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凳┎畋鸫龅娜ɡ灰蛭庑┤ɡ干娴亩韵笳歉鋈俗杂芍械囊桓鲋匾槌刹糠帧5比唬晃颐腔菇诒臼橄挛模吹谌碇械牡�15章)的讨论中;对上述论辩中所开放出来的种种问题做更为详尽的探究。然而;我们在这里所要强调的并不是对自愿性社团施以必要约束的问题;而毋宁是强调这些自愿性社团存在的重要性。这些自愿性社团不仅对于实现那些具有某种共同利益的人的特定目的来说是重要的;甚至对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目的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显而易见;为了对强制的运用进行限制;由政府来垄断强制的运用确实是极为必要的;但是这决不意味着政府应当享有追求公共目的的排他性权利。在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里;公共事务并不限于政府的事务(更不限于中央政府的事务);而且公益精神(publicspirit)也不应当只限于对政府治理的关注。①
①参见RichardCornuelle;ReclaimingtheAmericanDream(NewYork;1965)。
我们这个时代最重大的缺陷之一;便是我们在以渐进的方式组建自愿性组织以实现那些被我们高度珍视的目的的方面不仅缺乏耐心而且也缺乏信心;这表现在我们动辄就直接要求政府用强制(或用强制筹措的资金)去实现那些被大多数人视作是可欲的目的。如果政府不是把自己的职能限于为自生自发的增长提供基本的框架;而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全知全能的全权性机构并且大包大揽地去满足那些惟有通过众人共同努力方能满足的需求;那么这种做法必定会对公民真正参与公益事业的努力造成最为致命的恶劣影响。只关注手段的自生自发秩序有一个大优长;这就是它使大量为诸如科学、艺术、体育等价值服务的独立且自愿的社团的存在有了可能。在现代世界中;这些自愿性群体还趋于跨越国家边界;比如说一个瑞士的登山者可能会与一个日本的登山者而不是与他自己国家的足球迷有着更为广泛的共同兴趣;更有甚者;这个瑞士的登山者还可能与那个日本登山者同属一个完全独立于他们俩人分属的任何政治组织的协会;显而易见;所有这类发展都是极为可欲的。
眼下;政府竭力把大群体的所有共同利益都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那种趋势;正日益摧毁着真正的公益精神;这是因为政府的这种做法必定会使越来越多的男男女女对公共生活避之不及;然而在过去;这些人原本是会对公共目的的实现做出巨大贡献的。在欧洲大陆;政府的过分干预曾经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那些为公共目的服务的自愿性组织的发展;而且还酿成了这样一种传统;其间;私人致力于公共事业的努力常常会被人们视作是好事之徒的瞎胡闹;此外;现代社会的种种发展甚至还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中造成了一种与欧陆国家相类似的境况;然而我们知道;在过去的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私人关注并致力于公共目的的实现;实是其社会生活的一大特色。
第三卷 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
早在17年以前我便开始撰写这部著作了,然而一些始料未出及的情况再一次延误了本书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使它得以面世的时间比我预想的要晚了一些。除了本卷定稿文本中的最后两章以外,本卷的大部分章节实际上早在1969年底我因健康问题被迫中断写作时就已经大致完成了。当时,我实在怀疑自己是否还可能完成这部书的写作计划;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决定把原本就想单独成卷的前三分之一文字作为本书的第一卷先行出版,因为这个部分的文字在当时就已经全部杀青了。然而,当我在后来能够继续像往常那样工作的时候,我却发现,一如我在本书第二卷的序言里所解释的那样,第二卷的初稿中至少有一章需要彻底重写。
在我因健康问题中断写作的时候,后三分之一的初稿中实际上只剩下原想作为最后一章(亦即现在的第18章)的那一部分文字还没有写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相信自己现在多少算是实现了夙愿,可是在流逝的那段漫长的岁月里,我的思想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在没有能够对我的思想的发展脉络做出基本交代的情况下,我仍有些不愿意把它拿出来发表,因为这部著作毕竟是我的最后一部系统性的著作了。出于这个考虑,我不仅在原本拟定的最后一章文字中增加了许多对我在此前提出的论辩所作的——亦即我所希望的——精炼的重述,而且还认为有必要加写一个跋文,以期用一种较为直接的方式阐明那个在我的整个事业中始终指导着我的道德进化观和政治进化观。此外,我还在其间加进了一段文字(亦即现在的第16章),以作为前文论辩的一个简要概括。
当然,除此之外还发生了一些其他的情况,而这也延误了本书的出版时间。正如我在此前就曾经对自己在未对约翰·罗尔斯(JohnRawls)的重要著作《正义论》(TheoryofJustice;Oxford;1972)作出充分考虑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出版拙著第二卷一事深感犹豫不决一样,另一件事情在后来也引起了我同等的关注,因为自那以后,该领域中又问世了两部重要的新著:一本是罗伯特·诺齐克(RobertNozick)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Anarchy;StateandUtopia,NewYork,1974)另一本则是迈克尔·奥克萧特(MichaelOakeshott)的《论人类行为》(OnHumanConduct; Oxford,1975);我想,如果我还年轻的话,那么我肯定会在完成对同类问题的探讨之前先认真地研读这两部新著。然而,不论是对还是错,我最终还是认定,如果我在结束我对自己的思想的阐释之前再分心去详尽探究他们的论辩的话,那么我就很可能再也完不成自己的撰写任务了。因此,我必须先写完我在知悉这些著作以前就已经达致的那些结论,然后再去研读这些著作;不过,我却认为自己有责任告诉年轻的读者:除非你们下功夫去阅读这些著作,否则你们就不可能充分理解当下论者有关这些问题的看法。
本书的写作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我渐渐地认识到,这个过程实际上为我改变我在某些论点上的用语提供了某种便利;关于这一点,我也想提请各位读者注意这些术语上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讲,正是控制论(Cybernetics)以及与此相关的信息论(InformationTheory)和系统论(SystemTheory)等论题的发展,才使我认识到,对于当下的读者来说,这些理论所采用的术语要比我惯用的那些术语更容易得到理解。尽管我仍然喜欢而且偶尔也会继续使用“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order)这个术语,但是我承认,“自我生成的秩序”(self…generatingorder)或“自组织结构”(self…organizingstructures)这样一些术语有时候会更准确也更明确,所以我在本卷的讨论中也常常会用它们来取代“自生自发秩序”这个术语,与此同理,为了与当下通行的用语相照应,我在这里偶尔也用“系统”(system)这个术语来代替“秩序”(order)这个术语。显而易见,在我通常使用“知识”(knowledge)这个术语的场合,改用“信息”(information)这个术语也往往会更可取一些,因为“信息”这个术语所明确指称的就是有关特定事实的知识(theknowledgeofparticularfacts),而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明确“知识”(plainknowledge)所指涉的那种理论知识。最后,由于“建构论的”(constructivist)这个术语在某些人看来仍然含有“建构的”(constructive)这个形容词中衍生出来的褒意,所以为了明确揭示出我使用该术语(在很大程度上源出于俄语)所指的那种贬义,我认为代之以(恐怕是)那个更令人厌恶的术语“唯建构论的”(constructivistic)会更好一些。或许我还应当向读者致以歉意,因为我在讨论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勇气持之一贯地使用我在先前所建议采用的其他一些新词,例如“cosmos”、“taxis”、“nomos”、“thesis”、“catallaxy”、“demarchy”等词。当然,我们因此而可能在阐释的过程中丧失掉某种精确性,但是,这种精确性的丢失却极可能因我们所采用的一般性术语易于理解而得到补偿。
或许我还应当再次提请读者注意,本书的意图决不在于对那些可以使自由人的社会得以维续的基本原则给出完全或全涉的阐释或揭示,而毋宁是对我在完成前一部论著以后发现的一些缺失做些许弥补;我的前一部著作就是TheConstitutionofLiberty(即《自由秩序原理》)——在那部著作中,我曾力图以一种适合于当代问题和当代思想的形式向当代的读者重述传统上的各种古典自由主义原则或原理。职是之故,本书与《自由秩序原理》相比,阐释较欠系统、撰写更为困难、观点也更具个人性和(一如我所希望的那般)更具原创性。但是,显见不争的是,本书只是对《自由秩序原理》一书的补充而非取代。因此,我建议非专业读者先读《自由秩序原理》那本书,然后再阅读我就这三卷本试图予以解答的那些问题所作的更为详尽的讨论或更为具体的论辩。需要指出的是,这部三卷本的论著所意图解释的乃是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什么我依旧认为那些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作是过时了的信念要远胜于任何试图替代这些信念的并在晚近较受大众青睐的论说或原则。
读者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即激励我撰写这部著作的动因乃是我对那些被认为是最发达国家的政治秩序在当下的走向所产生的越来越大的忧虑。我日益相信(而本书则对我为什么持有这个信念给出了详尽的说明):在这种被人们普遍接受的“民主”政制类型的构成中,存在着某些根深蒂固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已经使得这些国家堕入全权性国家的危险趋向成了一种不可避免之势;对这个问题的洞识,使我深刻地感到有必要经由探究种种替代性安排的方式为这种“民主”制度另辟生路。我想在这里重申我所持有的这样一个主张,即尽管我深信民主的各项基本原则乃是我们迄今为止发现的使和平变革成为可能的惟一有效的方法,而且我也因此为人们越来越明显地不再把民主视作是一种可欲的政府治理方法(adesirablemethodofgovernment)而深感震惊(当然,人们对民主所具有的这种幻灭感实际上还因为有些人越来越频繁地滥用民主一词并用它来指称想象出来的统治目的而变得愈发严重了),我越来越相信我们正在步入一种困境以致政治家们将会许诺以非常之计来解救我们。(原译:但是我却对我们正在步入死胡同这个事实也同样越来越深信不疑,因此,政治领袖们要想方设法力挽狂澜,把我们从中解救出来。)
此外,我在本卷研究的基础上还提出了一个变革民主政府结构的基本方案;虽说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大多数人仍会把我提出的这项方案视作是一项完全不切实际的方案,但是我提出这项方案的意图却在于为人们提供一种从智识上来说可靠的选择方案,以便他们在现行制度面临崩溃的关头以及在我的方案一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或许可以为他们指明一条出路的时候予以选用;而这一天也许为时不远了。我认为,这一备选方案不仅能够使我们保有民主制度中真正具有价值的东西,而且还能够使我们否弃其间的弊端,尽管大多数人在今天仍然会把这些弊端视作无从避免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就如何取消政府在控制货币供应方面的垄断权提出了一个相似的备选方案,而这个方案也是极为必要的(只要我们还想摆脱那个日益支配着我们的专断权力之噩梦的话),因为正是这个备选方案提出了一条有可能帮助我们摆脱那个威胁着我们生存的恶魔的路径。当然,这个备选方案也就是我在最近出版的另一本论著(即《货币非国家化》『DenationalisationofMoney』,2nd edn, InstituteofEconomicAffairs,1978)中所概述的那个方案。我认为,即使我们在当代社会首次尝试这项自由实验的努力被证明为一项失败之举,那也不是因为自由本身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理想,而是因为我们尝试这项实验的方式错了;如果我能够说服一些人并能够使他们相信我的这个观点,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本书的写作和改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时间跨度竟超过了15个年头,其间还因我的健康问题中断过相当长一段时间;为此,我相信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