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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惊慌失措变得训练有素、沉着冷静,真正做到“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人不动声色端起他的枪接着往上冲”。如果大家集体度假,完全有实力组团去非洲原始森林探个究竟,什么食人部落,发扬团队精神,三下五除二把部落酋长捉来,然后就地开会讨论怎么个吃法,清蒸还是油炸,刺身还是叉烧。吃得饱饱的,回来以后,用软件画出电子版路线图贴到内部网上,推荐别的部门去。
二〇〇三年初,杜政平收到南加州一所大学的奖学金去念博士学位。他说:“真好笑,我天天开着宝马车去上课。”我听得出他声音里的苦涩,生活中有些圈子实在兜得莫名其妙。
杜政平的学校在洛杉矶,他每隔两三个星期回一次旧金山。杜政平对我很好,记得我喜欢吃什么牌子的酸奶,记得给我带他们学校附近面包房某种很好吃的巧克力面包,记得天天准时打电话来说“晚安”。正当我们开始逐渐习惯婚姻和各自的角色时,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六月的一个周末,我从纽约出差回来,不知是不是在外面吃错了东西,我的手臂上长出一些小小的红水泡,根据经验,那又是过敏反应,我立刻拿出一颗抗过敏药吃下去。
可能是舟车劳顿加上抗过敏药的作用,不到十点钟,我就昏昏沉沉了。那天,杜政平回旧金山,我们做爱之后,他突然问我:“刚才你在想什么?”
“什么?”我迷迷糊糊地问。
他打开台灯,“我是说,刚才,你在想什么?”
“我没想什么。”
“你好像……很不起劲。”
“我累了,坐了六个小时飞机。”
“我也累了啊,开了六个小时车。”
我睁开眼睛,“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咽下一口口水,“也没什么……我刚才看你那么冷淡,以为你想起了他……”
“活见鬼!”我抓起枕头朝他打过去,一面打一面开始流泪,“你冤枉我,你冤枉我,你冤枉我……”
我的眼睛像坏了的水龙头,泪水不住地往外流,夹在眼泪里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你冤枉我”。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委屈:我知道他以为我想起了程明浩才表现冷淡,其实,我刚才什么也没想,真的什么也没想,我只是吃了一粒抗过敏药而已。
他到底还是介意的,因为程明浩是我第一个男人。他或许以为我冷漠的时候是在想程明浩,我热情的时候是把他当成了程明浩,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也并没有完全冤枉我,无论怎么刻意遗忘,回忆中的一个片段常会猝不及防地浮现在眼前:雨夜里,他温柔地抱着我,轻轻解开我胸前的一颗纽扣,手指触到了我的皮肤,犹豫了一下,又轻轻地把纽扣扣了回去,然后摸摸我的头发说‘睡吧’,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动。捧着我的心睡着的男人,我能忘记吗? 花生漫画已经五十年了,史努比有时候也不听话、也会走失,但却总是能摸着回家的路,去找到它的查理·布朗,我呢?
我很想忘记,也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很不巧,这个片段偏偏从记忆的墙缝里漏了下来,能怪我吗? 我哭了整整一夜,毫不怯场,杜政平一个劲地在旁边认错。以前我说过每人身体里都有个孩子,现在我身体里的孩子不知是饿急了还是尿湿了,哇啦哇啦哭个不停,我根本无法控制。真的,不是我想哭,我管不了她。
杜政平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喝下去,接着哭;他又倒来一杯,我又喝下去,接着哭;最后他拿来一整瓶矿泉水,我“咕咚咕咚”灌下半瓶,还是接着哭。好像已经没别的事情可以做,只能哭它个地老天荒。
哭到后来,我的喉咙哑掉,眼泪把床单打湿一大片。杜政平把一条毯子盖在我身上,隔着毯子抱住我,央求我不要哭。
那是一种很苍凉的感觉:你要问我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我会说,就是一条梅西百货买来、二十九块九毛九的毯子的厚度。
快天亮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穿上衣服出去了。
孟姜女用眼泪淹倒八百里长城为了寻找一个男人,现在我用眼泪活生生把一个男人淹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跟她有得一拼。
二〇〇三年八月,杜政平提出离婚,我答应了。我们的情分,仅仅捱到纸婚年。
我们没什么家当,加上分居两地,一拍两散,简直像玩了一场过家家。最后见他那一次,他买来很多Yoplait的蓝莓酸奶放进冰箱,上下两格都塞得满满的,够我吃起码两星期。临出门,他转过头来问我:“关璐,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我看着他,点点头。
“不够跟我过日子对不对?”
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
他沉默了一会儿,苦笑一下,“你怎么……怎么就不肯努力一下呢?”
我低下头。
这个被我用眼泪淹走的男人把门轻轻关上。我觉得自己失败得不能再失败。
七下一个永远
我终于做了一件让郑滢和张其馨刮目相看的事,代价是嗓子哑了足足一个月。小说里动不动就是天天“夜不能寐,以泪洗面”,告诉你吧,那是假的,你去试一夜就够受了。
杜政平的爸和我妈后来知道了我们结婚的真正原因,现在听见说要离婚,想当然地跳着脚在越洋电话里骂他“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我说不出话,他一声不响地把黑锅都背了。
在又能说出话的第一天,我走进艾米的办公室,交上一份初步计划书,申请负责部门里新开始的“客户服务”项目。一月份的裁员中,客户服务部门被砍到最低限度,公司号召所有人员提高“服务精神”,艾米对上级精神从来是“见风使尽帆”,专门设立一个“客户服务”项目,以加强和客户的联系,提高对客户反馈意见的回应。部门少壮派里好几个人摩拳擦掌,我幸运地拿到了那个项目,他们都很羡慕,说做好了明年一定升级。我笑笑,升不升级倒还在其次,我只是想多找点事情做。
那个月底,郑滢生了一个男孩,名字是郑广和的父母起的,郑老太太懂点不知什么命理,照着孩子的出生时刻算出五行缺木,便起名郑嘉森,谐“加森”的意思,英文名字正好就叫Jason。
我想来想去,不知该买点什么送给她,又不想送张礼品卡算数,在公寓对街超市的婴儿用品部转了半天,还是拿不定主意,最后买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纸尿布——我想他们肯定用得着,浩浩荡荡搬回家。过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后背有点发热,回头一看,只是一辆辆的车开过,并没有人。我耸耸肩,接着往前走。
我用粉蓝色礼品纸把尿布包好,写一张卡放进去,送到医院去。孩子很可爱,产妇和“产夫”都喜气洋洋,郑滢一直暗暗担心的“产后忧郁症”一点影子也没有。
我问她:“很痛吧?”
她一拧眉毛,“嘶”地抽抽嘴角,摆出一个“废话”的神情,“知道吗,世界上的痛分成十个等级,一级最低,十级最痛,第九级是拿烧着的烟头烫皮肤,你知道第十级是什么?就是女人生孩子!”她嫁了医生老公后说话都专业不少。
郑广和在旁边呵呵笑着,“算很顺利的,很顺利的,顺利得很,真的,顺利得很。有录像带,以后放给你看。”这位老兄不敢给自己的太太接生,却不务正业地把整个分娩过程都拍了下来,而且显然对自己的摄影功夫颇为得意,一再邀请我以后去他们家看。
我正在琢磨如何婉拒这份盛情,郑滢瞪他一眼,“说得轻巧,你倒是来生生看!”
这个时候,护士把孩子抱来,说该喂奶了,请我“回避”。郑广和笑嘻嘻地把我送到门口,关上门,我心里第一个反应是“干什么我回避他就不要回避”,随之发现这个想法多么可笑,却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服气:“我和她睡一个枕头的时候你在哪里?”我站在医院走廊的窗前,“忧郁”起来:人有远近亲疏,对于郑滢来说,现在,那扇门后面的,才是她最亲近的人。那么,我呢?
几个月后,张其馨也生孩子了,是个女孩,看上去几乎是林少阳的翻版,眯眯眼,动不动就眉开眼笑,可爱极了。他们起名叫林达,英文名字Linda。
张其馨生孩子时出人意料地坚决不许林少阳进产房,她不知从哪里听来,说男人看过太太生孩子就会失去什么“神秘感”。郑滢不以为然,“听她瞎说,照这样,我老公不但看,还帮女人接生,岂不是早就不举了?”
不管怎样,从那天之后,我心目中最坚强的女性形象由居里夫人让位给张其馨。因为她会为了维持丈夫的“神秘感”,心甘情愿一个人承受生孩子的痛苦。
后来,郑滢背地里告诉我,“张其馨跟我说过,将来我们可以攀亲家,我心想算了吧,女儿像爸,林少阳的拈花惹草我又不是没见识过,将来继承下来,我们Jason怎么吃得消?”
我笑了起来,“儿子像妈,你以前风流倜傥的时候可不比他差,要搞定个把Linda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终于忍不住把程明浩最后一次跟我见面说的话都告诉了郑滢,她听完,想了一会儿,拍拍我的肩膀,说“算了吧”。
她的理论是:“男人对感情就像对保险套一样,当时再投入,过后就会扔进垃圾桶,不会捡起来用第二次。”
我说:“不是所有男人都这样的吧?”
“我问你,假如你现在去找他,他已经有了别人,或者不爱你了,你受得了吗?”
“我不知道。”我想起程明浩把项链扔出车窗时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他比我坚决。
她认真地看看我,叹了口气,“你够胆就自己去试试吧。”
那天晚上,我打开电脑,进入程明浩用的邮件网站,颤着双手打进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再打入那个他从前告诉我的密码——我的名字加生日。我和自己打了个赌,假如这个密码还有用,假如他还用我的生日去开启他的邮件信箱,那么,我就给他写信;如果不行,就算了。
同自己打赌的结果是:不行。他已经修改了密码。我不知道是自己赌输了还是赌赢了。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输赢,我心里都很难过。
接手“客户服务”项目有两个直接后果:一个是需要经常出差,一个是需要经常挨骂,两个我都不喜欢,相比之下,更不喜欢后者。各级主管在大会小会上信誓旦旦的“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在质量上妥协”和大学二年级男生分手时爱说的“无论如何我都等你”一样,听听可以却万万信不得。由于人手缺乏,去年交货的产品中隐藏的问题一一暴露出来,客户投诉达到了一个高峰。
我的主要职责是联系客户,把投诉分级,根据不同等级定出处理方案,问题够大的话,就需要亲自上门或者组织同事去。部门其他同事去了几次,发现这种差事基本就是送上门去挨骂,挨完了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帮客户把问题搞定,于是便你推我我推你,弄到最后,很多时候只好我自己硬着头皮去。开始很难受,后来逐渐发现挨骂也有“边际效用”,第一次痛不欲生,第二次就好些,第三次习惯,到后来,变成工作流程的一部分:客户就是衣食父母,表现不好,爹妈打屁股,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一段时间,我去了美国很多城市,然而来去匆匆,印象最深的只是它们的飞机场。每次上路,我都带着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上面画着一条小小的彩虹,独一无二,让我在无论哪个城市的机场转盘上都能一眼认出来。每次远远地一眼认出来,心里总会微微地一颤,当初程明浩给我买这么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的提箱,是不是注定了日后我要走天涯海角的路?真是那样,当时不如不要。
有一次,把箱子托运以后,我坐在窗口的位子上看见地勤人员把行李装上飞机,一个大胖子狠狠地把我的箱子扔进舱,看得我心疼,从此再也不托运——这个箱子,我可是打算用很久的呀。
我们那一代人骨子里的“土气”在我离婚之后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一次周末,假如我在旧金山,必然有人热心地张罗“配对”,逼着我去“盲约”,本质就是把一男一女放在一起,让他们掂掂对方的半斤八两,掂得差不多,就开始考虑将来往一张床上睡的可能性。他们心有灵犀,一致认为我不应该这么“闲荡”着,应该早点再找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