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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马吟-第2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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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琥珀色的酒,饮入喉中,香醇可口。
    只是,平琅的视线却渐渐地模糊了起来,“啪”地一声,酒杯掉在了地上,她的身子,也软软地朝地上倒去。
    却在半途中,被平琳扶住了。
    “姐姐。”
    “放心,睡吧。乖乖地睡吧。不会有什么任何痛苦的。”
    平琳轻抚着平琅的头发,语调温柔,就像还小的时候,亲自哄她入睡的时候。那么轻,那么柔……
    这,是我专门为你找来的毒药,你只会渐惭地失去意识,在美梦中停止呼吸。
    不会有任何痛苦的。
    所以,不要怕啊,平琅。
    “姐姐,我看不见你了,好黑,我有些怕。”
    “不怕,姐姐就在旁边呢!”平琳抓起了平琅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脸庞边:“感觉到了没有?就在这里呢。”
    “嗯。”平琅的脸上露出了梦呓似的笑容,不知道沉浸在什么美梦之中,她的手缓缓地在平琳的脸上移动着。
    “姐姐,我好像看到了我们小时候的样子呢!你,还有我,一左一右,坐在爹爹的肩头,爹给我们一个人买了一串糖葫芦,可真甜。”
    平琳的泪一滴一滴地掉在平琅的脸上。
    “是啊,真甜,我还记得,你非说我的那串比较大,非要给我换。我不换,你还哭了呢。哭得声音可真大。”
    “所以,姐姐还是让给我了啊。”
    “可是,这回不行了吧!萧公子,不是糖葫芦。对不起,姐姐,如果可以再重来一回,我,绝对不会喜欢上萧公子的。”
    “平琅,对不起。什么我都可以让给你,可是,萧公子,我只想一个人。对不起。”
    “姐姐,你在哭吗?别哭了啊,我把萧公子还给你。今儿个出来,我有很小心的。谁也不知道,连榴玉她们也是。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所以,别哭了,好吗?”
    “姐姐,你一定要幸福啊。我,我好像该走了,有人来接我了。”
    “姐姐……”
    平琅的声音赶来越低,最终完全消失了。
    平琳呆呆地抱着她,仿佛一个抱着最心爱玩具的孩子。
    眼泪一滴一滴地浇在平琅的身上。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
    平琅的身体也惭渐地变得坚硬起来。
    平琳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吃力地将平琅移到了床上,又盖好了被子。
    她深深地又看了平琅几眼,似乎要将她牢牢地记在心里似的。
    随后,穿起平娘的大氅。
    她的手一挥,烛火掉在了床上,噼哩啪拉地燃烧了起来。
    在纱帐中,平琅带着微笑的脸。
    在火花中,是那么地美,那么地美。
    平琳关了门,头也不回地踏入了深深的夜色中。
    许久之后,漫天的火光,伴随着嘈杂的声音、脚步声响起。
    “走水啦,走水啦,快来人啊。”
    平如打量着眼前一身白衣,娇弱胜雪的佳人,端起手中的茶,抿了一口。
    “真是可怜啊,一场大火,平琳还有依云她们,竟全一下子死光了。那个叫瑞香的丫头,也实在太狠了些。只是,想来真奇怪呢!她为什么不去害正受宠的你,却去害平琳呢?真是叫人有些想不通呢!听说那个丫头也一直喊冤呢。也真奇怪。主仆五个,就是真睡熟了,也不至于火烧到这个份上了,还求救的声音也没有一声吧。这瑞香,也真是可惜了,照我说,做个杀手都不成问题的,干嘛做丫头,真是浪费人才,不是吗?”
    “我可怜的姐姐……”
    似乎被人提起了伤心事,平琅又是一阵哽咽,哭得喘不过气来,似乎伤心至极的样子。
    这表情,这神色,还真像平琅呢。
    就是自己,也完全区分不出来。
    不愧是双胞胎啊,扮起来,还真是像模像样的。
    只是--
    “用别人的身份活着,就这么好吗?”
    平如嘲弄地笑了,这戏落幕了,人也该走了。
    剩下的一切,再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了。从今以后,即使自己什么也不做,也足够了。杀人,从来不是好玩的游戏。五条人命,其中,还有自己的亲妹妹。
    果然,不傀是平琳啊。
    也不枉自己将她当做对手一场。
    如果自己和她跟了一个主,谁胜谁负,还真是不好说呢!
    不过,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
    平如放下茶杯,站了起来,朝外走去。
    “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是够毒了,没想到,你也不比我差嘛。平琳。”
    “姐姐已经死了,我是平琅,你记错了。”
    “喔,是吗?对不起,我的记性不怎么好。再见了,平琅。过几天,我要随公子离开京城去外地了。或许,几年也不会回来。你保重。清明的时候,别忘了代我给平琅上上香,不,给平琳。”
    “放心,忘不了的。”
    平如缓缓地朝外走去,外面阳光灿烂,只是,她的心里却突然一片空虚,真寂寞啊!
    没有好戏看的日子。
    是不是得再给自己找点乐子呢?
    公子也是,怎么除了自己,就不纳什么新人了呢?害自己连个对手也找不到。
    他不知道,没有对手的日子,让人无聊得紧吗?
    真是--
    平如无聊地边踢着石头边朝外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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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归来
    安乐的日子过起来,似乎飞快飞快。
    时光如梭,只一转眼,年就过了。
    再一转眼,春天又来到了。
    到处春暖花开,绿意葱葱,一片好春光。
    于是才子佳人,相约踏青赏花,春天的明媚,让人的心也都禁不住开始荡漾起来了。
    人人的脸上,都不自觉得带上了三分笑意。
    而平福和陈梦两个,更是夫唱妇随,天天一起进进出出,弹琴谱曲,日子逍遥快活地很,真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两人也经历了公婆最初的不满,京城里世家公子小姐暗地里的排斥和异样的眼光,但,两个人均是心态平和之人,陈梦素来是潇洒的性子,本来就是极为自我的性子,而平福,若是因为他人鄙视的眼光而受伤害的话,怕早就一绳子勒死自己算了。
    两人有闲,有银子,外加上头还有个当权的父亲和岳丈大人罩着,再加上陈常松和乔氏呆了几日,也不得不回扬州去了。只留下他们两个。
    小夫妻的日子,过得那是潇洒得紧。
    京城到处,都留下了他们夫妻的足迹。
    作诗论画,下棋赏花。
    人生最快意之事,大概莫过于此了。
    尤其还有志趣相投的另一半相随。
    两人或寻幽踏胜,访古探奇;或出入市井街巷,只为了去寻找一个独特的纸镇,亦或是,配得上新娘的梅花好酒的碟子。
    每当有所获,将所寻得宝贝,放在屋子里瞧着,那便是最大的满足了。
    而这个陈府别院,也被两人提名为悠然居,虽然身在俗世,但潇洒至此,也不负悠然两字了。
    尤其是两人得闲,日夜一起,悉心研究,终于谱出了颇为满意的春江花月夜古琴曲以及琴萧合奏曲。
    状元楼上,两人双人齐弹的春江花月夜古琴曲,以及琴、萧合奏版,技惊四座,一时竟打破了历来由琵琶独奏的惯倒。
    更是得到了天下公认的曲坛大师的称赞,一时名声无二。
    两人的才华,得到了士人的尊敬和爱戴。
    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随着这一帮子人的接受,陈梦和平福在京城的处境也慢慢变好了起来。
    聚会的帖子如同雪花般向他们飘了过来。
    不仅有陈梦的,就是平福,也接到了不少。
    上层圈子的门,又一次为他们打开了。
    平福的爹,苗光祖的脸上渐渐又有了光采,笑得合不拢嘴。眼看着女婿的前途又光明了起来,他能不笑吗?他这一辈子,也只有这个女儿了,自然是希望她过得越幸福越好。而对于半子的陈梦,更是寄托了他继承衣钵的希望。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他认为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
    明明有一身才学,却只做些吟诗作画的勾当,是他瞧不起的。
    别人当个才子什么的,他管不着。
    可是作为他的女婿,却是绝对不行的。
    苗光祖已经开始在暗中计划陈梦未来的政治生涯了。尤其是这个小子不知哪来的福气,偏偏女儿也跟太子殿下的田娣人关系极好,这不是又多了一重保障吗?
    再加上他这个丈人的扶助,怎么也得闯一番事业才是。
    不过,首先还是要先磨练一番。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年青人,当然要多多吃苦,以后,才能在顺境的时候不骄,逆境的时候也不气馁,那个时候,也真正当得起他苗某人的半子嘛。
    不过,从苗光祖那奸诈,不怀好意地笑脸上看来,我们不排除他有些不忿这个抢走自己女儿心的小子,存心整他的念头。
    而陈梦这时候正沉浸在新婚神仙眷侣的快乐日子中,只觉得这一辈子能如此,也不枉此生了。却不知道,再过不了多久,他的苦难就要来临了。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还是无知的时候比较幸福啊。
    知道得越多,了解的越多,承担的责任往往就更多。
    所以这世间的庸人,往往比天才要幸福得多。
    只可惜,却没有多少人明白这个道理,亦或是明白,却仍然拼了命地去作一个天才。
    这,真的是一件奇怪的事,不是吗?
    而暖儿呢?
    现在正悠闲地坐在她的躺椅上,晒着太阳,吃着补品。
    其实,她觉得自己有些补过头了,本来就不是什么瘦子,这会子,脸也圆,胳膊也圆,腿也圆,脚也圆,完全成为了一个圆球了。
    每天不是吃就是睡,外加太医叮嘱地散散步,据说,虽然身子是要补好一些,可是,孩子却不能让他长得过大,要不然,容易难产。
    暖儿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头猪了,就等着###
    某一天晚上,暖儿一脸叹气地说出这句话来,允琏笑得胸口一震一震地,害暖儿躺得不舒服,在表达了严重的抗议之后,允琏终于承诺试着忍住自己的笑意。
    只是,有些东西是不能忍的,越忍越是忍不住。
    所以,暖儿那一天,不得不在震动中睡去了。
    耳边似乎依稀听见这么一句话:“就是真变成猪了,我也喜欢。”
    这些天,平锦的信却来得很勤。
    几乎都是她和那位白胖子,不,白爷又出什么问题了。
    不过,暖儿从刚开始的担心,到了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如果隔了几天,没有收到平锦抱怨的来信,反而会让她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了。
    暖儿一不小心将平锦平日的称呼用上了,暗暗地惭傀了一下。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
    自己这些天,几乎每隔几日就会被平锦的信荼毒一下,难免一时就顺了口。
    平锦对那位白爷似乎越来越上心了,虽然一口一个白胖子,可是,心里似乎在乎得紧。上次来信说那死白胖子在他夫人过生日的时候,给她买了一套头面首饰,花了多少多少银子,详细得连几分几钱,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见有多在意了。而她自己呢?什么时候收到过他这么贵重的礼物呢?天知道,她的生日还有几个月呢!当暖儿平和地指出这一点时,平锦立马激动地在信里回道,只有过生日才送礼物的吗?只要有心,哪一天不能送礼物?想当初,某年某月某时某刻,她还给那死白胖子买了个扳指呢!
    暖儿不得不提醒一下,似乎她穿得衣裳,用得的首饰没有一样不是拿人家的银子买的吧!
    可是,平锦又说,拿他的银子自个儿买的,跟他亲自去店里选的,拿回家进贡给他家那支村花,能一样吗?
    于是,暖儿多嘴地问了一问,人家是村花,那你是什么花啊?
    接来平锦得意洋洋地回答,死白胖子说她是天上瑶池一品杏花仙,正是此花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时见?
    当下把暖儿恶心了一把,本来都已经不孕吐了,听了平锦的回答,差点又吐了一回。
    不过,每回接到这样的信时,都能感觉到平锦那种打从心底里溢出来的满足和幸福,暖儿也替她开心。
    平锦性子不好,也只有白爷性子这么好,能包容她,却又有自己的主意的人,才能给她安全感和归属感了。
    看这样子,平锦估计对白爷的感情已经不是一般的深了,不过,要平锦估计打死都不会承认吧。
    她似乎颇为享受这种在白爷面前趾高气扬的感觉。
    这样下去,应该会不错吧。
    暖儿笑着又拆开了信,却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信里不像以往,写得满满的,而写,总是好多张,里面只写了几个字,十分潦草,显示写这封信的人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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