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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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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要到县太爷那儿,在法律有一个词儿叫“自由裁量权”。一说我们判某某罪,判五至七年、三至七年。我判你三年和判你五年、判你七年,对我来说,是我的自由权力,我判你三年,我也没违法,我判你七年我还对。但对你们来说三年期和五年期,还有七年,这差距太大了。

    就是这种合法伤害权,是很值钱的东西,它能够带来,给当事的加害方,用招数的这方带来巨大收益,是有这种可能的。被害方也是很愿意掏这个钱来破财消灾的。当然有的时候合法伤害权不那么合法,像刚才说的那个,我嘱托一个贼说你咬这几个人,我让人家去诬陷别人、诬陷良民,这是不合法的。但是我让他这么做了,我的风险很小。我有一种低成本的伤害能力,凭着这个可以伤害在座的任何一个。你说这个东西值钱不值钱?合法伤害权值钱,这个低成本伤害能力也值钱。我们就看到,一旦手中有了这种东西,你是什么感觉?中国古代民间的一句老话叫做“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你手里有这个东西,揣着这个东西,你是很难老实的。

    王鲁湘:所以民间有一句话叫做“不要轻易练把式”,练把式,会两下武功以后,你动不动就想去试。

    吴 思:是。这么便宜的东西,这个衙役就凭着这种厉害的招数,想将谁的军就将谁的军,说砸哪儿就砸那儿,想抽谁的車就抽谁的車。于是这个潜规则、这个边界,真实的权利边界,我这方就要大幅扩张,各位那方面就大幅度压缩,这就是我们刚才从这局棋里看到的第二个概念,一个非常厉害的招数,叫合法伤害权。

    下面再讲第三个招数。合法伤害权有多种存在形式,刚才说到的敲诈、勒索是一些办法,低成本、伤害能力,这都是一个抽象的词儿,它具体体现在中国历史非常悠久的一个固定的形态,刚才那里提到了——班房。班房跟监狱大不一样。我原来就以为,在我的语感里,一直认为那个班房就是监狱,但是后来我发现这个词这么解释大有问题。

    我最早看那个班房,咱不说太远了,明朝就开始用了,指的是官府或者是私人府邸之中,家仆或者是衙役值班的地方,值班和休息的地方,这个用法一直到清朝,在《红楼梦》里还能看到。《红楼梦》第五十一回,大夫到大观园里看了病,然后出了园子就在那个班房里坐了,给小厮们开了药方,那时候那个班房还是非常清晰的指的是值班室。

    比《红楼梦》再晚大约五十年左右,有一个中国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师爷,叫汪辉祖,他写过一本书,《学治臆说》,这是中国清朝一个著名师爷的著作。他那里再谈班房的时候,就不是《红楼梦》里班房的意思了,他说班房,比如他这里提到的几个字,他就告诫官员,当官要注意什么呢?注意,你要建立一个“管押簿”,管人、押人的那个簿,在这个“管押簿”之中,要经常查看,查看里边有几个人,是不是该放了,他说“管押之名”,就在这个班房里定期的巡视班房,“管押之名,律所不著”,就是法律没有这么一说的,所以“万不得已而用之,随押随记”,你不得不用这个办法,法律没有允许的办法,你就要注意,押了人把他赶紧记一下,过一段去查查,看看是不是该放了。“律所不著”,注意这四个字,它不合法。法律不许你把人扣在这个值班房里,几天不让人回家,这就很有点儿像孙志刚案那个…

    王鲁湘:非法拘留。

    吴 思:我就不让你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经法院许可,公安局执行,是不能够剥夺,以各种形式剥夺公民的自由,这都是禁止的。可是我就给你弄到收容所里来了,你不想去,不想去不行,我没逮捕证,没有逮捕证我还可以留你。就像这样的方式,在古代已经源远流长了。这不是一个合法的,就是你不能说它“白”,但是你说它“黑”吗?它也不黑,这是官府的行为。

    王鲁湘:一个灰色空间。

    吴 思:一个灰色空间,我给它起个名字就叫“灰牢”,灰色的监狱。它是非正式的监狱,但是你又不能说它是一个黑帮随便押人的地方,它又半合法。这样一个固定的形式“灰牢”,是合法伤害权非常密集的地方,特别充分地体现了低成本的伤害能力和合法伤害权的地方。它在实际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比监狱还大,那里发生的灰色处决比正式处决还多,所以最后老百姓用来用去,“班房”的这俩字,人们都感觉到,真正影响他们生活的,在实际社会中,发挥真实的控制效力的,倒不是正式监狱了,倒不是正式处决了,而是这个地方。于是“班房”这个词渐渐取代了“监狱”的意思,在人们的口语中流传起来,反而喧宾夺主了。这个词的演化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加害手段的兴起和繁荣,它对于正式的社会控制手段的一种替代。有了这种手段,我们就可以看到,在下棋的时候,真正的规则要发生变化,你的权利边界要被大幅度压缩。

    吴 思:说完了这个灰牢,我们再往下说。

    如果我作为一个棋手,我可以拿出合法伤害权来对付你,我可以用潜规则来压缩你的权利边界,我可以扩张我的边界。原来比如说我是父母官,大家是子民,这个子民的边界原来在这儿,我给压到这儿来了,我的边界在这儿,我给扩张到这儿来了,我还是父母吗?被压缩的那个还是子民吗?他本来是十平方公里给压缩到一平方公里了,原来是儿子现在成孙子了,然后再压缩,压缩成了奴婢了,原来我是父母,我这么扩张扩张,我成爷爷了,我再扩张扩张,我还成了祖宗了呢,再大,成皇上了。随着这个真实的权利边界的移动,当事人的身份也开始发生变化了。

    比如说,刚才谈到,最初的那局棋之中,这个衙役名义上是什么人啊?衙役名义上是保护平民的人,是抓盗贼的人。但是他把这棋往这一拍,将军抽車,他到底是抓盗贼的人,还是盗贼自己啊?他的行为比盗贼还厉害呢。所以他的真实身份也随着刚才发生的这些悄然变化而变化,他的真实身份已经成了一种隐蔽的身份,我用的词叫“隐身份”。

    下面我们再追究一下,这个隐身份,我们都发现可以加害人的这一方,风险很小,收入很高,按照人们趋利避害的这个本性,自然就有大批人向这个集团挤进来,你挡都挡不住,于是这个集团迅速膨胀。比如说刚才那里说到地方官在验尸的时候锣声一响,浩浩荡荡一百人去验尸去了,那一百人都是国家正式编制人员吗?在那里提到的比如说,长随、家人、门印,那些都是县太爷自己带来的,长随、家人,他肯定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更像这个人各种私人的助手,包括这师爷,他都不是国家正式的编制人员,而是私人助手。但是他吃的这个饭肯定是官家的饭,这是一大批人。

    另外还有说那三班衙役。三班衙役,一般地来说,这一个役,比如说明朝的非常著名的一个思想家顾炎武,他就在《日知录》那里,他就说到过,他说每一个县之中,“食利于官者”,就是靠官家吃饭的人总有好几百人。他说靠着“恃讼烦刑苛”,就是诉讼烦多刑罚苛,这些人就“得以嚇射人钱”,得以敲诈勒索,于是每一个役,就这一个正式编制的位置上,“恒六七人共之”,经常有六七人在这一个编制上。诸位起个名字,这一个正式编制的人我们可以叫他衙役,多出来的那五六个人应该叫什么?古代给它起的名字叫冗员,现在常规的叫法叫超编人员。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社会集团,而且它似乎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这个庞大的集团,它没有自己的独特利益,没有自己的脑袋,就是一堆赘肉。实际上这个集团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固定的收入来源,有谋生之策,按照这顾炎武的说法是“恃讼烦刑苛”,就是敲诈勒索。他用合法伤害权去生存,他有固定的社会位置,大家对他都有一些固定的叫法,具体的某个角色都有叫法,但是没有一个整体的对这个集团的称呼,我就借用一个具体的角色,比如衙役,这个人是编制外的衙役,是一个位置上那六七个人,是属于非正式的,那五六个的,大家老百姓怎么叫?老百姓叫他们“白役”,白丁的白,白干的白,但是白身白丁,同时又干着官家的事,于是叫白役。同时他也不从官家挣任何钱,他白干,白给政府服务,但是他通过那些别的路,敲诈勒索就够他吃的了,比如说刚才谈到那个辛苦钱,每天他们主动的给一笔费,这一点那一点,最后我的收入比一般的人收入高得多,他们有自己的固定收入,这些人叫白役。

    借用白役这个词,白役单讲的是役,职工给注意到了,干部呢?他忽略了干部,于是我们把干部、职工、蓝领、白领都加在一起,我给他起名叫“白员”,固定人员的员,叫白员集团,刚才说的这局棋里,白员集团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社会集团。对于中国社会历朝历代都有巨大的影响,而且实际上,由于在这个统治集团的位置,由于合法伤害权的存在,越到王朝晚期,白员集团越庞大,最后就形成“十羊九牧”之局,十羊九牧就是十只羊有九个放羊的,九个牧人,这个词是隋朝人创造出来的。十羊九牧,那羊养活不了牧人了,肯定这个局就维持不下去了,一定要崩溃的,这就是我们在对局分析中、拆解中看到的又一个潜在的、逐渐的在对局中形成的一个庞大的社会集团,白员集团。

    好,现在我们这局棋已经看得比较清楚了,那这个局势会怎么走呢?基本的发展趋势什么样的?由于白员集团、合法伤害权、隐身份的这些人他要活,他要改变规则,在资源分配规则中获得更多的收益,而且他不断地膨胀,不断地要扩大收益,于是潜规则的边界就不断地向生产者、向老百姓那方面压缩。这就出现一个非常常见的,不断地一次一次出现的局面。

    在明末清初一个著名的文人,叫侯朝宗,侯方域,复社的一个名士。他在明朝亡了之后,眼看着明朝的崩溃,然后在清朝写了一篇文章。他就说,他描述的这个规律、这个现象,我给它起的名字叫“淘汰良民定律”。他说,明朝的老百姓,这一个老百姓“税加之”,税收加在他头上,“兵加之”,所有的军费或者是临时的抓差,压在他头上,“税加之、兵加之、刑罚加之、劳役加之、水旱瘟疫加之、官吏的侵渔加之、豪强的吞并加之,百姓一,而加之者七”。七重负担,七座大山压到老百姓身上,老百姓做什么反应了?他说老百姓有两条路:第一条路是,我去当白役去,混入那个队伍里,我就成了敲诈勒索的人了,我不会被人敲诈勒索。第二个办法,想办法有钱的人家买一个秀才的身份,上大学,上了大学,有了干部身份了,没人敢敲了。

    于是,本来十个人,现在有两个人出来了,一个当了白员,一个上了大学,十个里剩八个。但是那些人还得吃啊,于是原来十个人的负担就加到这八个人的负担,然后里边又有更强的动力往外跑,又跑了两个,还剩六个。这新增的四个人还得吃他们啊,就这么如此恶性循环,他说最后百姓两条路:一条路,当土匪,造反。这回你压不着我了吧。第二条路,死于沟壑,就是逃荒、要饭,死在路沟里了。他说,天下怎能不乱啊?然后天下大乱,然后再出现人打江山,打天下、坐江山,一轮新的王朝开始,又一轮新的轮回,然后这局棋再重下。这就是我们历史上非常熟悉地看到王朝循环的故事。

    这局棋分析完了,最后我总结一下,在这个对局中我们看到了双方遵循的潜规则,而且追踪了一条潜规则形成的全过程。

    第二,我们看到了,在对局中有一方掌握了致命的武器,也就是合法伤害权,或者拥有一种低成本的伤害能力。

    第三个,这个合法伤害权有一种固定的,非常常见的形式就是灰牢,还有相应的灰色处决。

    第四,就是由于拥有合法伤害权的这一方,他带来的收益很高,于是他就不段地吸引人加入进来,然后一个白员集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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