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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魔传-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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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着马车在这崎岖不平的坡道之上剧烈地颠簸着。

嫣儿揉揉腥睡的双眸,睁眼看到还在赶路,就又继续闭眼小睡起来。

“辰夕,我想去凤雏找一样东西给你用。”嫣儿握着辰夕的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仍未恢复正常的御辰夕,“你想知道是什么东西吗?”

嫣儿正要告诉辰夕呢,那多事的马夫又用他的喑哑嗓音来插话了:“哈哈,小姑娘早在上车的时候就跟老夫说喽,她是想去凤雏找一样附魔的武器装备给你个小伙子用,那凤雏的附魔师啊,架子可大喽,一般人还真请不动他们,他们凭借着一身闻名天下的附魔法术——可以将魔兽脑中的魔核以及妖物心中的灵珠同各种武器、防具糅合起来,再得到一个可以大幅度提升武器攻击力、防具坚韧度的神奇效果!他们的地位可比那楼兰都城里边打铁的师父都要高出好多……”

此话不假,能够修炼附魔法术的人,天生需要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并且可以将两种属性的元素运用自如。但凡西域大陆,光是让自己的身体天生具备某样属性都已经非常稀罕,大概便是万里挑一的几率;让自己身体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概率便更加渺茫,这也是与生俱来的事情,在这种事情之上,谁都无法逆天改命,传言就是那高高在上的神明,也都是只能持着顺其自然的态度应对。

然而,即使拥有着奇材的天赋——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却只能说是“拥有了修炼成为附魔师的最低资格”而已,想要成为附魔师,用自己手中的魔核、灵珠给各种装备、防具顺利附魔,还需要具备可以熟练操控灵力的能力。而关于这一方面,世间也是毫无捷径可走,只能一步一步地修炼罢了,在灵力众多等级的区分中,只有灵力三阶的“灵聚”,方才初次具备操纵自己身体属性元素的能力。

也有人穷极一生,连那灵力一阶“灵宿”的边缘都够不着。更别提要修炼成附魔师了……

也就是说,想要成为一个更加出色的附魔师,不仅需要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还要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在茫茫人海中抵达三阶灵聚的水平。很多人都是在灵力修为这一方面缺乏天赋,从而白白浪费掉了自己双属性体质的绝世天资。

最后,如果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并且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可以在有生之年突破灵力三阶“灵聚”瓶颈的话。在成为一名出色的附魔师之前,那还需要最后一样必要因素,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样因素——财富雄厚!虽然附魔材料是由客户提供,但因为附魔师所用的附魔卷轴也是极为稀罕,一般由高级附魔师钻研出来的全新附魔卷轴都要好几万的银子,若是上古遗传下来的附魔卷轴,那就更是天价之宝了!

凤雏城有个附魔公会,想要成为附魔公会的会员乃至于学生,没有个百万身家也是休想。

“……”辰夕没有说话,满脑子都是他对青江茶馆未来那些宏图大业的构思,满脑子都是青江众人跟自己相处的日常记忆,以及三娘将自己含辛茹苦养大成人的点点滴滴。

因为没人跟那马夫搭话,马夫就一边赶着马儿,一边又“巴扎扎”抽了几口大烟,脸上洋溢着一种另类的骄傲,继续喃喃说:“楼兰都城土生土长的孩子们真是穷极一生都不知道原来这城外边还有许许多多充满传奇色彩的奇人怪事……”

老马夫话没说完,突然就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忙回头询问:“噢,不对,小姑娘好像对灵力之类也懂得不少,你是外地人吧?或者说你是离开过楼兰都城的本地人?”

“不是,我是从南越过来的,郡主让我过来楼兰抓御辰夕回去,喏,就是这个小魔头。”嫣儿伸手指着御辰夕,一边用着平白无奇的口吻说出这些话来的时候,却让那马夫吓出了一身冷汗。

老人今天一早出来赶马的时候,就听说那青江原本风骚浪荡的御辰夕手段也是极其残忍,杀害衙门几位官爷不说,还到贫民窑杀死了好多男人老人,就是小孩都不肯放过,那里的妇女们更是饱受他禽兽不如的各种凌辱!听说那贫民窑的男人们操着家伙杀上青江时候,还被那御辰夕雇人给统统打了回去。

老马夫只想道:这样无法无天的暴涙之徒,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又听说那御辰夕还挟持了秦家的副将军秦广义,最后自己落得个灭门抄斩的下场!也有人说辰夕是挟持秦广义带着茶馆的男女老少一起离开楼兰的,并没有惨遭灭门那么严重。但那些屁话鬼才相信,能从楼兰都城那样天衣无缝的包围圈里逃出生门,简直就比登天还难!而且秦广义身为秦军的副将,没有几把刷子怎么能行,就凭御辰夕那种没有经过武学熏陶、又饱受市井流氓同化的纨绔子弟也想挟持秦广义那样的大人物?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老马夫再细细思索:难怪这家伙满身都是血污,原来是他昨晚杀人的时候溅上去的,可为什么刚才秦家的骑兵经过这里的时候都没认出他来呢……

老马夫悄悄地侧过脸去,偷瞄辰夕的脸目一眼,暗道:难怪认不出来,原来满脸是血,看上去都面目全非了,那小姑娘难不成是什么小国派来的捕快,专门捉拿他回去处刑的?

但老马夫又瞅见嫣儿根本都没有给辰夕双手双脚上锁什么的,不由得满脑生疑。

老马夫又怕辰夕会杀他灭口,就假装不认识御辰夕,装作没听说过这名字,只是头也不回地憨憨堆笑道:“南越,南越是个好地方……”却发现自己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了,南越那个地名他根本连听都没听过,现在说“是个好地方”也只不过是想赶紧绕开话题而已。

“你知道我们的国家吗?喵呜——”嫣儿突然兴奋地一下子坐起身来,忍不住发出一声猫咪嗷叫,同时双手朝天做出一个大大的拥抱姿势,“好耶,我又找到一个知道南越的人啦——”

55·凤雏城一战

秦广仁骑在一匹皮肤黝黑的战马之上,两者身上都是装备着重达数百斤的白金盔甲,一柄长达两米开外的银光弯刀被他斜握在右手。

单枪匹马奔驰到紧闭的城门之下,冲着城墙上那些拉弓瞄准自己的士兵们放声咆哮道,“赵破奴,识相点就乖乖地把凤雏城交出来,这里乃是西域大陆楼兰王朝的领土,可不是你们中原人该来的地方!”

面对那数百支牢牢锁定着自己位置的锐利弓箭,秦广仁毫不畏惧,倒展现出一股“天下苍生,舍我其谁”的英雄气概,但现在的局势却并非如此,现在可是秦广仁气势雄浑的数万铁骑军临城下,要赵破奴主动交出城池然后撤军回去他们中原的领土。

这数万铁骑也是秦广仁在短短几天的时间内扩招而来,所以也就没有经过多长时间的专业训练,到这里顶多也是充充人数,给对方施压而已。

秦广仁还得留下一些军兵在楼兰都城那边驻守,免得让其他城池的卫兵过去掠夺他在楼兰的军权。

虽然这楼兰王朝囊括“凤雏、凤凰、莲塘、楼兰”四大城池,还有其余零零落落的小村庄、小乡镇。但四大城池各自的城主都拥有他们独立的卫兵,即使协议上白纸黑字说明是效忠于楼兰王朝,但四大城池之间一直以来却是摩擦不断,虽然并不至于爆发大战,但也是扰得民不聊生。

女皇能力有限,也没办法剥夺其余三城城主的军权,战争不断的城池间,也就只有楼兰这处跟纶月山靠得接近的都城才显得一如往常的平静而已。

而楼兰城城主的军权则是全部交予了女皇一手掌控,再由广仁统帅。城主只负责平民百姓的饮食起居。加上女皇所在的都城离得纶月山十分靠近,纶月山又是群雄辈出之地。这样一来,倒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楼兰都城向其他三城施加的震慑力。

那凤雏的城墙之上。

赵破奴独自斟了满满一杯“醉生梦”,这是凤雏城里的上等美酒,乃是水莲沼泽精心酿制。烈酒穿肠,心神盎然。就在几天前,徐天峰被赵破奴当场斩首,因为赵破奴当时怀疑那徐天峰便是秦广仁派来充当密探的。

天底下可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当初徐天峰煽动自己亲自前往水莲沼泽时候,收兵回来就发现军营粮仓惨遭突袭了。军仓的粮草全被敌人一把火杀个精光。军人们缺乏了维持生命的粮食,还得日日夜夜保持警戒,以防那楼兰大军再度突袭。久而久之就都变得无精打采,四肢乏力了。

现在破奴能做的,只是尽力抚平凤雏城内的百姓民心,毕竟他们现在搜刮的粮草可都是城里老百姓的,原本还以为可以彻彻底底地统治这座城池,没想到现在还遭得民怨载道,即使这些平民碍于自己的权力不敢声张,但破奴却是知道的。之前可以轻松夺下这座城池,还是因为这里贪官污吏猖獗昏庸的缘故。

赵破奴觉得徐天峰那一计用得可真巧妙,烧掉军资,再让自己回去镇压百姓,夺取百姓的粮草。让自己最后既降低了士气,又失去了民心。就等那楼兰秦军气势赳赳地前来夺城了。

而赵破奴此刻听闻着城下秦广仁的叫骂,内心里虽然十分的不畅,但他还得继续忍耐着,他在等,等一个人,以及他的一万大军。

前些天就有信使传来急讯,说王恢在车师国里与众多原属车师王的部将侃侃而谈——说他们若是归顺于大汉皇朝,则千秋万代都再无后顾之忧,大汉皇朝乃是全天下最为强盛的一方大国,也不像车师国的楼兰盟友,一遭危险东南飞,弃他们车师于不管不顾。

王恢又大谈归顺大汉或者结盟楼兰两者之间的权衡利弊,这才说服了许多部将,那些部将带上他们原本的兵力,再在民间广发征兵帖,这才招到了一万人众那么多的军力。

然而,那信使前些天就说王恢已经率领一万大军赶过来,准备与自己的兵力汇合然后双双南下直夺楼兰了。可这许多天过去了,王恢人没等到,倒是那楼兰秦军自己先挥旗杀将过来了。

也不知道王恢那边是不是遭了什么埋伏,这些天来,破奴派去车师的信使统统都是有去无返的。

“将军,现在真的是个大好机会啊!我们何不干脆一箭将那秦广仁射死在地,等他们士气大降了,我们再冲出城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将军,此时不动,又待何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王恢将军又久久未见来到,恐怕……恐怕……”

许多校尉在台下列队,跪地请求。

赵破奴这才冷冷的一笑,笑中却分明透露出一丝悲凉之色。

破奴慢慢放下那一杯“醉生梦”,一挥衣袖,大气凛然道:“拿我的战甲过来。”

“将军,我们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为何偏要赴这个险呢?万一,万一您有个……”

“你是说我敌不过秦广仁吗?”赵破奴伸手拿过侍卫呈上来的兽霆弯刀,反复掂量,这是一柄由凤雏高级附魔师“银目”梓杰倾力打造的绝世好刀。

那附魔师坦言此刀乃是用雷兽那坚不可摧的骨骼与绝世罕见的乌金矿(因为属于西域大陆稀有矿藏,因而珍稀无比,寓意黑暗世界里沉睡之王)历经七七四十九天,承雷风暴雨之淬炼,奉日沐月浴之精华打造而成。再将雷兽心脏处的雷灵珠取出,通过附魔的法术镶嵌到那采用雷兽獠牙制成的刀柄之中。让蕴藏着了雷兽源源不尽的雷电元素充斥着刀柄刀身。四米多长的刀身,一米多长的刀柄,弯月形刀锋锐利无常。

凡人一眼望去,脸上尽是震撼之色。

传言刀锋一出,必将雷霆大作,闪电化作猛兽形态,瞬间自天穹扑落,将敌方吞噬得骨灰不剩!那冰凉阴寒的刀柄,让破奴握在手心时候,右手都忍不住一阵寒颤。

凤雏城内的高级附魔师亲自打造的宝刀,的确非同凡响。

赵破奴将其掂量完毕,随后就把它一手按在桌上。再穿上一套跟城门之下那秦广仁所穿相差无异的白金盔甲,朗声一笑,同时操起兽霆弯刀:“宝刀配好甲,想不到这凤雏城内的宝物还挺多。”

有部下却担心劝说道,“将军,那城里的附魔师以前还跟原先的政府有所勾结,难说他们会不会存有叛逆之心啊,若是用上他们赠与的武器与盔甲,恐怕……”

“是啊,且这天地之间哪里来的什么雷兽妖怪啊,那什么附魔师摆明就是在吹牛,在蛊惑人心……”

赵破奴心烦意乱地将兽霆弯刀斜提在手,那沉甸甸的分量通过双腿传到地板之上,居然还在地板上压出来道道裂缝!

“你们的意思是说本将的心智早已经被他蛊惑?”赵破奴满脸不屑地付之一笑,“那你们倒是说说,若是将那秦广仁当场射死,待会又让何人去当前锋,头一个出城抗敌?”

“这几天来逃出城外的人应该不少吧?我们区区几千将士难道还奢望在他数万铁骑当前以少胜多?”赵破奴问出这些话来的时候,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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