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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自传 作者:老舍-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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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内,学院里清静极了,只有图书馆还开着,读书的人可也并不甚多。我的《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与《二马》,大部分是在这里写的,因为这里清静啊。那时候,学院是在伦敦城里。四外有好几个火车站,按说必定很乱,可是在学院里并听不到什么声音。图书馆靠街,可是正对着一块空地,有些花木,像个小公园。读完了书,到这个小公园去坐一下,倒也方便。现在,据说这个学院已搬到大学里去,图书馆与课室——一个友人来信这么说——相距很远,所以馆里更清静了。哼,希望多咱有机会再到伦敦去,再在这图书馆里写上两本小说!

五、写小说

  二十七岁出国。为学英文,所以念小说,可是还没想起来写作。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半年后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从十四岁就不住在家里,此处所谓“想家”实在是想在国内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过去的,想起来便象一些图画,大概那色彩不甚浓厚的根本就想不起来了。这些图画常在心中来往,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使我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的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想拿笔了。

《老张的哲学》

  但是,在拿笔以前,我总得有些画稿子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上有小说作法这类的书,怎办呢?对中国的小说我读过唐人小说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对外国小说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东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梦话。后来居上,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管它像样不像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 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这就决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张的哲学》的形式。

  形式是这样决定的;内容呢,在人物与事实上我想起什么就写什么,简直没有个中心;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搁在今天写,实在够写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的叫作“哲学”。哲学!现在我认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个热心的朋友,而不能给人以高明的建议。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作为我判断一切的准则。在一方面,这使我的笔下常常带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见解总是平凡。

  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有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是我不彻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爱憎判断。这种矛盾是出于我个人的性格与环境。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楞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还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

  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全否认这个。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于救世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一些,尚无大毛病。不过这两种人说我讨厌,我不便为自己辩护,可也不便马上抽自己几个嘴巴。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

  大概最讨厌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耍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耍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或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张的陈述。适可而止;好不容易。

  写成此书,大概费了一年的工夫。闲着就写点,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长到一年;若是一气写下,本来不需要这么多的时间。写的时候是用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钢笔横书,写得不甚整齐。这些小事足以证明我没有大吹大擂的通电全国——我在著作;还是那句话,我只是写着玩。写完了,许地山兄来到伦敦;一块儿谈得没有什么好题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给他念两段。他没给我什么批评,只顾了笑。后来,他说寄到国内去吧。我倒还没有这个勇气;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诉我哪点应当改正,我自然闻不见自己的脚臭;于是马马虎虎就寄给了郑西谛兄——并没挂号,就那么卷了一卷扔在邮局。两三个月后,《小说月报》居然把它登载出来。我到中国饭馆吃了顿“杂碎”,作为犒赏三军。

《赵子曰》

  我只知道《老张的哲学》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和登完之后由文学研究会出单行本。自己的作品用铅字印出来总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觉得高兴。《赵子曰》便是这点高兴的结果。我知道“老张”很可笑,很生动;好了,照样再写一本就是了。于是我就开始写《赵子曰》。

  材料自然得换一换:“老张”是讲些中年人们,那么这次该换些年轻的了。写法可是不用改,把心中记得的人与事编排到一处就行。“老张”是揭发社会上那些我所知道的人与事,“老赵”是描写一群学生。不管是谁与什么吧,反正要写得好笑好玩;一回吃出甜头,当然想再吃;所以这两本东西是同窝的一对小动物。

  可是,这并不完全正确。怎么说呢?“老张”中的人多半是我亲眼看见的,其中的事多半是我亲身参加过的;因此,书中的人与事才那么拥挤纷乱;专凭想象是不会来得这么方便的。这自然不是说,此书中的人物都可以——的指出,“老张”是谁谁,“老李”是某某。不,绝不是!所谓“真”,不过是大致的说,人与事都有个影子,而不是与我所写的完全一样。它是我记忆中的一个百货店,换了东家与字号,即使还卖那些旧货,也另经摆列过了。其中顶坏的角色也许长得像我所最敬爱的人;就是叫我自己去分析,恐怕也没法作到一个萝卜一个坑儿。不论怎样吧,为省事起见,我们暂且笼统的说“老张”中的人与事多半是真实的。赶到写《赵子曰》的时节,本想还照方抓一剂,可是材料并不这么方便了。所以只换换材料的话不完全正确。这就是说:在动机上相同,而在执行时因事实的困难使它们不一样了。

  在写“老张”以前,我已作过六年事,接触的多半是与我年岁相同的中年人。我虽没想到去写小说,可是时机一到,这六年中的经验自然是极有用的。这成全了“老张”,但委屈了《赵子曰》,因为我在一方面离开学生生活已六七年,而在另一方面这六七年中的学生已和我作学生时候的情形大不相同了,即使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学校生活也无补于事。我在“招待学员”的公寓里住过,我也极同情于学生们的热烈与活动,可是我不能完全把自己当作个学生,于是我在解放与自由的声浪中,在严重而混乱的场面中,找到了笑料,看出了缝子。在今天想起来,我之立在“五四”运动外面使我的思想吃了极大的亏,《赵子曰》便是个明证,它不鼓舞,而在轻搔新人物的痒痒肉!

  有了这点说明,就晓得这两本书的所以不同了。“老张”中事实多,想象少;《赵子曰》中想象多,事实少。“老张”中纵有极讨厌的地方,究竟是与真实相距不远;有时候把一件很好的事描写得不堪,那多半是文字的毛病;文字把我拉了走,我收不住脚。至于《赵子曰》,简直没多少事实,而只有些可笑的体态,像些滑稽舞。小学生看了能跳着脚笑,它的长处止于此!我并不是幽默完又后悔;真的,真正的幽默确不是这样,现在我知道了,虽然还是眼高手低。

  此中的人物只有一两位有个真的影子,多数的是临时想起来的;好的坏的都是理想的,而且是个中年人的理想,虽然我那时候还未到三十岁,我自幼贫穷,作事又很早,我的理想永远不和目前的事实相距很远,假如使我设想一个地上乐园,大概也和那初民的满地流蜜,河里都是鲜鱼的梦差不多。穷人的空想大概离不开肉馅馒头,我就是如此。明乎此,才能明白我为什么有说有笑,好讽刺而并没有绝高的见解。因为穷,所以作事早;作事早,碰的钉子就特别的多;不久,就成了中年人的样子。不应当如此,但事实上已经如此,除了酸笑还有什么办法呢?!

  前面已经提过,在立意上,《赵子曰》与“老张”是鲁卫之政,所以《赵子曰》的文字还是——往好里说——很挺拔利落。往坏里说呢,“老张”所有的讨厌,“老赵”一点也没减少。可是,在结构上,从《赵子曰》起,一步一步的确是有了进步,因为我读的东西多了。《赵子曰》已比“老张”显着紧凑了许多。

  这本书里只有一个女角,而且始终没露面。我怕写女人;平常日子见着女人也老觉得拘束。在我读书的时候,男女还不能同校;在我作事的时候,终日与些中年人在一处,自然要假装出稳重。我没机会交女友,也似乎以此为荣。在后来的作品中虽然有女角,大概都是我心中想出来的,而加上一些我所看到的女人的举动与姿态;设若有人问我:女子真是这样么?我没法不摇头,假如我不愿撒谎的话。《赵子曰》中的女子没露面,是我最诚实的地方。

  这本书仍然是用极贱的“练习簿”写的,也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工夫。写完,我交给宁恩承兄先读一遍,看看有什么错儿;他笑得把盐当作了糖,放到茶里,在吃早饭的时候。

《二马》

  《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

  《二马》中的细腻处是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找不到的,“张”与“赵”中的泼辣恣肆处从《二马》以后可是也不多见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随着年纪而往稳健里走,可是文字的风格差不多是“晚节渐于诗律细”的。读与作的经验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个人愿意这样与否。

  《二马》在一开首便把故事最后的一幕提出来,就是这“求细”的证明:先有了结局,自然是对故事的全盘设计已有了个大概,不能再信口开河。可是这还不十分正确;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像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逃走以后的事。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像尾巴,在原来的计划中本是“腰眼儿”。为什么把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跌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来,以免心中老存着块病。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是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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