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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云诀-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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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君主为什么会让您——一个刚刚二十二岁的年青人统治这么大领土,您有着无比的睿智和无比的勇气,您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一场战斗在胜负之外的意义;我,您的东方雇佣军军团长,感谢您对您的雇佣军团寄予最大的期望和信任,我在这里以我的生命向您起誓,您的东方雇佣军团将会完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您获取战斗的胜利,直到战死至最后一人!”

不得不说云霄的学习的速度十分惊人,短短地几天内,云霄已经习惯了这一群异域骑兵的说话和生活方式,在其他人还对冯?布曼的话似懂非懂的时候,云霄不但全部听懂了,而且已经开始了严肃地回答:“好!我的骑士团军团长,拂晓的时候,我将亲自参与到这场战斗中去,我和我的妻子将会率领轻骑兵掩护你们的左右侧翼并且服从你的指挥,直到战斗取得完全胜利。从战斗开始那一刻开始,我就是你的学生,向你学习骑兵作战技巧!”

冯?布曼立刻瞪大了眼睛,旋即感动了起来,上前一步紧紧握住云霄的手说道:“感谢您用‘骑士团’来称呼我们,虽然我的曾祖父曾经是德意志贵族,可我个人以作为您的骑士为荣!在我的生命里,永远都会把您甘当我的学生这件事作为最大的荣耀!”

云霄微微笑道:“天要亮了,我们准备进攻吧!”

鸡刚刚叫过两边,洛阳城内的大街小巷里就响起了坊官们敲锣的声音,同时伴随着一阵阵扯破喉咙的干吼:“街坊邻居们!快去东门瞧热闹啊!街坊邻居们!快去东门瞧热闹啊!”洛阳百姓们听了这段吼声,纷纷披着衣衫出了门,每个人脸上都是一脸的狐疑:到底有什么乐子来了?今儿既不是年,又不是节?难不成城东耍龙灯了?

人们三三两两地一边议论猜测着一边往东门城楼走去。稀里糊涂地,就被站在城下的衙役捕快引上了城墙。天渐渐亮了起来,挤在城头上的百姓门这才看清楚城外的情况,顿时就叫了起来,我的妈呀,鞑子!多数人的腿当时就软了,更有人大声咒骂起了敲锣的坊官:你奶奶的,诓老子过来守城墙,怎么就不断子绝孙!想走,走不掉,下面的衙役和捕快已经亮出了钢刀。

不过很快,一个十三四披着甲胄的少年就直接跳上了垛口,高声喊道:“诸位父老!刘大帅就在城下,让大家亲眼看一看当初围攻洛阳的孛罗帖木儿怎么死!”

挤在人群中被云霄这一手吓得不轻的徐司马和陈遇听到这话时,立刻就明白了云霄的用意,彼此使了个眼色,徐司马拨开人群道:“乱什么乱?虏酋授首,人生一大快事,来人来人,给我搬张椅子来,本官今儿就坐在这儿看!再来两壶好酒,本官与陈兄痛饮!”

两位当官的都这么镇定,自己还跑不跑?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预先安插下的飞字营密探趁机起哄道:

“不走了!看鞑子怎么死!”

“老子全家都被鞑子杀绝了,谁给我一把刀,老子也下去杀两个!”

“对!对!看鞑子怎么死!”

“看鞑子怎么死!”

城下的孛罗帖木儿折腾了一夜没落到好,被准备充分的徐辉祖兄弟和胡世杰带着城防营的兵丁还丐帮弟子打了个灰头土脸,这一会儿看到满城头都站着百姓,心想这下机会来了,刚准备放箭制造点混乱好一鼓作气登上城墙,可当他回头一看时才发现,自己的身后已经黑压压列起了七八个千人方阵,缓缓朝自己压了过来。

孛罗帖木儿头皮一麻,知道自己这次算是栽了。老子还有漠西带来的精锐!凭你还拦不住我!孛罗帖木儿有些恼羞成怒,立即下令做好迎战准备。而对方阵中传来一阵号角,缓缓开始变阵。

“传令,刀盾第一列,长矛第二列,千人一队,城墙方向列鹤翼阵,中间放宽一点,”云霄坐在马上接过亲卫抬过来的铁槊,冷静道,“所有校尉以上将官,除两翼先锋之阵,其余全部到本阵观战。若是残敌决意突围,也不必决死阻拦,轻骑尾随追击便是。”

云霄又转过头对柳飞儿和蓝翎道:“你们两个,和英儿一起率领五百轻骑,护卫老冯的左翼,我和韩清率五百轻骑,护卫右翼。”说完朝冯?布曼笑道:“老冯,可以了?”

不苟言笑的冯?布曼难得地开起了玩笑:“阁下,按照这里的习惯,您应该称呼我老布。”

云霄耸耸肩膀道:“还是老冯叫得顺口一些!”这时候,冯?布曼才下令部下开始穿着铠甲,并且将马匹的铠甲扎好,同时上马,检查武器。

冯?布曼解释道:“最大限度节省士兵和战马的体力。您一定要记住,重骑兵是无坚不摧的,但是重骑兵绝对不是独立作战的兵种,需要其他兵种的保护和配合!”云霄点头表示理解,这个时代的东方,还没有多少人理解职业雇佣军对战争来说的意义,只有云霄隐约捕捉到一些。

三支骑兵列队完毕,缓缓开赴战场。前进中,刘云霄和蓝翎柳飞儿一直在冯?布曼的两侧,冯?布曼一边前进,一边揶揄云霄道:“阁下,从美学观点来看,您和您的两位夫人以及您的士兵们穿着的铠甲非常漂亮,但是从实战上看这些铠甲在材料上很浪费请原谅我的批评,我的意思是说,这些铠甲重点防护了很多不必要重点防护的部位,很多重要部位的防卫也不够比如,左臂肩膀左臂肩膀上受伤,继续作战或者脱离战场的可能性很高,没必要用这么厚的铁板和这么华丽的装饰相反,如果把左臂肩膀上铁板的重量减轻些,安排到更需要的地方,比如胸口或者小腹而且我强烈建议您,不要在采用铁叶或者铁片编成的铠甲,采用整体冲压锻造的板甲,里面衬上丝绸和轻锁子甲,或许会更好”

冯?布曼的话说完的时候,队伍已经到了战场中央,对面的鞑子也已经列阵完毕,云霄点头道:“我会记住你的建议,这场战斗结束后,我会考虑改进。不过,我们应该进攻了;哪个方向?他们两翼的人比较多,我们进攻哪一面可以斩获最大?”

云霄的话一说完,冯?布曼的脑袋就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连连否决道:“不行!不行!阁下,您还没有明白一支重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重骑兵如果向敌人最密集、纵深最大的地方冲击,和送死没什么区别,到时候,您的轻骑兵都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第三百六十九章铁骑绞杀

2012…2…710:45:50:4055

云霄一愣,随后就问道:“怎么说?”

冯?布曼解释道:“这东方战场上,我最经常看到的骑兵战法是骑兵排成单纵列或者锥形队列向对方阵型进行斜插冲击,这种战法只能对失去进攻意志的敌人奏效,而我们现在的敌人,他们很明显地摆出了两翼进攻的阵型。如果我们冲击敌人兵力最密集的地方,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宝贵的速度,失去速度的重骑兵很快就会被敌人的步兵拉下马,失去重骑兵的轻骑兵,只会成为敌人弓弩优先射杀的对象。”

云霄凝思片刻,点点头,又问道:“那我们该怎样进攻?”

冯?布曼指着前方道:“重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不是以杀伤敌方士兵为主,而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冲散对方阵型中最薄弱的一环,一定要冲透对方的阵型而且拉开距离,并且在对方重新整顿好阵型之前进行第二次冲击,如此反复,直到对方的阵型完全散乱、战斗意志全部崩溃,当然,如果对方的轻骑兵坚持过来送死,我们也会赞美他们的勇敢我方的轻骑兵,则是在重骑兵进攻和调转方向的时候护卫两翼,重骑兵冲击敌阵的时候,轻骑兵绕开敌阵用弓弩掩护重骑兵,或者与对方轻骑兵纠缠,或者继续绕到敌人背后掩护重骑兵进行第二次冲击;对方溃散后,重骑兵休息,轻骑兵和步兵追杀敌人。如果您手上还有重甲步兵,或者让轻装步兵随后跟进的话,那我们赢面更大。正确的战斗顺序是,战斗开始时,用弓箭和大型床弩压制敌人,然后重骑兵出击,轻骑兵和重甲步兵跟进,轻装步兵最后。”

云霄轻笑着指着前方道:“看,他们的重骑兵准备进攻了。”

冯?布曼嗤笑道:“战马比我们矮,没我们快,马身上也没铠甲,长矛只有我们的三分之二长,弓弩也不可能射穿我们身上这套大马士革工匠造出的加厚重甲,除了穿了两层罗圈甲之外,他们还是地地道道的轻骑兵!”

云霄笑问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冯?布曼歪歪脑袋道:“杀死他们之前,先赞美他们!”云霄大笑一声,纵马归队。

孛罗帖木儿看到一支奇异装束的骑兵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他几乎要发疯!他当然知道这支骑兵的来历,不过他从来都看不起这些世代为奴的色目人,一直都不让他们上战场,并且把最光荣和最伟大的任务交给他们:押送物资。而且是那种挑挑拣拣之后剩下的那些可有可无的物资。

刘云霄居然把这些人派上了战场!他疯了?虽然说孛罗帖木儿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是非常优秀的人物,但遗憾的是,他的祖先们在多瑙河边享受着征服者的荣光时,忘记了留下只言片语告诉他们的子孙一个实事:那就是征服金发碧眼的种族的时候,在人数对等的情况下,他们的胜利只有极少数时候是双方骑兵人数对等下,摆开阵势对冲之后直接取胜的。

而云霄,要的就是这样一场战斗来告诉所有人,鞑子的骑兵,并非无敌。孛罗帖木儿首先下令进攻,亲卫精锐立即策马上前。

冯?布曼高举手中长矛,发出了第一个指令,所有的重骑兵开始缓缓策马前驱,步伐很慢,马匹仅仅是小跑,如同散步一般轻轻跳跃着前行。鞑子的骑兵已经开始全力冲刺,云霄有些迟疑地远远看着一脸镇定的冯?布曼,驾着他矮了许多战马带着轻骑兵微微拉开了与重骑兵之间的横向距离。

一百五十步!

冯?布曼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罩,将手中长得吓人的长矛夹在肋下,平举,战马开始提速,其他重骑兵也同时放下了头顶的面罩,三百根长矛同时平举,马速显然加快。鞑子的呐喊声已经清晰可闻,云霄已经远远地看到鞑子从马背上取出了弓弩,立即示意麾下轻骑继续拉开横向距离。和事先安排的一样,重骑兵与两翼的轻骑兵成品字行前进。

五十步!

冯?布曼发出一声吼叫,用力一夹马腹,战马陡然朝前面冲刺出去。其余重骑兵一瞬间将战马的速度提至最高,朝对方冲了过去。云霄吓了一跳:好厉害的战马!好厉害的骑术!自己连忙夹紧马腹追了上去。

战场上没有人敢发出声音,每个人只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心脏随着地面的颤抖剧烈地跳了起来。

“这些个色目鬼,他娘的赢定了!”在本阵观战的王真有些目瞪口呆地说道。

谭渊也是吞吞唾沫道:“奶奶的,战马的四条腿就好像长在他们自己身上一样!咱们的人,顶多就算会骑马的步兵!”

应该说,鞑子的战斗素养也是相当不错,马背上的一轮箭雨过后,刚好来得及抓好长矛冲刺。可是除了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外,对方的重骑兵一个都没倒下!连倒吸一口凉气的功夫都没有,两股洪流轰然对撞到一起。

城墙上的百姓只看到战团中间溅起一阵血雨,交战双方就已经错身而过,鞑子的战马很快就停了下来,马背上大多已经没了人,少数骑兵茫然地望着周围,不知所措,旋即身上就钉满了从两翼轻骑中射来的弩箭。所有人这才骇然地发现,那支古怪的重骑兵速度依然不减,直接冲向了孛罗帖木儿的军阵,每个人的长矛上都闪着红光,矛身上至少串着一具尸首,冲在最前满那个居然串着三具!

孛罗帖木儿的瞳孔陡然放大,心中立即涌现出万千的懊悔,心神一恍惚,连忙吼道:“接敌!接敌!放箭!放箭!”

一阵密集的箭雨过后,多数的箭枝都射在了长矛上挂着的尸首上,少数稀稀落落地落进重骑兵队伍,又是一阵叮叮当当,而重骑兵已经将长矛微微向下倾斜,越来越近。

孛罗帖木儿知道情况不妙,顾不得指挥,连忙纵马退到相对安全的地域,等他回头看时,自己刚才所在的敌方已经是一片狼藉,重骑兵透阵而过。而两侧的轻骑兵则是拉开马头绕开阵势,迂回到自己的侧后方,同时抛下了一阵挑衅的箭雨。

冯?布曼的长矛长已经串了五具尸体,他轻松地扔掉长矛和小盾,取下背后的大盾牌,从马鞍上抽出一把大剑高举过头顶,其余重骑兵也都抛下长矛,取下大盾牌,抽出了大剑。冯?布曼一声口令,重骑兵又齐刷刷地冲了回去。

孛罗帖木儿正在大吼着:“重新列阵!”

地下的士卒却管不着那么多了。亲卫们死死绕在孛罗帖木儿周围,厉家庄的庄丁虽然也是鞑子出身,可是从来没有受过正儿八经的阵型训练,更没有打过逆风仗,情绪已经浮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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