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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赋-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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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燕老手指磨沙着那枚棋子,望向三人,一声叹息,“螳臂当车,蚍蜉撼树,都是对自己实力的无知,可笑他们还以为自己高人一等,悲哀,悲哀啊。”

胡须男子冷哼一声,眼神如毒蛇突然进攻般犀利,大喊一声,三人就地一滚,瞬间,枪声四起,响彻云霄,在空旷的山中形成阵阵回音。

五名警卫已有三人中枪,所幸中的都不是紧要部位,强忍剧痛,捂着血流如注的伤口,尽责地护着两位老人。

两位老人微微眯起双眼,脸上挂着深不可测的笑容。

“你们三个先回屋吧,找军医小李疗伤。”老爷子望着那块巨石,轻声道。

三名受伤的警卫斩钉截铁道:“首长,不可,这里很危险,我们留……”

“这是命令。”老爷子还不等三人说完,就直接打断,语气并不重,却显得那样的不可抗拒,气势超然。

三名受伤的警卫互相对视一眼,无奈沉声道:“是!”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虽然他们已经退伍多年,但是在军营浸染了十几年,那种军队之魂早已渗入了他们的骨髓。他们持枪缓缓退向草庐,进门前还担心的望了一眼淡定若松的两位老人,心中腾起一股无比敬佩之意,那种王者之风、睥睨众生的姿态让人从心底折服。

一轮快到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又不知什么时候结束的枪战过后,三个疯子安然无恙,可见他们的反应速度以及枪法之准,统统都在秒毫间。他们重新掩藏在了巨石后面,戏谑地大笑而起,极尽挑衅,道:“老家伙,下一枪就该到你们了。”

言毕,胡须男子眼神示意其中一个寸头,那寸头领悟,坏笑一声,遽然起身,冷森森的枪口竟然在一瞬间对准了握着龙头拐杖的老爷子。

“嗖!”

不远处幽静的树林中忽然一声响,寸头还没有来得及扣动扳机就轰然倒下,再无声息。

仅仅是两秒的时间,快到没人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胡须男子愣在当场,看着寸头眉心处出现的弹孔般大小的血洞,一股寒气陡然生起。

难道真的是像那些俗人说的“多行不义必自毙”?

不可能!绝不可能!

老子的这条命是在无数次枪战中走出来的,再厉害的保镖、再强悍的军人也快不过自己的这把枪,就算中南海保镖来了,自己也敢面对面地开枪而确信先死的是对方。就连刚才上山时,在路上被一头隐藏在暗中的野猪突然袭击,自己也能在电光火石间开枪打中它颈脖处的大动脉,世间上还有谁比老子开枪还快的?

胡须男子强压着内心的慌张,对着另一名男子低声吼道:“胖墩,上,为黑子报仇!”

“是,三哥!奶奶个熊,老子没受过这窝囊气!”

胖墩怒意极盛地点着头,寒光一闪,猛然起身。然而,只听“嗖!”一声响,老三甚至连握枪的手都还没伸直,便颓然倒下,眉心处的血洞阴森森地流着鲜血,如同一朵傲然绽放的血色玫瑰,光彩夺目。双眼睁得大大的,似乎在控诉天道不公,因为他连最后死的反应都没有就永远失去意识了。

胡须男子深呼一口冷气,那股寒意从内心寒遍全身,使他震颤不已,连枪都握不紧,在冰天雪地中诡异般地沁出豆大的汗珠,这是他玩枪以来头一次衍生出挫败感。

自从小时候在中缅边界的一个小村落里跟着一位神秘的师傅学枪以来,他就从没有让一只飞鸟从自己的枪口上逃脱,哪怕是飞行速度最快的尖尾雨燕,只要自己的枪口一扬起,那就代表一条生命的殒逝。虽然开枪速度始终无法超越师傅,但已经是最顶尖的高手了,除却师傅以外可称得上独步天下。

没想到,实在没想到。

山外青山楼外楼。

怪不得两个老头一派胸有成竹相,原来背后竟然隐藏着如此惊人的用枪高手,开枪之快、枪法之准世间罕有,恐怕除了师傅以外再没有别人能赶得上了。

但是,赌徒的心理就是:有赌未为输。

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都要尝试,试,未必成功;不试,则一定不成功。

因此,胡须男子横下一心,因恐惧而紧张的心理也渐渐放松,既然离死亡这么近了,就没有必要再为那点距离而锱铢必较、忧心忡忡了。他使劲晃晃了脑袋,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眼神已经恢复了伊始的冷冽,望了眼旁边死去的两个兄弟,一股无名的怒气渐渐燃起。

他松了松握枪之手的几根手指,重新握紧手枪。

这把跟了他很多年的枪,黑亮通透,在月光下闪着幽光。

死在这把枪的人数不胜数,全部都是一枪毙命。

对于那些死去的人来说,被这把枪射出的子弹夺去生命,那是一种荣耀。

胡须男子忽然扬起一个讥诮微笑,一脚将黑子的尸体踢到巨石的旁边,“嗖!”子弹又至,飞向黑子的尸体。与此同时,胡须男子如蛟龙出江般迅疾,骤然起身开枪,子弹离膛夹杂着呼呼风声,直飞老爷子而去。

老爷子岿然不动,苍老的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笑,两道剑眉在寒风中愈发的雄遒苍劲。忽然,老爷子诡魅般的轻轻摇了摇头。下一秒,只听“嗵!”一声低闷,金属碰撞声响起,那颗子弹竟然在空中被另一颗子弹撞飞!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

胡须男子愣了一下,就是这短短的一秒钟分神,就让他失去了反应的机会,电闪不及瞬目间,“嘡!”又一声大响,手中的枪竟然被不知从何方而来的子弹硬生生地击飞,胡须男子握住受伤的手腕痛苦地呻吟着。

两名没有受伤的警卫瞬间反应过来,飞奔过去,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再无反抗之力的胡须男子,怒意怎么掩盖也掩盖不住,毕竟他伤了自己的三个同伴。

老爷子斜睨着眼前的胡须男子,轻笑一声,轻声道:“笨人的可怕不在其笨,而在其自作聪明。狂妄往往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很有可能是你的生命。如果我刚才的摇头再慢半秒,恐怕你就要下去陪你那两个死去的弟兄了。”

胡须男子瞪着老爷子,冷冷道:“要杀要剐随你便,今日既然栽在你的手上,我也无话可说。我只有一个要求,我想见见开枪的人。”

“见他?你就别想了,他是从来不见人的,他只是一道影子罢了。”老爷子大笑而起,忽然问道,“你除了玩枪玩得好以外,还会什么?冷兵器行吗?”

胡须男子扬了扬下巴,眼中余光却不断地扫着四周,企图找到那道开枪的影子,道:“我学过几年剑法,虽然说不上精通,但是一般人不能近我身。”

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轻声道:“那你还有一次活命的机会。大山?”

一名警卫立正行礼:“到!”

“去把少主喊出来,让他把剑带上。”

“是!”

胡须男子内心一凛,不知道这位少主是何方神圣,看着两位从容淡定的老人,双手微微颤抖,似乎嗅到了一丝死亡的味道。

燕老闭上了清寒双目,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地把玩着那枚白色围棋子。

第十章 那一剑的风情

冷月无声,踏雪无痕。

冬的味道永远充满了若有似无的寂静的香,这样深邃的夜,容易迷失自我。

太平静了,平静得让人有些心悸。听着不断絮聒的寒风,看着黑得没有一点杂色的苍穹,痛感着挥之不去的阴霾,连寂寞的宁静也没有了。这时候最需要西方天神阿忒拉斯的出现,背负起宇宙所给予的创伤,毫不动摇的用肩膀撑起这片天空。

天地间,表面平静并不就是平静,定时炸弹爆炸前,表面最平静。

小萧云手捧着两把剑,从草庐里信步而出,显得相当轻松自在,仿佛剑的重量如同作自由落体运动时的空气阻力,可以忽略不计的。

他刚才在庐里陪母亲聊天的时候就听到了枪声,内心大乱,本来想立刻出来看看的,却被母亲阻止了:“孩子,如果有必要,两位爷爷会派人来叫你,别担心。来,再陪妈妈说会话。”

等到大山进来通知自己,并嘱咐要带上两把剑时,狂喜不止,体内的好战因子瞬间被激活了,肆虐地游遍全身,惹得母亲用嗔怪的眼神瞪了自己好几眼。

老爷子接过小萧云递过来的剑,随手将其中一把扔给胡须男子,胡须男子弯身拾起雪地上的剑,刚才疼痛难忍的右手手腕已经没事,只是稍微有点酸痛,却不碍事。他眯起眼睛细细地端详着手里的宝剑,剑身上饰有七彩珠、九华玉,在冷月下显得寒光逼人、刃如霜雪。

他忽然惊呼一声:“赤霄!这是刘邦斩白蛇起义的赤霄?”

老爷子仰天一笑,道:“你还有点能耐,竟然知道这赤霄就是汉高祖的帝道之剑。不过遗憾的是,这把剑并非汉朝之物,只是清朝乾隆爷命清宫内务府打造的仿真品罢了。”

胡须男子爱不释手,来回抚摸着剑身,道:“虽非真品,可仍是好剑,好剑啊!”

“那把剑算什么好剑?”一把稚嫩的童声响起。

胡须男子闻声看去,只见月光下,一个漂亮到极致的小男孩静静地伫立着,眼神干净空灵。

虽然那个小男孩个子还不算高,但他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到他如山般伟岸和挺拔,如山般冷峻和雄奇,浑身散发出山一样的冷邪,山一样的神秘,山一样的漠然,让人不禁想起一首诗: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

胡须男子丝毫不敢看轻眼前的小男孩,却对他这个评价嗤之以鼻,冷笑一声,道:“这把剑剑体通透,举重若轻,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还不算好剑?”

小萧云扬起一个醉人弧度,从老爷子手里拿过另一把剑,胡须男子面色突然凝住,眼睛投出不可置信的光芒。

那把剑共5尺,剑柄特长,上雕9条金龙,象征“九九归一”。剑鞘用名贵鲨鱼皮制成,嵌满红蓝宝石及金刚钻。剑从鞘中缓缓拔出。只见一团光华绽放而出,宛如出水的芙蓉,雍容而清冽,剑柄上的雕饰如星宿运行,闪出深邃的光芒,剑身、月光浑然一体,像清水漫过池塘,从容而舒缓,而剑刃就像壁立千丈的断崖,高耸巍峨。

“九龙宝剑!”胡须男子情不自禁地惊喊道。

小萧云扬了扬下巴,脸上带有一丝得意,淡然道:“你说那剑跟这剑比起来,哪把是好剑?”

胡须男子激动不已,颤抖道:“当然是九龙宝剑!可是,九龙宝剑不是在国民党军统局长戴笠的坟墓里被挖出来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两位老人闻言相视一眼,同时大笑而起。

小萧云淡淡一笑,带着稚嫩的童音,清爽嘹亮,却老派十成道:“这把剑的来历曲折。1928年,土匪出身的军阀孙殿英将河北省遵化县清东陵的乾隆墓搬了个清空,九龙宝剑得以重见天日。后来孙殿英在1939年将此剑交给戴笠,请他转交蒋介石。当时抗战正酣,戴笠便命令军统特务马汉三送往陪都重庆,不想却被马汉三私藏。到了1940年,马汉三被日本人俘虏,献出宝剑以保命,宝剑落入了日本女间谍川岛芳子之手。”

说到此,小萧云顿了顿,望向正温柔看着自己的燕老,见他微笑地点点头,说明自己讲的都对,心里流有些许喜悦,继续道:“川岛芳子被军统捕获后,九龙宝剑又落入了戴笠手上。在日本投降后,戴笠怕宝剑再次失落,便命人仿造一把,将真品送往南京交给蒋介石。而蒋介石为了奖励国民党五虎上将中的一个将领,便将这把剑赠送给了他。”

胡须男子静静听完,内心却对这个身高不及自己胸口的小孩徒生了一股敬畏之意,问道:“这高级将领是谁?”

“此人被称为国民党的‘军中圣人’,他所带的第三战区部队在苏浙一带共歼灭日军十余万人。尤其是徐州大洞山一役,全歼日军土肥原师团三万余人,新四军军长叶挺盛赞此人的功绩:‘大洞山一捷,挽京都于垂危,作江南之保障,并与平型关、台儿庄鼎足三立,盛名当垂不朽。’”小萧云缓缓道来,内心却早已飞回了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

胡须男子失声惊呼道:“啊!难道是‘不败战神’燕中天?”

小萧云颔首微笑,道:“正是。”然后侧头看着燕老,轻声道:“燕老,您的大名可是威震华夏呀,嘻嘻!”

燕老尖笑一声,枯枝般的手指转悠着那枚围棋子,道:“你这个调皮小鬼,竟开起爷爷的玩笑,不得了喽。”

胡须男子惊骇失色,内心狂震不已,这位轮椅老人竟然是燕中天!那可是高不可攀的一代战神啊!现在自己落到了他的手上,他已经看到了死亡的渐渐来临,心有不甘。可他又是那样的崇拜这位20世纪的军中传奇人物,觉得死在他手上也是值得的。

这两样注定是迷茫排斥的事物交相辉映,仿佛在相互倾诉着什么。这种倾诉使胡须男子能够清晰感觉得到,但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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