结实实来了一下,在他踉跄着跌倒的瞬间,一把抓过捂着嘴巴尖叫的露薇,朝门口冲了出去。 
 
  在撞倒了无数可怜虫之后,我们终于看到了外面的星星。我用力喘着气,但是脚下还是不敢停。问题是这块地方我真的不熟,听着身后持续传来的呼喝声,我只能黑着眼一头往前冲。 
 
  在此刻,我再次证明了天不遂人愿的亘古不变定理:当路遇坏人慌不择路时,我所选择的那条路是最差的――死胡同! 
 
  在跑了十分钟后,我们荣幸地跑到了一条不知道在这城市何处的窄巷,在阴暗昏黄的灯光里我和露薇交换着不安的眼神,听到了身后急促逼近的脚步声,露薇给了我一个无比无奈的眼神。 
 
  我咬着牙,鼓起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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