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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啊,硌着我了……”那个女孩子伸手便向下一捞。
“不要……”林宇正在心底下如当年南联盟大使馆被炸后华夏政府对美国进行强烈的谴责一般义正言辞地痛斥着自己的兄弟,同时两只手也自觉不自觉地继续狠抓那两瓣香臀,一见那女孩子伸手便往下捞,禁不住吃了一惊,可是现在腾不出手去,也已经来不及阻止那个女孩子了,嘴一咧,兄弟已经被人隔着裤子正正捞在手中,攥得那叫一个瓷实。
“你干什么在裤子里藏根这么粗的棍子啊?啊哟,你,你,你好不要脸……”那个女孩子捞住了那玩意,心底下还在奇怪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突然间就反应了过来,登时小脸就如同被蒸过一般,通红通红的,一下就跳下了林宇的怀抱。
不过她的手还是下意识地抓着那昂首挺立的家伙避免自己摔到,痛得林宇往前一个趔趄,脸都抽抽在一起了,心底下直骂,“这玩意又不是公交车的扶手,能随便乱抓吗?”
“喂,你这人是不是有些太不要脸了?居然,居然,会这样,你真是太流氓了……”那个女孩子又羞又气,另一手指着林宇呜哩哇啦一通说。
林宇简直都要抓狂了,苦着脸指了指她下面的手,“大姐,你到现在还抓着我不舍得放开呢……拜托,咱们倒底是谁流氓啊……”
“啊……”那个女孩子再次以一声刺破云宵的尖叫,终于松开了手,还一个劲地甩着手,不停地用嘴去吹,好像被火烫了似的。
好在林宇早已经事先捂住了耳朵,避免了耳膜被尖音刺破的噩运了。
“你,你,你简直太流氓了,太恶心了……”那女孩子指着林宇又是跺脚又是怒骂。
“我倒不这么觉得。刚才是你主动跳过来以这种暧昧的姿态盘在我身上。请注意,我是一个年轻人,而且还是一个年轻的、强壮的男人,起反应那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否则的话,你是不是还会骂我不是个男人?”林宇整理了一下衣服,名剑重新归鞘纳入正常位置,看了她一眼,哼着说道——不哼不行,无论是谁被人用力这么一抓,都会疼得直哼哼的。
“我……”那个女孩子一时有些语塞起来,不知道怎么还击林宇好了。
细想想,刚才确实是自己有些过火了,并且,如果不是他跑过来救了自己的话,恐怕现在自己至少也要被那尖厉的木茬扎得满脸开花了。
一想到这里,心底下的气就消了大半,哼了一声,倒也不再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不过,她倒是忽略了一个问题,刚才林宇离自己至少还有十几米的距离,怎么眨眼间就到了呢?这也太快了吧?但显然这位神经粗大的姑娘已经因为刚才的一系列情况自动掠过了这件事情,否则的话,林宇恐怕还要浪费点儿唇舌解释上大半天了。
“算了,这件事情我就不跟你这个小流氓计较了。不过,损坏了公园的树木,你必须要赔。”那个女孩子叉着小腰肢,很是威风凛凛地向着那边的半截树桩子一指,瞪圆了一双好看的杏核眼儿说道。
不过,原本应该是很神气的一副表情,现在却因为她的一张已经哭花了的大花脸让她看上去颇有些搞怪好笑。
一时间,看着这只小花脸猫,林宇倒有些说不出的温馨起来,摇了摇头,“你怎么就知道是我弄坏的?”
“我……”那个女孩子倒是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第六十章:怪异的感觉
“我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你站在树旁边,树桩上的木茬儿还是新鲜的,不是你弄断的这株树又是谁?你不用再狡辩了,就是你。”那个女孩子眨巴了一下眼睛,指着林宇怒哼道。
“哦,好吧,就算是我弄断的。那你觉得,我应该是用什么样的办法弄断了这株树呢?”林宇点了点头,很是郑重其事地问道。
“这个……”那个女孩子再次被问住了。
是啊,就算是林宇弄断的,可他怎么弄断的呢?这么粗的树,就算是用车撞如果不是加足了马力去撞好像都撞不动吧?
“这个……你用什么办法弄断的我不管,反正你刚才已经承认了是你弄断的,那你就应该来赔。”那个女孩子强辞夺理地道。给不出答案就等于是在这场争辩中认输,她才不要输给这个无赖流氓吃软饭的。
林宇有些啼笑皆非,这女孩子就跟小孩子吵架一样蛮不讲理嘛。
“我倒想请问一下,您是干什么的?有什么资格来管我弄不弄断这株树呢?”林宇好笑地盯着她问道,不动声色间已经将那个女孩子引入了另一个话题。
昨天她说她是记者,今天看她又能搬出什么职业来充女侠。
“我是绿色植物保护志愿者协会的会员,见到有人伤害绿植我就要管,这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职责。”那个女孩子哼了一声,翻出了一个胸牌在林宇面前一晃。
“啧啧,来头倒是真不小。不过我倒是想知道,你这个志愿者协会恐怕只是个民间组织,没有行政执法权吧?得咧,您哪,哪凉快先在哪儿歇一会儿吧,我现在还有事,没功夫搭理你。等你成为了园林处的工作人员再说吧。”林宇没功夫再理会她,继续向着自己的车子那边走去。
“喂,你,你等一下。”那个女孩子急了,跑过来一把抓住了他车后座,就是不让他走。
林宇有点儿生气了,玩闹归玩闹,可这个女孩子再蛮不讲理胡缠下去就有些过份了。
况且,就算是他弄折的这株树,但那树早已经死了根子,属于枯木一根,就算活着也没什么用了,顶多就是在那里不发枝叶的矗着罢了,中看不中用,她还要这么跟自己较真儿是为哪般?真觉得自己好欺负么?
“你还有什么事?”林宇瞪了她一眼,站在那里,因为心底下生气,不禁就加重了语气道。
那个女孩子见他原本很是一副和善可亲的样子,可是转眼间板起脸来,就有些吓人,尤其是那双眼睛,突然间就掠过了一阵说不出的寒芒,令她有些心悸,禁不住害怕地后退了一步,咬了咬嘴唇,“你冲我瞪什么眼睛啊,我,我就是想跟你说声谢谢的。”
“谢谢?”林宇皱眉问道。
“是啊,昨天你救了我,今天又救了我,刚才还救了我,算起来你救了我三次了,虽然你是个吃软饭的,还是一个黑社会大哥,更是一个不要脸的流氓,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的。”那个女孩子咬着嘴唇说道。
这番话听得林宇直翻白眼儿,有些哭笑不得,“你一边谢我,一边损我?有你这么谢人的么?”
他不愿意再跟这个女孩子纠缠下去,挥了挥手,“好吧,你的谢意我心领了,女侠,咱们就此别过吧,有缘再见。哦不,无缘不见。”
“喂,你不能就这么走了啊,我,我还没谢完你呢……”那个女孩子见林宇要走,有些着急了,小跑在他的车子旁边,不停地转头问道。
这一次倒是没有再去抓林宇的车后座,生怕他再生气,她有些怕他眼睛里的那两道寒芒,一望上去,真是说不出的让人心悸来。
“你想怎么谢?”林宇慢悠悠地骑着车子,转头好笑地问道。
“我……请你吃饭怎么样?我可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如果你不让我谢你,我心底下会过意不过去的。为了让我内心深处得到安定与平和,不再欠你这种人半点恩情……我请你吃个饭吧。吃完饭就江湖事江湖了,一饭抿恩仇,咱们之间就永不相欠了,这样的话,我也会比较心安了。”那个女孩子边小跑在他车子旁边边道,额上已经有香汗淋漓,同时胸前的两只原本被宽大的化衫遮住的白兔终于露出了本原面目,上下起伏跃动中,很是雄伟豪壮——当然,也很养眼。
“一饭抿恩仇?你还真当我是吃货了。不必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饭就不用吃了,你现在就可以不用欠我的了。”林宇很无良地稍微加快了一点儿速度,结果那女孩子胸前的英姿在剧烈的跳跃中更加勃发起来,也更让地让人林宇有一种蹿鼻血的冲动。
还别说,这种近距离人为制造风景的机会还真不多,他很珍惜这每一分每一秒。
“那不行,我可不想欠你这种人的,这会让我心底下不舒服。”那女孩子很认真地回答道,让林宇有一种想吐血的冲动。这什么玩意乱七八糟的。
“行了,别在这里扯这些没用的了,我不吃。没事儿你就走吧,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呢。”林宇一挥手道,不愿意再跟她墨迹。
“我妈中午加班,不回来了。”那个女孩子没听出来这是网络体的嘲讽,边擦着汗边很认真地回答道。
“那你爸喊你回家吃饭。”林宇无奈换了一种体。
“我爸跟我妈一个单位,也在加班,不回来了。”女孩子把自己的家底都兜出来了。
“那我妈喊我回家吃饭行不行?已经是中午,我真饿了,要回家,没功夫再跟你瞎缠了,再见。”林宇扔下一句话,狠命地一蹬车子,“嗖”的一声,车子跟箭儿打的一样,蹿了出去,消失在远处的林子里,不见了。
那个女孩子眼见着追不上林宇,气忿忿地终于停下了脚步,使劲儿地跺着小脚,不依地道,“林宇,你叫林宇,我昨天就记住你名字了。哼,你等着,我一定会找到你的……让你这么欺负我,到时候,我一定要让你好看。”
只不过,突然间想起了刚才他抱着自己时,下面的那根莫名其妙的棍子,她的脸登时就红了,“呀”的一声害羞地捂住了脸,好半晌,才从指缝儿里张开去看周围,咬着嘴唇,呼吸一阵阵地急促,异样的感觉不停地从刚才接触过的位置向上蔓延,麻麻的,酥酥的,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总之,很怪异却又让自己很是脸红心跳有些小激动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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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起来晚了,更新也晚了,各位兄弟抱歉哈:)
第六十一章:重口味
林宇骑上了车子,一路向家而去,收拾完了一群流氓,又跟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来路的体形超好的大美妞厮混了一阵子,倒很是有些神清气爽起来,在明仁贵族中学憋着的那腔邪火也稍泄了一些,终于可以长舒口气了。
可惜的是,也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倒霉催的,这辆车子实在不给力,自己就是那么心底一爽、狠蹬了几脚,结果“嘎巴”一声,左脚的车脚蹬子居然一下掉了下来,忙不迭地下车子一看,得,用力过猛,里面的轴承坏了,左车蹬子直接就被蹬下来了。
幸好这里离那个卖自行车的地方并不算太远,没办法,林宇推着车子又回去了,费了好一番口舌,人家才同意给换一个新脚蹬子,不过他得掏工费和件儿钱——前题是,这不是车子质量问题,而是人为操作不当的问题。
那个卖车的大姐很是气愤地拿着那个已经弯掉变形了的脚蹬杆质问林宇,“这分明就是超过车子承受能力的外力因素造成的脚蹬轴承问题,你也好意思来找我们来?就算再售后三包也不是这么包法儿啊。”
林宇登时败退,交了五十块钱落荒而逃。
摸了摸兜,去了买衣服还有买车子的钱,还剩下不到一千块,多少让他有些郁闷。
毕竟,晚上小燕子还要请他吃饭呢,可就算请他吃饭,他也总不能让人家小姑娘花钱吧?那多没面子啊?况且还是爷爷奶奶预定的儿媳妇,他总得给爷爷奶奶点儿面子吧?
摸了摸口袋里那薄薄的一层,林宇长吁短叹,真心希望明天上班后天就能领到工资。
他倒不是那么爱财的人,但人在这个社会里走,钱这个东西也是不可或缺的了。俗话说得好,一分钱憋倒一个英雄汉。
其实像他这样的人,真要想发财,恐怕会有一千种一万种办法,只不过林宇并屑于那样去做,因为他喜欢平衡。
他深深地知道,像自己这样的人,如果真要在这个社会中肆无忌惮地横行起来,那该会造成怎样可怕的一种灾难。
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所以,除非被逼到了墙角,否则他从来不会显现这种能力,更不会用这种能力去赚钱。
因为这种能力一旦真正暴露出来,打破了社会中全都是普通人的那种平衡,会引来多大的麻烦和后果,他也无法预料。就如同那天从赵光头手里抢来的钱,现在想一想,就有些没意思了,干一次行,干两次的话就明显是欺负人了——就算是好人欺负坏人,本质也是一种恃强凌弱,那也是打破平衡的一种体现了。
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别那么张扬的好,低调一些,做一个有喜有悲有欢有乐有愁有苦恼的普通人,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了。
所以,大多数时候,林宇还是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人来对待的,用普通人的眼光来看世界,用普通人的方法来对待自己正在遭遇到的一切。
或许,只有这样浑然忘我,才算是真正的入世,才算是真正另外一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