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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给她穿上绣花衬衣,梳好头发。她看见老奶奶和库埃瓦斯大夫来了,给罗莎穿上雪白的衣服,戴上橙花冠——那是罗莎生前用绢纸包好,留着婚礼时使用的。她看见助手一伸双臂抱起了罗莎,脸上的柔情真是令人感动,仿佛罗莎是他的新婚妻子,他抱着罗莎第一次跨进家门。直到东方破晓,克拉腊才敢动弹。她偷偷地溜到自己的床前,从内心深处体验到什么是万籁俱寂。寂静占据了她全部心灵,从此她再也不说话了。直到九年后,克拉腊才又开口说话,宣布她即将出嫁。
第二章 三星庄园
埃斯特万·特鲁埃瓦和姐姐菲鲁拉在饭厅里一起吃晚饭。周围的家具在很久以前本来是维多利亚式的上好物件,但式样已经过时,而且都用坏了。喝的是油腻腻的汤,天天如此。吃的是淡而无味的鱼,每星期五必不可少。上菜的是个老仆人。按照当时的习惯,她属于拿工资的奴隶,整整服侍了他们一辈子。老妇人眼睛半瞎了,腰弯背驼,身体还算健壮。她从厨房走到饭厅,又从饭厅走到厨房,神色庄重地把大托盘端来端去。埃斯特… 特鲁埃瓦夫人没有在饭桌上和儿女们共进晚餐。每天早晨,她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两眼望着窗外大街上发生的事情,眼瞅着她年轻的时候还颇为出色的居民区随着岁月流逝渐渐衰败下去。午饭后,家里人把她挪到床上,扶着她半躺半坐。关节炎闹得她只能保持这个姿势。她独自一人潜心阅读讲述圣徒的生平和奇迹的圣书,可怜巴巴地直读到翌日清晨。然后,再从头重演一遍。只有星期天才出门,到离家两个街区远的圣塞瓦斯蒂安礼拜堂去望弥撒,菲鲁拉和老仆人推着轮椅送她。
特鲁埃瓦嘬干净横七竖八的鱼刺,吃下白惨惨的鱼肉,把刀叉丢在盘子里。他身体笔直地坐在那儿。平时走路也是这么个姿势。总爱把身体挺得直溜溜,脑袋微微向后仰,还略朝旁边歪着,乜斜着眼睛看人。那副神态混杂着高傲、猜疑,还有些近视。幸亏他那双眼睛明亮得出奇,目光又特别柔和;否则,他那副神情真够叫人不愉快的。按说又矮又胖的人才爱挺胸腆腹,使自己显得身量儿高一些。特鲁埃瓦身高一米八,长得很瘦很瘦,浑身的线条全是直上直下的。鹰钩鼻子十分尖削,前额很高,长着两道剑眉。梳着背头,好似狮鬃。骨头偏长,连十指也是尖尖的。走起路来大步流星。一举一动都透着精神,显得十分健壮,举止中也不乏潇洒之处。面部表情总是那么严厉、阴郁,老是面带愠色。埃斯特万·特鲁埃瓦最突出的特点是脾气不好,动辄失去理智,暴跳如雷。从孩提时代起,他就有这个特点,发起火来,常往地上一躺,口吐白沫,气也喘不上来了,两脚又蹬又踹,好像中了邪似的。每逢这种时候,只好把他按进冰水里,帮他恢复自制力。后来,他学会了控制自己。但是,一生中,还是动不动大发雷霆,稍稍一受刺激,就闹得不可开交。
“我不回矿上了。”他说。
这是他在饭桌上和姐姐说的第一句话。头天晚上,他想到,为了尽快发财再去过隐士生活已经毫无意义。于是打定主意不再回去。矿山的租让期还有两年。两年的时间足够他开采完那条刚发现的丰富的矿脉。但是,他想,工头也许会搞点小偷小摸,或者不像他那样经营有方,只是他没有任何理由去葬身沙漠了。他不愿意为了发财再做这么大的牺牲。罗莎不在了。如果可能的话,他在有生之年还会挣下一大笔钱,到头来不过是消磨时光,等待死神的莅临。
“你总得干点儿事啊,埃斯特万。”菲鲁拉说,“你也知道,咱们俩自己花不了多少钱,几乎一个子儿也不花,可妈妈的药贵得很呐。”
埃斯特万瞟了姐姐一眼.。姐姐的模样还很俊俏,长得挺丰满,那张椭圆脸颇像罗马圣母。但是,她的肤色苍白,泛着青虚虚的暗光,两眼布满阴云,逆来顺受的情绪使她的美貌大为减色。菲鲁拉甘愿为妈妈充当护士的角色。她睡在埃斯特夫人的隔壁房间,随时准备跑到母亲身边,给她喂药,放便盆,安放好枕头。她有一颗备受折磨的心灵。她忍受屈辱,干些脏活儿累活儿,而且感到是一种乐趣。她认为,吃尽人间不平的苦头——这个办法真可怕——可以升入天堂。因此,才高高兴兴地为母亲清洗病腿上的脓疮,洗身子,查看尿盆,不怕脏,不怕臭。她既恨自己,又恨妈妈。恨自己把受罪当乐趣,一片苦衷难对人言;恨妈妈把自己当成工具。她侍奉母亲毫无怨言,但有时又会想出些巧妙的办法让残废的妈妈过得不那么舒坦。为照料母亲,女儿不惜牺牲一切,至今尚未出嫁。这一点虽然没有明说,可两个人心里都明白。菲鲁拉以母亲生病为口实,拒绝了两门亲事。她自己不说,可人人都知道。和弟弟一样,她的脾气也不好,举止粗鲁、笨拙。不过,为生活所迫,再加上她是个女人,只好设法控制自己,压住火气。看上去,她像个完人,是出了名的“圣女”。她孝顺埃斯特夫人;在母亲生病,父亲去世,全家陷入困境的时候,悉心抚养唯一的兄弟。人们提到这些,都把她当成典范。埃斯特万小时候,菲鲁拉很疼爱他,跟他一起睡觉,给他洗澡,领着他散步。她还从早到晚不停地干活儿,给人家缝衣服,替弟弟交学费。后来,靠她挣的那几个钱,家里人连饭都吃不上了,埃斯特万只好到一家公证人办事处去工作。当天,菲鲁拉干着急没有办法,气得大哭一场。那时候,她照看弟弟,服侍弟弟,就像现在伺候老娘一样。但是,她也在弟弟身上罩了一张无形的网,使他感到内疚,觉得欠下姐姐一笔无法偿还的恩情债。
埃斯特万从开始穿长裤起就和姐姐疏远了。有一次,他突然发觉姐姐是个不祥的阴影。准确的时间记不得了,大约是在第一次领工资那天吧。当时他扣下五十分钱,想喝一杯维也纳咖啡。早在儿时,就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喝上一杯维也纳咖啡。他时常站在法兰西饭店的窗外,看着侍者顶着大托盘走过去,托盘里放着几件宝物——几只玻璃高脚杯,顶上放着宝塔式的奶油,还有一颗漂亮的酒浸樱桃。第一次领工资那天,他又徘徊在法兰西饭店门前。来回走了好几次,不敢贸然进去。
最后,他终于手攥着贝雷帽,怯生生地跨进门槛,朝豪华的餐厅走去。头顶上是带玻璃坠的吊灯,周围是时兴的家具。他觉得所有的人都在盯着他,上千只眼睛在打量他那件窄小的衣服和那双旧鞋子。他面红耳赤,欠着身子坐在椅子边儿上,低声下气地向侍者要了一杯咖啡。他焦急地等待着,偷偷地从镜子里观看来往的人们,嘴里咂摸着想过多少次的咖啡的芬芳。维也纳咖啡送来了,香味儿比想象中要浓烈得多。芳香扑鼻,味道可口,还有三块加蜜的小饼干。埃斯特万如呆似地盯住咖啡,看了好长时间。最后,壮着胆子拿起长柄调羹,插进奶油里,高兴地舒了一口气,嘴边流出口水,巴不得这个时刻能够尽量长一些,能够无限延长。他动手搅拌咖啡,只见杯里古铜色的液体和奶油的泡沫混在一起。搅拌啊,搅拌啊,搅拌……突然,羹匙尖儿猛敲在杯子上,把杯子敲出个窟窿。咖啡从小孔里漏出来,流到衣服上。埃斯特万吓坏了,眼瞅着一杯咖啡全部洒到他仅有的那件衣服上。其他桌上的人开心地望着他。真丧气! 他面色苍白,站起来离开了法兰西饭店,一边走一边把维也纳咖啡滴洒在松软的地毯上。五十分钱全泡汤了。他怒冲冲地回到家里,身上还在滴水,憋了一肚子火。菲鲁拉听他讲完事情的经过,酸溜溜地说:“这就叫报应,你把妈妈的药钱随便乱花,上帝惩罚了你。”这当儿,埃斯特万终于看清了姐姐是用什么样的手段控制他,用什么办法使他感到内疚的。于是,他下定决心要摆脱这些。埃斯特万和他的监护人菲鲁拉渐渐生分了,菲鲁拉对他也越来越反感。看到弟弟不再受约束,她很痛苦,认为这是对她的无端指责,太不公平。后来,埃斯特万爱上了罗莎,孩子似的心急火燎地求姐姐帮忙。在家里追在姐姐屁股后头,要她设法接近瓦列家,找罗莎攀谈,往老奶奶手里塞钱。埃斯特万又用上她了,她又觉得对弟弟来说自己到底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一时间,两个人似乎和解了。但是,这次和睦相处却很短暂,转瞬即逝。菲鲁拉很快就明白了,自己不过是被利用了一下而已。弟弟到矿上去,她很高兴。埃斯特万从十五岁起开始干活,挣钱养家,而且发誓照这样干一辈子。可是,菲鲁拉认为这还不够。她不愿意把自己幽禁在家里,天天闻墙壁上散发出的霉味儿和药味儿,夜夜听病人的呻吟,时时盯着表给病人喂药。她讨厌这种生活,感到厌倦、伤心。而弟弟,这些事都不管。他自由自在,前途光明,可以建功立业,娶妻生子,享受爱情的温暖。给弟弟发电报通知罗莎死讯那天,菲鲁拉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甚至有点儿幸灾乐祸。
“你总得干点儿什么呀! ”菲鲁拉重复了一遍。
“只要我活着,你们就不会缺吃少穿。”他说。
“说得容易。”菲鲁拉一边说一边从牙缝儿里拔出一根鱼刺。
“我想我还是到乡下去,到三星庄园去。”
“庄园都毁了,埃斯特万。我一直说顶好把地卖掉,可你拧得像头骡子。”
“地无论如何不能卖。什么都有用完的一天,只有土地能留得住。”
“我不同意。什么土地啊,田园风光啊,浪漫浪漫可以。真想发财,还得有副好眼力去做生意。”菲鲁拉滔滔不绝地说,“可你总说早晚有一天要到乡下去住。”
“现在正是时候。我恨透了这个城市。”
“你干吗不说恨这个家啊? ”
“我也恨。”他粗声粗气地回答说。
“我恨不得自己是个男人,也好抬腿就走。”菲鲁拉恶狠狠地说。
“我可不愿意自己是个女人。”他说。
两个人默默地吃完晚饭。
姐弟俩十分疏远。只是由于母亲尚在,他们还能模模糊糊地记起童年的情义,还能凑在一起。他们长大的时候,正赶上家道衰落,姐弟俩亲眼看到父亲在经济上每况愈下,道德上日益堕落。接着,又是母亲长期患病。埃斯特夫人很年轻的时候就得了关节炎。关节僵硬,转动非常困难,简直成了活僵尸。最后,膝盖不能弯曲,只好天天坐在轮椅上,过着悲苦的寡居生活。埃斯特万还能回忆起他在童年和青年时代的情景,他整天孤零零的,身穿仔细补过的衬衣、又窄又小的外套。大人一定要他扎上圣佛朗西斯科带子,谁知道是代妈妈还是姐姐还什么愿。菲鲁拉比他大五岁,天天倒替着浆洗他那两件衬衣,好让他的衣服老是那么干干净净的,有个像样的外表。菲鲁拉告诉弟弟,从母亲那边来说,他姥爷家是利马总督区的名门望族。埃斯特夫人本来要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青年。可是,十分遗憾,偏偏遇上了缺心少肺的特鲁埃瓦,又一心一意地爱上了他。特鲁埃瓦是第一代移民。没过几年,他便把埃斯特夫人的嫁妆挥霍一空,接着又把她继承的遗产吃光花净。
对埃斯特万来说,贵族的家史分文不值。他们家没钱还清欠商店的债。每天上学连坐电车的钱也没有,只好步行。他还记得,当时他没有羊毛内衣,外套又破得不像话,上学的时候只好用报纸裹住前胸后背。报纸一蹭皮肤,嚓啦嚓啦乱响。他自己听得见,估摸着同学们也能听见。一想到这儿,心里就很别扭。冬天,只有妈妈屋里有火盆可以取暖。为了省煤、省蜡烛,三口人挤在一间房子里。他的童年是在粗衣恶食,饥寒交迫,处处不方便中度过的。每天晚上都要诵经,还老得心怀恐惧和内疚。如今这些都过去了,剩下的只有火暴的脾气和毫无节制的傲气。
过了两天,埃斯特万·特鲁埃瓦动身到乡下去。菲鲁拉陪着弟弟来到车站。分手的时候,冷冰冰地吻了吻弟弟的面颊,然后等他上车。埃斯特万拎着两只带铜锁的皮箱。那还是上次到矿上去的时候买下的。据卖主说,箱子挺结实,能用一辈子。菲鲁拉要弟弟多加保重,不时回家来看看。还说,她一定会想念他。不过,两个人心里都明白,此一去,可能多少年见不着面。说心里话,大家都觉得松了口气。
“妈妈要是不好,赶快通知我! ”火车开动的时候,埃斯特万趴在车窗上说。
“放心吧! ”菲鲁拉从站台上摇晃着手帕回答说。
埃斯特万·特鲁埃瓦倚在红丝绒椅子靠背上。他很感激英国人发明了头等车厢,旅客可以像绅士一样旅行。听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