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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作家批判书ii-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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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华小说中的父亲,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还原为了人,也仅是对当代小说极为有限的突破。这是余华的文学启蒙的原因。他最初所读的作品,按他所列的清单:《艳阳天》、《金光大道》、《牛田洋》、《虹南作战史》、《新桥》、《矿山风云》、《飞雪迎春》、《闪闪的红星》……还有就是——大字报。    
      在余华正式写作的时候,虽然受到了川端康成、卡夫卡等外来力量的强烈冲击,但更多的是关于小说的观念和形式的革新,根本不可能真正进入川端康成和卡夫卡所构造的精神世界。在他的潜意识里,怎么也斩不断他启蒙时的脐带。就像孙悟空即使有七十二变,也变不了他的猴子的尾巴。再者,由于余华写作是为调动工作,这种极强的功利性,他在写作的时候,不能不考虑文化警察机制下的发表问题。就是这个原因,他也要在他的枪上涂上一层油光发亮的白蜡。    
      在这篇小说中,虽然也有余华作品中一以贯之的血腥,但他在描写“我”遇到抢苹果时,仍然没有脱离道德判断的窠臼。    
      《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并没有渐行渐远,而是一再地回归。《在细雨中呼喊》那令人眼花缭乱的叙述下,在思想观念上已经转变,到了《活着》,先锋精神已丧失殆尽,而《许三观卖血记》,不过就是把《在细雨中呼喊》的故事,按传统叙述方式的翻版。    
      好儿子,快回到父亲身边吧!    
      在阅读余华的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杜甫在成都写的一首诗中的句子: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我想,这几句诗的意境与《在细雨中呼喊》是十分吻合的。因为这是一部关于回家和寻找父亲的小说,而父爱,就像那“润物细无声”的好雨,滋润着儿子。虽然这不是一部完全歌颂父爱的手册。    
      在我读完余华长篇小说之后,我认为他写得最好的长篇是《在细雨中呼喊》。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小说,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能称得上具有先锋性的作品。现在,我又认为这部小说只要第一章就足够了,它已经是一个相对完整的作品,后面的几章基本上是这一章的阐释。即使按照一般的阅读常识,也大体能知道它所要叙述的事情了。由于小说故事情节仍然是按照既定的模式设置的,尽管改变了叙述方式,但无法改变人物在第一章就已经非常明白的命运,缺乏出人意料之外的惊奇。原因在于,余华的探索并没有做到重新结构世界,用他自己的话说:“遗憾的是这种探索始终是现实时间意义上的探索。由于这样的探索无法了解到时间的真正意义,就是说无法了解时间其实是有关世界的结构,所以它的停滞不前将是命中注定的。”余华是在批评自己嘛。    
      我的基本判断是,余华并不适合写长篇小说,尽管他的长篇小说已经足够短了。    
    


第四章批判余华 (4)

     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它的第一章中的南门。其它几节的相关内容,我将把它放到与《许三观卖血记》的比较分析之中。    
      小说就在最有余华特色的两个因素——记忆和女人的叫喊声中开始了它的旅程。对黑夜感到恐惧的孩子,比黑夜更为恐惧的女人的呼喊,这种孤立无援的境地,而又在下雨的夜晚,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人们都能够理解孩子的恐惧,但对女人的呼喊能理解吗?随后出现的那个穿黑色衣服的男人,表面看来,是对女人呼喊的回应,其实不是。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那这部小说应是关于男女情爱的。男人与孩子才具有真正的关联,因为这个男人的出现,可能是一种幻觉,但他才是孩子心灵的呼喊:“走来时黑衣在阴沉的天空下如旗帜一样飘荡着。”    
      如果这是孙光林当时的感觉,那就是在暗示他的命运。这种命运似乎早已注定,就像冥冥之中有一只无形的手,左右或指挥着,让人无法逃脱。    
      孙光林必然要经历寻找父亲的过程。他并不是没有父亲,而是父亲太多。一个是他的生父孙广才,一个是他的养父王立强。在有亲生父亲的时候,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却不能与父亲在一起,而要认陌生的人为父,在讲究正宗血源关系的社会里,怎么也感觉不到,这是一件光彩的事。对于父亲同样如此。不要说已被生父养了6年,记忆早已形成,就是生下来就骨肉分离,一旦得知自己的身世,即使是像在医院被搞错了,也往往感觉长期养育自己的父母不如一面未见的父母亲切。这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    
      只有一种情况能让人接受——既合乎情理,又根植于深厚的民族风情,那就是找干爹。如果能找到有权势的人做干爹,那简直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了,说不定还能鸡犬升天呢。    
      在孙光林12岁的时候,王立强死了,他只好回到他父亲身边。但是,孙光林总与这个家显得格格不入,反有一种被人领养的感觉。仿佛自己不是孙广才的亲生儿子,同时,哥哥孙光平由于受父亲的影响,好像二弟要和自己争遗产似的,两兄弟似同水火。在父亲和哥哥的双重殴打下,过着屈辱的日子。    
      家庭里感受不到温暖,因父母和村里打架,孙光林没有像哥哥孙光平和弟弟孙光明一样去帮助父母,使用同样的暴力,也被社会视为最坏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简直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这个仿佛连后娘生的都不如的孙光林,他是否在追问——我是谁?    
      余华给我们所展示出来的,孙光林在与人的关系上,虽然没有达到“他人即地狱”的境地,因为他还能在许多时候,享受到来自人的关怀和温暖,但他在家里,却感受不到来自家庭的温情。孙光林与家里人的冲突,不像传统小说那样,大多表现为信仰或思想观念的冲突,它几乎是无来由和莫明其妙的,即使是父子兄弟,也无法沟通。    
      这正是现代派的特征。    
      在讲究亲情的中国传统社会里,孙光林的遭遇,差不多只能算是发生了小小的意外。    
      对孙光林而言,南门的意义,就像海盐对于余华的意义。那是孙光林记忆之地,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回到南门。    
      与其说孙广才不喜欢二儿子,不如说是因为孙光林曾经在城里生活过几年。在孙广才的潜意识里,有一种对城市自然拒斥的本能。    
      孙光林高中毕业考大学是一个典型性的事件。在只有通过高考才能改变命运的年代,恐怕很少有家长不喜欢子女考大学的。可是孙光林参加高考说都不与家里人说一声,在他考取大学之后,他父亲的反应是觉得让他继续念书是“太便宜他啦”,当他父亲明白他从此不再是这个家庭的一员时,才高兴起来。    
      这种对城市的拒斥,源于农业是命脉的传统观念,这几乎是农业社会的生存哲学。正如管仓库的罗老头所言:“工厂再好迟早要倒闭,种田的永远不会倒闭。”这种浓郁的乡土情结,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显著的基本特征,已成为了民族记忆。    
      南门成为孙光林一生的基点,即使他上了大学,也无法忘记:“它是作为过去的一个标志,不仅没有从我记忆里消去,而且依然坚守在南门的土地上,为的是给予我永远的提醒。”所以,余华把孙光林如何回到南门,作为了小说的结尾,自然有他的深意。    
      孙光林回南门之际,在下着雨的时候,孙家却着火了。这熊熊大火意味着什么呢?对孙家来,这是场严重的灾难,它不但烧毁了房屋,也烧毁了亲情。因为这时归来的孙光林,既是这场灾难的暗示者,也直接关系到孙家的生活。对孙光林来说,这可能既预示着灾难,也预示着新生。    
      余华在结束的时候煽情地写道:“我那时不知道他就是我的父亲,但他吸引了我,我就走到他身边,响亮地说:‘我要找孙广才。’”    
      找到了又怎样?答案在前面已经有了。这看似悬念性的结尾,其实一点悬念也没有了。看似悲壮,实际上充满了滑稽感。    
      孙光林回到南门,只是回到了他血缘和记忆的家,并没有因为回家和找到了父亲,从此就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他的日子一点也不阳光灿烂,芝麻开花——节节高。    
      如果我们把孙光林的回家也视为是在意识上的寻根的话,那么,先锋派小说家余华就有了与寻根派殊途同归的味道。事实上也正是这样。余华在《在细雨中呼喊》中还没有让孙光林找到家庭的温暖和幸福的话,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他就让这种幸福和温暖发扬光大了。    
      离不开记忆之根的余华,也在将他的稀薄的记忆用完之后,就无以为继了。    
      在我看来,能够称得上余华先锋小说的长篇,只有这一部《在细雨中呼喊》。《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无论是从先锋的角度,还是从文学创造的角度,都算不上成功之作。这两部小说,特别是《许三观卖血记》,如果不是沾了余华的光,它们和大路货小说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在这一点上,余华的回归就像孙光林的回家,早已经迷失了。虚伪的《活着》    
    


第四章批判余华 (5)

    是活着,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    
      几百年前,对人文主义诗人剧作家莎士比亚来说,的确是个无法回答的难题。但对于俗世主义小说家余华,这一点也构成不了问题。他轻而易举就解决了这道人生的方程式。    
      似乎西方作家只喜欢提出问题,故意造成悬案,与人们过不去。莎士比亚提出了活与不活的生存难题;易卜生提出了娜拉出走之后妇女的出路问题;贝克特提出了戈多能否拯救人类的问题,让人们去猜测,论证。作为文学作品,留下巨大的想象空间,这是他们深得文学的精髓,也是他们不会自作聪明地扮演社会学家或政治家的角色,更是对读者的尊重。    
      中国作家就不同了,提不出问题不要紧,但绝不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想一想当年对娜拉出走之后怎么办的讨论,真是热闹非凡,煞是好看。中国作家无论有没有政治家的素质,都愿意并喜欢在文学作品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作家,愉快地充当起政治家。可能是因为这是中国文人的传统,政治家所得到的好处肯定比做一个纯粹的文人更能实现人生的价值,这似乎也成为了作家的民族意识。    
      当年鲁迅为了证明自己对娜拉出走之后的正确判断,他在《伤逝》里让子君自由恋爱后还是回到二叔家里。于是众声喧哗地讲中国妇女要真正获得解放,应该如何如何。后来,妇女们也真的如何如何了,但她们真的就获得了解放吗?她们在被看或被欣赏的位置上更加迷失了自己。鲁迅对于文学的理解,在中国算得上超一流了,还真没有易卜生透彻。    
      现在,余华以一部《活着》,完成了对《哈姆雷特》的论证。    
      我之所以将余华得到了许多赞赏的长篇小说《活着》称为“虚伪的《活着》”,一是源于他本身的称谓,二是因为这部小说人为的因素太重,就像古人所说的:“为赋新辞强说愁。”三是主人公福贵的活着是没有生命质量的苟活,正如臧克家在《有的人》这首诗中所写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四是它所强调的活着有意无意地与世俗生存哲学天衣无缝地吻合在一起,诸如“好死不如懒活着”,即使成了植物人也要活着,年青的期待奇迹出现,年老的,特别是所谓德高望重的可以像菩萨一样供着,以为世之楷模;“留得青山在,何怕没柴烧”,哪怕青山早已童山秃岭,甚至山已变成平地,也冀望在短时间内长出参天大树。    
      余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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