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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孝阳中短篇小说上-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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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点点头,是的。他们不清楚你与父亲发生过什么。有时,安慰是多余的,是撒入水里的石灰。我们都是成人。不是孩子。
  你想听吗?
  不想。
  你一定很奇怪我不去医院吧。
  不。我觉得这很正常。红花虽多,世上已有黑牡丹。
  羊小群,我就讨厌你这点。整天故弄玄虚。你以为你是高人?你有天高吗?我呸。你以为我不晓得他们刚才在做弊耍我啊?我逗他们开心。
  敢于把自己充当笑料的人是活得明白的人。你应该改名叫侯明白。
  大家都传言你羊小群会看面相,懂紫薇星数,你帮我瞅瞅?
  相术是骗人的。难以证伪的东西都是骗人的。
  我很难过。小样。掏句心窝里的话,这么多人,我只把你当朋友。你别受宠若惊。朋友这东西是用来出卖的。嘿嘿。你知道吗?我恨我爸。他害死了我妈。他是我这辈子的梦魇。我是他的私生子。他当时是县里的革委会主任。我妈是县招待所的服务员。他强奸了我妈,遗弃了我们母子俩。你可能不明白我是如何长大的。你可能无法想像我曾经受过的屈辱。不怕你笑话,我妈靠捡垃圾把我养大的。我一直生活在杂种这个词里。我与同学打架。我说,我有爸爸。同学们都笑得吱吱歪歪,好像一只只变形虫。他们说,是啊,你有很多爸爸,菜市场一个姓杨的卖猪肉的,搬运站拉板车一个姓杜的……惟独没有姓侯的。我恨我妈。我妈用巴掌扼杀了我的疑问。我十三岁那年,我妈死了。我成了流浪儿。他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我的下落,把我接到这个城市。他以为供我上学便能赎清他造下的罪孽。他妄想。
  那是已经过去的事。你妈妈是一个伟大的母亲。
  狗屁。她完全可以把我消灭在肚子里。或者不姓这个侯。
  也许你爸妈的关系,并不如你讲的那样。你妈或许一直想着他。你的姓是她在纪念那段感情。虽然她会打你,但我们这些出生于七十年代初的人,谁少年时没挨过大人的打?我小时候被我爸打得差点去自杀。你也别恨你爸,去医院看看吧,毕竟你父亲把你接过来后就已经是在赎罪。
  更大的狗屁。我十七岁那年,被人冤枉成小偷,被逮到派出所。那时,我多么渴望父亲能帮我证明我不是小偷。他来了,给了我一巴掌,怒吼一声,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我整个的世界都崩溃了。我恨他。那时我已暗自发誓,这辈子绝不给他送终。我要看他是怎么样一个死法。老天真是长眼啊。侯国文怒吼起来。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经历与侯国文有着惊人的相似。也许,在那个时代,在任何一个时代,这种事都在大量发生。我的朋友也是私生子,具有惊人的天赋,在与父亲不断的较量中,让父亲在大庭广众下出尽洋相。最后,父亲忍无可忍,把他赶出家门。他十八岁开始在社会上飘泊,后来,因为努力,因为机遇,成了一位歌手,拥有很多的名气与不少钱。他骄傲地来到父亲的面前,企图用这些东西来证明他的胜利。父亲冷嘲热讽,说他不过是一个区区戏子。他被激怒,狂躁中,扼死了父亲。当他恢复理智后,他写下了一封遗书,要求把他所有的财产折现,在老家买一座山,为父亲修一座坟墓,也在父亲的脚下为自己修一座坟墓。
  我沉默下来。我们的生活并非由我们自己做主。很多事情没有说出来的必要。若是心结易解,人人皆已成佛。
  肯尼·基的音乐像太阳一样把我反复照亮。我静静地看着它的光芒。
  1909年,幼年丧母的美国人约翰·保杜德夫人,建议教会将每年6月的第三个星期天定为父亲节,并举办庆祝仪式。在父亲节里,凡父亲还健在的子女襟前佩带一朵红玫瑰向父亲表达祝福;父亲去世的则佩一朵白玫瑰,向已故的父亲默哀。1924年,美国政府正式批准了设立父亲节的决定。
  我在五年前才知道这个有关父亲的节日。从那一年开始,每当父亲的忌日、清明节、父亲节的时候,我都会在街上买一支白玫瑰,把它带回家,放在桌上,看着它静静地吐出最后一丝芬芳。
  父亲过世后的那些日子,我并未有特别的悲伤,只是沉默地按照老人们的指点,披麻戴孝把瓦罐摔破。也许觉得死对饱受病魔折磨的父亲而言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当时,我所有的感觉都麻木了。我就像一大块石头。父亲葬礼的那一天,我没掉一滴眼泪。但几个月以后的一天,我在商店橱窗里看见父亲常戴的那种呢子做的鸭舌帽,一种巨大的突如其来的悲伤彻底摧毁了我。我失声痛哭,在马路上,在青天白日下,面对着汹涌人流,涕泪纵横,哭得与现在的侯国文一样。
  
  四
  李明白与庄南打起来了,这两根骚骨头。
  孙微不声不响跑去医院做流产。回来路上,中了暑。庄南刚好路过,打计程车送孙微回家,遇上喝了大半瓶尖庄酒的孙父。孙父血红着眼,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放,吼道,姓李的,你到底还想把我家姑娘玩多久?
  庄南分辩,我不是李明白。
  孙微斜躺在沙发上小声地叫,爸,是我不想结婚。不关李明白的事。
  孙父在市屠宰厂杀猪,劈手抓住庄南那两只优雅下垂的大耳朵,一拧,庄南乖乖地跪下一条腿。孙父喷出满嘴酒气,小畜生,剃了个光头,你就以为自己是蒋介石?我就认不出你?
  庄南哭笑不得,赶紧向孙微求援。孙微撑起虚弱的身子,过来拉架。她父亲提起胳膊,五指箕张,呼一下横着扇来,嘴里叫道,不关他的事,关谁的事?
  孙微懵了,躺在地上吃惊地看着父亲那巨大的悬在半空中没有缩回去的巴掌,嘴唇上咬出血印子,泪珠子愣没掉出一滴。庄南脑子里溅起密密麻麻的火星,瞠目结舌。这么大的女儿挨父亲的打。庄南还第一次看到。几根凶恶的指印在孙微没有血色的脸颊上像是凸起的浮雕。孙父怔怔地看着女儿、庄南与自己的巴掌,僵硬的眼珠子滚动了半圈,滚下几滴浑浊的泪,马蹄形的大嘴里含糊地说道,你知道现在有多少人在戳爸的脊梁骨?爸没脸皮出门。
  孙微捂住半边脸,眉急速地跳,扑一下吐出一口带血的痰。孙父恶狠狠地拿起酒瓶,一仰脖,咕嘟咕嘟灌下几大口,嘶声说道,你妈不要脸,你可得要这张脸。
  庄南吸了一口凉气,这些家事外人不便听的,蹑手轻脚,往门口退去。还没来得及把门掩上,听到咔一声,然后是孙微疯狂的叫声,爸。
  庄南蹿回去。孙父用酒瓶在自己的脑袋上开了一个口子,粘乎乎的血往下淌,嘴里还嘀嘀咕咕,你若不做人,我也不活了。
  孙微抱紧父亲,嚎啕痛哭,爸,我明天就嫁。我明天就嫁。
  庄南竖起眉尖,没敢久留,走到屋外,被热辣辣的阳光一浇,浑身上下出了汗,摸摸被火烧了似的耳朵,拦了一辆车,直奔李明白在学校的宿舍。
  
  李明白其时在与于仲达、韦茜还有一个女同事在打“跑得快”。庄南进屋,捡起门后的空酒瓶,朝李明白当头砸下。李明白年轻,反应敏捷,侧开头,肩膀上挨了一下。酒瓶没碎。四个人跳起来。韦茜尖叫,庄南,你疯了?
  庄南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摆着身体,李明白,你到底还想玩孙微多久?
  我们俩的事关你屁事。李明白丈二摸不着头脑,揉揉肩膀,火气大了,说,庄南,你打算捡我的破袜子穿。我没意见。一世人,俩兄弟。你下这样的狠手作甚?
  庄南似乎被子弹打中了。刚进门的他是一头野兽,现在,他成了一头受伤的野兽。庄南高高跳起,扑在李明白身上,把李明白当成一面人皮鼓狠命地捶。唬得旁边三人七手八脚去拉。一时还拉不开,庄南的牙齿深深地嵌入李明白的胳膊里。李明白鬼哭狼嚎,奋起反击,手指死死地扼住庄南的脖子。桌子被打翻。扑克牌掉了一地。那女同事急得跺脚,直念这回要死人了,这回要死人了。于仲达踢踢这个,踢踢那个,鼻尖滴下汗。韦茜瞧出端倪,这韦南还真想在李明白胳膊上咬下一块肉,跑出门,喊救命。侯国文正好上来,手里还提着一个刚从学校后勤处领来的灭火器,进屋一看,乖乖,就把灭火器用上了。俩人这才撒手。侯国文上前一人给了一脚,骂道,这是干吗呢?是谁杀了谁全家?
  庄南一抹雪白的堆满泡沫的脸,露出一双红肿的眼,说道,他太对不起孙微了。有他这样玩人家的吗?人家现在都说孙微是在外面卖的呢。
  李明白怔了,你胡说什么?
  庄南说,你别装样。孙微都为你流过多少次?你还有点良心不?你还配是人不?
  李明白说,你别胡说。
  庄南说,孙微早上又到医院流产。我刚从她家回来。她爸打她哩。我问你,你为什么不娶她?
  李明白叫起来,你冤枉我了。是她不肯嫁。我提过好几次,说房子总是会有的,钻戒总是会有的,轿车会有的,面包会有的,可她一声不吭。
  李明白颓然坐倒,庄南,我不怪你。你不清楚。孙微有婚姻恐惧症。她小时候的阴影太重。她爸与她妈老打架。她爸老拽着她妈的头头往墙壁上撞。你想想,她妈是一个上海知青,细皮嫩肉,哪受得了?想离婚。单位上不肯。那时候离婚要经领导批准。她妈见拗不过组织,在外面找了野男人。她爸发现后,打得她妈只剩半口气。她妈干脆跟野男人跑了,连档案都没要。那还是孙微十四岁时。孙微后来再没见过她妈。
  
  那天晚上,庄南跑到我酒吧里买醉,形容比霜打了的茄子还凄惨。
  雷小强也在场,听完庄南的述说后,说,这不奇怪。我来讲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少女去地窖取酒,上楼梯时不慎摔了一跤,摔碎了酒瓶,扎破了手。她忽然想到,倘若将来自己的孩子去地窖取酒时也摔了一跤并扎破了手,多可怕啊!想到这里她伤心地哭了起来。她母亲闻声赶来,一听说将来自己的外孙可能受伤,也哭了起来。随后来的外祖母也听说了“将来的不幸”,三个人哭成一团。
  雷小强真是说故事的好手。我想笑,不好意思笑,怕太打击庄南。其实不仅是孙微,我们每天何尝不是在为“将来的不幸”提心吊胆?人最好是活在此刻,未来没有意义。一切对明天的规划,都是在画饼充饥。
  我对庄南说,若你还爱孙微,就去勇敢地追求。你还不会有处女情结吧?
  庄南听了,发了半天愣,摇摇头,说,不可能的。
  庄南在柜台上放下钞票,抖抖索索出门了。风很大,一下子就把他的影子吹没了。雷小强说,他明明还爱孙微。
  我笑了,说,爱是什么?是为对方流血吗?
  雷小强摇摇头,沉吟道,他爱孙微不等于孙微爱他。就算孙微答应他的求婚,他如何面对李明白还有他的朋友。除非他从这个城市消失。而且,他的父母会赞同他与一个声名狼藉的坠过几次胎的女人结婚吗?人是社会人。爱不是水晶。婚姻与爱无关,是一种经济行为,一种社会行为,一种男女双方的感情搏奕。
  我乐了。雷小强的话与我想说的差不多。我们还真是有共同语言。
  雷小强又说,你这些朋友真有趣。
  我赶紧声明,他们不是我的朋友,是顾客。
  那我呢?雷小强朝我眨了一下眼睛。
  我摇头否定,说,我可不想成为一只蟑螂。
  雷小强没听懂。我哈哈大笑。
  
  这段日子,我把雷小强的父亲送回去几次。这是一个目光呆滞眼睛里有石头的老人,偶尔在大街上自说自话,还手舞足蹈。他的声音带一点方言,又急又快,有杀伐之气。我听不清。也不敢在他喋喋不休时靠近。我见过雷小强的身手。虎父无犬子。这儿子英雄,老子也不该是一个孬种。我可不想当老头温习擒拿术的物什。
  我亲眼见过一个贼,一个年轻力壮在马路上跑得飞快的贼。失主在后面狂追呼喊。路人纷纷躲避。这老头晃晃悠悠站起身,天晓得是有意还是无意,就伸出一条腿。小偷绊倒了。他呵呵乐出声。小偷飞爬起身,对他吐出牙齿,挥舞手中雪亮的小刀。他挠挠头,侧身让过,伸手,一拧,再踢,小偷跪下两条腿。四周群众蜂拥围上,痛打死老虎。他倒好,头往脖子里一缩,走到一边,蹲下身,津津有味地看着,仿佛刚才的事与他没半点关系。
  我很奇怪雷小强一家人的关系。我见过雷天成。一个温文儒雅看起来很明白生活道理的年轻人。我看不出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我对自己的眼力还有点自信。当时,他在我的酒吧里接受市晚报女记者的采访。女记者恭喜他才三十出头,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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