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岳村政治-第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行政行为效率十分低下,难以真正承担起国家进行乡村政治经济动员的责任;另一方面,乡镇低层官僚及其在乡村的代理人的“经济人”行为越来越明显,并逐渐形成了经纪体制120。国家又缺乏对其有效的约束,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农民的剥夺越来超重,乡村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也就越来越尖锐,最终使国民政府土崩瓦解。
  1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96页。
  2张厚安、白益华:《中国农村基层建制的历史演变》,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00…105页。
  3《湘谭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615…616页。
  4《湘潭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177…178页。
  5《醴陵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580页。有研究者认为,民国初“县以下的区、甲、牌各级组织形式仅存于法规文献上,各省实际上仍多保存县以下城、镇、乡这一原有结构体制。”(梁开金、贺雪峰:《村级组织制度安排与创新》,红旗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湘乡、湘潭、醴陵的情况并非如此。
  6《衡山县志》,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90、199、200、234页。
  7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256页。
  8参见张厚安、白益华:《中国农村基层建制的历史演变》,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00页。
  9参见《湘潭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108页。
  10《衡山白果周氏六修族谱》,卷7,光齐堂公约买据。
  11孙中山:《三民主义》,《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75页。
  12孙中山:《三民主义》,《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17页。这里的“家族”和“宗族”是有区分的。具体来说,“宗族是‘家庭’的扩充,包括父系同宗的亲属。‘家族’则更由‘宗族’扩充、包括父族、母族、妻族的亲属。‘宗族’为同姓,而‘家族’则未必为同姓,盖(因)包括血亲与姻亲二者(之故)。”(参见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1册,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71页。)
  13《衡山白果周氏六修族谱》,卷2,节录现行法令。
  14参见《湘潭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页。
  15参见《衡山县志》。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36页。
  16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365页。
  17《湖南省衡山县岳北农工会成立宣言》,我们已从衡山县白果镇岳北农工会旧址陈列馆中抄录在本书的附记《衡山调查记事》之中。这四个行动案为:《关于农民生活要如何改良之议决案》,《关于本会对政府态度之议决案》,《关于农村教育之议决案》,《关于农村妇女的生活要如何改良之议决案》。
  18赵效民:《中国土地改革史》(1921…1949),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9页。
  19参见《衡山县志》,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4页。
  20对于岳北农工会的失败,中共第三届第三次中央执行委员会湘区在报告中认为,“由于行动过于激烈,色彩太显露所致。客观方面固由于军阀势力之不可抗,主观方面,是由于同志之不当及执行委员指导不力”。(参见《湖南农民运动资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82页。)
  21邓中夏:《中国农民状况及我们运动的方针》,载《中国青年》1924年1月第13期。
  22李维汉:《湖南革命的出路》,载《战士》周报第41期,1927年4月17日出版。
  23 1925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告农民书》,为全国农民提出了如下最低限度的要求:(一)政府须承认由农民组织的农民协会代替非农民的劣绅所包办的农会;(二)乡村自治机关,应以普通选举法直接选举之,不得由绅士包办;(三)农民协会有会同乡村自治机关议定最高租额及最低谷价之权;(四)由各乡村自治机关动用地方公款办理乡村农民无利借贷局;(五)各乡村须禁止私人积谷居奇;(六)反抗各种苛捐杂税及预征钱粮,应征之钱粮,无论地丁或糟米,均只按照实际市价缴纳,不得征收陋规;(七)中央及地方政府均须专设治河局,政府预算均须指定治河专款不移作别用;(八)由农民协会组织自卫军,并要求政府发给枪弹,以防土匪及兵灾。(见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1…1925),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513页。)
  24《园陵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562页。
  25《长沙县志》,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92页。
  26朱英:《辛亥革命前的农会》,载《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
  27孙中山:《致郑藻如书》,载《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页。
  28见常书红、王先明:《清末农会的兴起和士绅权力功能的变化》,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
  29《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22。
  30苏州市档案馆藏。引自朱英:《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1997年版,第70页。
  31苏州市档案馆藏。转引自朱英:《辛亥革命前的农会》,载《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
  32《宣统三年中国年鉴》第243页。引自朱英《辛亥革命前的农会》,载《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
  33朱英:《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
  34朱英:《辛亥革命前的农会》,载《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
  35《湘乡县志》,湖南出版社1993年版,第649页。
  36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页。
  37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页。
  38 1927年1月23日,湘乡县农民协会宣传部印。
  39《湘潭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页。
  40 1927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农字第9号通告称:“农民协会已经不是一种职业组织,而是以穷苦农民为主干的乡村的政治联盟。因为农民协会,事实上不仅团结了一般农民,包括手工业者、小学教师和小商人,就是一部分脱离大地主影响、而对农会表同情之小地主,也已经联合在农民协会之内。所以农民协会在现时就是乡村中的贫苦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的革命的政治联盟、农民政权。这是农村政权的一个正确形式。”
  41《衡山县志》附录,岳藏书社1994年版,第718页。
  42《长沙县志》,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92页。
  43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3l页。
  44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28页。
  45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l年版,第28页。
  46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页。
  47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24页。
  48参见《衡山县志》,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84页。
  49遗书为“六四岁身首分离,是奇害奇冤奇诬奇诈,只有向阎王一诉;百余里灵魂归去,愿我妻我子我媳我孙,都要报戴天之仇。”(见《衡山县志》,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84页。)
  50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21页。
  51《衡山县志》,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78页。
  52《醴陵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923页。
  53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1…1925),中共中央党校出版1989年版,第125页。
  54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1…1925),中共中央党校出版1989年版,第135页。
  55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1…1925),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51页。
  56赵效民:《中国土地改革史》(1921…1949),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9页。
  57《湘乡县志》,湖南出版社1993年版,第650页。
  58参见《湖南农民运动资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页。
  59林虹:《20世纪中国农民问题》,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
  60《衡山县志》,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7页。
  61《国民政府县组织法》(1928年9月15日),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88…93页。
  62参见胡次威:《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的“新县制”》,载《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200页。
  63《修正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1935年7月19日),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文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7…125页。
  64朱德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12页。
  65按照《湖南各县挨户团章程》规定,湖南省政府以肃清“共匪”保全地方永久安宁为主旨于各县组设挨户团。挨户团分为两种,一为守望,以每正户内住该地之壮年男丁三人抽一五人抽二之方法编组之,但因障碍不能股役者除实贫外应雇人自代。二为常备队,由各守望队选送碗无共党嫌疑疾嗜好并有公正绅民负责担保者编组之,其服役期限为三年,期满后不再被选。(参见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393页。)
  66胡庆均:《两种权力夹缝中的保长》,载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133页。
  6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政治(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20…121页。
  68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政治(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31页。
  69见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20页。
  70我们在五县县志和有关档案资料中均没有发现实施《农民协会组织条例》记载。
  7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85页。
  7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477页。
  7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86页。
  74《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496页。
  75《湘潭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页。
  76《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92页。
  77《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96页。
  78参见郑大华:《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65、71页。
  79《晏阳初全集》第1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246页。
  80关于“乡村教育”与“乡村建设”的区分,中华职业教育社办事部主任江恒源的解释是:乡村教育是在乡村特设机关,认定一般农民生活需要,以实施种种改善农民生活的方法。乡村建设或乡村改进则是就一个农村或数个农村,划成一个适当的区域,依照理想的能实现的预定的计划,用最完善的最经济的方法技术以化导训练本区以内的一切农民,使全区农民整个生活逐渐改进,由自给自足以达于自治,俾完成农村的整个建设。(参见江恒源:《两个名词的解释》,载《农村改进的理论与实际》,生活书店1935年版,第1…6页。)
  81参见胡次威:《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的“新县制”》,载《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195页。
  82《衡山地方自治讲习所同学录》,见衡山县档案馆档案,1全宗,第11卷。
  83《衡山县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