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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死囚写遗书-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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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很快开到黄瓜山上。 
  虽然已到下午,但三月的艳阳依旧春光明媚地照射下来,黄瓜山上的油菜花依旧漫山遍野地开放着,那种金黄色的暖洋洋的美景又一次吸引了珍珍专注的目光。她凝视着车窗外,似乎全部的心神都播撒到菜花的浅唱中。 
  王一已经养成了他的职业习惯:珍珍的这副神态,是三只手下手的最佳时机。不过,他这次不是“偷”珍珍的钱包,相反,他是“还”珍珍的钱包。昨天偷来的钱包还在王一的手中,那根布带是扔掉了。他将今天上午“收获”的大约一百多元钱全部装到钱包里。还包的念头是他突然间产生的“灵感”。还在一分钟以前,他都没想过还包给珍珍。当珍珍望着窗外时,他也跟着望着窗外,那顺坡流泻的油菜花一路温暖地涌进他的眼帘,还包的念头在一瞬间就涌进他心中,他几乎没做任何多余的考虑,从腰间取出钱包,将原本属于珍珍的钱包“偷”回她裤袋里去。 
  这一次,王一“栽”了。 
  前面说过,最成功的三只手如同最成功的间谍,除了“钳工”技术过硬,外表特征一定要模糊。生活中有一类人,哪怕你跟他们打了若干次交道,但要描述出他们的外表特征,真不知该“具体”地说些什么。但是,王一是属于哪种英俊小生,让人看一眼就能记住的人物,从相貌角度讲,他翻船是早一天和迟一天的事情。对于每花一分钱都要盘算半天的珍珍来讲,钱包被偷当然是一件大事。昨天,汽车到达终点,她下车时,立刻发现钱包“飞”了。她回忆了一下,从校门口到永川城,有哪些人在她身边出现过?第一个想起的,是王一;第一个让她猜测是偷儿的,也是王一。没想到,今天下午王一居然又与她同乘一辆车,如同昨天一样,他又坐到珍珍的后面。 
  这次,王一是中了珍珍故意望油菜花的“套儿”。 
  等到王一发现上当时,他的手已经被珍珍牢牢地抓住了。紧接着,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珍珍尖利的叫嚷声:“抓偷儿啊!” 
  汽车嘎一声停下来。王一被两个乡民粗壮的脚踏到车厢过道上,双手反扭着,无数的皮鞋、胶鞋、布鞋、赤脚落到他的头上和身上。很快,他就听不清愤怒的乡民们在怒吼些什么了,只觉得一阵阵的天旋地转,眼前恍惚晃过一片油菜花的金黄,随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被乡民们抬起来从车上扔到公路边的油菜花丛里。 
  一阵刺痛使他从昏迷中醒过来,原来,他手臂上爬满了蜜蜂。他虽然看不到自己到底像个什么鬼样子,但是,他可以想象自己已经“面目全非”了。一阵凉爽的山风吹来,四周簇拥的油菜花似乎也在交头接耳地嘲笑他。忽然间,他的泪水就跑了出来,他感到伤心透了:他这次不是在作案啊,他这次是在做好事啊!戏剧性的是,作案时平平安安,做好事反而翻了船。紧跟着,他的喉头涌上一阵甜意,哇一声吐出一口鲜血。他吓呆了,他立刻需要一味药,治疗他的内伤。每一个三只手一生中都有翻船的时候,因此,每一个三只手都必须懂得自救。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6)   
  那味“药”就是人尿,最好是童子尿。 
  我们有时候在某些乡镇上看到那些翻了船后被打得半死的三只手,跑到有小孩的人家,跪着央求主人给他一泡童子尿喝,这就是小偷们的自救方法。 
  然而,现在,在开满油菜花的黄瓜山上,哪里有什么人尿呢?好在,叮在手上的蜜蜂提醒了他:附近肯定有放蜂人。这个季节正是蜜蜂采花的浪漫时节,也是放蜂人的黄金时期。他挣扎着站起身,一只手捂住胸口。他果然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有放蜂人居住的船形屋。当他踉踉跄跄地奔到船形屋前时,把那对放蜂的夫妇着着实实地吓了一大跳。 
  “快点,快点……”他一下子瘫倒在地上,“屙泡尿给我喝。” 
  4 过手续:一路“打”进地狱 
  1990年的春天很快就过去了。 
  等到满山的油菜花凋谢了的时候,王一已经结束了他的叮咚生涯,因为他在珍珍手里翻了船,乘客又大多是本地的乡民,认熟了他,卫黄路上不可能再有他的“业务市场”了,此其一;其二,教他摸包的师傅即那位堂主一连几天没见王一上缴“规费”,便在某天晚上命令几位打手将王一捉到“大堂”中央,双膝着地跪在堂主面前交待问题。在打手们一顿雨点般的拳打脚踢后,鼻青脸肿的王一不得不将他是如何翻的船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堂主。他哀求道:“师傅,那条路上的人都认得我这张脸嘴了,你重新安排我的‘工作’吧。” 
  堂主略一思忖,皮笑肉不笑地说:“你既要当强盗,又要发善心,世上哪里有两全其美的事情?”他鼻孔里哼了一声,“好吧,我重新安排你的‘工作’。从明天开始,你龟儿子去摘夜明珠(盗窃),到血盆(抢劫)里去练练胆量。我警告你,再有发善心的事情发生,小心我下了你身上的零件(生殖器)。” 
  于是,结束了三只手生涯的王一,跨进了一个更危险的行业:盗窃、抢劫。跟过去在卫黄路上的“钳工”技术比起来,现在摘夜明珠和在血盆里抓饭吃,来钱更快、更直接。干这一行需要的不是耐性,而是穷凶极恶,是心狠手辣。 
  1995年6月13日,王一被警方抓获。 
  导致王一掉脑袋的并不是他的盗窃与抢劫。因犯盗窃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因犯抢劫罪,他被判处无期徒刑。按刑律,他被合并执行无期徒刑。 
  然而,当判决书下达不久,王一却自己一头撞开了地狱大门。 
  1996年1月10日下午四点多钟,一位叫作张某的新犯刚一关押进看守所,已经操练成了牢头的王一立刻命令张某靠墙而立。 
  王一开始对新犯进行“皮肉教育”了。 
  等到值班民警发现时,新犯张某已经奄奄一息了。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张某停止了呼吸。 
  1996年12月14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251号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一死刑; 
  1997年8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309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王一执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晚,我见到了死囚王一。 
  王一是壳子客。四川方言里的壳子客,包含了说大话和喜欢说话两层意思,王一应该属于后者。 
  我是第一次看到一个死到临头的死刑犯一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样子。 
  王一不要求留遗书,我也没有打算给他写遗书的想法。在我为另一位死刑犯写遗书的过程中,因一会儿取稿纸、一会儿吸墨水等缘故,我多次路过关押着王一的那道死牢大门,每次都听到他高谈阔论的声音。我觉得很奇怪。这种奇怪源自于我对一般死刑犯的看法:在生命仅剩十多个小时就结束了时,不说胆战心惊,至少也应该心事重重吧。抱着这种“奇怪”的心理,我挤进了死牢大门。我之所以用“挤”字,是因为在王一周围,围着他坐了一圈看守所的服刑犯人,他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这位死囚的“最后遗言”。守护在大门口的管教干部,出于人道,也允许死刑犯“说完心里话”,明天上午痛痛快快地上路。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7)   
  王一谈的,是他那些盗窃、抢劫的过程,是他自以为是的英雄壮举。每每说到激动处,他就想站起身,急得旁边照看他的犯人慌忙按住他的肩头,指着他身上的脚镣、手铐,说道:“只准嘴巴说,不准身子动。” 
  “同改(共同改造),放心。”王一一脸的豪气,“本人懂事得很,绝不给同改们添一丁点的麻烦。”接着,他又激动地说起来。当他说到以牢头的身份在狱中称王称霸时,他的一张脸顿时发出了红光,“老子把张某‘医’得服服帖帖的。”他兴奋地说,“到后来送医院抢救时,管理(民警)问他是哪个打的,他狗日的还不敢说出我的名字。” 
  “你真的划不来,”一位照看他的犯人惋惜地说道,“把自己的钵钵(脑袋)都搞飞了。” 
  “同改,话不能这样子讲。”王一一本正经地说,“人嘛,到哪座山头唱哪首歌。‘医’他的时候,没想到张某不经整,一下子就洗白(死)了。” 
  我觉得面前这位死刑犯是一个“人物”,在他故作嬉笑的背后,肯定会有许多生活内容。于是,在耳朵里塞满了他的“英雄壮举”后,趁一个他不说话的机会,我“无意”地抛了一包高档香烟给他。 
  他先是一愣,继而感激地望着我,朝我竖起大拇指,说道:“哥子,你很社会(义气、懂事)哟。我二世投胎到好人家,一定好好报答你。” 
  我紧紧抓住这个机会,启发他:“你自己说‘二世投胎到好人家’的哟,说明你还是想当好人嘛。”我又说,“你在犯死罪以前,想来还是做过好事的哟。” 
  “哥子,算你说对了。”王一猛吸几口烟,说道:“我还是当过一回好人的。那时候,我只有十九岁,还在做叮咚……” 
  于是,在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晚,我听到了一个在艳丽的春阳下发生的美丽而伤心的故事。 
  也就是从这个故事里,我看到了壳子客王一眼睛里闪现出的宛如金黄色的油菜花般的人性光芒。他非常平静地述说这个故事,语音里没有任何的抑扬顿挫。最后,他居然幽幽地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不知道她现在的生活如何,是不是还像过去那样穷?” 
  我看着一脸平静的王一。我仿佛看到了遥远的黄瓜山上那漫山遍野的油菜花,也仿佛看到了三月的艳阳细细地筛落到丝丝缕缕的薄风里。我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次日上午,死囚王一被执行了枪决。 
  后记 
  为了写作这篇文章,为了核实那卷布带的真实性,在一个阴云低沉的下午,我特意乘车到郊区,找到一位同学的母亲,在一阵必不可少的拐弯抹角后,我扭扭捏捏地提出了这个“细节”。 
  没料到,同学的母亲大大方方地说:“有,我前些年还在用。”她说,“我小时候看到母亲用月经带,里面要装柴灰;等到我们用时,就夹纸。你说的那个东西,可能是夹纸的。不过……”她怀疑地望着我,“现在还有年轻女娃娃用这种背时的东西呀?”接着,她点点头,“除非家里穷的没办法。” 
  返回的路上,我坐在汽车里,浸入一种莫名的隐隐的忧伤之中。我似乎又看到了那座金黄色的油菜花顺坡流泻的黄瓜山,在一片暖色里,一位年轻的死囚戴着手铐、拖着脚镣,以一种让活着的人们感到无限伤心的方式,悲哀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不知道那位女大学生能不能读到我这篇文章?如果有机会读到本文,请通过出版这本书的出版机构转告我的联络方式。我将亲口告诉你:后来成为死刑犯的王一的罪恶,是应该诅咒的;但请你相信,在1990年,在那个春阳如歌、菜花浅唱的季节里,当年的叮咚王一对你的资助,是不求任何回报的。 
  这,就是生活。     
  我为死囚写遗书 第三部分   
  一路“诉”讼(1)   
  我一直希望能够在一个明月高悬的夜晚写作这个故事。在我等待的幻梦中,那应该是一个夜凉如水的晚上,周遭不仅有流水的欢唱和鸣虫的跳跃,不仅有薄风的亲吻和夜来香的低吟,还有一位柔美的女子与我携手共享月光的清辉…… 
  对了,这就是天籁。 
  在柔美的天籁里,我很难想象一个人会产生作恶的冲动,如同跨进寺庙的信徒,难道在烧香礼佛的同时,还想着残害生灵么? 
  但是,雾都重庆的晚上是很难见到月光的,即便在我目前生活着的江津城也是如此,而我拟就的写作计划又恰恰轮到了“他”的头上。看来,我那种“身体游移在清风明月的天籁里、心中却怀着作恶邪念”的体验是没时间等待了,何况,在滚滚红尘中要寻觅一位柔美的女子理喻我满身的沧桑,抚慰我孤寂的人生风雨,仅有等待当然无法结下茫茫人海中那一份永远牵手的“缘”…… 
  此柔美与天籁无关。 
  于是,在一个夜黑如墨的晚上,我开始叙述杜木——一位死刑犯“在天籁的柔美面前”被我为死囚写遗书的悲剧。 
  1 第一次“诉”讼:十七岁…… 
  1962年12月24日,杜木出生在四川省富顺县。他出生那年的干支为壬寅,在生肖细分里为过林之虎。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是因为杜木在第一次被“诉”讼后,曾找一位算命先生为他算过八字。按算命先生的说法:杜木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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