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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大农场主-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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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还是尽量避免。”

话到这里,薛太公从展台取出一杆长矛。这长矛足有将近两米,矛身呈亮,用精铁打铸而成,顶端矛尖锋锐如刺,在灯光映射下泛出淡淡寒光。

“对付丧尸,还是钢矛最有效,瞅准了,一矛刺穿丧尸头颅,轻轻松松解决战斗。”薛太公挥舞了几下,足有三十四斤重的钢矛,老人家拿在手中,恍若无物,很明显是个练家子。

黎霸深表赞同。末日降临,他虽贪生怕死,但是在逼不得已情况下,也曾连同他人干掉好几个丧尸。丧尸为人类感染病毒的变异体,视力萎缩,听觉嗅觉器官进化的无比灵敏,对声音和血腥味极为敏感,一点声响,都能引来大批丧尸。

丧尸虽有普通人两倍力量,一点五倍速度,但是没有灵智,全凭本能捕获猎物。因此,只要有经验,胆大心细,想要猎杀丧尸也并非多难。

在逃难过程中,黎霸就曾亲眼见到同伴相互配合,击杀不少丧尸。对于丧尸的基本特征,他也是很清楚。

“丧尸爪牙有尸毒,沾上一点,活人就会尸变。”薛太公像是来了兴致,又从展台下面拿出一个圆形盾牌,“钢矛配上我薛家打造的护手铁盾,一攻一防,手脚过硬的话,独自应对两三头丧尸不在话下。”

黎霸一听,来了兴趣。从薛太公手中接过矛盾,拿在手中把玩了几下,决定也买下来。

“好气力。”

将近七十斤重的钢矛铁盾,拿在黎霸手中,没感觉半点沉重。薛太公在旁见了,脱口赞道。

黎霸摸了摸光头。他也感觉自己最近气力大增,身子仿佛也灵活了许多,难道……这是饮用空间泉水的原因?

空间泉水能让植物变异,说不定也能改变人类体质。黎霸将这件事放在心里,等这次回去后,要好好研究一番。

钢矛铁盾,按照标价合计三百六十斤粮票。薛太公做主,只收了两百斤粮票,外加还搭配了皮套,几乎是半卖半送。

这人情大了。连黎霸这样厚脸皮也有些不好意思,心里决定,明天就将手镯空间里面储存的变异粮食枝茎送过来,算是礼尚往来。

等到弹药送来,黎霸结清账目,告辞离去。出门的时候,他右手拿着霰弹枪,左手扛着弹药,背后斜插钢矛铁盾,嘴里还叼着一根香烟,配上黑风衣大光头造型,霸气十足,引得周围不少人侧目。

他终于尝到霸气侧漏的感觉,得意洋洋。又逛了几家杂货铺子,买了些麻袋、塑料布等物品,方才走出市场大门。

拐了个弯,趁着四周没人,黎霸将杂物收进手镯空间,沿着马路朝市场东南边走去。在那边不远,有专门出售汽车的市场。来到后,一眼看去,场地密密麻麻停放了好几百辆汽车。大多都是轿车,货车很少见。

“哥们,想买什么车?我这儿宝马奥迪应有尽有,价格便宜,最公道。”

一个中年男人跑了过来。嘴一张,露出两颗大金牙,笑嘻嘻跟黎霸打招呼。

目光一扫,黎霸果然看见不少豪车,但车身都落了一层厚厚灰尘,像是停放久了,无人问津。末世将近一半人口变成丧尸,汽车到处都是。只要胆子大,从西埠摸去省道,沿路多得是各种各样豪车。因此,车辆在末世最不值钱,但是油料却很贵。

黎霸扫了一眼,都不合意。这里轿车居多,货车却很少见。有几辆停在那里,不是车胎瘪了,就是破旧不堪,怕是很难开出城去。

逛了一圈,他终于找到自己想买的车。

“就那辆!”

黎霸手一指。在不远处有辆农用三轮车,看上去足有八成新,对他而言,很合用。

大金牙一愣,随后冲黎霸竖起大拇指,笑嘻嘻说:“时风时风,路路畅通。哥们,好眼力!”

我去!

黎霸听了白眼直翻。这家伙还念起了广告词,熟溜无比,搞不好末世前就是专卖农用车的。

车不贵,只需要十斤粮票,简直是大白菜价格。油钱不便宜,一升柴油一斤粮票。黎霸大手一挥,直接给了五十斤粮票,付了车钱,剩下全部加油。同时他不忘叮嘱金牙一声,派人检查一下车况。若开在路上熄火,那就不好玩了。

“好嘞!”

收了粮票,大金牙干劲十足,招呼手下人忙活去了。也就二十来分钟,油加满,车况检查结束,在震耳欲聋的发动机声响起后,大金牙满头大汗跑了过来,“哥们,车况OK;都搞定了,包你三千公里不需要修理。”

黎霸‘嗯’了一声,准备开车走人。在他上车的时候,身后又传来大金牙的喊声:“哥们,这车马力够强,性能也不错,就是噪音有些大,出城小心点!”

黎霸挥了挥手。他知道大金牙的意思,噪音大,出城容易引来丧尸。对方好意心领,对他而言,噪音大些没关系。他出城也就在安全区附近溜达溜达,不会跑远。真要去搜寻物资,也不会选这辆时风农用三轮车。

坐进驾驶室,插在背后的钢矛有些碍事,直接被黎霸扔到后面车厢。霰弹枪和铁盾摆在副驾驶旁,油门一踩,‘哒哒’排气管轰鸣声响起,讨泵埃殖凳怀龀党 �

沿着街道,黎霸驾驶三轮车一路出城。他之所以选择这辆农用三轮车,主要看中后面的半封闭车厢,还有四缸柴油机不俗的马力,用来拉货最适合不过。

至于噪音过大,不是问题。他原本就没打算,开这辆破车去附近城镇搜寻物资。

出城后,黎霸先是去了一趟难民营。一个好汉三个帮。他打算去找大方小方,带他们进城。这兄弟俩人不错,曾经给过黎霸不少帮助。带上他们进城,自己可以多两个帮手。

开着三轮车,行驶在难民营臭烘烘的小路上。没多久,黎霸来到大方小方兄弟居住的棚屋。木门关着,很显然这兄弟俩去做苦力活了。

眼睛一瞅,黎霸看见对门有一个中年男人,蓬头垢发,裸着干瘪枯瘦的上半身,蹲在墙角。一双满带羡慕的目光偷偷瞅向自己。

“过来。”

黎霸冲那人勾了勾手指。对方一愣,连忙屁颠屁颠跑了过来。

“霸爷。”这家伙来到车旁,冲着黎霸点头哈腰,听语气像是认识他。

一股恶臭从这男人身上传来。黎霸皱了皱眉,直接扔去一块糠馍。这还是前些日子李超那杂碎打赏给姸儿的,自从进城后,这么难吃的食物,差点被黎霸给扔了。不过,此刻却是派上用场。

“带句话给大方小方,让他们明天别出工,在家等我。”话到这里,黎霸斜睨了一眼,见这家伙双眼放光,像饿狼一般盯着手上的糠馍,咧嘴一笑:“话带到了,明天还有一块糠馍,若光拿东西不干活,老子要你好看!”

“霸爷放心,小的这就守在他们家门口,一定将您老的话带到。”

“嗯。”

黎霸也懒得多啰嗦,摇起车窗,油门一踩,伴随轰鸣发动机声和滚滚黑烟,三轮车呼啸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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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满载而归

从聚居地到省道,有一条三级公路连通,约莫八九公里。附近有十来个村庄,还有大片农田。

末日降临,这条公路成为西埠聚居地通往外界唯一出口。为了自身安全,聚居地派出军队和进化者小队,沿着公路将附近村庄的丧尸扫荡一空。同时,在省道一侧围起铁丝网,派军队驻守,建起安全区。

安全区内,丧尸基本很少见。也是大多难民寻找食物的地方。在短短两三个月,安全区几十平方公里的土地,被难民如蝗虫般扫荡一空。草根、树叶、虫蚁所有能吃的东西,全被搜刮一空,成为荒芜之地。

中午,烈日高悬,吞吐火热的阳光烘烤大地。行驶在公路上,黎霸摇下车窗,炙热的风刮了进来,吹得他浑身燥热难耐。

“靠!要是有空调就好了!”

抹了抹额头汗水。黎霸嘀咕一声。在太阳烘烤下,车厢内如火炉一般,温度足有四十多度。他感觉自己身上的脂肪,都要被烤出油来。

左手一翻,多了一截高粱杆,黎霸大口嚼吃了起来。还别说,变异高粱杆的味道好极了,汁液丰富,甘甜可口,吃下去浑身燥热立刻消减不少。

边吃边看向车外。公路两旁,随处可见难民尸骨,也不知是饿死的,还是被渴死的。许多尸骨已经严重腐化,散发阵阵恶臭。在公路两旁荒芜的大地上,可以见到三三两两人影,有的蹒跚而行,有的趴在地上,撅起屁股像要在地里寻找什么东西。

末世降临,气候变得恶劣,加上难民蝗虫一般搜刮,已经破坏这方土地的生态环境。现如今,别说是吃的,想从安全区找根草都难。

难民们想要获取食物,要不去山区,要不就是离开安全区,去省道另一边。

对于黎霸而言,他是不会冒险,之所以买车买装备,都是为了洗白手镯空间种植出的粮食。开了五六公里,难民身影渐渐稀少,黎霸瞅见左前方有一条乡村砂石路,没有多想,方向盘一拐,直接开了进去。

他要找一个隐蔽的地方。

沿着砂石路一路开去,在经过一个小村庄的时候,黎霸没有停车,继续向前。在末日后,安全区附近的村庄物资,早就被幸存者搜刮一空。虽是如此,仍有难民不死心,会来到这里寻找食物。因此,村庄不是洗白粮食的好地方。

继续向前,一直到砂石路尽头,黎霸方才停车。打开门,下车之后,他四周看了看,荒无人烟,十分静谧。在前面十几米的地方,还有一个小土坡,上面有几棵枯树,枝叶不存,但是树身还能挡住些阳光。

“就这儿了!”

黎霸走到三轮车后面,放下车厢板,将钢矛重新插在后背。过后,他从手镯空间取出塑料布,平摊在车厢上,手一挥,金灿灿的玉米粒,成堆出现在塑料布上。

这些玉米就是今早刚收获的粮食。除去棒子,还有五百多斤。在手镯空间褪粒过后,由于玉米是新鲜的,需要晒干才好带回城出售。

又从手镯空间取出一个木筢子,黎霸将玉米粒均匀铺在塑料布上。剩下一小块地方,他从手镯空间拿出收获的麦子,借着正午阳光晒干。

十分钟后。活儿干完,黎霸抹了把汗,走到土坡上,在一棵枯树底下乘凉。这里视线好,四周发生任何情况,他都能第一时间觉察。

靠着树身,黎霸眯起了眼,坐等日落西山。渴了,有高粱杆解渴。闷了,香烟备足。倒也十分惬意。瞅见车厢上晾晒的玉米麦子,他那肥脸上不自觉露出开心笑容。

只要等到傍晚,他就可以满载而归。

“周艳那骚娘们要是看见这一车粮食回去,晚上肯定又要拖老子去看脱衣舞呢!”

难得黎霸在此时此刻,还有这份歪心思。想起那骚娘们魅惑性感的身材,他没来由小腹腾起一阵邪火,心想,等老子发达了,一定让这骚娘们给老子跪舔,就算花上两千斤粮食,也值得!

火热的太阳渐渐西斜。

傍晚时分,晾晒的玉米麦子全部干透。收获开始,黎霸先将玉米麦子收进手镯空间,在那里,意识体可以轻松将这些粮食分类打包。

结束后,他吹着口哨上车,伴随轰鸣发动机声,三轮车冒着滚滚黑烟,绝尘而去。

末日后,气候发生变化,早晚温差极大。白天的时候,最高气温能达到四十度以上,傍晚来临,气温急速下降二十几度,给炙烤的大地带来一丝丝凉爽。

夜幕渐渐降临。姸儿站在路口,身子动也不动,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盯着街道上,小脸充满了焦灼和悲伤。她曾经是爷爷奶奶最宠爱的孙女儿。父母的掌上明珠。老师眼里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同学心目中家境优越人长得漂亮的班花。谁料,末日降临,将这一切美好全部毁灭。

全家五口,奶奶和父母感染病毒,变成了丧尸。若不是爷爷见机快,带着她逃出家中,她很有可能被自己至亲活活撕成碎片吃掉。经过饥饿、恐慌、绝望,还有漫长的黑暗,她和爷爷相依为命,终于在军队帮助下逃出那个已经沦为人间地狱的城市。历经艰辛,来到了西埠聚居地。

原本以为在这里能够开始新的生活。结果,她和爷爷被拒之城外,游走在肮脏充满危险杀机的难民营。为了生存,她和爷爷跟许多难民一样,在荒野寻找食物。草根、树皮一切能填饱肚子的东西,都吃过。这残酷的世道,让她心里充满了绝望。幸亏有爷爷的安慰鼓励,否则她早就无法支撑下去,宁愿死,也不要继续活在这残酷的世界。

然而,信念并未带来好运。爷爷为了照顾她,饥饿交加,重病不起。同时引来难民营那些最卑劣的畜生,竟然要吃了爷爷,还要对她……

幸好在关键时刻,黎叔的身影出现,如黎明一缕曙光,给她黑暗的人生带来希望。这个看上去不像好人的男人,答应了爷爷临死前的请求,用近乎溺爱的行动来对待自己,渐渐融化她绝望的心。

生活开始变得美好。饥饿苦难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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