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刂尽分校⑾至肆狡暾摹恫茜舸罚庠谧柿隙倘钡那榭鱿拢皇匾姆⑾帧S凇吨尽访魅芳窃夭茜舻牡诙咏胁苄な抵苋瓴目贾な钦返模惶啤吨尽酚小八镲J,字孚若”、“,字昂友”的记载,补上了过去曹颙和曹有名无字的缺佚③《曹雪芹家世新考》第315至第322页。。曹颙的“颙”宇来自《易·观卦》:“盥而不荐,有孚颙若。”所以名颙,字孚若,和曹寅字子清取自《尚书·舜典》“夙夜惟寅,直哉惟清”,在用法上是一致的。曹字昂友,略同于元代画家赵孟的字子昂,因力“”、“俯”音义全同,“昂”又同“仰”,都来自《易·系辞上》的“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③。这是曹家取名字的惯例。冯其庸对曹雪芹家世的研究和考证,是近年来最勤奋成绩最突出的一个,于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有证实之处,也有是正之处。    
    曹寅和明遗民顾景星的关系,始终是考证派红学家的未解之谜,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史事稽年”章引录了张士仅为顾氏《白茅堂集》所作序言后,写道:“如是则景星与寅确属舅甥无疑。然寅母姓孙氏,且辽沈旗人,如何能与蕲州明逸民人士联姻?实不易解。”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上)第299页。后来在《曹雪芹家世生平丛话》中又反复致疑:“他们之间的‘舅甥契谊’,已无疑问,这是因为不但曹寅亲口称顾老为‘舅氏’,就是顾老做诗做文给曹寅,所用的典故,如‘老我形骸秽,多君珠玉如’,如‘李白赠高五诗,谓其价重明月,声动天门,即以赠吾子清’等话,也正都是舅甥的故事。这事就奇了!我至今闹不清,大明蕲州顾氏和大清满洲曹氏,是什么时候、什么缘由而结成姻亲的?”③周汝昌:《曹雪芹家世生平丛话》(六),1962年8月18日《光明日报》。周先生发出呼吁:“诚盼海内博雅,告以原委,借明此段满、汉、朝、野势不相并的两种家族间联姻的掌故,所关或亦匪浅也。”③博雅考订如周汝昌者,尚且徒唤奈何,可见这个问题的难度。其实,邓之诚在《清诗纪事初编》里已经发出了疑问,说曹寅与“南中名士,无不交往,盛有所遗,或为之刻集,唯称顾景星舅氏,为不可解”《清诗纪事初编》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新1版第652页。。    
    顾景星字赤方,号黄公,湖北蕲州人,明朝贡生,与“黄冈二杜”齐名。康熙十八年举博学弘词,顾景星被征入京,称病不试,是个很有气节的明遗民。他是曹寅的舅舅,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康熙三十九年,顾景星弃世十四年之后,曹寅在《舅氏顾赤方先生拥书图记》中对此已直言不讳《楝亭集》下第651至第65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清人别集丛刊”本。。问题在于如何结的姻亲?《红楼梦学刊》1982年第三期刊载的朱淡文的《曹寅小考》一文,专门就这个问题作了探讨,虽不能说已获得全部答案,终于在揭开谜底的道路上跃出了关键性的几步。    
    作者首先根据明末清初的皇子保姆制度的有关规定,比较玄烨、曹玺妻孙氏和曹寅的年龄,确定孙氏不可能是曹寅的生母。玄烨生于顺治十一年,此时入选为保姆的孙氏二十三岁,至二十七岁,即顺治十五年,曹寅已生。则怀曹寅应在顺治十四年,彼时玄烨刚刚三四岁,孙氏不可能出宫,所以她不会是曹寅的生母。事实上,曹寅的生母最迟在康熙十八年的时候即已故去,而这时孙氏还健在。《曹寅小考》通过对顾景星《怀曹子清》一诗用典的考释反证了这一点。《怀曹子清》意在追念康熙十八年南归时与曹寅告别的情景,最后两句是:“深惭路车赠,近苦寒鸿疏。”典出《诗经·秦风·渭阳》:“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按《诗序》的解释,《渭阳》写的是晋文公重耳离秦返晋,他的外甥秦康公送行到渭水,当时康公母已亡,所以诗中包含有“念母之不见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的意思。只有当母亲亡故以后,才能用此“路车”之典。以顾景星的博学,他当然知道此典的用法。所以朱淡文得出结论说:“曹寅生母至迟在康熙十八年已经亡故。孙氏决非曹寅生母,因为当时她好好活着,正在江宁做她的一品夫人。”这一反证,极其有力。如是,则曹寅为顾赤方之妹顾氏所生无疑矣。    
    《曹寅小考》的作者又从顾景星的《先妣李孺人行状》,及顾景星第三子顾昌的《耳提录·神契略》中发现了线索,证明顾景星确有一个家传不载的异母妹,如同秦康公的母亲穆姬是晋文公的异母妹一样。顾家在明末大动乱中,自崇祯十六年开始流亡,先是几乎被张献忠部下所杀,幸免后避居鸿宿洲,不久又徙西塞山,仆婢三四人叛离,父子大病两月。后来到九江,再到江宁,终于回到原籍昆山,这期间,姊、姑先后病死。顺治二年,清兵屠昆山,顾家再次逃亡。接连不断的逃亡生活,失落幼妹是可能的。《小考》的作者认为就是在这一期间,顾景星的妹妹归曹玺了,方式可能是被清兵劫掠,也可能如《红楼梦》里的英莲一样,被拐卖,然后为曹玺收房,还可能如同娇杏,系封肃之流转赠。曹寅生于顺治十五年,假定顾景星的幼妹失落时五岁左右,到顺治十五年合十八九岁,此时生曹寅,在年龄上是相宜的。甚至可以设想,顾景星的这个幼妹,是否为逃难中叛离的三四个仆婢携走?然后被“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的拐子所拐,“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可以想见,此幼妹长大之后,才貌必不寻常;而“读书洞彻古今,负经济才,兼艺能”的曹玺,也一定是个“绝风流人品”,他一定是“破价”买来,先做侍婢,后收房为妾。还可以想见,顾氏和曹玺的感情一定至为和美,孙氏不免耿耿,因此顾氏的早逝说不定与这种妻妾纠葛有一定关联。如果这样,那就和《红楼梦》中英莲的遭遇太相似了。难道曹玺和“平生遭际实堪伤”的顾氏的这段“梦幻情缘”,真的为《红楼梦》的写作从一个侧面提供了故事线索?也许因此之故,英莲才被排在“副册”的第一名,地位在晴雯、袭人以上,似乎格外为作者所重。这真是“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谙则深有趣味”。    
    好了,我原是在向读者介绍朱淡文的《曹寅小考》,不料被她的考证所吸引,不自觉地循其思路推演起来,几乎忘了自己的使命,现在让我们继续介绍。


第二部分:红学与曹学危机中的生机(3)

    《小考》的另一贡献,是对曹寅、曹宣兄弟关系的考证有所深入,解决了曹玺死后,曹寅继任江宁织造,但旋即又受命北上,由桑格行织造职的原因。曹宣生于顺治十七年,生时玄烨已满七岁,第二年就登基了,恰好是孙氏出宫的时候。顾景星《白茅堂全集》只字不及曹宣,可见曹宣不是顾氏所生,而是孙氏所生,寅、宣二人是异母兄弟。这从曹寅很早就到康熙身边当差,曹宣却一直留在曹玺和孙氏身边这点上,也可以得到证实。曹寅是庶长子,这在封建宗法社会是很不利的,但由于他天分高,才能出众,显然曹玺喜欢,康熙也很赏识,故让曹寅承袭父职。曹玺于康熙二十三年六月卒于任所,不久就“奉旨以长子寅仍协理江宁织造事务”。但不知为什么,第二年曹寅又回京师了,直到康熙三十一年,在做了两年苏州织造后,才到江宁任织造职,这期间由桑格行江宁织造职守。结果使红学考证家们猜测纷纷,歧见百出。朱淡文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说:    
    我们推测,事情可能是这样发展的:曹玺一死,康熙有意让曹寅继任,故先命其“协理江宁织造”。但这一任命不会受到孙氏和曹宣的欢迎。当年十一月,康熙南巡至江宁,“亲临其署,抚慰诸孤”,孙氏当有见驾机会。她可以向皇帝提出请求。曹寅是“讲性命之学”的理学家,最重忠孝友于,就奏请康熙更改旨意,让“爱弟”曹宣承继父职。但曹宣年轻缺乏经验,难以当此重任,未获康熙批准。为了照顾孙氏保姆的感情,康熙命资历较深的马桑格任江宁织造暂为过渡。据《历朝八旗杂挡》,桑格十二月初三升江宁织造,似为康熙根据曹家情况当场做出的决定。康熙心中自有成算,先安排曹寅回内务府任职,曹宣“为朝廷管册府”,使兄弟俩各得其所。若千年后再将曹寅外放织造,就与庶子袭职无关了,孙氏和曹宣也无话可说。曹寅忠孝友一箭三雕,岂不妙哉。    
    考证固然靠材料说话,但在有关材料大体具备的情况下,从思路上加以连接,由已知推测未知,是容许的。上述推测显然具有极大的合理性。为增强论证力量,《曹寅小考》举出曹寅奔父丧期间所作的《放愁诗》,指出诗中有“五脏六腑,疮痍未补;芒刺满腹,荼蘖毒苦”的句子,已超出“愁”的范围。甚至曹寅想离家出走,以此来保证“手足辑睦,琴瑟静偕”,或者以求仙学道为却愁之方。    
    这到底是为什么?如果不是母子、兄弟大闹矛盾,曹寅断不会做如是想。而杜芥送曹寅回京任职的《思贤篇》,也透露出消息:“翩翩雍丘王,恐惧承明谒。《种葛》见深衷,《驱车》吐肝膈。”雍丘王曹植的《种葛篇》的“昔为同池鱼,今为商与参”的感慨②《曹植集校注》第314至第315页、40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驱车篇》则要登泰山以求仙②,都是与曹丕的矛盾所致,恰好和曹寅同一心境。更主要的,曹寅、曹宣兄弟不和,康熙完全了解,所以当后来曹颙病故,选择子嗣时,玄烨有“他们弟兄原也不和”的话,说不定就是曹玺死后因继任织造发生矛盾的往事还留在康熙的记忆里。    
    《曹寅小考》对曹寅与顾景星甥舅关系的探讨,对曹寅、曹宣兄弟矛盾的考察,确实前进了一大步,因此不避辞费,做了较详细的介绍。我想以此说明,由于客观材料的限制,考证派红学到一定时期无法不陷入危机,但也并不是走入绝境,如果方法对头,还可以绝处逢生,重新获得某种生机。  这里不妨再举一例。  曹雪芹的卒年,壬午、癸未两说长期对峙,相持不下,经过1962年的会战,仍无结果。但1980年第三期《红楼梦学刊》发表的梅挺秀的《曹雪芹卒年新考》一文,提出了新说。作者认为甲戌本第一回关于雪芹卒年的那段批语是由不同部分组成的,具体说是三条批语,应作如下标点、分段: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第二部分:红学与曹学危机中的生机(4)

    认为甲戌本上的这段脂批由不同部分组成,“今而后”起提行,和前边有所分别,过去就有人提出过。但把“今而后”前面的批语也分解成两部分,以“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单独作一条批语,则是梅挺秀先生的创见。就是说,他认为“壬午除夕”四个字是批语署年,而不是雪芹逝世的时间。    
    过去把这段批语标点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是误断。“壬午除夕”应上属,绝不该下属。实际上,按过去下属的读法,语意上是有毛病的:一会说“哭成此书”,一会又说“书未成”,理解起来确有困难。只不过自从胡适1928年按下属标点以后,人们习以为常,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致使以讹传讹,讼案迭起。现在梅挺秀先生发现了这个问题,我以为是对红学考证的一个贡献。作为旁证,他提出壬午年是畸笏集中批《红楼梦》的一年,庚辰本的第十二至第二十八回,署“壬午”的批语有四十二条之多;而且按记时习惯,有的直接署年月,有的则写季节,如“壬午春”、“壬午季春”、“壬午孟夏”、“壬午夏雨窗”、“壬午孟夏雨窗”、“壬午重阳”、“壬午重阳日”等。那么,“壬午除夕”是批语署年而不是雪芹逝世的时间,应无疑义矣。    
    这样一来,原来卒年两说种种争论不休的问题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就是说,雪芹是卒于乾隆甲申(1764年)年春天,敦诚的《挽曹雪芹》及挽诗的两篇原稿如诗题所标,都作于甲申,是雪芹死后送葬归来就作的。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也是甲申年雪芹死后不久作的,所以诗中有“琴裹坏囊声漠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