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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根据福山的假说我们可以认为,正是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程度低、强调家庭关系这样一种社会心理和文化环境,使具有这种社会的国家和地区为了建立现代的市场经济而不得不实行“行政市场体制”,造成了实行“行政市场体制”的国家和地区与其它模式的市场经济国家之间的区别。与实行“行政市场体制”的国家特别显著地不同的其它国家,既有实行“自由的市场经济”模式的美国,也有实行“集体协调的市场经济”的日本、德国等国。
参照福山的假说,我们可以进一步概括出下述假说:如果在一种文化环境中,人们相互之间比较真诚和信任,能够在市场上进行独立经营的人材又相对比较少,形成和维持大企业所需要的协调费用就比较低。在这种文化环境中就会成长起较大、较多的自由经营的大企业。而在具有悠久文化传统、又有着家族主义行为习惯的国家中,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程度比较低,能够在市场上进行独立经营的人材又相对比较多;如果这里的人们平等意识较强,形成和维持大企业所需要的协调费用就较高。在这种文化环境中,自由经营的大企业较少也较小,技术上的规模报酬较难发挥作用。如果这种国家置身于国际上激烈的经济竞争之中,它就会不得不靠民主国家的行政干预来协调企业的行为,以便更充分地利用技术上的规模报酬,增强本国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前一类国家会形成美国式的“自由的市场经济”或者日本、德国式的“集体协调的市场经济”,后一类国家则会形成法国式的“行政市场体制”。这应当是一个主要原因,它造成了美、日、德类型的国家的市场经济与法国类型国家的市场经济之间的差别。
而前一种类型的国家在文化环境上又明显地分成两个小类型,它们各自形成了与自己的文化环境相适应的市场经济模式:美国类型的国家形成了“自由的市场经济”,日本和德国类型的国家则形成了“集体协调的市场经济”。这两类国家之间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在美国类型的国家中,人们的平等意识较强,个人的独立性较大;而在日本和德国式的国家中,人们的等级意识很浓,习惯于集体行动和简单地服从上级。在这样两类不同的文化环境中,协调费用最低的经济协调机制当然会有很大差别:在个人独立性较大的文化环境中,相对较多的问题是通过直接的交换解决的,这就造成了“自由的市场经济”;而在人们习惯于依赖上级的指示、对上级比较忠顺的文化环境中,许多问题就不再通过直接的交换,而是通过某个权威在市场之外进行协调来解决,这就造成了“集体协调的市场经济”。这或许就是造成美国式的市场经济与日本式的市场经济之间的差别的主要因素。
社会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环境对市场经济模式的影响最典型地体现在北欧的“福利国家”中:瑞典这种北欧国家的人在历史上就具有喜好合作和妥协的传统,这种文化传统与现代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相结合,造成了北欧的“福利国家”。直接从社会条件上说,北欧的“福利国家”是由欧洲的社会民主党人缔造的,它是北欧强大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的产物。
文化环境、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对市场经济模式的影响,一方面表明了上层建筑因素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作用;另一方面也表明,许多种彼此很不相同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都可以存在于现代的市场经济中。
当然,在市场经济国家中,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上的这些差别都必须限制在可以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容的范围内。对一切现代市场经济来说,自由的市场交换、通过市场交换配置资源是经济协调机制中的支配因素,它们在这一支配因素上是共同的,因而在实行市场经济这一点上也是共同的。市场经济这一共同的体制合乎这些国家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文化因素、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影响的是市场经济的整个协调机制中比较具体的、非支配性的、细节性的层次,如决定市场经济的模式。而市场经济的这些不同模式在占支配地位的协调方式上却是一致的,这种占支配地位的协调方式就是自由的市场交换。 ?
第五节 历史过程塑造市场经济模式
以上所述的第二和第三方面的历史条件,都仅仅在特定的时期才是给定的。而历史的特点就在于变化: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种种本国内生的和外来的新因素,这些都会改变一个国家所面对的历史条件。变化了的历史条件会使一国的经济体制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甚至导致市场经济模式的重大变化。而这种历史条件的变化本身也可能恰好就是由国内或国外的市场经济的运行引起的。这样,考虑到时间的流逝和各种复杂因素的相互作用,我们就不能不把历史条件与市场经济模式的相互关系看作是一个历史过程,正是这个历史过程塑造和改变着特定国家、特定地区的市场经济模式。
这样,我们就必须讨论决定一国实行什么样的市场经济模式的第四方面历史条件,这就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种种本国内生的和外来的新因素,这些因素会使一国的文化特征发生变化。这些新因素和文化特征的变化本身也是历史发展的一部分,它们通过其对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的影响而促成了市场经济模式的变化。
而在这种不断变化的历史过程中,历史上的传统起着经济体制上的遗传和记忆功能,它给现在的经济体制留下过去的印记。历史的传统总是要与各种新因素交互作用,不断地重新塑造一国的文化特征。通过它对文化环境的作用,历史传统极大地影响着一国选择的经济制度。每当一国面临着在几种可行的方案中进行选择的历史关头时,历史上形成的已有制度和文化传统通过决定社会的政治力量对比,总会迫使它选择最接近自己历史传统的那种方案。这就造成了一国的历史传统与它的市场经济模式之间的联系。
历史传统在选择市场经济模式方面的作用,非常突出地表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许多大企业实行事实上的终身雇佣制,这成了日本的集体协调的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这种终身雇佣制的起源,日本的学术界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现代日本企业中的终身雇佣制来源于日本的封建传统,这种封建传统使农奴们对领主有着终身的人身依附关系。另一部分学者则指出,在法律上废除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之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劳动力在日本大企业之间的流动很频繁。他们据此认为,终身雇佣制是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企业所面临的技术和经济条件决定的。
其实对终身雇佣制起源的这两种观点并不是互不相容的。在法律上废除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之后,这种人身上的终身依附仍然是日本社会中的一种文化传统。一旦企业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感到有必要稳定自己的员工队伍,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回忆”起终身依附的传统,选择终身雇佣制这种最接近自己的历史传统的劳动制度。
前边说过,德国的学徒制度在现代条件下部分地保存了中世纪西欧的行会制度。显然,这是德国人在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为解决劳动力的培训问题而选择的一种最接近自己的历史传统的作法。
任何文化环境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历史传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的文化特征,从而成了决定该国属于市场经济哪种模式的一个主要因素。同时,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种种本国内生的和外来的新因素,这些因素会使一国的文化特征发生变化。这些新因素和文化特征的变化本身也是历史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历史的传统总是要与各种新因素交互作用,不断地重新塑造一国的文化特征。通过它对文化环境的作用,历史传统极大地影响着一国选择的经济制度。每当一国面临着在几种可行的方案中进行选择的历史关头时,历史上形成的文化传统通过决定社会的政治力量对比,总会迫使它选择最接近自己历史传统的那种方案。这就造成了一国的历史传统与它的市场经济模式之间的联系。
美国之所以能坚持实行“自由的市场经济”,原因之一是美国本来就是由深受自由主义精神影响的近代英国的自由移民建立的国家。在最近几百年的历史中,岛国英国一直有着较强的个人自由倾向。18世纪和19世纪的英国更是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典范。美国社会和独立的美国政府最初正是由英国的移民们建立的。建立了美国的这些移民深受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意识的熏陶,到北美大陆来追求个人的独立发展,占据和垦殖“无主的”荒地(其实这些土地本来是由印第安人自由使用的),独立并自由地经营个人所有的农场。典型地代表着美国的这种自由移民的文化环境的是所谓的“牛仔文化”,它本身直接产生于在美国西部垦荒的自由移民的生活。这些自由的小农为美国的“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历史传统奠定了基础。他们不仅将英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带进了美国,而且将它发展到了极端。美国的“自由的市场经济”就是英国的自由移民的这种历史传统的产物。
英国移民给美国带来的英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在塑造美国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英国历史文化传统对美国的影响,最突出地表现在英国的《大宪章》在美国历史上所起的作用中。
英国的《大宪章》本是中世纪盛期的1215年英国的贵族们强迫英王约翰签订的带封建主义契约形式的文献,但是它鲜明地表达了自由主义的政治观念,以一种不成熟的形式陈述了个人主义的契约政府观:政府的首要任务就在于保卫其公民的个人自由;个人的生存权、自由权是造物主赋予的,建立政府的目的就在于保障这些权利;政府与其臣民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有关统治的契约关系:臣民个人应当遵守和服从政府的法律,但是政府的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们同意才被授予的,而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公民的个人自由。
由于英国的《大宪章》庄严地保证了国王臣民们的自由权,从此以后它就成了英国人民在自由受到威胁时的护身之宝。而美国的联邦宪法和各州宪法都包含有大宪章的思想,甚至直接袭用大宪章的词句。大宪章成了美国人强调个人自由的历史文献依据,它的精神成了美国人形成其“自由的市场经济”时的指导思想。
这样,对美国“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历史起源的探讨,自然地促使我们从英国的历史当中去寻找“自由的市场经济”在历史上出现的原因。这使我们不得不去考察英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的形成过程,考察体现英国式的自由主义观念的《大宪章》的形成过程。
《大宪章》所体现的英国式的自由主义观念是在英国中世纪盛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形成《大宪章》前后的那些世纪中,英国和整个欧洲一样处于封建割据状态,实行封建的等级君主制,封建贵族的势力极其强大。当时整个欧洲都时常处于封建君主和贵族之间的战争的威胁中。而英国在这种历史环境下又具有一种特殊的位置:它是位于欧洲西北角的岛国,地理条件使它既不能不卷入欧洲封建君主们之间的争霸战争,又从来不处于这种争霸战争的中心。
英国的这样一种地理条件最有利于形成以公民的个人自由为基础的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埃及和中国的历史都证明,一国如果完全不介入其它至少有同样文明程度的地区的争战,这个国家就会在其内部的争战中形成高度集权的专制君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人民的个人自由只能取决于君主的意愿,而君主通常不愿给予其臣民很多的个人自由。如果情况处于另一个极端,一国处在封建君主争霸战争的中心,象中世纪的法国或德国那样,那么该国要在不断反复的争战中生存下去,就必须形成一种臣民绝对服从君主的社会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体制的演变可以是象法国那样,逐步形成由等级制的官僚机构控制的中央集权政府;也可以是象德国那样,由军政合一的封建诸侯实行武装割据。但是不论走哪条道路,这种处在封建君主争霸战争中心的国家都会形成一种压抑个人自由的文化环境。
而中世纪的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