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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纨绔少爷-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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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二人同时侧目看了看天色,随即很有默契的互视一眼,齐声干笑道:“对对对,进宫,进宫……”

进宫的路上方铮才明白,原来胖子是代表女方的家长出来迎接新郎的,众多的皇子皇女中,只有胖子和长平是同父同母,所以代表女方家长的任务便理所当然的落到了他头上。

拜见了一脸喜色的皇上,令人送上了纳征六礼和各色琳琅满目的聘礼,在宽敞的大殿中一字排开,——包括那只冒充大雁的鸭子。

皇上穿着一身崭新的龙袍,捋着胡须,早已笑得眉眼不见。皇族的人都聚在了一起,太子,泰王,胖子,甚至是长乐小公主,还有不少礼部的官员,负责司礼的太监等等,不管喜欢或不喜欢方铮,在皇上面前,他们都露出了笑脸,含笑注视着这位新加入皇室家族的年轻人。

皇上旁边坐着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面带微笑的看着方铮,眼中流露出对晚辈的疼爱和欣赏,方铮脑子稍稍一转,便想到此妇人可能便是胖子和长平的生母,李贵妃了。

哇卡卡,丈母娘啊!

方铮心头一惊,来自前世的他,虽说没结过婚,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名叫丈母娘的可怕生物,此生物在女婿与女儿之间兴风作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从谈恋爱一直到谈婚论嫁,男方的家庭,工作,出身,一直到结婚的彩礼,聘金,金银首饰,甚至包括婚后女儿与女婿的房事,收入,等等等等,这一切的背后,丈母娘的影子在其中若隐若现,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神通非常广大……

这位丈母娘一定要巴结好!方铮确定了李贵妃的身份后,脑中飞快的做了这个决定。在他心里,对皇上倒是不怎么敬畏,甚至有时候都不怕得罪皇上,但是对这位含笑不语的丈母娘,却有着深深的忌惮。若不跟她处好关系,以后他与长平的日子可不好过。

其实方铮的担心倒是完全多余的,他是受了前世社会环境的荼毒,如今是古代,古人讲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子出嫁从夫,以后便是夫家的人了,就算是在皇家,如果夫妻之间相处不是特别的不和睦,娘家一般都不会过问的。

紧接着,方了生平最高级别的谄媚笑脸着腰,朝李贵妃笑拜见岳母大人,愿岳母大人身体康健,福寿万年,今年三十八,明年一十八,皇上见了笑哈哈,六宫粉黛无颜色,大伙都把您来夸,若问深宫谁最美数您是一枝花……”

一段临时起兴的数来宝李贵妃拍得花枝乱颤,软软的倒在皇上的肩上,不停的擦着笑出来的泪花,喘着气道:“皇上……咱们这位女婿的嘴可真甜,您将宓儿交给他真是英明得紧……”

方铮仍然谄媚的笑着,眼神坦然的迎着皇上和胖子笃清,以及宫内众多的太监宫女们万分鄙夷的目光,心中的得意无法言表。哼哼,尽情的鄙视我吧,丈母娘的威力你们知道个屁!不把她哄好了,我以后能省心吗?

尽管是大喜的日子皇上仍忍不住重重一哼,这小子吃错药了?以前对朕都没这么讨好过为何对岳母却如此巴结?

按下心中酸溜溜的感觉,皇上沉着脸道:“方铮的宓儿今日起便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待她从小未受过什么委屈,若让朕知道你待她不好,哼!小心你的项上……”

“皇上!今儿是大的日子,不要总说杀呀杀的,多不吉利!”李贵妃娇嗔着打断了皇上的话。方铮的那番下了苦功的马屁,很快便收到了投桃报李的效果。

“咳咳……曹公公。”

“老奴在。”曹公公恭敬的站出来。

“取答婚书来。”上吩咐道。

清了清嗓子,皇上徐徐开了女方的答婚书,表情略显严肃的念道:“……族望非高,声猷弗兢,猥蒙谦眷,屡致勤诚,爰稽合姓之文,将卜宜家之庆……”

“嘎,……”突兀的叫声打断了皇上抑扬顿挫的声音。

方铮一惊,冷汗冒了出来。不是吧老?这个时候别玩我啊!

“什么声音?”皇上皱着眉道,众的目光四处巡弋,一无所得。

“……呃,没什么,可能是微臣肚子不太舒服,故作此鸣,……皇上您继续。”方铮堆着笑赶紧解释道。

皇上瞪了他一眼,继续念道:“……以颐第二女周宓,年已及~,义当有适,特枉缄题之,及俾交秦晋之欢,仰以深诚,敢言非偶……”

“噶,噶……”

这回众人终于发现噪音的来源了。

将答婚书搁在托盘中,皇上走上前去,仔细打量着关在笼子里的奇怪生物。

“这是……”皇上皱着眉,仿佛陷入了思考。

方铮擦着前赴后继的冷汗,赶紧陪笑道:“……大雁,大白雁。”

皇上仍未释怀,皱眉道:“这只白雁……”

“新品种,最新的品种,雁鸭杂交……”方铮觉得背后湿漉漉的。

仿佛为了证明方铮所说的话似的,笼中的鸭子非常争气的扑扇了两下翅膀,高兴的附和了两声:“噶,噶……”

为了冒充白雁,方铮将鸭子在面粉堆里滚了两圈,现在显现出了后遗症。鸭子的翅膀一扑扇,笼外三尺范围内,顿时被一片白茫茫的面粉雾所笼罩。

完了!方铮一脸惨然的闭上眼。盗版永远是盗版,再怎么逼真,跟正版也没得比,正如“邪不胜正”的道理一样。

假装没看见众人满头满脸的面粉,方铮仍陪着笑,嘴硬道:“……新品种的大雁,有掉毛的毛病,但它的本质仍然是一只大白雁……”

皇上浓眉一竖,便待发怒,环顾了一眼莫名其妙的众人,终于忍住了,似笑非笑的看了方铮一眼,取过托盘上的答婚书,哼了一声后,继续念着,只是速度加快了许多。

接下来便是一系列的宫廷礼仪。

皇族嫁女,自然比民间多了许多规矩,方铮迷迷糊糊的任凭负责司礼的太监摆弄着,最后不记得自己磕了多少头,听了多少废话,见了多少皇族的亲戚,到最后感觉自己快挂了时,繁琐的宫廷礼仪终于结束了。

以胖子和泰王为首,一群人簇拥着方铮来到了长平所住的宫殿之外,门外一队英姿飒爽的娘子军全副武装的守在门口,见方铮等一群人闹哄哄的走来,为首的女侍卫统领高举着右手,娇脆的叫道:“新郎止步!”

………………………………以下不算字数……………………………

本以为两章能写完大婚的,结果我发现自己深深的错了!

本书中婚礼的过程与古代真正的婚礼略有不同,严格说来,婚礼的六个步骤是不可能在一天内完成的,而且皇帝嫁女,皇帝是不能亲自出面的。

我这样写也是为了行文方便,精于此道的朋友就别深究了,一笑而过吧。

第一百七十六章 大婚(下)

侍卫们穿着一身崭新的禁军制服,不知是为了行动方为了突出身材,制服设计得很紧身,将她们胸前的两团柔软之处衬托得挺拔高耸。英姿勃发之中,又平添了几分女人的妩媚。

方铮与胖子互视一眼,不怀好意的嘿嘿笑了起来。长平嫁给他,这些女侍卫大概也要陪嫁的吧?说实话,方铮打她们的主意不是一天两天,如果她们的职责除了保护他与公主的安全之外,还兼职通房暖被,啧啧,眼前这几十名环肥燕瘦,各具风情的娘子军们,岂不是得让自己精尽人亡?长平的这笔嫁妆很是丰厚啊。

方铮摸着下巴YY了许久,脸上挂着淫荡的笑容,嘴里喃喃道:“……太多了,吃不消。”

胖子适时凑过来:“不如分我几个,我也需要人保护……”这个无耻的胖子打她们的主意恐怕也不止一天两天了。

方铮断然拒绝:“全是我的,撑死也不给你!”

众人楞楞的看郎官目光猥琐的盯着众女侍卫们,嘴里喃喃自语,时乐时愁,不知在念叨着什么。

女侍卫统领皱了皱眉,走台阶,娇声喊道:“新郎官,新郎官!”

方铮回过神,见这位侍卫统领大概二十出头的样子,皓齿星眸,清秀可人,方铮赶紧上前两步,拱手笑道:“这位姐姐有何吩咐?”

侍卫统领笑了笑:“今日大喜之日,闻新郎官文才出众,若想进得这扇门迎娶公主,当须作一首催妆诗才是。”

众女侍卫格格娇笑数,齐声道:“正是!”

方铮傻眼了。回头一望。见子。泰王还有一众官员正含笑看着他。方铮凑到胖子面前着牙低声问道:“……我文才出众?哪个王八蛋告诉她地?”

“不是我。”胖子急忙摇头否认。

封建社会陋习实在太多了。结婚就结婚嘛。还弄个催妆诗出来。若两口子都是文盲怎么办?一个在门外大声说。今天地米又涨价了紧地吧。别瞎耽误工夫了。另一个在门内急忙回应。是吗?那可不得了。让开让开。赶紧拜堂然后买米去!

这样多温馨呀!一听就知道两口子都是过日子地人。

今天让方铮挠头地事情太多了。催妆诗。我该作一首什么呢?或者说该剽窃谁地呢?

山下一群鹅。这首肯定不行。不够严肃;蓬门今始为君开。这首也不行庭广众之下。太流氓了;隔江犹唱后庭花……咳。怎么老这么不着调呢?

众人眼巴巴的瞅着方铮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摇头,正等得不耐烦时,方铮清了清嗓子哦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云想衣裳花想容……”胖子反复沉吟着这句诗着两眼一亮,大赞道:“好诗诗呀!方兄果然高才!”

众人纷纷附和,女侍卫们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方铮骚意十足的一笑,朝女侍卫们拱了拱手。这首诗是李白巨巨为杨贵妃所作,能不好吗?

众人见方铮的催妆诗也作过了,纷纷起哄道:“公主出来!公主出来!”

女侍卫们含笑互视一眼,一齐让开身形。

大殿正中,身着华服的长平静静的站着,嘴角噙着淡淡的笑,眼中含着化开的浓情,每一丝每一偻都萦绕在方铮身上,欲理还乱。

众人赞叹的目光中,长平的俏脸禁不住羞红滚烫,看着眼前一身吉服,嬉皮笑脸毫不正经的方铮,心中却又忽然有一种幸福得想流泪的冲动。

多少日子的期盼神伤,她终于圆了心中的夙愿,从今日起,她便是这个男人的妻子了。

她一直都知道,她的丈夫不是个完美的人,在太多人眼里,方铮这个人懦弱,胆小,贪财,好色,甚至无耻,卑鄙……

但只有她知道,她的丈夫骨子里是个真正的男人,他有他的做人原则,别人对他的诽谤甚至是讥讽,他从未放在心上,他在意的,是他身边的亲人,他的朋友,他像一棵并不强壮的小树,尽管弱小,但他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他身边的人提供着一片小小的树荫,遮风挡雨……

从能仁寺外,他独自面对几十个混混,给她争取时间逃命时,长平便立下了宏愿,此生只愿嫁作方家妇,时至今日,这个愿望终于得偿了。

想到这里,长平的眼眶变得湿润,这是自己追求争取来的幸福啊,若非自己放下公主的架子,改掉刁蛮的性格,苦苦追逐,为他哭,为他笑,为他受委屈,以这没良心的性子,他又怎会心甘情愿的娶一个脾气并不算太好的公主?

在宫女的搀扶下,长平头戴凤冠,身披霞衣,身形袅娜,款款走向方铮。

方铮咧开嘴笑了,笑得很大声。

称王称霸算什么?富贵荣华算什么?找个好老婆过日子才是正经。前世的老爸老妈,你们瞧瞧,儿子我穿越之后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我娶了公主做老婆,这份能耐一般人有吗?

在众人的注视下,方铮大步流星,跨上迎亲的高头大马,望着愕然的众人,和深情款款的长平,大手狠狠在空中挥舞了一下,朝着长平大笑道:“哈哈哈哈!走!赶紧的,上车,拜堂,洞房,来年给我生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众人石化:“…………”

……………………………………………………………………………………………

长平登上了凤辇,方铮在前骑着马,一行人乱哄哄的笑闹着出了宫门。

喜庆的鞭炮声中,迎亲的队伍喜气洋洋的往方府行去,锣鼓唢呐震天响,城里的百姓们这时也都终于知道是何人成亲了,纷纷走上街头,围在方铮的坐骑边向他道喜。如今方铮在京城的名气可谓如日中天,百姓心念着他的好,向他道喜也是发自真心。

方铮一路笑得嘴都快裂开了住的拱手朝大街两旁的百姓们回礼,心中忍不住得意洋洋,当新郎官迎亲的滋味,跟脖子上挂块牌子游街的滋味,性质果然不太一样。

队伍行到花市大街围观的百姓们越聚越多,道路已被百姓们堵得严严实实,队伍半分都移动不得。

杨着汗赶到方铮面前,急促道:“方大人,这样下去误就误了吉时了,得想个法子请百姓们让开才是。”

方铮悚然一惊,对啊代讲究吉日吉时,误了拜堂的吉时,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现在天已完全黑了,不能再耽误了。

这样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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